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雪芹的“补天”与“天”不可“补”的矛盾及其他(二)
本文选自张兴德著《红楼梦的第三种读法》一书。
按曹雪芹之原本的顽石故事,弄清其"补天"说之本意
关于曹雪芹"补天"说的本意,全在他叙述的女娲补天及其剩余的一块石头的故事之中。这个故事决非像有些人认为的"形同赘疣"(注 6 )这里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是曹雪芹采用女娲补天及其剩余的一块补天石的故事的本意是什麽?另一个是他要"补"的是什麽"天"?以什麽思想"补天"的问题。前一个问题是后一个问题的基础。现在一些人的争论多是针对后一个问题的,忽略了作为基础的第一个问题。其共同的特点是在错解曹雪芹关于以女娲补天自喻的基础上的争鸣讨论(注 7)。
曹雪芹采用人们熟悉的女娲补天的神话,并在此基础上编撰的一个剩余的补天石头的故事(脂本系列的故事),他想告诉我们一些什麽呢?
其一、女娲补天神话故事本身告诉我们:女娲所补之天,是万民赖以生存的整个世界、整个社会。它不是指那个局部,即某个人某些人的命运。后世一些红学家所指"补离恨天"
之说,把 "天"作了某些局部的限定,这样的解读和阐释,已不是"女娲补天"之"天"的原意了。把"天"的概念偷换了。
其二、女娲补天的原因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天"坏了。"共工怒触不周山,天柱折",这样才有女娲补天的行动。
其三、女娲补天的目的和行为本身说明女娲是站在维护和爱护"天"的立场上,所谓"补天济世,拯救万民"。
其四、"女娲炼石补天",所炼之石均是补天之材,只是多炼了一块(或是补天后剩了一块),剩余下的这块顽石,并非"不是补天之材",而是无缘补天。
其五、如前所述,剩下的"补天之材"的顽石,不甘被弃,不甘寂寞,后被携入红尘,归来将自己在红尘的见闻记下,又求道人将此书携入红尘,"令世人换新眼目"。这实际是称赞顽石虽然无缘参与女娲补天之大业,但能用著书以劝世,实乃是用另一种形式救民的可贵的品格。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曹雪芹这里借用的女娲补天的故事,是在原本意义上使用的。并非像有些人认为的"补天不是旧补天"(注 8 )。脂砚斋为怕读者错解曹雪芹的本意,特意在这个问题的旁边加注提醒读者"补天济世,勿认真,用常言"(注 9 )。
上述这些 "信息",顺理成章地可以引出以下这些结论:
其一、以顽石自况的曹雪芹,亦是"补天之材",怎奈生不逢时,因家庭沦落,无缘施展自己的抱负,反而"半生潦倒",但作者同顽石一样,不甘空过一生,以"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顽强意志,作"石头记",用"假语村言"、"荒唐言"、和梦幻的方式,曲折的表达自己的人生理念和生活哲理,"藉以警告世人"(注 10 )一言以蔽之,《石头记》乃是他"补天"不成而又想"济世救民"之作。他的这种心情,在书一开始就做了十分清楚的交代。
以文代石,以书补天是曹雪芹自编这个顽石故事要表达的主要意图,也是曹雪芹创作的主要动机,"为闺阁昭传"云云,不过是他的"假语村言"而已。如清末二知道人所说:
蒲聊斋之孤愤,假鬼狐以发之;施耐庵之孤愤,假盗贼以发之;曹雪芹之孤愤,假儿女以发之:同是一把心酸泪也。( 注 11 )
曹雪芹这种以文为石,以书补天的思想动机,反映了明清之际文人的一种思潮,只是其他那些文人的作品,从思想到艺术,都无法同《红楼梦》相比而已。例如在当时较为出名的《五色石》和《八洞天》的作者在这两本书的序言中,明确 提出"以文代石补天"的创作动机,他说:
《五色石》何为而作也?学女娲氏之补天而作也......然而女娲所补之天,有形之天也;吾今日所补之天,无形之天也。有形之天曰天象,无形之天曰天道。天象之缺不必补,天道之缺则有待于补......女娲氏五色石,吾不知其有焉否也,则吾今日以文代石而欲补之,亦未知其能补焉否也。
《八洞天》之作也,盖亦补《五色石》之所未备也。《五色石》以补天之缺,而缺不胜缺,则补亦不胜补也。(注 12)
其二、曹雪芹想补之"天",同女娲所补之"天"一样,显然也不是什麽局部的"情天",而是指他赖以生存的整个封建社会。想补封建社会之天。
其三、他也认为封建社会的"天"已"漏了",或至少出了毛病,需要去"补"。
其四、无疑,同女娲站在维护"天"的完整性的立场上一样,曹雪芹也是站在维护封建社会、封建制度的立场上的。
