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财经

Posted by 雪森 on Jan 28, 2010 9:14 AM in 学术研究

近读《楼外谈红》(2003年1月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我虽然是《红楼梦》一般的读者,但对李国文先生在书中所写的现实,很有同感。特别是对《红楼梦》书中有关财经问题的论述,可说是切中了时弊,切中了现时红学研究中某些人的要害。因而有一点感想。

李先生对《红楼梦》的财经问题作了一个概算;宁荣二府通过乌进孝等一批庄园代管人,每年仅在年终的一次,向十七个左右的庄园收取地租外加其他实物,约近十万两银子,折算成人民币约近千万多元(随着时间推移,价格还要上浮),这只是其中主要的一项。

此外,还有九月份的一次收租尚未计算在内(在七十二回里,贾琏曾说;"几处房地租,通在九月才得")。如此巨大的数目,供给宁荣二府人员享用。是从劳动农民身上榨取和剥削来的。可是;这并不是某些红学家什么"遗忘的角落",而是其中有的人'为了出书而出书',想挖出他那"名利双收"的"金娃娃"(只是其中某些人)。没有也不会把《红楼梦》本书中关切生活方面的重大事件——财经问题放在红学研究内容之中!有的人在发表红学论著时也提到过"封建统治"或"封建社会",但对封建制度本身没有具体的认识。封建制度的本质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即大地主(贵族地主,皇族地主,)及中小地主的土地所有制,以及他们的地租剥削,这就是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文学作品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不可能和经济基础割裂开来,这个道理从历史上就是这样的。如果把《红楼梦》中乌进孝兄弟等人管理的十七个左右的田庄,和贾府其他房产租金收入等作为经济基础来看,那庞大的贾府及其管理机构就是上层建筑,《红楼梦》的文学作品本身也是由这个基础产生的。那些田庄和出租的房产一旦丧失的话,贾府的上层建筑就会哗啦啦地倒塌,贾府就会不成在,也就不会有什么大观园了,那就真正是所谓"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样一个重大的财经问题,为什么就引不起某些红学家们的重视呢?特别是那位被捧之为'红学泰斗'者,怎不在他的"红楼梦新证"中'证'一下呢?难道《红楼梦》中这一实际的社会内容就不值得"证"一下吗!?一国,没有经济基础那能成为国?一家,没有经济基础那能成为家?大家都知道,作为'泰斗 '而言,其份量犹如"泰山北斗",应该对红学具有渊博的知识,有如群星拱北斗,对红学的学识含盖量是很深很广的,既然著了那么多的书,已是名利双收,《红楼梦》书中明明写了有关财经问题,为什么对这个重大问题一点也无动于衷,是不是名符其实的红学中之'泰山北斗'呢?

《红楼梦》五十三回乌进孝的缴租清单,也只是黑山村一个田庄的,就这一纸清单也有那么多东西:"大鹿三十只,獐子五十只,狍子五十只,暹猪二十个,汤猪二十个,龙猪二十个,野猪二十个,家腊猪二十个,野羊二十个,青羊二十个,家汤羊二十个,家凤羊二十个,鲟鳇鱼二百个,各色杂鱼二百斤,活鸡鸭鹅各二百只,凤鸡鸭鹅二百只,野鸡兔子各二百对,熊掌二十对,鹿筋二十斤,海参五十斤,鹿舌五十条,牛舌五十条,蛏干二十手,榛,松,桃,杏瓤各二口袋,大对虾五十对,干虾二百斤,银霜炭上等选用一千斤,中等二千斤,柴炭三万斤,御田二担,碧糯五十斛,白糯五十斛,粉粳五十斛,杂色梁谷各五十斛,下用常驻米一千担,各色干菜一车,外卖梁谷各项折银二千五百两。外门下孝敬哥儿顽意儿活鹿两对,白兔四对,黑兔四对,活锦鸡两对,西洋鸭两对。"

这些东西,还又由田庄劳动者跨着积雪送来贾府。并在途中走了一个月零两天,红学家们难道不可以根据这个里程来分析宁荣二府和大观园等所在的位置?

据陈大康先生《说红楼》一书中解释:"...按照清康熙年间法定'仓斛'计量标准,一斛合60斤,以斛计算的共有1,5万斤,其他各类粮食是 13,5万斤,贾府一年要收两次租。"又在123页说;"...宁府和荣府一年从一个庄田收的租米约18万斤,正好够全府一年的消耗,那么,另外的田庄是否像乌进孝这么多粮物?那么除去消费外,一年收进府内的140万斤粮食就成了剩余物资..."。还又在《说红楼》107页中说:"荣府八处田庄的管理是乌进孝的兄弟,平时监督农民劳作,八,九月与年底各缴一次租子"。也就是说,宁荣二府共有十七个左右的田庄,每年要收两次地租,另外还有其他房产等收入。

