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颙之妻马氏,是康熙的公主吗?——兼评紫军先生的一篇奇文并及"理论工作者"刘振兴先生
说来也好笑,记不清当年从何处看到一篇介绍霍氏等人的《红楼解梦》的文章,确实还很兴奋了一阵子,以为"红学"真的有什么"新的突破"、达到了什么"新的里程碑"呢。急忙找来一读,忍不住大噱一场——原来是这么个东西!霍氏等人(包括紫军先生)在明知自己"文史知识不多"的情况下,敢于公开将这样的东西当众显摆,而且还能如此大言不惭地自我吹捧,内心确实也不禁感到非常地"佩服"。当时我正在研究清朝的典章制度,于是随手摘录了一些相关资料,兴之所至,连缀成文。由于没有什么红学价值,也根本没想去发表,随即就直接邮寄给霍国玲,其意也不过在于劝戒。
承蒙紫军先生于"研究红学"的百忙之中拨冗给我回了半张纸的一封信。信中对我的《子虚乌有的雍正"孝仪后"——驳〈红楼解梦〉》一文未加一字的辩解,却寄来了好几张推销《红楼解梦》一书的宣传单,说又有什么什么地"新的发现",又是某某"名人"是如何如何的"支持称赞"、某某传媒是如何如何地"采访、刊登、播出"、是如何如何地"轰动 "......。劝我订购他们的"第某集"。这真使我大吃一惊!这样的东西,竟然也会有"名人"支持称赞?竟然也会引起媒体关注和舆论的"轰动"?看来是因为我站在"红学"圈外,"少见多怪"了!于是,我将我的"驳论"和紫军先生寄来的宣传单一并寄给了《红楼梦学刊》......。
倒是很感谢"理论工作者"刘振兴先生,将紫军《一篇无理、谩骂之文——评邱华东的〈子虚乌有的"孝仪后"——驳〈红楼解梦〉〉》(以下简称《评》)一文在这里转贴,使我有机会"欣赏"这样一篇"最精彩的红学'奇文'"。实际上,我在发表《子虚乌有的"雍正孝仪后"——驳〈红楼解梦〉》一文后,对霍氏等人(包括紫军先生)的东西,已经一点兴趣也没了。有网友称我驳斥霍氏等人的论文"毫无价值",我倒是非常赞成的,因为《红楼解梦》本身就是"毫无学术价值"的。
让我感到非常惊讶的是,紫军先生怎么还会有如此的"勇气"和"脸面"写作和发表《评》一文?更让我瞠目结舌的是,据说是"退休干部"和"理论工作者"的刘振兴先生,怎会如此地不顾自己的身份,直到今天还如此起劲地用什么"马克思主义、辨证唯物论"来吹捧《红楼解梦》?还有如此的"勇气"和"脸面"将紫军先生的《评》这样的东西在这里转贴,吹捧为什么"最精彩的红学文章"?——要是我,早就羞死了。
顺便说一句,我的原文正标题是《子虚乌有的雍正 "孝仪后"》,而紫军先生的《评》中却改为《子虚乌有的"孝仪后"》,虽然去掉了"雍正"二字在紫军先生看来是个"枝节"小事,却将"子虚乌有的'雍正' 孝仪后"和"真实存在的'乾隆'孝仪后"相混淆,我的文章也就"莫名其妙"了——这真是紫军先生的"秘法"!
关于对紫军先生《评》一文,我倒觉得不必忙着批驳,相信象"理论工作者"那样的仅是"极个别"的,应该有不少具备有基本判断力的读者,有必要给读者充分的比较判断时间。反正人家也不觉得有什么羞耻,何不让我们慢慢消遣?......
