再谈《红楼梦》不是纯粹的小说

Posted by 刘振兴 on Apr 6, 2007 8:09 PM in 学术研究

评论派一直把《红楼梦》当做小说来研究,认为《红楼梦》是一部纯粹的小说,与其他小说无异。直至2005年,冯其庸先生在他的"做学问要有学问的品格"一文中,仍然在强调,"这样做是认真把《红楼梦》作为一部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社会内涵的文学作品、小说来研究,而绝不是把它当作'清宫秘史'或者'谜语大全'。文学就是文学,文学的社会内涵、思想内涵决不是'秘史',这两者决不能有丝毫混淆!"(原载《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六辑)

而《红楼解梦》则认为,《红楼梦》不是纯粹的小说,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小说。因为作者曹雪芹给我们留下的是一部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因为书中有大量的"谜"或"误谬",因为《红楼梦》具有完全不同于其他古今中外古典文学或小说的特殊性。《红楼梦》的这些特殊性告诉我们,它不是一部纯粹的小说,即不是一部本来意义上的小说。

我在上一篇文章中从《红楼梦》不具有一般文学作品所具有的"典型特点"的角度说明了《红楼梦》不是纯粹的小说。本文拟从《红楼梦》中的"艺术夸张"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浪漫主义文学作品的创作方法,而是"貌似夸张的写实"的角度来说明《红楼梦》不是纯粹的小说。

一九九六年出版的《红楼解梦》第二集"大观园实隐圆明园"一文,在"探寻大观园之隐的立论基础"的第四部分,论述了"两种夸张的区别"。指出,夸张有两种:"一种是浪漫主义的夸张,另一种则是貌似夸张的写实。""《红楼梦》中大量使用了貌似夸张的写实"的创作方法。并举例说明,说李白的诗歌"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属于艺术的夸张,是大胆使用夸张的范例。而《红楼梦》中宁国府的九座门庭、庄头乌进孝的一纸租单、宁国府的祭祖活动,对于小说来说,无疑是一种带有浪漫色彩的艺术夸张,而对于背后隐写的历史来说,却是不折不扣地貌似夸张的写实。那种认为大观园乃至《红楼梦》"多夸张之词,而非现实具象"的看法,则是很值得商榷的。

我同意《红楼解梦》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再作进一步的阐述。

一、"貌似夸张的写实"属于"一喉二歌"的"神乎技矣"

早期读者戚蓼生在他的"《石头记》序"中指出,"一喉二歌"是一种"神乎技矣","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嘻!异矣。"作者和批者也说,《石头记》又叫《风月宝鉴》,有正反两面,读者只看这书的反面,方是会看,千万不可看书的正面,只有"痴子弟"才正照风月鉴呢。《红楼解梦》认为,《石头记》正面类似于小说,反面隐写了一部历史。"一喉二歌"是作者曹雪芹首创的一种空前绝后的写作秘法。这种写作秘法同样具有全局性、整体性和纲领性的特点。它不仅使用在作品的艺术结构上,即在一部作品中写进了小说与历史两个内容,而且使用在具体的写作技巧的上面。艺术夸张本来是浪漫主义文学作品的一种写作技巧,曹雪芹利用了这种写作技巧,隐写进了历史的真实,使本来意义上的艺术夸张变成了"貌似夸张的写实"。这是《石头记》区别于其他文学作品的又一个重要特征。

