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笏叟是什么人?
本文分析畸笏和宝玉的关系,以及畸笏的大致情况。
一、"玉兄"的弟弟
在一些署名畸笏的批语中,经常称呼宝玉为"玉兄"或"石兄",这就证明畸笏是宝玉的弟弟。不妨举几个例子如下:
庚眉:忙中闲笔,点缀玉兄,方不失正文中之正人。作者良苦。壬午春。畸笏。(14回)
庚眉:八字道尽玉兄,如此等方是玉兄正文写照。壬午季春。(15回)
庚眉:一"忙"字,二"陪笑"字,写玉兄是在女儿分上。壬午季春。(15回)
庚眉:仍用玉兄前拟"稻香村",却如此幻笔幻体,文章之格式至矣尽矣!壬午春。
庚眉:这亦暗露玉兄闲窗净几、不(寂)[即]不离之(工)[功]业。壬午孟夏。
庚眉:云儿(锦香院的妓女云儿——笔者注)知怡红细事,可想玉兄之风情月意也。壬午重阳。(28回)
类似的称呼宝玉为"玉兄"的批语还有许多,就不多举了。
另外再看一条未署名的批语:【甲侧:赦老亦能作此语,叹叹!(3回)】
这条批语虽然未署名,但其中有畸笏的常用语"叹叹",根据这些批语,畸笏叟称贾赦为"赦老",可见畸笏叟比贾赦低一辈;称宝玉为"玉兄",因此,畸笏是宝玉的弟弟,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二、畸笏对青年时期生活的回忆
(1)"凤姐点戏"时的看客
庚眉: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
庚眉:前批"知者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悲乎!
其中"朽物一枚"是畸笏自称,可见当时他是看客之一。(至于其中"脂砚"是谁?留待以后再算帐。)
(2)小时候和作者一块喝酒的往事
庚眉: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
甲侧: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
(3)黛玉被关在门外事件的见证人
[原文:]宝玉道:"实在没有见你去。就是宝姐姐坐了一坐,就出来了。"林黛玉想了一想,笑道:"想必是你的丫头们懒怠动,丧声歪气的也是有的。"
庚侧:不要兄言,彼已亲睹。
(4)畸笏和作者一块看戏
[原文:]凤姐走进院来,因见平儿在窗外,就问道:"要说话两个人不在屋里说,怎么跑出一个来,隔着窗子,是什么意思?"贾琏在窗内接道:"你可问他,倒像屋里有老虎吃他呢。"庚夹:好!
庚眉:此等章法是在戏场上得来,一笑。畸笏。
[这条批语,足以证明畸笏小时候和作者一块看过戏。]
(5)畸笏和作者有共同的爱好——绘画
宝玉,在薛蟠生日时,打算写一张字,或画一幅画送去。说明宝玉擅长绘画。
而畸笏在批语中,经常使用绘画术语,象"大白,白描,间色法"等。下面举一例。
庚眉 :是书最好看如此等处,系画家山水树头丘壑俱备,末用浓淡墨点苔法也。丁亥夏。畸笏叟。
三、畸笏成年时的形象,可从批语中看出
按近之俗语云:"宁养千军,不养一戏。"盖甚言优伶之不可养之意也。大抵一班之中,此一人技业稍优出众,此一人则拿腔作势、辖众恃能,种种可恶,使主人逐之不舍责之不可,虽欲不怜而实不能不怜,虽欲不爱而实不能不爱。余历梨园子弟广矣,个个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阅《石头记》至"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二语,便见其恃能压众、乔酸娇妒,淋漓满纸矣。复至"情悟梨香院"一回更将和盘托出,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使言《石头记》之为书,情之至极、言之至恰,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18回)
[分析:先要分析这条批语是谁写的?千万不能张冠李戴。畸笏约生于1705年,脂砚斋比畸笏低一辈,脂砚斋1715年生。
此批接在"己夹"之后,估计在己卯年(1759)以前写,批中提到30年前(前多少年不清),当是1729年前,接近于1727年(抄家)前,这时畸笏约20多岁,而脂砚斋当时12岁左右,不可能"历梨园子弟广矣",因此这条批语是畸笏所写。
从中看出当时畸笏正广交历梨园子,还过着公子哥的生活,是一位公子哥。]
四、畸笏地位是五老爷
笔者以前曾论证过,曹頫是宝玉的原型。那么,畸笏是否是曹頫的亲弟弟?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中考证出曹寅的亲弟弟曹宣(或名曹荃)有四个儿子(曹顺,曹桑额,曹驥,曹頫),并没有考证出老五存在。但在《红楼梦》小说中,确实有个五奶奶。根据《红楼梦》27回,小红向凤姐汇报时谈到"五奶奶",凤姐也说"这是四五门子的事",可见五奶奶存在,那么五老爷也就存在,所以可以把畸笏叟定位为老五。他经常把老四(宝玉)称为玉兄,正合乎老五的位置。
另外,畸笏在写批语上是特卖力气的,写批语最多,而且负责保管小说,又记载了"索书"事件,很认真负责。从这些方面来看,他和宝玉的关系非比寻常,"玉兄"又称呼得十分亲切,因此把他当作五老爷,作为宝玉的亲弟弟,是合情合理的。他就住在黑油大门小院里面,出入两府都非常方便,知道的底细非常多。
下面把红玉和凤姐的对话列出,供看官过目。
红玉道:"平姐姐说:我们奶奶问这里奶奶好。原是我们二爷不在家,虽然迟了两天,只管请奶奶放心。等五奶奶好些,我们奶奶还会了五奶奶来瞧奶奶呢。五奶奶前儿打发人来说,舅奶奶带了信来了,问奶奶好,......"
话未说完,李纨笑道:"嗳哟哟!这话我就不懂了。什么'奶奶''爷爷'的一大堆。"
凤姐笑道:"怨不得你不懂,这是四五门子的话呢。"
五、畸笏是小说的保管人
庚眉:......壬午九月。因索书甚迫,姑志于此,非批《石头记》也。
什么人索书甚迫,无人知晓。
脂砚斋和曹雪芹都先他而亡。