不过,在我们谈正题之前,先说一下我的《驳〈红楼解梦〉》的"方法"问题。紫军先生埋怨我们没有将他们的"十三篇"文章"全部"加以驳斥,没有去和他们讨论什么:"竺香玉的十二幅画像"、"竺香玉皇后出家的广慧庵"、"陶然亭公园内竺香玉陵园"、什么"黛玉原型的小名叫红玉"、"红玉的原型姓竺还是姓林"、 "林黛玉的原型叫竺香玉"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紫军先生竟然连"逻辑学"中"驳论"中最简单、最常用的的"反证法"都不知道。这实在让我感到好笑。
" 驳论"之"反证法"极为简单而有效,完全无须去一一考证驳斥对方的论点论据,而是举出铁的"反证"来证实对方的论点论据不能成立,往往一击致命。比如,在司法审判中,尽管有大量的所谓的"证据"如脚印、指纹、赃物、作案工具、证人证言等等,但是,只要当事人提出"不在现场"之类的"铁"的"反证",则所有的证据和控告就皆不能成立。所谓的"证据"只能被认为是有意的陷害或者是"认定错误"。
我绝不会按照霍氏等人为我所设想的路子和画定的圈子,亦步亦趋去对霍氏等人的所有的荒唐荒谬的所谓"论据"一一辨析(除有必要者之外)。这不仅不值得,而且以霍氏等人(包括紫军先生)的"痞"劲来说,是会继续东拉西扯纠缠不休。紫军先生《评》一文中就是最好的明证,他不是说吗?"即使退一万步说,果然有人将上面十三篇文章全部驳倒了,也还不行,此后又出版了第五集、第六集"等等。换句话说,即使我们不厌其烦地将其"第一集、第二集......"甚至"第五集、第六集"的所谓"史实"和"论据"也"全部" 一一"驳倒"了,"也还不行",因为说不定还会有"第七集、第八集......"。因为按照他们的什么"分身法"、"合身法"、"缩地法"、"缩时法"、 "谐音法"、"拆字法"......等等"秘法"来"解"《红楼梦》,非常"方便"而"轻易","随时"都会有"新的突破"和"新的发现"......。
我绝不会按照霍氏等人所谱写的"圆舞曲"和他们去共舞,而是仅仅指出,"你们的'圆舞曲'根本不成调"!我的"驳论方法"很简单,就是通过"反证"来证明霍氏等人(包括紫军先生)所"解"出的"《红楼梦》背面的历史"是荒谬的,根本不能成立!
霍氏等人所"解"出的"《红楼梦》背面的历史"能否成立,最基本、最根本的两点是:
1、雍正是否有一位"被乾隆从历史上抹去的皇后"?
2、曹雪芹家族是否曾经有一位叫"竺香玉"的"女戏子"做了雍正的皇后和在乾隆朝做了十六年的皇太后?
这两点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面,我正是从这两点入手,查找大量的、确切无疑的清史资料和曹雪芹家世资料,来论证霍氏等人的《红楼解梦》不能成立。即:乾隆不可能将一位皇后、十六年的皇太后"从历史上删去";曹雪芹家族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位做了"雍正孝仪后"和做了乾隆十六年皇太后的"汉女、戏子、家奴竺香玉 "!——我想,我的论文中论证和结论俱在,足以经得其读者和历史的考验,应该没有什么疑问。也不是没有对《红楼解梦》的具体"论据"进行驳斥,实际上,我的《驳〈红楼解梦〉》一文针对霍氏等人的《红楼解梦》中大量的所谓"论据",也是做了详尽的甚至是过分详尽地考证、分析和驳斥的。文章具在,读者们完全是可以看到的。
......
好,让我们言归正传,来讨论紫军先生《评》文中所说的"曹雪芹的母亲马氏是康熙的公主"这一问题。对我来说,这一问题之所以值得讨论,是因为涉及到我的《驳〈红楼解梦〉》中所说:曹家在江南金陵被抄家时,所有房产和家奴等等被雍正"俱"赏赐给了接任的隋赫德,如果真有"竺香玉"也不可能带到北京、参加"选八旗秀女"。
紫军先生《评》中说到:
"曹雪芹的母亲是康熙的公主", "雍正于五年十二月降旨抄没'曹頫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并赏赐隋赫德。但不能因此将雪芹生母的公主身份也给抄没,甚至连她的奴仆也赐给隋赫德。这个道理并不难理解,因为公主属于皇族,而隋赫德对皇族来说只是奴仆身份,公主并没犯罪,怎么能够随便地剥夺掉公主的奴仆,赏赐给像隋赫德这种人呢?具体到曹雪芹的伴读丫鬟竺香玉和柳蕙兰是否能随曹家来京?本来是不成问题的,雪芹的母亲是康熙的公主,他亲生儿子所喜欢的两丫鬟还不能带在身边吗?但到了邱先生那里,却又发生问题了,邱先生居然完全回避曹雪芹的母亲系公主身份这一要害,引了一大堆毫不相干的材料后,写道:'曹家被抄时,不仅房地产,且家人(即奴婢,当然包括所谓的伴读丫头"竺香玉、柳蕙兰")"俱奉旨赏给隋赫德"。即使如霍氏等人所说,曹家真有两个伴读丫头"竺香玉、柳蕙兰",也不可能带至北京 '。他找不到任何史料否认曹雪芹的母亲不是公主身份,明知无法否定'竺香玉、柳蕙兰'可以随曹家来京史实,本应遣责自己的无能,然而,他仍旧继续讨伐《解梦》作者,丝毫不讲任何道理,真是可悲!"