明确上述曹雪芹"补天"思想之本意,我们进而就可以讨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我们可以说曹雪芹"以文为石,",著书补天,但不能简单的可以说以贾宝玉的思想补天。丁先生从"顽石--宝玉--作者"这样三位一体的顽石故事出发,认为宝玉就是一个新型的补天人物。宝玉的"思想",就是《红楼梦》的主题思想,认为"'补天'是《红楼梦》与贾宝玉的'灵魂'"( 注 13)
这里切不讨论丁先生论述的贾宝玉的一些所谓"补天"思想是否都能成立。(这个问题笔者将在另外一篇文章专门讨论),单就这宝玉思想、作者思想、《红楼梦》题旨这三位一体的观点讲,如前文所述,已明显地违背了曹雪芹"补天"之说的原意。不单如此,"三位一体"说,也不符合小说描述的实际内容。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不能把宝玉的思想同作者的思想简单的完全等同起来。认为宝玉是作者的化身。另一个问题是不能把宝玉的"先进"思想,作为《红楼梦》全书的主题思想。
先谈第一个问题。不可否认,作为文艺创作的小说,贾宝玉作为一个艺术形象,可能有作者的某些生活体验甚至生活经历在内,宝玉的某些思想有时也可能就是作者某些思想的流露。但是,从书中总体的描述看,作者并无让贾宝玉的思想代表作者自己思想的意思。二人的思想区别是很大的。有些区别还带有根本的性质。
我们知道,忠孝节义是封建主义思想体系的核心。在对待"忠"、"孝"问题上,二人就有很大区别。先说"忠"。宝玉有明显的忠君思想。尽管宝玉不愿读书,反对八股文,不愿科考,反对贾雨村之类的官僚,并把他们称为"禄蠹",嘲讽"文死谏,武死战",但他始终是拥护皇权的。例如,在大观圆题对额时,宝玉强调"这是第一处行幸之处,必须颂圣方可",在元妃省亲时的那个晚上,在他作的应 制 诗中也明显有颂圣的思想(包括林黛玉),还有在他的"名作"《姽婳词》中,也有比较明显的借歌颂林四娘,嘲讽昏官,但却表现忠于皇帝。同宝玉这种思想相反,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宛转曲折地否定和批判皇权思想。写贾妃奉旨省亲,却公然通过 顽石 之口(实际是自己)反对写"省亲颂",他把本来是"烈火烹油""鲜花著锦"的省亲场面和气氛,写成哭哭啼啼,悲悲戚戚,上下痛 苦不已。同时又无情地揭露了皇宫是"不得见人的去处""虽高贵已极,骨肉各分,然终无意趣"。
再说"孝"。在第34回,写宝玉在即将被贾政暴打时刻,他还表现得异常"孝顺",并无任何行动上的反抗(封建社会有所谓"小仗则受,大仗则走,非不孝也"的潜规则,见《后汉书-崔实传 》);在搜查大观园时,他既对晴雯的勇敢反抗无动于衷,更没有探春那种大义凛然,不可冒犯的气势。作者写宝玉在封建淫威下即不如丫鬟,也不如庶出的小姐,这是有深意的。这实际是对宝玉以"忠""孝"思想为主的行为的批判。在第二十八回他曾对黛玉说:我的心里"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第四个就是妹妹了"(第401页)。这话从另外一方面表达了贾母和贾政、王夫人在他心中不可替代的位置。同贾宝玉这种孝心相反,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却无情地揭露了贾府一帮人的假孝:贾政夫妇 是贾府这个看去秩序井然,彬彬有礼的官宦之家中,克尽孝道的"表率"。王夫人平时在贾母面前"木头人似的""很少讲话""可怜见的"一个对贾母孝敬有加的大老实人。然而,就是她为了要娶自己亲姐妹的女儿为儿媳,竟对贾母阳奉阴违,在背地里使出种种阴狠毒辣的手段,同贾母抗衡。这就再清楚不过地告诉读者,王夫人对贾母的孝敬同凤姐一样,不过是表面文章,真实用意是利用贾母的"威望"而谋私。一旦意见相左,则露出了"庐山真面目",当面装得老实,背后捣鬼,阴狠毒辣全来了。真是"全挂子武艺"。以至逼得"老祖宗"多次哭泣。王夫人这种作为,正如尤氏说的:"我们家大小的人口,只讲外面的假体面,究竟做出来的事都够使了。"(第750页)。贾母本人对此也心知肚明。在第46回,她在斥责贾赦谋娶鸳鸯为妾时,当着众人就明说:"你们原来都是哄我的!外头孝敬,暗地里盘算我。有好东西也来要,有好人也要,剩下了这么一个毛丫头,见我待她好了,你们自然气不过,弄开了她,好摆弄我!"(第642页)贾敬误吃"仙丹"死亡,宁府在热孝中却仍然斗鸡走狗,聚众赌博,玩妓斗乐,,乱七八糟,无所不为,等等。这些正如清末民国初年学者季新在解剖贾府的孝敬时说的"综观诸人,无一孝者,无一不假孝者" (注 14)这足见曹雪芹对封建社会的"孝"是采取批判态度的,揭露和批判贾府孝敬老人的虚伪,表现人与人之间的钩心斗角,"失去了人性"的本质。