《石头记》是作者曹雪芹留给我们后人的一部艺术瑰宝。在作品的正面,作者严格按照文学创作的规律,正确把握"生活的真实与艺术的真实"的关系,艺术地再现了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生活的真实。正因为如此,毛泽东才将《石头记》誉之为"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认为它具有很高的社会历史价值,并号召我们把它当作历史来读。这是作为一般意义上讲的"艺术的真实与生活的真实"。在作品的反面,作者又利用了中国古典文学所独有的"文史合一"的特点,隐写了一部历史。这部历史又是作者严格按照"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的创作原则的"实录其事"。在创作过程中,作者一方面用夸张的艺术手法来虚构人物和故事,另一方面,在这些虚构的人物和故事中又隐写进了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具体特征。当虚构的小说人物和故事中隐写进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时候,小说中的艺术夸张就变成了"貌似夸张的写实"了。这是因为,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夸张是超现实的,是幻想的,是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比如,《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一些诗词中的"白发三千丈","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山,快马加鞭未下鞍,惊回首,离天三尺三"等。这些艺术夸张应该属于本来意义上的文学上的艺术夸张,而绝非"貌似夸张的写实"。如果有人说,某座山高达八千八百四十八米,不用说,这座山就是特指我国的喜马拉雅山,不管它冠以什么样的名字。这就叫做"貌似夸张的写实"。《石头记》中"一喉二歌"的"神乎技矣",正是"艺术夸张"与"貌似夸张的写实"的完美结合。

二、《红楼梦》中"貌似夸张的写实"举例

1、宁国府的九座门庭。《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写道:"从大门、仪门、大厅、暖阁、内厅、内三门、内仪门、内塞门、直至正堂"一路九座门庭洞开。从正面小说来看,一个国公之家的府邸竟有九座门庭,这无疑是一种夸张。然而这种夸张已经不是本来意义上的文学艺术的夸张了,因为它严重背离了"艺术的真实和生活的真实"的基本原则。"君门九重",只有最高权力的清皇宫才拥有独享九重门的权利。国公之家的大门是绝对不允许有九重门的,这是明显的"逾制",是要被杀头的。而从小说的背面来看,宁国府的九座门庭隐写的是帝王之家--清皇宫的九重门。所以,这种夸张只能属于"貌似夸张的写实"了。

2、庄头乌进孝的一纸租单。第五十三回,庄头乌进孝年底来交租,呈上来一纸冗长的租单。《红楼解梦》认为,此租单恰是清王朝"吉林岁贡"贡单的改写。"把交给国公的租单,以呈给皇上的贡单代替,对于小说来说,无疑是一种夸张。而对于隐写在宁国府背后的清皇宫来讲,却是不折不扣的写实。"

3、宁国府的祭祖活动。第五十三回,描写了宁国府的祭祖活动气势恢宏。以汉族形式祭祖,是清朝皇帝进行的国祭。以满族形式祭祖,则是清皇族的家祭。作者把清皇族特有的祭祖形式原封不动的拿来套用在国公之家--宁国府的祭祖活动上,实在是超出了常情。这叫做貌似夸张,而意在实摹。

4、大观园实隐圆明园。大观园是一个国公之家的私家花园。作者却把它写成了皇家花园的气势和规模。胡德平先生说,大观园具有"三山五园"的皇家气派。"解梦"认为,象"山水横拖千里外","天上人间诸景备"这样的夸张,如果用来赞美皇家园林,便十分恰当。若用来赞美私家花园,则未免过分。作者在大观园中隐写了圆明园。作者在大观园上的所有艺术夸张地描写,都是一种貌似夸张的写实:

(1)大观园的产权属于宁国府,隐写了圆明园的产权属于清皇宫。

(2)大观园的方位隐写了圆明园的方位。--"芳园筑向帝城西,华日祥云笼罩奇。......"(第十八回)

(3)大观园的大小隐写了圆明园的大小。--"从东边一带,借着东府里的花园起,转至北边,一共丈量准了,三里半大。"有人量过,圆明园北面的边长,自与长春园相接的拐角处往西量,恰是三里半。

(4)大观园一名的由来,隐写了乾隆皇帝为圆明园题名"大观"。--"衔山抱水建来精,多少功夫筑始成。天上人间诸景备,芳园应赐大观名。"(第十八回)贾元春对大观园的评价,正体现了乾隆对圆明园的评价。元春为大观园题名"大观",正是隐写的乾隆帝在乾隆二年为"圆明园全图"提名"大观"。