《红楼解梦》信口雌黄、谬论满纸,可谓驳不胜驳。所谓"曹雪芹的母亲马氏是康熙的公主"是其中最荒唐的东西之一。由于根本不值一驳,所以我的《驳〈红楼解梦〉》一文便不将其作为讨论的对象。既然紫军先生还好意思将这样的东西在这里显摆,那我们不妨" 就船下篙",拿它作为分析"解梦"方法的一个例证,也免得大家再去空耗精力读那些"毫无价值"的东西。
那么,霍氏等人是如何从《红楼梦》中"解"出"曹雪芹的母亲马氏是康熙的公主"的呢?
霍氏等人说:"李纨身上所隐写的是雪芹的母亲马氏"。《红楼梦》第四十五回有凤姐对李纨所说的一段话:"你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银,比我们多两倍银子。老太太、太太还是说你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因有个小子,又添了十两,和老太太、太太平等。又给你园子地,各人取租钱;年终分年例,又是上上份儿。......一年通共算起来,也有四五百两银子"。霍氏等人说道:"李纨的月银,一月是二十两,一年二百四十两。......查当时的清史资料,公主的年例为:'银二百四十两,按月支给'","曹雪芹的母亲马氏若是康熙的公主,必然能得到赐地,也就是《红楼梦》中提到的'园子地'"云云。
其实,霍氏等人这一说法,甚至连《红楼梦》的原文原意都不符合:
1、李纨正常"定例"的"月例银"不是"二十两",而是"十两"。凤姐说得很清楚,李纨是"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银",一年不过一百二十两。另外的十两银子,是老太太和太太看在"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因有个小子,又添了十两";
2、李纨的"园子地"不大,根本不能和"皇帝公主"的"庄园"相比。从李纨的收入来看,"一年通共算起来,有四五百两银子",扣除"月银"一年二百四十两和"上上份儿的年终分例银",那么"园子地"的"租钱"收入至多在百两左右。
具体有多大呢?《红楼梦》第五十六回"敏探春兴利除宿弊"中提到,大观园仅仅房前屋后所种的花草竹木"一年就有四百两银子"的收入,那么李纨的"园子地"撑死了也只有大观园的四分之一的样子。大观园又有多大呢?脂批说"究竟基址不大,全是曲折掩映之巧",探春和平儿曾拿贾府奴才赖大家的花园进行比较,说"咱们这园子只算比他们的多一半",也就是说大观园也不过比赖大家的花园大一倍而已。可见,李纨的"园子地"仅有赖大家的花园一半大小。
细心的读者一定会发现,霍氏等人所引用的史料中,"公主的年例"没有"庄园"的记载。原来,这条史料出自乾隆年间编纂的《国朝宫史》的《宫分》一节,所谓"宫分 "是指皇宫内部皇室成员的"分例"。也就是说,这是公主未出嫁前在宫中享受的待遇,所以没有"庄园"。所谓"曹雪芹的母亲马氏",以及《红楼梦》中的李纨显然都是已经出嫁之人。那么,公主出嫁以后的"待遇"又如何呢?据《康熙会典》等清史资料记载:
1、公主的"俸饷":"固伦公主岁支银四百两,米二百石;和硕公主岁支银三百两,米一百五十石"。还有她们的驸马爷,"固伦公主额驸岁支银二百八十两、米一百四十石;和硕公主额驸岁支银二百五十五两、米一百二十七石五斗"。按:很清楚,《红楼梦》中李纨的"月银",根本无法和"康熙公主的俸饷"相比;