直到丁亥年以后,畸笏仍然保管小说,写了不少批语。
在脂砚斋和曹雪芹都死亡之后,畸笏领头,制作现在看到的《甲戍本》,不知是否完成。
估计畸笏死于甲午年以后。
六、畸笏是批语的总负责人,是诸公的领头羊,是群龙之首,这从以下批语中可以看出
(1)他可以指责脂砚斋。
己夹:脂砚斋所谓"不知是何心思,始得口出此等不成话之至奇至妙之话",诸公请如何解得,如何评论?
(2)他可以挥舞指挥棒,命令芹溪删去"天香楼"部分。
(3)他可以向诸公广泛发问
甲眉:试问诸公:从来小说中可有写形追像至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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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夹:以花为药,可是吃烟火人想得出者?诸公且不必问其事之有无,只据此新奇妙文悦我等心目,便当浮一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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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夹:请诸公掩卷合目想其神理,想其坐立之势,想宝钗面上口中。真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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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夹:"不离不弃"与"莫失莫忘"相对,所谓愈出愈奇。"芳龄永继"又与"仙寿恒昌"一对。请合而读之。问诸公历来小说中,可有如此可巧奇妙之文,以换新眼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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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侧:袭人方才的闷闷,此时的正论,请教诸公,设身处地,亦必是如此方是,真是曲尽情理,一字也不可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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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总评:......大抵作者发大慈大悲愿,欲诸公开巨眼,得见毫微,塞本穷源,以成无碍极乐之至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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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夹:袭卿能使颦卿一赞,愈见彼之为人矣,观者诸公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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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夹:一段大家子奴妾吆吻,如见如闻,正为下文五鬼作引也。余为宝玉肯效凤姐一点馀风,亦可继荣、宁之盛,诸公当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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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夹:好!逐回细看,宝卿待人接物,不疏不亲,不远不近。可厌之人,亦未见冷淡之态,形诸声色;可喜之人,亦未见醴密之情,形诸声色。今日"便在炕上坐了",盖深取袭卿矣。二人文字,此回为始。详批于此,诸公请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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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夹:我批此书竟得一秘诀以告诸公:凡野史中所云"才貌双全佳人"者,细细通审之,只得一个粗知笔墨之女
子耳。此书凡云"知书识字"者便是上等才女,不信时只看他通部行为及诗词、诙谐皆可知。妙在此书从不肯自下评注,云此人系何等人,只借书中人闲评一二语,故不得有未密之缝被看书者指出,真狡猾之笔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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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他可以"余批重出"。
甲眉: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等批。
此批中,虽有"脂斋"二字,笔者仍然判断是畸笏所写;我以后将论证:所有署名"脂砚"和"己卯冬"的批语都是畸笏所写,而不是脂砚斋的。但署名脂砚斋的批语确实是脂砚斋的,脂砚斋和畸笏的风格完全不一样,脂砚斋也有一些未署名的批语。
七、畸笏的年龄多大?
