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衣无权出家问题”复张乐天先生

Posted by 张登儒 on Aug 7, 2008 2:47 PM in Article

前言

自从鞠陵于天、石玉春先生和笔者先后分析确认曹頫应是《石头记》作者之后,得到一部分红友的支持,也遭到一部分红友的质疑,大部分红友未置可否,这是很正常的,因为毕竟曹雪芹和曹頫的关系还没有弄清楚。

笔者根据《石头记》原文和批语,也曾看出曹頫是出家了。这一点,遭到张乐天先生的质疑,提出"包衣无权出家",当时无法立即回复,因为我当时一不了解"清朝法典",二不了解清朝皇帝有没有"包衣管理条例",三不知道任何一个"包衣出家"的范例,只好等待。

现在,终于找到了"皇帝管理包衣的相关文件",也找到一个"包衣出家"的范例,作为对张乐天先生的回复。

一、乾隆七年(1742),关于"准八旗汉军出旗为民"的"圣谕"

(摘录自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下册703页,详见原文。)

其谕云:"八旗汉军......户口日繁,......外任人员既不能置田另居,而闲散之人外省即有亲友可依及手艺工作可以别出营生者,皆为定例所拘,不得前往,以至袖手坐食,困守一偶,......朕思汉军其初本系汉人,有从龙入关者,有定鼎后投诚入旗者,亦有缘罪入旗与夫三藩户下归入者,内务府、王公包衣拨出者,以及招募之炮手,过继之异姓,并随母因亲等类,先后归旗情节不一。其中有从龙人员子孙,皆系旧有功勋,历世既久,无庸另议更张。其余各项人等,或有庐基产业在本籍者,或有族党姻属在他省者,......如有愿改归原籍者,准其与该处人民一例编入保甲。有......外省可以居住者,不拘道里远近,准其前往入籍居住。......俱限一年内具呈本管官查奏。......出自特恩,后不为例。此朕格外施仁、原情体恤之意,并非逐伊等使之出旗为民,......可另八旗汉军都统等详悉晓谕,仍询问伊等有无情愿之处,具折奏闻。

[体会:对待汉军包衣,既然准其出旗为民。自然允许出家当和尚。这条"圣谕",在"至甲戍年抄阅再评"(1754)之前13年发布。适用于曹家。]

二、"雪芹叔父"出家的记载(吴恩裕《曹雪芹丛考》279页)

"这次读了敦敏的《瓶湖懋斋记盛》,知道雪芹有个叔父住在寺庙里。乾隆二十三年的八、九月间,雪芹还曾离开他白家曈的家,去他叔父住的寺庙里帮助于叔度扎绘风筝,因此敦敏才两访不遇。......"

既然"叔父"可以出家、住在寺庙里,雪芹为什么不能出家?

三、外加的补充(吴恩裕《曹雪芹丛考》120页)

"一九七五年我和吴茜同志往访香山正红旗的席振瀛老人,据他说,曹雪芹是包衣正白旗,包衣不能‘拔旗回营'。被抄了家的人等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更不能‘回营 '居住。所以,曹雪芹不可能住在正白旗营营子内,而是住在正白旗营外的民房。......是一般居民、小商人以及为旗营做事的更夫、马夫、杂役等居住的地方。"

[从中看到,曹雪芹已经被开除了"旗籍",不能享受"旗籍"的福利待遇,死活没人管,出家也应没人管。]

以上后两点,不一定可靠,仅供参考。

张登儒
2008.8.2


简要声明查看使用条款):
Comments

复本家先生关于曹雪芹家族“出家”问题

Commented by 张乐天 on Aug 11, 2008 5:08 PM
先生对所抄的资料,可能有所误会。请您要注意的是,我所一再指出的是,曹雪芹家族是“满洲正白旗包衣佐领下人”,属于“满洲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的“皇家家奴”。这和“八旗‘汉军’出旗为民”完全是两回事。