2、公主的"园地":"顺治七年定,给公主园地六十晌","固伦额驸园地三所,和硕额驸园地二所","每所地一百三十晌,或一百二十晌至七十晌不等"。按:"晌"起先是关外东北一带的田亩单位,每"晌"六亩。很清楚,《红楼梦》中李纨的"园子地"根本无法和"康熙公主的园地"相比;
3、公主的"品级":"固伦公主秩视亲王,和硕公主秩视郡王","公主额驸,位在侯、伯上。固伦额驸秩视固山贝子,和硕额驸秩视超品公"。按:无论是《红楼梦》中的李纨,还是现实中的"马氏",都没有"品级",更谈不上什么"亲王、郡王品级";
4、公主"府第":按照公主"秩视亲王、郡王",康熙年间"亲王府:大门一座,五间;正殿一座,七间;东西配楼二座,每座九间;左右顺山房二座,每座八间;后殿一座,五间;左右正房二座,每座三间;左右门二座,每座三间;牌坊一座;寝殿一座,七间;抱厦五间;东西配殿二座,每座五间;南北厢房各二座,每座三间;后楼一座,七间;随楼转角房二座,每座八间;仓房二十三间,围房二十三间。周围围墙一道,长一百一十五丈三尺,高一丈六尺,厚五尺。其正殿、正门覆以绿色琉璃瓦。又家庙正殿三间,东西配殿六间。大门三间,周围墙五十九丈,花门一座,燎炉一座"。按:公主府邸除朝廷补贴一部分外是需要"自备"的,恐怕不能真正达到"亲王"或"郡王"府邸标准,即使如此也是《红楼梦》中的贾府和现实中的江宁织造署以及京中住所所无法比拟的;
5、公主府"属员":"固伦公主府,长史、一等护卫各一人,二三等护卫各二人,典卫二人;和硕公主府,司礼长一人,二等护卫二人,三等护卫一人,六七品典卫各一人",另有"护军校、护军"若干。按:这是《红楼梦》中的李纨和现实中的"马氏"所无法享受的"待遇";
6、公主"仪卫":"固伦公主仪卫,纛二杆,吾杖一对、立瓜一对、卧瓜一对、骨朵一对,红宝花伞二柄、曲柄伞一柄、青花扇二把、红孔雀扇二把,轿车红盖红帏、青镶盖角、红垂檐",另外还有"前引十人,朝贺日随侍女五人",和硕公主仪卫仅少"青花扇二把"和轿车是"青垂檐"、"前引八人,随朝侍女四人"之外,其余皆同。按:这也是《红楼梦》中的李纨和现实中的"马氏"所无法享受的"待遇";
7、公主"所生子":"各予其父品级",也就是说至少是"超品公品级"。按:霍氏等人认为曹天佑就是曹雪芹,可曹天佑官职仅为"州同"。让"超品公"去当什么仅仅"从六品"的"州同",这实在是个笑话。不过这不是曹天佑的笑话,而是霍氏等人《红楼解梦》的笑话!
很清楚,"康熙公主"何等显赫,不要说《红楼梦》中的李纨无法比拟,连"老祖宗贾母"也是望尘莫及。更不要说是现实中的曹颙之妻"马氏"了。现实中的"马氏 ",没有"清朝皇族'爱新觉罗'的姓氏",没有"公主身份",连"包衣"身份的李煦和曹頫在给康熙的奏折中,都敢直呼为"马氏"。其丈夫曹颙也根本没有" 公主额驸"的身份,直到死还在给康熙的奏折中自称"包衣下贱"、"包衣奴才"。曹頫"骚扰驿站"中"尚未完银三百二两二钱",而这位"公主"竟然也不闻不问,毫不施以援手,忍心看着他连续七八年为曹家之事"带枷追欠"——真是如此,这位所谓的"曹雪芹母亲"也就不是什么"好鸟"。
霍氏等人" 解梦"的"秘法",就是用什么"二百四十两银子"和"园子"和所谓的"公主年例"、"所赐庄园"等等,以"简单思维或直线思维的方式"直接进行比附,完全不顾《红楼梦》自身的"定在"或"规定性",完全不顾历史真实的"康熙公主"的"整体"的真实情况,也完全不顾历史上真实的曹雪芹家族的真实情况以及曹颙之妻"马氏"的真实情况——这正是最明白无误的"形而上学的唯心机械论"的"思维逻辑",正是最明白无误的"形而上学的唯心机械论"的"方法论"和"认识论"!