畸笏既然是曹頫的弟弟,要知道畸笏的年龄,必须先知道曹頫的年龄。
关于曹頫的年龄,没有官方记载,只好推断。现在有四个参考意见:
(1)康熙五十七年六月二日对曹頫请安折的批语:"朕安。尔虽无知小孩,但所关非细。念尔父出力年久,故特恩于此。虽不管地方事,照尔父密密奏闻,是与非朕自有洞鉴。就是笑话也罢,叫老主子笑笑也好。"
其中,"无知小孩"一句难以判断曹頫具体年龄,但已经大致划定了年龄的范围在10——20岁之间。
(2)鞠陵于天先生曾发表"《红楼梦》作者究竟是谁?"一文,文中提出曹頫是《红楼梦》作者,确实先于笔者。我也确实没看过此文章,是昨天为了从网上查找点资料才发现的,顺便浏览了一遍。
看到文中有一句:"1715年3月(康熙五十四年三月),黄口小儿曹頫,袭江宁织造职,时年一十六岁。"(笔者不知道是不是官方记载,也不知来源,如果鞠陵于天先生能看到此文,如有时间,望再介绍一下。) 又有:"曹頫生于己卯年(1699年),属兔,五行为土,泥做的男人"。
按1699年出生计算,到康熙批语(1718),曹頫应19岁,康熙批为"无知小孩",稍大一点,但还可以。
(3)笔者以前在《给贾宝玉重新定位》中,曾根据宝玉中邪魔的故事情节判断曹頫生于1702年(略),自知此推算方法是不可靠的,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按此推算,到康熙批语(1718),曹頫应16岁,康熙批为"无知小孩"却比较合适。
(4)郑民先生,和鞠陵于天先生推算方法不同(笔者没看明白),但推算结果一致,"推出宝玉生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八月二十三,属兔"。
以上关于老四曹頫的年龄供参考,而老五畸笏的年龄估计比曹頫小3岁左右。
八、畸笏在批语中的某些语言特征,和作者小说中的某些语言特征,竟有一致的成分,由此也可作为兄弟说的证据。但这需要作不少引用来说明,我不想浪费看官的宝贵时间。
以上关于畸笏的分析介绍,供参考。
以后还想谈谈甲戍本、庚辰本及其批语,那时再说明畸笏的功劳。
张登儒
2008.7.4

RE:张先生
(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
江宁织造主事奴才曹頫谨奏:为恭谢天恩事。
窃奴才于二月初九日,奏辞南下,于二月二十八日抵江宁省署,省觐老母,传宣圣旨。全家老幼,无不感激涕零,叩头恭祝万寿无疆。奴才谨于本月初六日上任,接印视事,敬设香案,望阙叩头,恭谢天恩。窃念奴才包衣下贱,黄口无知,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特命奴才承袭父兄职衔,管理江宁织造。奴才自问何人,骤蒙圣主浩荡洪恩,一至于此。奴才惟有失公失慎,遵守成规,尽心办事,上以图报王恩,下以奉养老母,仰副万岁垂悯孤孀,矜权全骨肉之至意。谨具折奏闻,伏乞圣鉴。奴才不胜感激惶悚之至!
朱批:知道了。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供张先生参考
上面博客地址是吾弟郑民所建,在下眼睛不太好,对电脑使用亦不如他,故有些观点由他代为表达。先生如有兴趣,尽可借鉴。
研究研究
自持金矛又持戈,自相戕戳自张罗。
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
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
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复鞠陵于天先生
得知先生眼睛不太好,我也这样。我坚持使用“千里明 (滴眼液)”,效果不错,特作推荐,建议先生一定要试试!也许能立竿见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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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张先生
根据曹家史料,曹頫袭官时,年龄不大,是“黄口无知”的年龄。“黄口无知”究竟是多大呢?