贾府所拥有这么多田庄和房产等产业,再加上那具有三里半的大观园,似为最显赫的国公府或最显赫的王府的份量,这种规模是不是江宁织造能够拥有的?值得考虑。不知某些力主'自传'说的红学家,其中主要是那个"泰斗",把北京恭王府的萃锦园'考证'成'大观园'?萃锦园也不像《红楼梦》书中所写占地三里半规模的大观园!难道江宁织造可以比上皇子中最赫赫有名的恭亲王吗?你们对江宁织造的经济作过何种考察?有没有说服人的第一手资料?如果没有,那人家就可以发问;江宁织造的家里究竟有多大的经济基础?能不能支持整个贾府和那大观园常年的开销?你们把江宁织造曹家和贾府一一对号,又把大观园和和恭王府对号,曹家被抄家时究竟抄没了多少家产?能否与贾府一一对号?有多少可靠的实际资料?首先这个重大的经济问题必须要能够说服人。

什么是封建田庄制?《辞海》条文说"田庄;中国历史上皇室,贵族,官僚,地主等在所占土地上设立的庄园。属皇室的为皇庄,苑,官庄,王庄等。属政府的有官庄,公田庄,屯田庄等。属贵族,官僚地主的为私庄,有义庄,别墅,别庄,有属寺庙的常住庄等。明朝皇室,勋戚,中官及权臣在各地广置田庄,至公私田庄逾乡数量甚大。清属八旗的田庄,亦称旗庄,占地亦广。田庄役使庄客(佃客,田客)和奴仆等耕种。设立管理机构,有的田庄有磨坊,煅铁工场,木工场,店铺,当铺,及园亭馆阁等"。以上说明这种田庄明朝早就有了,还包括清朝的'旗庄'。《红楼梦》说的就是这样一种田庄(庄园),在以皇权为中心的封建地主阶级统治下,绝大部份是小农经济,是封建大农业国的经济基础。(即那个时候整个国家的经济基础)。庄园只是局部的,而其中的劳动者;有雇用的农民,有佃农,有农奴。

可以肯定地说说,这种庄园制就是一种封建地租剥削的经济基础,它的上面的贾府及管理机构就是封建经济决定的上层建筑,但有人竟然说是什么'奴隶制度'?那只是一种不懂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关系的随意妄说。也是对'奴隶主占有制'中的'奴隶',和封建私有有制中的农奴,家奴等方面的知识缺如。

《红楼梦》这部伟大的作品,在第五十三回中,很清楚的写了这些有关封建经济基础的庄园制,有些人就是熟视无睹,特别是有一位专业理论工作者,偏是不从经济学之理论来谈这个问题,这就很奇怪了!

现在看起来,红学家中确是有人不屑考虑这个关系重大的财经问题,不考虑贾府十几个封建田庄的剥削问题,不认识那种贾府和大观园的享受是从何而来的。他们根本没有认识到;那元春诗中"天上人间诸景备"的生活环境,贾宝玉"红豆曲中'咽不下玉液金莼噎满喉'"的物资享受,以及"贾二舍偷娶尤二姨"的腐化生活等,是建筑在什么基础之上的?是建筑在剥削那些田庄劳动者的基础之上的!更有甚者,那种对《红楼梦》主张"奴隶说"的人,把大贵族地主家的子女说成是什么"奴隶制度下的奴隶",竟连封建社会的阶级关系都搞不清。还又把乌进孝缴交租物的那张清单说成是什么呈给奴隶主的'贡单'?这又作何解释?既然是奴隶送来的 '贡单',还又由大观园闺阁女子('奴隶说'者所谓之奴隶)来享受,那就是奴隶也享受奴隶的剥削了,真是奇谈怪论!像这种的所谓"学术研究",不是可笑吗?

对〈红楼梦〉中这样一个重大的经济生活问题,难道就不可以列入红学研究内容之一?那些老生常谈的已经过去,还希望广大的红学新秀能作出新的贡献,使红学研究更深入更广泛。我这只是阅读了李国文先生的《楼外谈红》,因一点感触引发才说几句,错处难免!望见谅。

雪森xuesen26821,2010年元月28日于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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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经济账值得一算

Commented by 张登儒 on Feb 1, 2010 4:14 PM
但愿有好文章出现.

借友电脑说红楼,还是给登儒先生占了先

Commented by 周静浩 on Feb 1, 2010 4:29 PM
支持雪森先生的论说,《红楼梦》是部百科全书,岂能不提到红楼的经济和财政问题。封建社会官僚的薪水不高,仅靠俸禄远不足家庭的奢华消费,主要(当然非是指贪污受贿和敲诈勒索)是靠(封建)地租和其他财产性的收入以供奢侈淫逸。这一点是红楼研究中的软肋,上月曾也读到近似的论文,鄙人读到后即以表示支持。这篇文章也读了多遍。