霍氏等人(包括紫军先生)侈谈什么"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什么"一切从实际出发"、什么"实事求是"、什么"逻辑思维"、什么"思维创新"而丝毫不感到难为情,这毫不足怪,这不过是他们"文史知识"水平"所能达到的高度"的"历史必然"!
奇怪的是"发现了红学界理论准备不足的问题,于是就试着从理论指导的角度写了几篇评论文章"的"理论工作者"刘振兴先生,不仅"看到红学实践缺乏理论基础和理论指导的现状"、"看到一些人缺乏哲学、逻辑学的基本知识"的"理论基础薄弱",却更似乎"看到"霍氏等人《红楼解梦》的"雄厚"的"哲学、逻辑学"的 "理论基础",甚至似乎"看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指导下的"红学"的一种典范!
而关于霍氏等人的"思维创新"——"理论工作者" 刘振兴在和赵燮雨先生辩论中"指导"我们说:"创新思维的问题,这属于逻辑学的范畴。(赵)先生却把它与哲学基本问题混为一谈。这属于转换话题的逻辑错误。我真的被闹糊涂了,就先生这点水平,怎么竟也敢于上擂台?"这真是"最为精彩的'创新思维'的'指导'论文",一语便点醒我们这些"糊涂"人!原来, "思维"由于"创新"了,就不属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范畴"了,而仅仅属于"逻辑学的范畴"了。那么——恕我们"糊涂"的"这点水平"——请教,"创新思维"怎么就"不属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范畴"呢?怎么就仅仅"属于逻辑学范畴"呢?又是"属于逻辑学范畴"的哪一"学"呢?还要请问,有什么样的一种" 思维",即使再"创新"的"思维",能够脱离"哲学基本问题"的"范畴"呢?
再请问,具体到霍氏等人用什么"二百四十两银子"和"园子"和所谓的"公主年例"、"所赐庄园"等等以"简单思维或直线思维的方式"直接进行比附,"逻辑思维"出所谓的"曹雪芹母亲马氏是康熙的公主",用"哲学"的话语来说——完全不顾《红楼梦》"自身的内在之定在"或"内在的规定性",完全不顾历史真实的"康熙公主"的"自身的内在之定在"或"内在的规定性",也完全不顾历史上真实的曹雪芹家族以及曹颙之妻"马氏"的"自身的内在之定在"或"内在的规定性"——这种"创新思维",是"属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范畴 ",还是"属于逻辑学的范畴"呢?
真是"被'闹'糊涂了","就'理论工作者'刘先生这点'马克思主义'的水平,怎么竟也敢于上擂台?"
作于"汶川大地震举国哀悼日"后三日

少一些嘲讽,多一些平和。
复旦大学红迷支持霍国玲老师
“东西”歌
读霍式红楼
邱老师的评论有道理,霍老师们请正面回答呀!!!!!清朝怎么有这么多不着边际的公主皇后呀,写清史的都干吗去了?是不是霍老师自己编了几个公主,皇后的吸引眼球呀,不错,挺和现在中学生喜欢秘史心理的,哈哈!!!