(以上请参阅《红楼解梦》第二集"大观园实隐圆明园"一文)

5、"护官符"对四大家族的描写。第四回,门子向贾雨村介绍"护官符":"贾不假,白玉为堂金做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从正面小说看,这的确是一种艺术的夸张。但是也存在一个问题,四个国公之家,如何就会富有到如此地步?显然不符合"艺术的真实和生活的真实"。如果从反面隐写的历史看,四大家族的背后隐写的是清皇族。只有清皇族才有可能富有到如此地步。这便是"貌似夸张的写实"了。(请参阅《红楼解梦》第二集"宁国府实隐清皇宫"一文和本网站"四大家族实隐清皇族"一文)

6、对贾宝玉的夸张描写。贾宝玉是《石头记》的核心人物。作者试图把它塑造成一个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日价和姐姐妹妹们鬼混、见一个爱一个的混世魔王,一个"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他与黛玉、宝钗、湘云的爱情,与仙子可卿和袭人的云雨情,与秦可卿、晴雯、金钏的男女真情,......这种描写和塑造人物的方法,肯定是过分的夸张。然而,在小说人物和事件的背后都隐写了历史真事。正、副、再副十二钗都是历史人物竺香玉的分身。书中的23个爱情故事都是隐写的曹雪芹与竺香玉二人的爱恋故事。从背面看,曹雪芹不仅不是"淫人",而且爱情非常专一。小说中贾宝玉对诸多女子的爱情和婚恋,是作者使用了分身(分写)秘法。其背后隐写的都是曹雪芹与竺香玉的爱恋故事。从反面看,这就不是"艺术夸张",而是"貌似夸张的写实"了。

7、秦可卿卧室的描写。第五回,作者对秦可卿卧室的描写,可以说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就连秦可卿自己也说"我这屋子,大约连神仙也住得了"。一个国公之家的重孙子媳妇的卧室,竞豪华到如此天地,无疑是一种艺术的夸张。然而从背后隐写的历史看,这个卧室应该是女人中地位最高的那个人的卧室。这个人是谁呢?肯定是皇后!"解梦"认为,秦可卿是十二钗之一,十二钗都是历史人物雍正皇帝的最后一个皇后--竺香玉的分身。因此说,这是一种"貌似夸张的写实"。

8、秦可卿死后所用棺木的描写。秦可卿乃国公之家的重孙子媳妇,死后所用棺木,竟是老千岁未用之棺木。贾政说, "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实属艺术之夸张!可从背面所隐历史看,皇后死后使用老千岁的棺木,又是极为合理之事。这又是"貌似夸张之写实"了。

9、秦可卿葬仪的描写。作者对秦可卿葬仪的描写,场面宏大,高官如流,气势恢宏,竭尽奢华。"只见府门洞开,两边灯笼,照如白昼,乱哄哄人来人往,里面哭声,摇山振岳。""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单八众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孽醮。然后停灵于会芳园中,灵前另外五十众高僧、五十众高道,对坛按七作好事。"即是说在三处设了祭坛。为秦可卿送丧的有公侯伯子男各级贵族成员,东西南北四路王爷都有祭棚,而且北静王身穿孝服亲来为秦可卿送葬。"如此亲朋你来我去,也不能胜数。只这四十九日,宁国府街上一条白漫漫人来人往,花簇簇官去官来。"这种描写,用艺术的夸张来解释已经不能自圆其说了。这哪里是什么国公之家的重孙子媳妇的葬礼呀,分明是皇后、皇太后的国葬嘛!事实正是如此。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雍正死后,乾隆登基,竺香玉的身份由皇后遂变为皇太后。乾隆元年九月二日,竺香玉皇太后离开皇宫出家带发修行,住在北京卧佛寺旁的广慧庵。乾隆十六年,三十六岁的竺香玉皇太后自缢身亡。其葬礼为国葬。《石头记》中的描写实属"貌似夸张的写实"。(以上请参阅《红楼解梦》第六、七集)