Re: 《红楼梦》中的财经

Commented by 周静浩 on Feb 1, 2010 4:30 PM
研究《红楼梦》的经济和财政收入,可以使人们明确:
一、可以探知《红楼梦》时期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社会商品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一定水平,封建地租向资本主义地租渐进。封建官僚的财产性收入已经向多业化发展。对这一点,薛宝钗的家庭反映则更明显(拙作已隐约提到这个问题)。
二、《红楼梦》时期的商品经济尚处于萌芽并伴随着窒息的状态,农业经济处在于主体性的统治地位,也论及了商品经济不可逾越。
三、《红楼梦》时期因战争造成的社会大动荡基本结束,土地所有权再分配也已经基本结束,地租成为了统治阶级的主要收入。
四,在实行土地所有权再分配的过程中,掠夺造成了大批自耕农和原土地所有者的破产,或沦为奴隶,或沦为半自耕农,或沦为佃农。简单地说,乌进孝呈上的地租单,道白了《红楼梦》的成书年代和时代背景主要是在康熙雍正时期。
五,研究《红楼梦》的经济和财政收入,可以击破小说的作者是崇祯皇帝和顺治皇帝等等的无稽之谈……
本来,笔者早想试从经济角度漫淡《红楼梦》,因为红楼四个女性揭蒙耽误有日,现在对此已有许多真知灼见,以借雪森先生论文一角略谈个人的浅近看法。

Re: 《红楼梦》中的财经

Commented by 徐宁 on Feb 2, 2010 10:31 AM
黑山村乌庄头一案,要搞清楚,必须先要把宁荣国府搞清楚。宁荣国府就是清皇宫,两府是一府,一实一虚,讲荣府就是讲宁府,讲宁府就是讲荣府。

贾珍设赌局一回,尤氏和邢夫人提灯,夜过宁荣二府,从荣府出来,到宁府大门,写得很清楚,“一射之地”,为五十米。

宁荣二府之间有贾赦的府第,贾赦的府第,能只有五十米吗?进入荣府往东,又有一个穿堂,穿堂能只有五十米吗?两府的形制相同,宁府也应该有同样的穿堂,能只有五十米吗?两府之间又有界墙,中间还有空地。所以,两府之间的距离,最少也要在二三百米以上,不合理正是合理,宁荣二府是空间意义上的两府,其实就是一府。

大观园在荣府东面(参照脂批),不就是宁府的西面吗?指的就是中南海和北海一带,从西面往北,三里半,指的就是中南海和北海的西墙,距离正是三里半。祠堂在宁府西面,不就是荣府的东面吗?就是今天的太庙,作者是在玩文字游戏。

秦可卿出殡一回,王熙凤所拿对牌,两府是一样的,再清楚不过了,两府就是一府。

贾宝玉做梦,梦到一座宫门,上书“孽海情天”。这座宫门正是元春省亲在大观园中出现的那座正殿,也是刘姥姥看到的那座大庙,庙即廊庙、庙堂,指朝廷,庙是积德行善的场所,怎么会是“孽海”呢?只有皇宫中,才造孽深重,可称得上是“孽海”。

以上所讲,都是暗指宁荣国府为清皇宫,明讲宁荣国府是清皇宫,是在宝玉和黛玉二人身上,宝玉是拟人化的传国玉玺,黛玉是天下的象征。宁荣国府拥有宝玉、黛玉,就是拥有传国玉玺和天下,谁拥有传国玉玺和天下,谁就是朝廷,所以,宁荣国府就是清皇宫。

所谓“甄士隐”,就是把真事隐藏在书中,没有明写,通过人物的象征意义和人物名字中所含寓意,来表现书中所写真事,所以,书中的人物,不做人物来看,只是叙事的工具而已。

再来看黑山村乌庄头一案。

黑山村距京城一千三百里地,为什么这样讲呢?书中讲下雹子面积达一千三百里地,这就是撒谎、骗人,“雹打一趟线”,下雹子受灾都是局部的,况且,古时信息不畅,别说千里之外,就是几百里地之外的情况,也未必都清楚。再有,路上走了一个月零两天,按一天走四十里地计算,时间基本符合。

黑山村在东北,第一、雪大,第二、既有山又靠海,地点就是今天的辽宁黑山一带。黑山距离沈阳二百里地,沈阳距离北京一千五百里地(里七外八),一千五百里地,减去二百里地,正是一千三百里地。

黑山距离渤海湾,一百多里地,书中讲,两兄弟相距一百多里,两兄弟之说是骗人的,并没有什么两兄弟,只是想说明,土地面积,方圆有一百多里,都是清皇室和内务府,所拥有和管辖的土地。

如果,有一天,辽宁的红学研究者,能到实地去做考察,证明出清皇室内务府,有这样一片地,就可以证明,此书所写为真事,并可以反正,宁荣国府就是清皇宫。

关于自叙传之说,已经没有什么异议了,“钗黛合一”两次解出曹雪芹的名字,足以说明女子背后就是作者曹雪芹,真事隐藏在女子身上,书中明讲“为闺阁昭传”,就是为女子作传,不就是为作者本人作传。脂批:“因为传她,并可传我”脂砚斋是站在作者的立场上,做的此批,脂批:“把薛林当做甄玉、贾玉来看,方不失作书人之本旨”,把女子当做男子来看,才能解开作者的身世之谜。

过去没有这样解过,反对自叙传说情有可原,现在有了新的解法,不信可以对照脂批,自己解一解,解不开时在反对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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