在第一回里,作者借贾雨村事,多次提到月亮。另,作者字昂友。“昂”通“昴”谐“卯”,“友”音谐“酉”,卯兔年,酉鸡月。康熙三十八年(1699)酉月正是八月。《红楼梦》第四十二回首向下数第三自然段开头有凤姐命平儿取祟书来瞧瞧一事,此祟书名字为《玉匣记》。此书中,二十八星宿中的昴宿中的“昴”字被记为“昂”字,可知“昂”可通“昴”。根据这些,我推断,作者生日可能与“兔”有关。如此一来,令我对“虎兔相逢”产生了琢磨的兴趣。查阅《六十甲子五行循环表》,知所谓“虎兔相逢”是指十二年生肖循环之“虎兔相逢”。如:
虎:戊寅,五行为土,属相为虎。(1698年)
兔:己卯,五行为土,属相为兔。(1699年)
二土,两地。
十二年后,虎兔相逢。
虎:庚寅,五行为木,属相为虎。(1710年)
兔:辛卯,五行为木,属相为兔。(1711年)
针对其中单一的虎年(1710)和兔年(1711)而言,其五行木,均为孤木。
两地生孤木,有人死了,但不是林黛玉。黛玉生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腊月初七日,鼠年,其年五行为水,女儿家是水作的骨肉。黛玉的实际年龄比宝玉大三岁,在时间上符合“香菱三岁时,一僧一道送‘通灵宝玉’下凡”一段情节。《芙蓉女儿诔》诔于 “太平不易之元”,其年,宝玉一十二岁,黛玉一十五岁,晴雯一十六岁。晴雯映黛玉,映出黛玉也是一十六岁时死的,《芙蓉女儿诔》实际上是为一年后去世的黛玉所作。之所以说黛玉生于康熙三十五年,属鼠,再一个根据是“香芋小耗子”的故事(见“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回)。
《红楼梦》第一回冷先生论及宝玉时道:“说来又奇,如今长了七八岁,虽然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冷先生这段话告诉读者,《红楼梦》一书是作者从其七八岁时写起。
《红楼梦》第五回元春的判词词云:“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
“二十年来辨是非”之人不是别人,而是作者自己。
书是作者从其七八岁时写起。七八岁加上二十年是二十七八岁,二十七八岁“半生潦倒”,其年是雍正五年(1727)。雍正五年(1727)前推二十八年康熙三十八年(1699),其年属相为兔,五行为土。作者称自己是“泥作的男人”根据就是其出生年的五行为“土”。
“虎兔相逢”之于兔,虎口求生,是“太平不易”。所以,作者称自己的出生年为“太平不易之年”,由此引申出作者出生月为“蓉桂竞芳之月”,出生日为“无可奈何之日”
“蓉桂竞芳之月”,脂评曰其为八月。
宝玉一十二岁,黛玉一十五岁,晴雯一十六岁。晴雯映黛玉,映出黛玉也是一十六岁时死的,《芙蓉女儿诔》实际上是为一年后去世的黛玉所作。作者如此写来的目的是因为他的出生日不是他十二岁时的“无可奈何之日”,而是一年后的“无可奈何之日”。
“无可奈何之日”并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时间,指明作者出生日。所以,作者在《芙蓉女儿诔》中又加提示:“金天属节,白帝司时”。
《淮南子·天文训》中:“子午,卯酉为二绳”(绳,直也)。“八月、二月,阴阳气均,日夜平分,故曰刑德合门。德南则生,刑南则杀,故曰二月会而万物生,八月会而草木死”。“……加十五日指酉中绳,故曰秋分雷戒,……”。
酉月八月,属金,属节秋分,司时之神白帝。
秋分,秋之日,禾草遇火,灰飞烟灭,是“无可奈何之日”。
查:公历1712年09月23日秋分是农历一七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秋分。
查:公历1699年09月23日秋分是农历一六九九年八月初一日秋分。本年闰七月。
查:公历1699年10月15日是农历一六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本年闰七月。
秋分,作者利用这个日子昭示自己的生辰,确实费了许多心思,殊为可叹!