10、《芙蓉女儿诔》的夸张。第七十八回,宝玉为晴雯的死写了一篇纪念文章--《芙蓉女儿诔》。在诔文中,作者借宝玉之口,对一个丫环倾注了全部深沉的情感并竭尽赞誉和溢美之词。从小说的角度看,这的确是一种艺术的夸张。细究则不尽然。晴雯只是宝玉的一个丫环,二人虽然比较亲近,但是并没有超出主仆的关系。而诔文中的所用之词,作者所抒发的情感,不像是"主人对所亲近的女奴的情感,而是一个男人对妻子或恋人的依恋、生死离别的哀怨与悲愤,以及对再次重逢的期待"。仅从这一点看,这种夸张已经背离了"艺术的真实和生活的真实"的文学创作的基本原则。综观这篇诔文,从表面上看像是在诔晴雯,而脂砚斋却说,"虽诔晴雯,实诔黛玉"。当我们仔细研究这篇诔文时,就会发现,它好像又是对一位已故之情人的怀念。如诔文中关于"镜分鸾别","楼空置鹊","带断鸳鸯","共穴之盟","同灰之诮","汝南血泪","梓泽余哀","忍捐弃余于尘埃耶?" "冀联辔而携归耶?"等词语。如果再进一步研究,我们还会发现,此诔文,既非诔小说中的晴雯,又非诔小说中的黛玉,而是另有所诔。这个所诔之人,应该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竺香玉。这个人性情娴雅,品德贤惠;因政治上的原因遭人嫉恨;她似鲧那样为了解除人民的痛苦而得罪了"天帝";这个人死后升天变成了"驾玉龙,乘瑶象,遨游于天宇之神"。因为竺香玉是曹雪芹童年时期的恋人,后来做了雍正帝的皇后,又曾经参与了曹雪芹发动的宫廷政变,最后自杀身亡。《芙蓉女儿诔》就是曹雪芹"洒泪滴血,一字一咽,一句一啼",为竺香玉所作的"别开生面,另立排场"的典礼。包括晴雯、黛玉在内的正、副十二钗都是历史人物竺香玉的分身。所以,《芙蓉女儿诔》是诔晴雯,也是诔黛玉,更是诔竺香玉。他们不是矛盾的,而是统一的。从这个角度去理解、解释"诔文",一切都顺理成章了。这就叫"貌似夸张的写实"。

综上所述,《石头记》中的艺术夸张,不是一般文学作品中本来意义上的艺术夸张。作者曹雪芹在这些夸张的背后隐写进了历史上的真实故事,使这些艺术夸张变成了"貌似夸张的写实"。从这个意义上说,《石头记》不是纯粹的小说,即不是一部本来意义上的小说,而是如作者一再声明的,正面是"满纸荒唐言","假语村",反面是"一把辛酸泪",有"真事隐";是作者以小说作为掩护,隐写的一部鲜为人知的历史,一部清宫秘史。

2007年3月27日完稿 于 新疆伊宁市
2007年5月5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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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再论你是一派胡言!

Commented by 痴人寻梦 on Dec 26, 2007 8:37 PM
你为了证明你的结论的正确性 既然改变材料的性质 或者对自己结论的不利材料视而不见 这是典型的违反学术规范的
简单说两点吧
第九点你说“秦可卿葬仪的描写分明是皇后、皇太后的国葬” 皇后、皇太后的国葬只有这点气势? 为什么还要“然后停灵于会芳园” 难道历史上皇后、皇太后还有移灵这事?
第八点你说秦可卿死后所用棺木连贾政也说, "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从而证明秦可卿有神秘出身 那贾珍在秦可卿死后为什么还到处找棺材板子呢 直接把这个扳子个他就不行了吗?
不想多说了
简直没一个观点站得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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