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惠民:一部力求“解味”之作——评《文学的的哲学——红楼梦的第三种读法》

Posted by 张兴德 on May 27, 2008 8:55 AM in Article

一部力图正确解读《红楼梦》的学术著作
——评张兴德的《文学的哲学:红楼梦的第三种读法》

胥惠民

(新疆师范大学 中文系,新疆乌鲁木齐  830054)

曹雪芹在《红楼梦》的开头就发出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慨叹。一部丰富的红学史实际就是如何正确认识《红楼梦》之味的历史。

新红学派把《红楼梦》研究从新旧索隐派的迷雾中解放出来,但新红学派的几位大师很难说他们把这部伟大著作读懂了。胡适在《答苏雪林书》中说:"在那些满洲新旧王孙与汉军纨绔子弟的文人之中,曹雪芹要算是天才最高的了,可惜他虽有天才,而他的家庭环境及社会环境,以及当时整个的中国文学背景,都没有可以让他发展思想与修养文学的机会。在那一个浅陋而人人自命风流才士的背景里,《红楼梦》的见解与文学技术当然都不会高明到那儿去。""我向来感觉,《红楼梦》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红楼梦》比不上《海上花列传》,也比不上《老残游记》。"[1] 这不仅表明他不懂产生《红楼梦》的社会背景,对《红楼梦》的艺术成就更无会心,更难以理解这部伟大作品深厚的思想内容。解放后,俞平伯在为《红楼梦研究》写的《自序》中说:"我尝谓这书在中国文坛上是个'梦魘',你越研究便越觉胡涂。"[2] 承认自己把《红楼梦》研究不通。胡、俞的继承者周汝昌关于《红楼梦》的主题说:"盛衰聚散才是主题"[3] 他在《红楼梦新证》中说:"曹雪芹是先娶薛宝钗,后娶史湘云";贾母"因提到死去的丈夫曹寅而落泪";"贾赦和贾政,本是同生,都是曹宣的嫡子"[4] 这就把小说中的贾府和现实中的曹家、把虚构的贾宝玉和作家曹雪芹完全等同起来,把文学当历史研究,很难说是《红楼梦》的解味者。

开始解《红楼梦》之味的著作是王昆仑的《红楼梦人物论》,能得《红楼梦》之味的代表作是何其芳的《论"红楼梦"》。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解放运动的深入,解《红楼梦》之味的论文和著作逐渐多了起来。张兴德的《文学的哲学:红楼梦的第三种读法》(2006年11月沈阳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第三种读法》)无疑也是一本解味之作。在这本著作出版以前,学林出版社1995年出版了梅新林《红楼梦哲学精神》。《第三种读法》是第二部从哲学角度解读《红楼梦》的著作,其深化《红楼梦》研究的成就是显而易见的。

《红楼梦》的内容就像社会生活本身那样丰富复杂,解读《红楼梦》的"真味"不是容易的工作,而且不是一个人独立所能完成的任务。《红楼梦》之所以难解,是由其内容决定的。任何个人想一次准确把握住《红楼梦》也是不可能的,一个学者如果能在一个或几个问题上能得《红楼梦》之味,那也是巨大的成就。《第三种读法》在几个问题上开始清理长期蒙在《红楼梦》上面的阴影,深化了研究,靠近了曹雪芹的艺术匠心,得了《红楼梦》的部分之味,读之令人可喜。其贡献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探讨了《红楼梦》客观存在丰富的哲学思想,以及这种思想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明确性。

全书从以下六个方面分析论述《红楼梦》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一、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是《红楼梦》的思想"核心"和"精华";二、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是曹雪芹全面批判封建社会、揭示其必然灭亡命运的重要思想武器;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是《红楼梦》思想性和艺术性高度和谐统一的"融合剂";四、《红楼梦》中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明确性;五、借助佛老的 "语言外壳"是《红楼梦》中的辩证法思想的一大特点;六、《红楼梦》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哲学和文学渊源。

