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理论建设之八:红学研究中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鉴别
曹雪芹是一位深谙中国古典哲学的伟大的文学家。他创作的"带脂砚斋批语的八十回本《石头记》",(注:从本文开始,凡提到曹雪芹的真本时,均用《石头记》书名。凡提到程高伪本时,均用《红楼梦》书名。)从形式到内容都充满了哲学思想,特别是古典辩证法思想。书中还有一段专门议论"阴阳"辩证关系的对话,非常精彩!
我赞赏《红楼解梦》关于 "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乃曹著之全璧" 的观点。按照《红楼解梦》的揭示,《石头记》通篇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
1、《石头记》的艺术结构是"八十回正文+脂批+书中谬误"。三位一体,一分为三,也叫分写法,就是把一部作品分成三个部分来写,三个部分共同组成一部作品。"八十回正文",未完似完,像未竟之作,其实已经写完。作者采用的是"回风舞雪,倒峡逆波"的隐写秘法。——体现了辩证法思想。
2、《风月宝鉴》有正反两个内容:正面是小说,反面是历史;正面是"假语村",反面是"真事隐";"一喉两歌","一手二牍"。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就是假,假就是真,真真假假,以假乱真。——体现了辩证法思想。
3、五个书名、五个作者,其实就是一个作者、一部作品。这也属于分写法,属于以假乱真的写法。——体现了辩证法思想。
4、分身法(分写法)和合身法(合写法),是多与少的辩证关系。
5、颠倒相酬法,是多与少、大与小、男与女、悲与喜、梦里与梦外、文字上的、时间上的、地点上的、年龄上的、感情上的、事件上的辩证关系。
6、其他的隐写秘法,如,指东击西,打草惊蛇;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传粉;......——都体现了辩证法思想。
既然《石头记》是一个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那么,我们的红学研究就应该坚持使用辩证法的科学方法来研究它。既然《石头记》中充满了辩证法思想,我们也就应该认真研究《石头记》中的辩证法思想。只有这样的研究,才是科学的研究,才能有效地避免形而上学的错误,才能保证红学研究的健康发展。
什么是红学研究中的辩证法?什么是红学研究中的形而上学?
凡坚持用全面的、整体的、联系的、系统的、历史的、发展的、辩证的观点的研究,就是红学研究的辩证法。凡坚持用片面的、局部的、孤立的、割裂的、静止的、当代的观点的研究,就是红学研究中的形而上学。红学研究,首先应该着眼于全局,着眼于整体,着眼于系统,着眼于系统各部分之间的联系,着眼于用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一、 结合研究《石头记》的版本来研究《石头记》的文本。 "版本学"是红学研究的基本理论之一,是红学研究的第一层次的问题,也是关系到红学研究的全局性、整体性、系统性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其他问题就很难说清楚。首先要分清两个版本系统,分清作者的真本和高鹗的伪本,分清红学研究的主流应该是以作者的"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真本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而"一百二十回程高续本红楼梦"是程伟元、高鹗的修改补充本,是派生出来的伪本,以该伪本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只能是一个支流。其次是要进一步探讨最符合作者本意的版本,即作者最后修订的本子-戚序本。如果说在《石头记》真本尚未发现之前,人们以程高伪本作为研究对象,是出于无奈,是历史的局限性,那么,在真本《石头记》发现之后已经多年的今天,有人还在坚持以伪本作为研究对象,没有及时将研究的方向转向真本,就让人难以理解了。如果反过来看,以伪本作为研究对象的人,不仅说自己是红学研究的正统和主流,而且还要竭力反对以真本作为研究对象的人的研究,并错误地把他们斥之为"哗众取宠"、"歪理邪说"、"红外乱谈",那就更是让人匪夷所思了!