还有,宝玉有一句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这话显然是赞美女儿的单纯、美丽、纯洁,他一进大观园写的四首即事诗,把怡红院写成世外桃源般的没有矛盾,充满了友好和愉快。曹雪芹对这些实际是采取批判的态度的。具体表现在对丫鬟间的矛盾描写上。围绕宝玉身边的这些丫鬟们明里暗里的争斗、较劲、忌妒、使坏、嫁祸、奚落,等等,是十分尖锐和激烈的,这典型的反映了众女儿思想品格的另一面,美和丑的统一。晴雯的命运是很悲惨的,她性格率直,具有一定的反抗精神,令人同情。但是,她用那种叫"一丈青"的簪子,向坠儿手上乱戳乱扎的时候,不是给人一种十分凶残十分无情的感觉么!那花袭人向王夫人告密时的巧言惑主,滴水不漏、细针密线,多么令人感到不寒而栗,毛骨悚然!宝玉对这一切直到抄捡大观园以后才有所觉悟,而曹雪芹则始终是清醒的。
可见,宝玉是宝玉,曹雪芹是曹雪芹。二人思想是不同的。
在红学研究史上,不少人受程高本和胡适的影响,将宝玉、顽石和作者等同起来。对此,当时就有人提出异议。早在1944年,有人从艺术创作角度分析说:"所谓《红楼梦》即作者自传,贾宝玉即曹雪芹化身之说,是未能理解此种创造过程者耳。"(注 15)
第二个问题,即《红楼梦》全书和贾宝玉这个典型的关系。
曹雪芹在《红楼梦》这部伟大著作中,用他那如 椽大笔,成功地塑造了宝玉这个亘古未有的艺术典型。这个典型形象及其思想意义在《红楼梦》一书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如前所述,它的思想性格、语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寄托了作者的思想和美学意趣。全面研究宝玉这个典型形象对读《红楼梦》的主题思想和艺术特点,以及作者的创作思想、艺术构思,都有重要意义。但是,这仅仅是我们认识《红楼梦》全书和贾宝玉这个典型关系的一面。另外一方面,也绝不容忽略的是,宝玉这个典型形象,仅仅是《红楼梦》中塑造的众多地、栩栩如生的艺术典型中的一个(虽然是很重要的一个),它不是《红楼梦》的全部。如脂本系列顽石故事告诉我们的,《红楼梦》不是贾宝玉的传记。《红楼梦》同贾宝玉这个典型的关系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我们把宝玉的思想言行,作为《红楼梦》的主题思想,这显然是以局部代替了整体。
艺术形象的塑造,是个完整的整体,有时是牵一发而全身动。从小说的实际艺术构思和描述看,描写宝玉这个形象,许多时候不单单是为写宝玉而写宝玉,而是另有更深远的用意和目的。(这就是所谓"一 手 也而两牍,一声也而两歌")。以几乎贯穿全书的宝黛恋爱纠葛为例,它明写了二人缠绵悱恻的爱情经历,写得十分感人生动,引得不少读者特别是青少年读者为"宝哥哥"、"林妹妹"的悲剧洒了不少眼泪。但是小说的主旨并不是为了写宝黛爱情悲剧而写宝黛爱情的。在写宝黛爱情纠纷的后面,写的却是贾母同王夫人、薛姨妈等人之间微妙而尖锐的斗争。在这种微妙尖锐的斗争中,不仅成功地塑造了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人的极具个性的典型形象,更主要的是深刻地揭露贾府内部鸡争鹅斗的尖锐矛盾,揭出了贾府必然灭亡的内部原因及其必然性。对这个问题,笔者在《前八十回就宝黛婚姻对贾母、王夫人矛盾的描写及意义》(一、二)一文中已有详细论述(注:16),在此从略。而这,正是我们理解《红楼梦》深邃广博的思想内涵和含蓄蕴藉的艺术风格所不能忽略的一个"关节点"。自然,没有对宝黛的爱情的生动描写,也就无法描写在他们爱情纠葛后面贾母同王夫人等人的尖锐斗争。但我们如果仅仅被他们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所陶醉,没有注意到更深层次的矛盾,这其实是未解曹雪芹的"其中味"。自然,也就无法正确地解读《红楼梦》全书的"补天"主旨是什麽了。可见,这《红楼梦》一书的"其中味"就在书中,不要到书外去考证或探佚了。
综上所述,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宝玉同曹雪芹等同起来,也不能简单的把宝玉的思想作为曹雪芹的补天思想和《红楼梦》的思想看待。正如周中明先生说的"那种把贾家与曹家、小说人物贾宝玉与历史人物曹雪芹混为一谈,相提并论,那实在是红学研究中的一大误区。"(注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