《红楼梦》作者:姓曹,名頫,字昂友,号雪芹,又号芹溪居士。生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己卯八月二十三日(10月15日),卒与乾隆二十七年(1762)壬午十二月三十日(1763年2月12日)除夕,享年六十四岁
以上是我个人的见解,供先生参考。
复鞠先生
另外,也有一些疑问,作为红友,愿与您共同讨论:
1.女水,男泥的概念,我主张多从政治思想方面理解.
2.晴雯是为宝玉而死,宝玉作长诔是应该的,如果把长诔再转送黛玉,晴雯就一无所有,这对晴雯是不公平的.连金钏还得一些烧纸钱.
对脂批"诔晴雯实诔黛玉",我以为不妥.
3.二十年来辩是非,应是元春,不应是宝玉.元春入宫时间是在宝玉7.8岁之前.因此不应从宝玉7.8岁时开始计算二十年.
虽然有部分疑问,仍然真诚地感谢.祝健康长寿.
拙见
关于红楼问题,因为存在许多不解,才促使我们去思考。我尊重您的见解,在此前提下,我再次把我的想法提出,供您参考。
确定作者并不是个简单问题,首先必须解决如下若干问题。
第一,作者是不是书中的贾宝玉,如果是的话,首先面临着这样一个难题:宝玉的年龄与作者自述的“将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的矛盾。也必须解释清楚“怀金悼玉”的真正含义。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此回中,宝玉“一面见众人不在房中,乃笑问袭人道:‘今儿那个穿红的是你什么人?’袭人道:‘那是我两姨妹子。’宝玉听了,赞叹了两声。……袭人道:‘他虽没这造化,倒也是娇生惯养的呢,我姨爹姨娘的宝贝。如今十七岁,各样的嫁妆都齐备了,明年就出嫁。’”袭人的两姨妹子十七岁,她应该不会小于十七岁,此时的宝玉多大呢?宝玉在第五回睡进可卿的房间里,可卿说他还是个小孩子而不避了嫌疑,他应该不会超过八九岁。袭人十七岁,宝玉十岁左右,他们之间至少相差六七岁。诔晴雯的时候,晴雯十六岁,宝玉十二三岁,有白居易诗《简简吟》可证。(篇幅所限,不再细证。)《红楼梦》八十回里,宝玉的年龄不超过十三四岁。何来“半生潦倒之罪”一说?所以,书中应该还有宝玉的另一半存在,也就是他的“身后事”,就是说,作者把他十三四岁以后的故事赋予给了另一个人。找出这个人来,是证明作者是曹頫必须要做的事情。不仅如此,既然宝玉在书中有另一半,宝钗也应该有其另一半在书里,这才能说通部红楼梦是“怀金悼玉”的红楼梦。不能证出宝玉、宝钗的另一半,说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頫,难以服众。
第二,曹家有王妃不假,但她不是书中的元妃。否定书中的所谓“元妃”并不难,你只要否了书中存在“大观园”就可以了。宁荣两府间的小巷里,建不起比北京紫禁城还要大的“大观园”。所谓“大观园”是让读者从大处着眼,展眼大江南北看园林。真正的“元妃”是书中的鶺鴒之人妙玉,鶺鴒是指兄弟,是指皇室兄弟,同室操戈,“鶺鴒之悲”!所以,二十年来,作者辨的就是他们的是是非非。如果不能把“棠棣之威,鶺鴒之悲”说清楚,说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頫,没人会相信。
第三,可卿死了。她为什么死了?怎么死的?说她淫丧天香楼可能吗?一个干巴巴抽成一条了的垂死可卿,谁会有兴趣去淫丧她呢?这个问题不解决,也解释不了红楼问题。
书中疑惑太多太多,因是跟帖,仅举例到此。
为了共同的目的,在下多说了这些,望谅解!
复鞠先生
1.半生潦倒:小说的结构不是平铺直叙的,有明写(明修栈道),有暗写(暗渡陈昌),童年往事是明写的,中年时的抄家(49--54回)是暗写的,我曾写文章
说过,可能没被红友所接受.但我不能再重复.因此说"半生潦倒"已经含在80回中,不需要再补充后40回.
2.怀金(宝钗)悼玉(黛玉),处处可见.