有人喜欢程高伪本红楼梦,认为它是一部完整的小说,人物故事都有结局,把它当作优秀文学作品来欣赏和品读,把对它的研究放在纯文学的范围之内,这是他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有人喜欢刨根问底,非要区别一下真本与伪本,早期抄本与最后的修改本,非要探究作者的写作目的,这就纳入了学术范畴,就要讲究研究方法了,方法对了,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方法错了,就会事倍功半,甚至步入歧途,走上邪路。
二、结合研究《石头记》作者的身世和家世来研究《石头记》的文本。"曹学"也是红学研究的基本理论之一。作品是作者心血的结晶。作品的主题表达的是作者的思想感情和思想倾向。《石头记》是曹雪芹的血泪之作。研究作者的身世和家世,对于正确理解和深刻把握作品的主题和思想倾向性具有决定意义。因此,研究《红楼梦》必须与研究作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才能正确把握作品的主题思想。现在,越来越多的红学家和读者都认为《红楼梦》具有自传性,因而,结合研究作者的身世和家事来研究《石头记》就更是顺理成章的事了。有些人不承认《石头记》的自传性,只承认《石头记》是纯粹的小说。其错误就在于没有把对《石头记》的研究与对作者的研究结合起来,没有用整体联系的观点来研究。比如冯其庸先生在"做学问要有学问的品格"一文中就说,"当然,无限制的延伸也是没必要的,延伸到说曹雪芹是曹操的后代就已经毫无意义了,这种胡乱延伸只能由延伸的人自己负责,不能怪胡适。"这个"延伸"究竟有没有必要,终归应该由研究的具体情况而定,而不应该由我们的主观意志而定。曹雪芹是不是曹操的后代?是不是"毫无意义"?应该由研究的结果来决定!作品,作者,作者的身世,三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内在的、必然的、客观的联系,我们必须尊重和研究这种联系。这对于正确理解作品的内涵、价值和意义,比较有利。任何轻视、否定、割裂这种联系的做法都不是唯物辩证的科学方法,因而对深入研究作品不利。
三、结合研究《石头记》特殊的艺术结构来研究《石头记》文本。戚序本是作者去世前最后修订的版本,是最符合作者本意的本子。该版本的艺术结构是"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其正文只有八十回,且书中含有大量"谬误",还有脂砚斋、畸勿叟等人的大量批语。对于戚序本《石头记》的这种艺术结构,红学界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曹雪芹写完了120回或108回《石头记》,后40回或28回在流传中迷失。脂批乃早期读者所加。书中"谬误"是作者的"太欠检点",是作者的"失败"。另一种看法认为,八十回正文+脂批+书中谬误,是"曹著之全璧",是作者留给我们的全部作品,是作品的特殊的艺术结构。作者写完了110回《石头记》,为了使读者把注意力从正面的小说转到小说的反面历史,自己主动删掉了后30回,有意制造了书中谬误,再以脂批的形式引导读者,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在半部小说的反面隐写一部历史给后人。这后一种观点,思想解放,大胆新颖,从版本的客观实际出发,用整体联系的观点分析问题,用创新思维考虑问题,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合理性和必然性。
是否在联系中正确把握作品的本质属性,一直是红学界争论的焦点。一些人不注重研究《石头记》的特殊性,不注重从它的这个特殊结构出发,不坚持它的这个特殊结构的客观性,不是从它们之间的联系中去把握他们的内在本质,而是从其他的什么理论出发,从个人的意愿和爱好出发,把它们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孤立的去研究,因而,无论如何也搞不清楚作者是在搞什么名堂?只有坚持从作者的作品的客观实际出发,从作者最后修订的版本出发,从八十回文本出发,从脂批出发,从书中的谬误出发,从三者之间的联系出发,去探索其中的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联系的而不是割裂的,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规律性,才能真正探求出作者的写作艺术和写作目的。
四、从全局和整体联系上正确把握小说环境、小说人物、小说故事之间的关系。作者在《石头记》中创作的四大家族、几百个小说人物、几十个小说故事,都是相互联系的,都是为小说的主题服务的。我们不应该把它们割裂开来进行孤立地研究。虽然,小说人物的刻画,小说故事的情节,小说环境的描写,各有不同的特点和特征,各有不同的艺术魅力,但是,除了它们各自的特殊性以外,还有它们共同的普遍联系性。只有从《石头记》的客观实际出发,从四大家族的联系中,从小说人物的联系中,从小说故事的联系中,从三者之间的联系中,找出其内在的规律性,才能正确把握它们的本质特征。比如,《红楼解梦》提出的"四大家族实隐清皇宫和清皇族","大观园实隐圆明园","北京的贾家、江南的甄家、赖尚荣家实隐曹雪芹家","一群'二爷'是作者曹雪芹的分身"," 正、副十二钗是竺香玉的分身","贾雨村、贾敬、贾赦、薛蟠、孙绍祖、番王等是雍正帝的分身","书中的23个爱情故事是曹雪芹与竺香玉的爱情故事的分写","书中的13个孽缘故事是雍正帝与竺香玉的不合理的婚姻关系的分写"等。这些结论是否正确,可以继续讨论,可以继续进行验证。但是,他们这种从整体联系的角度研究问题的方法,却是完全科学的,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相比之下,那种割裂了各种联系的、孤立的、片面的研究方法,则是不科学的,是不符合唯物辩证法的,也是不符合作者曹雪芹著书本意的。