张兴德认为《红楼梦》中的哲学思想继承了从《易经》开始的、后经《老子》发展了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小说中的湘云同翠缕关于事物阴阳的对话,是中国古代阴阳学说关于事物矛盾对立统一学说的朴素理解和解释,因此可以把这看作是曹雪芹比较自觉地运用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认识和批判封建社会及其上层建筑的思想武器。我们知道曹雪芹没有留下哲学著作,但《红楼梦》第三十一回描写史湘云同翠缕的哲学问答,坚持了元气一元论的唯物主义观点。曹雪芹认为阴阳"不过是个气,器物赋了成形"。物质性的"气"是他的哲学中的最高范畴,它排除了"气"之前有什么精神性的本原的存在,否定了上帝造人、制造万物的神学论。他说:"天地间都赋阴阳二气所生",万物虽千变万化,"究竟理还是一样"。万物由物质性的"气"生成,这是普遍规律,没有什么例外。他坚持万事万物都有两个不同的侧面,大到天地,小到草虫砖瓦,无不如此。"比如那一个树叶儿还分阴阳呢,那边向上朝阳的便是阳,这边背阴覆下便是阴。"他还朦胧地认识到矛盾互相转化的规律,"阴、阳两个字还只是一个字,阳尽了就成阴,阴尽了就成阳;不是阴尽了又有个阳生出来,阳尽了又有个阴生出来"。作为物质性的气表现的阴阳,没有生灭问题,只有互相转化的问题。它们共存一体,互相斗争着,各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矛盾转化,物极必反。这印证了张兴德提出曹雪芹已经具有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可靠性。

张兴德认为,《红楼梦》对封建社会的揭露和批判,对封建礼教的批判,对人性中丑恶方面的批判等等,不是简单的否定,也不是用什么"市民思想"或萌芽的资本主义思想等等,而是从生活哲理和哲学的高度,从事物自身发展的辩证法的高度予以批判和揭露的。这样,就显示它独到的视角和深刻的思想内涵。"曹雪芹处在于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虽然不懂得什么是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但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使他无意中比较客观地正确地描绘了作为封建贵族的贾府内外交织的各类矛盾。这些矛盾外部的有皇室贵族之间的矛盾,有贾府同中小地主以及农民之间的矛盾,有贵族之间的矛盾:内部的则有祖孙、父子、母女、叔侄、婆媳、妯娌、夫妻、姐妹、兄弟、嫡庶、甥舅、主仆、以至于仆人之间等等的矛盾。后世读者,在这些真实的描写中,享受其艺术美、哲理美的同时,看到了当时一幅幅真实的"人吃人"的人生画面。这是《红楼梦》这部伟大著作的思想性空前的深刻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红楼梦》的精华所在。"(《第三种读法》第19页。以下引用只注页码)

张兴德提出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是《红楼梦》思想性和艺术性高度和谐统一的'融合剂'",这个观点不仅新颖,而且深得艺术的壸奥。由于"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自觉不自觉地运用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进行人物塑造,才使人物性格的真实性和典型性达到了空前高度的统一。《红楼梦》写的许多人物之所以能够栩栩如生,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有无比的艺术感染力,一扫过去才子佳人小说'千人一面'的模式化,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作者忠实地按着生活辩证法本身的原则去写人物,写出了人物自身的性格辩证法。这里生活的辩证法,艺术的辩证法和作者创作思想上运用辩证法思想认识生活、认识人物三者是和谐地统一在一起的。宝玉、黛玉、宝钗、凤姐、妙玉等等,无不如此。"(第24页)

总之,这部学术专著对《红楼梦》是一部"文学的哲学"的分析论述不仅充分,大部分观点也是深刻的,令人信服。

其次,本文运用辩证唯物论对贾宝玉这个艺术典型作了带有突破性的研究,对宝玉"无等级的、平等的"思想问题、他有"真诚无私"、"自我牺牲"、"有人无己"崇高思想、他的封建主义叛逆问题,提出了符合作品实际的认识,使我们对这一人物形象的认识接近曹雪芹一步。

1954 年批判胡适、批评俞平伯先生以后,学术界开始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红楼梦》。学者每有成果,都自认为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取得的成绩。其实并非如此,至少在贾宝玉研究上存在的问题比较多,主流论者笔下的贾宝玉被拔高了许多,那是论者心造的贾宝玉,而非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

曹雪芹果真是把宝玉的思想当作自己的人生理想去写的么?应该如何看待宝玉的思想形象和《红楼梦》主题思想之间的关系?宝玉这个形象究竟应该如何定位?这些,确实是关系到如何解读《红楼梦》的思想的一些根本问题。

《第三种读法》对这些问题逐一作了有分量的回答。

张兴德认为,宝玉并没有"无等级的、平等的"思想。宝玉对身边的女奴和其他女儿的同情心和关爱,并不等于 "无等级的、平等的""近现代思想",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宝玉的这句话并不妥当。首先,宝玉这里主张的是"女尊男卑",而不是男女平等。显然,"男尊女卑"不对,而"女尊男卑"也同样不对,我们应该用男女平等的思想去批判"男尊女卑"。其次,宝玉尊重和爱护的是" 女儿",但是,他不是对所有的女人都好。宝玉"特别看重丫鬟",但"对自己奶娘无情",甚至让人不能容忍。这证明宝玉主张的其实是"女儿尊",并非"女尊 "。宝玉对李嬷嬷的态度还说明,他的贵族主子意识很浓,李嬷嬷是他的奴仆,他认为"不过是小时候吃过几日奶"而已,管他什么"操了一世心"不"操了一世心 "的!这是多么让人心寒,何谈平等观念!