所谓敦敏的《瓶湖懋斋记盛》原文,不得而见。但是,据我所知,关于其真伪问题,一直有争论。如果其中确实记有“曹雪芹叔父出家”等内容的话,可以判定其为伪作无疑。

至于席振瀛老人所说:“曹雪芹是包衣正白旗,包衣不能‘拔旗回营'。被抄了家的人等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更不能‘回营 '居住。所以,曹雪芹不可能住在正白旗营营子内,而是住在正白旗营外的民房。......是一般居民、小商人以及为旗营做事的更夫、马夫、杂役等居住的地方”等等,很多地方是不太了解“满洲正白旗包衣”的性质和相关制度,而说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曹雪芹家族即使是被抄家了,如果没有皇上特谕流放等等,仍然是要住在指定的地方,也是不能随便住在什么“营外民房”的。实际上,曹家被抄后,雍正谕旨,在曹家被抄的家产内,“于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而曹雪芹的叔父之一曹颀,也得到雍正赏赐的房子。

“满洲包衣”是根本不可能自己想住哪儿,就可以随便住在什么地方的,更谈不上什么出家当和尚了。

满清“八旗”简介

Commented by 张乐天 on Aug 12, 2008 10:07 AM
“八旗”分“满八旗、蒙古八旗、汉八旗”,共计二十四旗。其地位以“满八旗”最高,其次是“蒙古八旗”,最低的是“汉八旗”。各八旗中,镶黄、正黄、正白为“上三旗”,其他为“下五旗”。“上三旗”的地位最高,为皇家亲领,尤其是“满洲上三旗”地位最高。“满洲上三旗”中尤以“两黄”地位最高。这是因为,在皇太极争夺王位的时候,首先得到“两黄旗”的支持。而“正白旗”则是在摄政王多尔衮死后,归于由皇太后亲管,而成为皇家亲军。
至于满清入关后,归顺的前明军队以及后来从汉人中招募的军队,编为“绿旗兵”,称“绿营”,不属于“八旗”编制。

“八旗”的“旗人”的生活赡养问题,完全是由满清朝廷供给,所谓“铁秆子皇粮”。而且明确规定,“旗人”是不准自己营生、另谋生计的。

乾隆的那段话说得很清楚,因为到乾隆时代,“八旗”人丁由于不断繁殖生息,人数越来越多,他们的赡养问题成为清朝政府沉重的经济负担,说白了,就是养不起了。因此,乾隆“开恩”让能够自谋生路的“汉旗”的“旗人”脱离“旗籍”,另外谋生。这一方面,说明在这之前,即使是“汉八旗”的“旗人”也是不能随便“脱离旗籍”,另谋生路的;而乾隆这段谕旨,是专门针对“汉军旗人”,也从侧面说明“满洲旗人”及“蒙古旗人”此时仍是不准随便“脱离旗籍”的。

“包衣”是满语的“音译”,也写作“波衣”、“坡夷”等等。其汉语之意为“奴隶”、“家奴”。“满洲上三旗”的“包衣”,有的虽然得到皇帝的宠爱,得到很高的官位,甚至做到一方大员,如巡抚、总督之类。但是,其“人身”却没有自由,不是自己想换个身份就能够换个什么身份。“包衣”,尤其是“皇室包衣”,子子孙孙从一出生到老死,都是“包衣”,不管做多大的官,在主子面前,永远是奴才。

在清人笔记中曾见到过这样的记载:一个高官乘坐大轿,前呼后拥、耀武扬威地在街上行走,忽有一破衣烂衫的樵夫拦路而立。衙役正在狐假虎威地大声喝骂之际,那位高官却掀开轿帘,枪前几步,当街跪倒,给那位樵夫叩头请安。然后,那樵夫命那位高官背上樵柴,自己坐上大轿,堂皇而去。原来,这位高官正是“包衣”出身,而那位樵夫却正是这位“包衣”高官的“主子”。

关于:、"雪芹叔父"出家的记载(吴恩裕《曹雪芹丛考》279页)

Commented by 张乐天 on Sep 12, 2008 10:35 AM
经查吴恩裕《曹雪芹丛考》279页原文:“这次读了敦敏的《瓶湖懋斋记盛》,知道雪芹有个叔父住在寺宇里”,则其叔父是“‘住’在寺宇里”,并不是在庙里“出家”当和尚。

敦敏的《瓶湖懋斋记盛》中的原文是:“前者同彼借家叔所寓寺宇,扎糊风筝”云云(该书33页),明确说是“所‘寓’寺宇”,也是说“住”在寺庙,并非出家当和尚。和吴恩裕的理解一致。

经愚之考察,敦敏的《瓶湖懋斋记盛》等等,确系伪造之文。不足为据。
Would you like to comment?
Sign up for a free account, or sign in (if you're already a mem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