“无言”
由 qq 评论于 2008-5-30 下午5:41
建议作者少一些冷嘲热讽的话。作者之言与霍氏之言基本是各说各话,并没有驳倒他们提出的竺香玉存在的证据(比如雍正妃十二幅画像)。各说各话的结果就好比是你打我一拳,我打你一拳,结果两败俱伤。既然是索引考证出的东西,难免正确和错误的成分混杂,作者在看到有问题一面的时候,是否想过它正确合理的地方(他举出的一些例子看起来很有道理,你是否想过从他的“圈套”中找出破绽?)?请不要为了书中的东西,意见相左就大动肝火。最终只会导致无休止的攻击,谩骂。于是乎研红的地方变成了派系斗争,这样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我希望这里能成为大家互相讨论学习交友的地方,而不是阶级敌人怒目相争之地。望作者三思。
“东西”歌
由 刘振兴 评论于 2008-5-31 下午6:20
华东邱写了个“东西”,说霍氏的“东西”不是“东西”。紫军先生也写了个“东西”,说华东邱的“东西”不是“东西”。不知道是华东邱的“东西”不是“东西”,还是紫军先生的“东西”不是“东西”。看了华东邱的“东西”,方知哪个“东西”不是“东西”。
读霍式红楼
由 hongloumi 评论于 2008-6-5 上午10:55
刚拜读完霍老师的红楼解梦第7集,(图书馆没有其他的,只有这一本)吓了俺一跳,都说现在的80后思维敏捷,霍老师的思维更天马行空,红楼梦不用看了,就三个人,其他的人都是什么合身法,分身法,总之用个法证明自己的结论正确,佩服!
邱老师的评论有道理,霍老师们请正面回答呀!!!!!清朝怎么有这么多不着边际的公主皇后呀,写清史的都干吗去了?是不是霍老师自己编了几个公主,皇后的吸引眼球呀,不错,挺和现在中学生喜欢秘史心理的,哈哈!!!
邱华东先生用语尖刻,却有理有据
平心而论,邱华东之文语言尖刻,此风亦不可长。不过总的来说,其文言之有理,论之有据,逻辑严密,论述清楚,是其长处。但似乎火气太盛,非斯文之道也。是不太成熟的表现。
复旦大学的学子,就这水平?
由 飞翔的白马 评论于 2008-5-31 下午5:34
“本人从小就是红迷,但迷了那么多年来还是只读正面的"痴子弟",直到拜读了<红楼解梦>,长年来心头的疑惑豁然开朗,于是,在爱好红楼的同学中纷纷传看,尽管会有争论,但全新的思路和严密的论证还是征服了许许多多学子的心。尽管<红楼解梦>目前遭到所谓“主流红学家”们的封杀,但我相信真理必将会发出灿烂夺目的光辉!祝福霍大姐,紫军先生,还有刘振兴老师,真理于你们同在!”
真不知道,复旦大学的学子,就是这样的水平?
谢谢张乐天先生的金石之言
不过在下需要声明的是,对那些老老实实作学问、真真切切讨论问题、艰苦努力以求真理的人,哪怕我认为谬误再多,也绝不敢轻薄半句。问题是,霍国玲、紫军等人知识浅薄(他们自己也“谦虚”地承认“文史知识不多”),不懂装懂,自己又不认真细致地查找文献资料,深入刻苦地进行研究,却随便地信口雌黄,谬误满纸,举不胜举,驳不胜驳。如果仅此,倒也罢了,还要大吹特吹,什么“新的突破”、什么“新的里程碑”、什么“新的体系”、什么“铁证”、什么“轰动”,还要拉上什么“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来装幌子,还要攀上什么“名人”、“大家”来为自己撑门面……。这不能不让人感到齿冷。他们不仅对中国古代艺术瑰宝《红楼梦》不负责任,随意糟蹋;对读者更是不负责任,说严重点,简直是在糊弄读者。
从张先生的言谈之中,可以看出张先生是有位有学识的人,自然有较高的判断识别能力。我在这里发表的《驳〈红楼解梦〉》之一、之二的文章以及本篇,请先生不吝指教。谁对谁错,一览立辨!
"理论工作者"刘振兴先生转帖的紫军《一篇无理、谩骂之文——评邱华东的〈子虚乌有的"孝仪后"——驳〈红楼解梦〉〉》一文,也请先生看看。到底是谁“无理”?到底是谁在“谩骂”?“有理”还是“无理”,这不用我说了。文章俱在,大家可以评判。我承认,我的文章用语是“尖刻”的,而这是专门对付霍国玲和紫军之辈的,理由前面已经说过了。我不过是一再根据我的有理有据的分析,“实事求是”地、符合实际情况地指出他们的无知和荒谬,对《红楼梦》的不负责和糟蹋,这难道就是“谩骂”?请看看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等人的论战文章,他们的讽刺挖苦可说是更加尖锐有力,我辈何能相比?