他对丫鬟很好,对奴仆(仅限于少女)宽和,同情弱者(也是仅限于少女),这也是无须争辩的。但是,宝玉在丫鬟面前的身份是主子,则始终是十分明确的。他始终离不开丫鬟们的照料和服侍,他在进入大观园后不久写的"四时即事诗"中,这种立场表达得很清楚。

宝玉对女儿的情有独钟的疼爱和"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的作法和说法,有"尊重妇女"的进步意义,而"尊重妇女"是在封建社会里就有的进步思想,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平等、博爱的"近现代思想"是有严格界限的,更不是 "无等级的、平等的" 思想理论。

不少学人认为宝玉有奴婢解放思想。张兴德不同意这种看法,他分析这种看法的失误时说:

是否真的主张奴婢人身自由,"释放女奴",首要的一点,也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一点是看他自己是否还使用女奴。宝玉是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奴婢们的侍候的,他说的 "将来"无非是等这些丫鬟们大了,不宜再留,才放出去,换一批年龄适合的奴婢继续侍候他。这在贾家几成惯例,书中对此有多处交代。贾府帮助忠实奴才赖大的儿子弄了一个县官当,不过是封建贵族笼络奴才和奴隶的一种手段而已。宝玉的本意当然不一定如此,但也不能据此就说他主张"奴婢人身自由""释放女奴"云云。(第257页)

分析鞭辟入里,卸掉了戴在宝玉头上"奴婢解放"的帽子,有利于我们认识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贾宝玉。

关于宝玉是否具有"真诚无私"、"自我牺牲"、"有人无己"的思想品质问题,这本专著从宝玉对忠顺王府说出蒋玉菡藏匿处、关于金钏之死、抄检大观园的表现分析论证后,得出相反的结论。

关于蒋玉函的藏匿问题,有人说,"忠顺亲王府的优伶琪官(蒋玉函)从王府逃出藏匿于郊外,宝玉知情且为之隐瞒,实际上是支持了奴隶争取人身解放的逃亡行动。 "事实恰巧相反,宝玉在忠顺王府追讨蒋玉菡这个关键时刻,他为了自保,说出了蒋玉函藏匿之所,这那里是"保护"?这对宝玉来说,何谈"有人无己""自我牺牲"?

关于金钏之死及其前后的几件事,与"自我牺牲"、"有人无己"风马牛不相及。

在抄检大观园时,宝玉对他母亲决定的抄检麻木不仁,没有任何表示。而他的妹妹探春的思想行为与其形成鲜明的对照。宝玉在贾府的地位远胜于探春,但他在这件事情上的表现,却远不如探春。一个头脑清醒,大义凛然;一个浑浑噩噩,"不通世务"。宝玉在关键时刻,并没有表现出"真诚无私""自我牺牲""有人无己"的思想和行动。相反,这倒证明宝玉确实"糊涂","腹内原来草莽"。

从上述的这些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宝玉的思想性格存在着明显的阴柔自私,不负责任,以我为中心的一面。宝玉实际上是贾府典型的"安富尊荣"者的一个代表。在第二十六回,他和黛玉在一起议论关于探春理家遇到的一些事,他们之间有段对话:

黛玉道:"要这样才好,咱们家里也太花费了。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你们一算计,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宝玉笑道:"凭他怎么后手不接,也短不了咱们两个的。"

宝玉这话,活脱脱地刻画出一个不知忧愁为何物的纨绔子弟形象。这样一个人,何谈"大公无私"?何谈"自我否定、自我牺牲" ?