3.妙玉问题:我想的比较简单,还不成熟,想写出来,但不知何时.先生把妙玉当作王妃,我无法理解.
4.可卿问题:我无能为力.望先生能把对可卿.妙玉的分析早日发表.
我是业余爱好者,对问题只能初步分析,尽自己的力罢了.无意中进入艺苑,放几炮以后,当子弹打光了,不知何时,就退出战斗.
确实感到问题的复杂,不易解决.
谢谢先生的指点.
本家先生,这里是否在搞笑?
畸笏究竟是谁呀?
自命“老朽”,做弟弟的去“命”当兄长的“芹溪”,岂不违背了封建社会的人伦天道?!
复谢先生
先生可能误会了拙文,我说的畸笏兄长是指"曹頫",不是指"芹溪"."芹溪"应是畸笏的晚辈.
不复文有失礼节,特此作一简单说明.
本家先生,是谢先生误解了您,还是您误解了这段“脂批”?
顺便说一句,古人称“兄”、称“老”,不一定比自己年纪大。
与张乐天先生商榷
老朽是畸笏自称,他能命令芹溪删去天香楼部分,说明畸笏比芹溪高一辈.因为只有长辈才能命令晚辈.
我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请示教.
畸笏叟的话究竟有多大的可靠性?
“称兄道弟”是同事、朋友甚至萍水相逢的人最普通的称呼,能从一个“石兄”得出是亲弟弟的结论?第一回“空空道人”就称通灵玉为“石兄”(空空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空空道人成了“宝玉”的亲弟弟了?呵呵。
答本家先生
请看这段脂批:“‘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的是安富尊榮坐享人不能想得到處。其事雖未行,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
这段脂批开头就说“作者用史笔也”,他说话的对象,应该就是作者。前后联系起来看,“作者”应即“芹溪”。要求对原文进行修改删节等等,也应该就是对作者之要求,即对“芹溪”之要求。否则,照先生之理解,其兄之作品,不要作者(其兄)来删改,而竟然让毫无关系的“其晚辈”删改。似乎不合情理,文意亦不通。
您主要之误,在于将文化人的称兄道弟,认为是实际年龄的长幼,其实并非如此。我刚刚收到一本书,作者足足比我大二十多岁,却题为“乐天兄教正”。
“教”字不敢当,互相讨论,取长补短,仅供参考。
先复梦蝶先生
和你一样,我是主张<红楼梦>只有80回的,以前和现在都是一样.
畸笏关于后30回的批语,说来话长,此处不便和你交换意见,恕我不能详细回答.我正准备写点小文章说说个人看法,欢迎你收看,并再作评论.
再复张乐天先生
我对这条批语的解释是以<红楼梦>作者"曹頫"说为前提的,自然就和你不一样.因为"曹頫"出家了,住在庙中,无法去请"曹頫"删除,畸笏只好自作主张,命令晚辈"芹溪"来删除.
对同一条批语的解释,由于对<红楼梦>作者的理解不同,自然就不同.我无权干涉你的解释,也不能放弃自己的解释.
我终于明白了分歧的原因,谢谢先生.至于谁对谁错,难以断言.
先生是否同意我的回复?
复张登儒先生
我对这条批语的解释,并不是“以‘芹溪说’为前提”,而是认为:从这条批语之语意来说,前文所说之“作者”就是指后文之“芹溪”。否则,此批情理、文理不通。
您说:“因为"曹頫"出家了,住在庙中,无法去请"曹頫"删除,畸笏只好自作主张,命令晚辈"芹溪"来删除. ”按,曹頫是“上三旗包衣”,即皇家的家奴,其从事什么事业是完全没有自由的,也是不可能自由“出家”的。且清朝定制,一般的老百姓年未五十,也是不准出家的。如果您知道满清的“包衣”制度,和对僧道的管理制度,恐怕会同意我的这一意见。而您对此批语的解释,正是以“曹頫出家说”为前提,而这一“前提”是值得商榷的。
我仅仅是想和先生讨论您之观点而已,想余之名不见经传之凡人,何敢干涉?希先生亮察。至于先生是否能采纳我之愚见,实不敢有非分之想,仅供参考而已。倘若先生以为不值得和我这样本家讨论,我就此打住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