请看紫军《评》一文,又是什么“学霸”、又是什么“文痞”的。我仅仅是一个小城市里的普通的公务员,在红学界更是一个“新兵”,在这之前和红学界毫不搭界,和红学界的专家学者可以说一无相识。怎么有本事成了什么“学霸”?成了什么“依仗权势”的“文痞”?这扯得上吗?这难道不是货真价实的“谩骂”?紫军先生之《评》一文,倒真地显示了他的一种“痞”的本质!要说是“文”,他们还根本谈不上!对我之《驳》文,他们可以说根本无从辩解,唯一的办法就是“谩骂”了——真是即输文品,又输人品。他们既然如此,我自然保留继续痛斥之权,我会继续用我这支尚且锐利的笔,彻底剥开他们“解梦”的荒谬的画皮。
当然,非常欢迎先生这样中肯的批评。再次谢谢,并希望先生继续关注。
《红楼解梦》尚不可全部否定,与邱华东先生商榷
但似乎《红楼解梦》中的部分东西,似乎还有一定的价值,比如关于曹雪芹生卒日的考察等等,似可供进一步研究,态度也尚严肃,不可连带着全部否定。
《红楼解梦》毫无价值
得饶人处且饶人
Re: 曹颙之妻马氏,是康熙的公主吗?——兼评紫军先生的一篇奇文并及"理论工作者"刘振兴先生
谢谢张先生、王先生的评论
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象霍国玲、紫军的《红楼解梦》这样浅薄荒唐的东西,竟然还有什么“复旦大学红米”认为是什么“真理”,还有什么“理论工作者”吹捧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刘振兴先生确实让人感到奇怪
细读了一些刘振兴先生的文章,似乎有点明白其中的奥妙。大概是因为刘振兴先生写了一篇什么文章,被霍国玲采用为她的书的《序言》,所以刘先生感激淋涕,为报恩而拼命为其张目。思来想去,就只有这种可能了。否则,说刘振兴先生不懂“唯物辩证法”,不懂“方法论”、“认识论”,似乎不太可能。刘先生为霍国玲写的《序》,没有读过,不知详情,如果猜得不对,请刘先生谅解。
邱先生要是有本事何不创造出自己的理论
复邱氏华东先生
复张乐天先生
这是刘振兴先生的文风、语言、品格?
复邱氏华东先生
由 刘振兴 评论于 2008-6-27 下午1:49
邱氏华东,文风不正.语言不洁,品格不端.华而不实 ,游戏红学.耻与其辩,静观其舞.
“东西”歌
由 刘振兴 评论于 2008-5-31 下午6:20
华东邱写了个“东西”,说霍氏的“东西”不是“东西”。紫军先生也写了个“东西”,说华东邱的“东西”不是“东西”。不知道是华东邱的“东西”不是“东西”,还是紫军先生的“东西”不是“东西”。看了华东邱的“东西”,方知哪个“东西”不是“东西”。
求教刘振兴先生
不过,邱先生感到奇怪的地方,张某也是感到奇怪的。您是长期专门从事理论工作的,成天和哲学打交道。从您和其他几位先生论战的文章来看,您确实是懂的哲学的。怎么会拿《红楼解梦》这样的“理论”,当成“唯物辩证法”?正是百思不得其解,所以才“以小人之心”来度您君子之腹。张某也自知是“小人”,所以急待先生“君子之解”:《红楼解梦》之“唯物辩证法”,表现在哪些地方?只要您说的确实是在理,张某谨聆教诲。亟盼之甚!
曹雪芹确是康熙的外孙
请问徐宁先生
您说“从书中看,雪芹从小就有前程,有奉禄……”,请问,书中所说的句句都是“历史的真实”吗?再请问,书中什么地方说到“作者二十岁时,又重新有了前程”?又是从什么地方可以“看”出“作者并非公主所生,但收于漆下,作者五岁时,公主亡故,作者从苏州回到江宁”?……
真事隐藏于女子身上
根本不清
邱华东应该多学点汉字,一两千汉字是不够来这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