关于宝玉封建主义的叛逆问题。贾宝玉在一定程度上不满意贾府这个封建家庭,在有些地方也不满意封建主义制度,这是事实。但是不满意不等于是叛逆,更不等于是反封建的斗士。把宝玉说成"自始自终和封建统治阶级的代表人物作不妥协的斗争","宝玉对封建宗法专制、等级专制、家族专制、君权专制的全面批判",这同书中的实际描写大相径庭,是经不住推敲的。

这样认识宝玉的人,无不首先举出宝玉同贾政的关系。宝玉同贾政统一和一致方面远远大于矛盾方面。贾政在宝玉心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宝玉在根本上,在思想感情上,还是同贾政的思想是相通的,把他们的关系说成是水火不容,是无法解释书中的很多情节的。

还有的人,以宝黛的恋爱为例,认为这是"热烈地追求爱情自由、婚姻自主",是"坚决反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的封建婚姻制度"。宝黛形象具有一定的反封建倾向,:但是,这不等于说主人公的所有行为都是反封建的。宝黛二人在整个的婚恋过程中,他们的思想行为,始终未超出封建贵族小姐公子应遵循的封建道德规范。封建婚姻的特点之一是"父母之命"。他们在总体上是尊重"父母之命"的。他同林黛玉尽管真诚相爱,并有共同的思想基础,但是他并没有为争取双方婚姻的成功做出多少实质性的努力。他最多只不过反复向黛玉表露心迹,从没有敢向父母和贾母等任何人表露非林妹妹不娶的心意。把宝黛婚恋说成是强烈地反对封建婚姻制度,这是没有多少说服力的,至少是没有多少代表性。

至于把宝玉不愿读八股文,不愿走科举之路,也说成反封建主义,这是欠妥当的说法。科举制度作为封建社会选拔人才的方法,有其合理的一面,它可以相对的做到平等、公开、公正,这对笼络封建社会的知识分子,稳定社会,有一定的作用。作者写宝玉不愿读书,不愿读八股文,不愿走科举之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宝玉是从"安富尊荣"的纨绔子弟的"立场"反对读书、反对八股文、反对科举的。

第三,深刻地揭示了贾母同王夫人的矛盾(脂砚斋揭示的"不写之写"手法的代表),正确辨识了贾政与宝玉矛盾的性质,这两重矛盾在解读《红楼梦》之"味"上具有重要作用。

张兴德认为,许多读者和《红楼梦》研究者认为,《红楼梦》中的贾母和王夫人是铁杆的一派。王夫人对贾母孝敬有加,在贾母面前很少说话,"木头人似的",以至于贾母认为"可怜见的",她支持王夫人并通过凤姐成为贾府掌权的一派。她们三人又联合起来,采用"掉包计",为宝玉娶了宝钗,最后送了林黛玉的小命,一手制造了宝黛爱情悲剧。其实,细品前八十回,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儿。贾母同王夫人围绕宝黛二人的婚姻,展开了一场微妙含蓄而又尖锐的斗争。只是因作者采取" 不写之写"的手段,蒙蔽了许多人。 "贾母同王夫人之间围绕宝黛爱情进行的微妙而又尖锐的斗争,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占有很重要的份量和位置"。不仅是精彩的认识,而且有精彩的分析和论证,说服力是极强的。

关于贾政同宝玉的矛盾,张兴德指出:

长期以来,人们多认为,贾政同宝玉的关系只是"封建卫道者同封建叛逆者"的斗争。实际上贾政同宝玉的关系,远不是如此简单,充满了两重性,不仅存在着矛盾方面,还存在着"同一"和"一致"的方面。"一致"方面甚至大于矛盾方面。这不单是因为他们是父子关系,作为父亲,贾政对宝玉是又爱又恨,贾政在宝玉心里的位置也是别人无可代替的,最主要的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思想基础--这就是拥护皇权的颂圣思想。贾政的颂圣思想自不必说了。从宝玉这方面看,集中体现在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时,宝玉的一些题额对联,元春省亲时的题诗之中,最典型的代表是宝玉做的《姽婳词》,明显的站在歌颂和拥护皇权的立场上,当然,诗中也有对无能的昏庸官吏的讽刺,但这种嘲讽也是站在维护封建帝王的立场上。......贾政对宝玉的管教也有两重性,既有想把他培养成封建阶级的接班人的意图,也明显有反对其堕落、不要成为垮掉的八旗子弟的合理因素。这种两重性,不仅使二人性格更加丰满,而且也使作品的思想内涵更加丰厚。(第27页)

揭示宝玉同贾政的一致远远大于矛盾方面,这种分析无疑是深刻有说服力的。

《第三种读法》还有许多新意,限于篇幅,不再一一列举说明。

第四,自然这部充满新意的著作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存在一些值得商榷之处。我愿意在这里把自己的一些不一定正确的看法提出来,供张兴德先生再版时修改参考。

一、既然《第三种读法》是力图用唯物辩证法来解读《红楼梦》的,书中的结论最好能够符合唯物辩证法。在第一编"红楼辩证法"中,有几处提法有些过头,脱离了辩证法,失之偏颇。例如:

① 《红楼梦》中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是统领全书的一个完整系统的思想体系。《红楼梦》虽然不是哲学著作,但它通过艺术形象的塑造和故事情节的巧妙合理的安排,它表现出来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则是系统的、完整的、明确而鲜明的。(第28-29页)

②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是文学史上一块艺术丰碑。它丰富深遂、博大精深的思想内涵,是人们挖掘不尽的宝藏。它问世二百年来,对后世影响是多方面的。影响最突出、最主要、最直接的应该还是它的哲理思想,即朴素的辩证法思想。(第38页)

如果《红楼梦》"它表现出来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则是系统的、完整的、明确而鲜明的",那我们还要其他哲学著作有啥用?古先贤老子、范缜、柳宗元、王廷相、李贽、王夫之、戴震等等所表现出的辩证法思想或者唯物论,也达不到"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则是系统的、完整的、明确而鲜明的"这个标准。说《红楼梦》中存在"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客观真理,是正确的;假如说《红楼梦》的辩证法思想"是系统的、完整的、明确而鲜明的",那就超过了《红楼梦》的实际。"真理再往前走一小步,就会变成谬误"。至于"它问世二百年来,对后世影响是多方面的。影响最突出、最主要、最直接的应该还是它的哲理思想,即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这种概括离实际就更远了,谈辩证法,实际却违反了辩证法。

二、有几条论据属于误用,影响了其观点的说服力。例如:

① 鲁迅先生在《〈绛洞花主〉小引》中说:"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鲁迅先生这里讲的"淫""缠绵",大致可看作是属于"爱情小说"类;"排满"、"宫闱密事"大致可看作是属于"社会小说"类;而"易"则是从哲学角度讲的,可称"哲理小说"类。鲁迅和宗璞先生是从不同角度提出的问题,但其基本思想比较相近。(第5页)

这里对鲁迅原话的理解完全错了!这里鲁迅用带有嘲讽性的概括,否定了所有索隐派对《红楼梦》的曲解。鲁迅彻底否定索隐派,宗璞提倡从哲学角度读《红楼梦》,这两者之间就没有个思想比较接近的问题。

② 清代学者张新之对此看的很清,他在《妙复轩评石头记》中,用一言以概括"全书无非《易》道。"亦即全书充满了《易》的理论和思想。(第13页)

③ 《红楼梦》受《易经》的影响很明显,后人对此多有论述。例如,清代学者张新之在《妙复轩评石头记》中说,《红楼梦》"全书无非《易》《道》";鲁迅先生在谈《红楼梦》的时候也说过,"经学家看见《易》"。这说明,《红楼梦》的思想艺术同《易》确有某种密切关系。(第45页)

以上的几条反复引用鲁迅、张新之进行分析论证,其实,鲁迅的话是否定"经学家看见《易》",他并没有"显然也是注意到了《红楼梦》中的哲理问题"的思想;张新之正是鲁迅批评的"经学家看见《易》"的反面代表。需要补充说明,周春、孙桐生、鸳湖月痴子等等的"似作者无心于《大学》,而毅然以一部《大学》为作者之指归;作者无心于《周易》,而隐然以一部《周易》为作者之印证。使天下后世直视《红楼梦》为有功名教之书,有裨学问之书,有关世道人心之书,而不敢以无稽小说薄之" (9页),也并非正确的见解。

三、校对不精,出现漏校,影响了著作的完美性。例如:在查抄大观园之后,宝钗等人在李纨处,议论着她要搬出去的时候,宝钗对贾府的矛盾又有进一步的揭露和批判:

亲戚们好,也不在必要死住着才好。"咱们倒是一家子亲骨肉呢,一个个不象乌眼鸡,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第37页)

这里的"宝钗"实际是"探春"之误。这里的错误按理说是不该出现的。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为了著作的完美,应该把全部引文精心校对一遍才好。

另外,全书引文的格式也不够规范,今后再版时,希望能予以注意。

(原载《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第26~29页)

注释:

[1] 《答苏雪林书》载《作品》二卷二期,又见《胡适论述红楼梦全编》第276~280页。
[2] 《红楼梦研究·自序》,棠棣出版社1 953年版,又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俞平伯伦红楼梦》第372页。
[3] 周汝昌《〈红楼梦〉研究中的一大问题》,载《齐鲁学刊》1992年第4期。
[4] 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2章《人物考》,棠棣出版社1953年版,此处引文分别见该书第100、78、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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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鲁迅先生的意思吗?

Commented by 林之深 on Nov 10, 2008 2:12 PM
鲁迅先生的那段话是那样理解的吗?他讽刺了吗?否定了吗?阿拉不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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