五、用全局的和整体联系的观点正确把握小说部分与诗词曲赋之间的关系。蔡义江先生说《红楼梦》是"真正的'文备众体'"。"除小说的主体文字本身也兼收了'众体'之所长外,其他如诗、词、曲、歌、谣、谚、赞、诔、偈语、辞赋、联额、书启、灯谜、酒令、骈文、拟古文......等等,应有尽有。"脂批也说"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传诗之意"。书中的诗词曲赋是整部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小说和诗词曲赋都是文学的一种体裁,都是为作品的主题服务的。所以,必须在联系中正确把握它们的内涵和本质。脂批还说,"此书正反皆有喻也"。"读者但以小说古词目之,则大罪过"。这就明确告诉我们,书中的诗词曲赋与小说部分一样,也有正反两面,读者不能只看它的正面,而不看它的反面。如果读者单单把它们当作小说古词看待,那就大错特错了。可是,我们的一些读者和研究者,对于作者和批者的话似乎视而不见,置若罔闻。他们不仅只把小说当作小说来研究,而且也只把诗词仅仅当做古词来欣赏,仅仅从字面和文学的角度来解释,并与小说的主题、思想倾向性、作者的写作目的相隔裂。比如,对贾雨村的"咏怀一联"和"对月寓怀口号一绝" 的解释,就没有把黛玉和宝钗与贾时飞的关系说清楚,也没有把作者说的"飞腾之兆已见"、"帝王之兆已见"和批者说的"是莽、曹遗容","奸雄心事,不觉露出"的背后隐写的帝王身份解释清楚。再比如,对《芦雪庵即景联句》的正面"斜风仍故故"、"无风仍脉脉"之"谬误"和背后之所隐也没有解释清楚。对《姽婳词》和《芙蓉女儿诔》的反面之所隐,以及此词、此诔与晴雯之死之间的联系,似乎都没有解释清楚。
六、用发展的、历史的、客观的、辩证的观点来研究红学史。百年红学史,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是一个不断由低级向高级、由现象到本质、由一级本质到二级本质......的曲折的发展过程。索隐、考证、评论、解梦......,这是红学研究的不同发展阶段上产生的不同学派。不同的历史阶段有其不同的历史条件、历史特点和历史局限性。我们不能苛求于古人,应该客观地辩证地分析他们的研究成果。全盘肯定和全盘否定的评价都是不客观的,不恰当的,因而是不正确的。评论派和评点派是红学发展的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两个不同的学派,两种不同的研究结论,两种不同的认识。不能将其相提并论。评论派是评点派在更高一级阶段上的一个新的发展。同样,今天的《红楼解梦》和其他索隐著述也不是简单的就等同于索隐派。这也是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上产生的两个不同的学派,两种不同的研究结论,两种不同的认识,也不能将其相提并论。今天的索隐著述是旧索隐派在更高一级阶段上的一个新的发展。所以,那种把《红楼解梦》和其他索隐著述说成是索隐派的"复兴"或"复辟"的看法,说成是"当年胡适和蔡元培新旧红学争论的继续"的看法并予以全盘否定的做法,正如同刻舟求剑一样,是静止的而不是发展的,因而是错误的。
七、把曹雪芹和他的《石头记》放到他那个历史时代中去研究。《石头记》诞生在曹雪芹去世的1764年以前。所以,我们不应该使用曹雪芹去世以后的典制、规矩、礼仪、风俗、习惯等来研究或论证《石头记》中的具体描写,更不应该用现代人的意识和观念来解释《石头记》中所反映的社会现实。比如,皇后外出打的"曲柄七凤黄金伞",到底是何时的典制?如果是雍正朝以前的典制,那么说贾元春的真实身份就应该是一个假贵妃、真皇后,应该说是没错的。如果是以后的典制,就不能够这样说。再比如雍正选秀,也不应该用雍正朝以后的典制来说明雍正选秀的事实。还有的人一看到《曹雪芹毒杀雍正帝》的结论,首先想到的不是去看作者的论证过程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思维逻辑,是否符合《石头记》的客观实际,而是用现代人的观念来评价,首先是主观的感到"骇人听闻"或"耸人听闻",进而偷换概念,把政治范畴的"宫廷政变"说成是法律范畴的"杀人犯",然后再推导出研究者霍国玲女士是在"糟蹋《红楼梦》","丑化曹雪芹",甚至有人还要追究霍国玲的"诬陷罪"。这简直是南辕北辙,驴唇不对马嘴。
八、唯物辩证地看待红学形势。改革开放以来的红学形势是好还是坏?这是一个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具有唯一性的特征。要正确认识这个客观实在,树立科学的红学形势观,就必须用唯物辩证的科学方法来看待当前的红学形势。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不同,看问题的角度和方法不同,对这样一个客观实在的评价却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这就产生了两种完全对立的红学形势观:一个是错误的、不科学的红学形势观,一个是正确的、科学的红学形势观。前者认为,当前的红学形势是"浮躁时代的坚守"、"过于离奇"、"学术娱乐化"、"假学说"、"大众消遣品"、"市场经济的弊端"等。后者认为,当前的红学形势是"盛世红学"、"红学盛事"、"红学繁荣"。错误的红学形势观是唯心主义的和形而上学的。科学的红学形势观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两种不同的红学形势观的实质是两种不同的世界观在对待红学形势上的具体反映。科学的红学形势观反作用于红学形势的时候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错误的红学形势观反作用于红学形势的时候发挥着阻碍和破坏的作用。为了红学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我们必须抛弃错误的红学形势观,树立科学的红学形势观!
总之,红学研究必须使用科学的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方法。在众多的红学研究著述中,有辩证法,也有形而上学。我们必须把它们加以严格区别,自觉地坚持辩证法的观点,减少形而上学的观点,使红学研究更加理性化和科学化,少走弯路。
红外人刘振兴2008年2月18日有感于新疆伊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