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增补120回始末——对《红楼梦》成书过程的全盘思考(证求意见稿)(1)
曹雪芹增补120回始末——对《红楼梦》成书过程的全盘思考(证求意见稿)
文/崔川荣
我的三个做法(代序)
第一个做法,将红楼生日与传统节气结合起来考察。如庚辰本第四回说薛姨妈"只有薛蟠一子。还有一女,比薛蟠小两岁,乳名宝钗......",我们知道,薛蟠五月初三日生日(26回);宝钗正月二十一日生日(22回)。查万年历,薛蟠生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五月初三日芒种。宝钗小两岁,则生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该年正月二十一日恰逢惊蛰。庚辰本第二回又说 :
(王夫人)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这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一位公子......(甲戌、己卯、列本、府本、杨本相同)。
以宝玉比薛蟠(1712)小四岁推出,宝玉生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查万年历,对应的时间是五月初二日①,这一天为夏至日(18时36分1秒交节)。推上去一年,元春自应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巧得很,该年元月一日正逢立春。
最有趣的是贾母生日。因文本本身存在不少问题,迄今无人给出满意的解释,一旦采用"对应节气"的方法去梳理,凡遇到的难题便可一一消除。有关材料如下 (凡引文出自庚辰本,后四十回出自程乙本,后不注) :
(1)第三十九回,贾母道:"'老亲家,你今年多大年纪了?'刘姥姥忙立身答道:'我今年七十五了'。贾母向众人道:'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健朗。比我大好几岁呢......'"。按口吻,贾母约七十一岁,而刚过二年贾母却做起了八十大寿(71回),共相差七年时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会不会前后用了不同的生年?
(2)六十二回:"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由宝钗生日推知,贾母生日为正月二十一日。从顺治元年(1644)查起,一直查到康熙六十一年(1722),这一天含节气的有如下几条:
雨水 顺治十年(1653)正月二十一日
惊蛰 顺治十四年(1657)正月二十一日
雨水 康熙十一年(1672)正月二十一日
惊蛰 康熙十五年(1676)正月二十一日
雨水 康熙三十年(1691)正月二十一日
惊蛰 康熙三十四年(1695)正月二十一日
雨水 康熙四十九年(1710)正月二十一日
惊蛰 康熙五十三年(1714)正月二十一日
最后一条是宝钗生年(1714),推上去四五十年,能够与之相配的生日有前三条,但无法确定是第一条、第二条,还是第三条。
(3)七十一回:"因今岁八月初三日乃贾母八旬之庆",查万年历,顺治十年(1653)八月初三正逢秋分节气,八十岁(1653-1732)。值得注意的是,此条与(2)中的第一条出现了同年异月的现象,一为顺治十年(1653)八月初三日秋分,一为顺治十年(1653)正月二十一日雨水,不管那一个先使用,那一个后使用,又怎样发生转化,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它们都属于"八旬之庆"(1653-1732)的设计方案。
(4)第二十二回,凤姐道: "(正月)二十一是薛妹妹的生日",之后有猜灯谜等情节,曾云"今乃上元佳节",临末又说"明日还是节下"。《燕京岁时记》载:"自十三以至十七均谓之灯节,惟十五日谓之正灯节"。可见这一时期宝钗生日并不是正月二十一日,而是正月十六日。查万年历,贾母生于康熙元年(1662)正月十六日,节气逢惊蛰;宝钗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十六日,节气逢雨水。宝钗比宝玉大一岁。
现将(3)、(4)中的生年作一个比较,共相差九年(1662-1653=9),而贾母所做的八十大寿(71回)却相差七年时间,莫非成书过程中还有一个更早期的生年?果真如此,距顺治十年(1653)相差七年,这样推算下来贾母原生于顺治十七年(1660)。该年生日在哪一天呢?
查万年历,顺治十七年(1660)正月初九日雨水;康熙五十六年(1717)正月初九日雨水。后一时间,正逢黛玉生年(1717)。原来今本所见的同一天旧指老太太和林妹妹,她们才是名副其实的"娘儿两个"。由此推出,贾母一开始所做的是七十岁生日(1660-1729)。她与刘姥姥对话的时候是七十一岁(1660-1730),下一年是七十二岁(1660- 1731),再下一年是七十三岁(1660-1732),改为"八旬之庆"(1653-1732),恰好相差七年时间。
那么,黛玉、宝钗的生日有没有继续演变呢?六十二回说:黛玉生日是二月十二日,袭人为同一天。查万年历,二月十二日逢节气的有如下几条:
惊蛰 康熙四十四年(1705)二月十二日
惊蛰 康熙五十五年(1716)二月十二日
春分 康熙五十九年(1720)二月十二日
惊蛰 雍正十三年(1735) 二月十二日
不难选定,袭人生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二月十二日惊蛰;黛玉生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二月十二日惊蛰。随之将发生如下一些情况:
(1)第六回说袭人"年纪又比宝玉大两岁",宝玉当生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比黛玉大两岁。查万年历,对应的节气是五月初八日芒种(详第 80 例)。
(2)后四十回确有黛玉小两岁的写法,见第九十回:"况且林丫头年纪到底比宝玉小两岁",这说明续书人即原作者。
(3)黛玉生年(1717)转到康熙五十九年(1720)之后,比原来小三岁,黛玉入府(红楼第十年,九岁)便转为六岁。可谓新的线索。
(4)六十三回说"香菱、晴雯、宝钗三人皆与他(袭人)同庚",四人都比宝玉大两岁,宝钗生年自应转为康熙五十五年(1716)。但未见改文,原因待查。附《红楼》部分人物的生年、节气、生日:
元春 康熙五十四年(1715) 立春 元月一日
宝钗 康熙五十四年(1715) 雨水 一月十六日
宝玉 康熙五十五年(1716) 夏至 五月初二日
黛玉 康熙五十六年(1717) 雨水 正月初九日
另一种情况是——
宝钗 康熙五十三年(1714) 惊蛰 一月二十一日
元春 康熙五十四年(1715) 立春 元月一日
袭人 康熙五十五年(1716) 惊蛰 二月十二日
宝玉 康熙五十七年(1718) 芒种 五月初八日
黛玉 康熙五十九年(1720) 惊蛰 二月十二日②
此表显示,袭人、宝玉、黛玉生日已做完改写,宝钗生日却未作大的变化。好在宝钗生于正月,只比宝玉(1718)大一二岁,我们可以替作者去查一查原因。查万年历,康熙五十五年(1716)一月十二日立春,一月二十七日雨水;康熙五十六年(1717)一月初九日雨水,一月二十三日惊蛰。结合文本来看,宝钗生日在"灯节"之际,偏后一点。而以上四个时间,不论选用那一个,都会打乱今本中的时序,有此难度,作者才没有改写原来的生日。其他红楼生日,留待本文补说。
第二个做法,将红楼坐标与年龄演变结合起来考察。先看一个事例,见第七十回:
接着过年过节,许多杂事,竟将诗社搁起......,咱们的诗社散了一年。
起"诗社"(37回)是前年秋天的事情,中间夹着"二尤故事"(64-69回),实际已超出一年,不符。再看第七十二回,赵姨娘在谈到宝玉纳妾的时候说:
宝玉已有了二年了......
宝玉纳妾(36回)也是在前年,中间又多出一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还是七十二回,贾琏向鸳鸯借当,想把贾母用不着的金银器偷运一箱子出来,暂押千数两银子。此事见五十三回,贾蓉对贾珍说道:
前儿我听见凤姑娘和鸳鸯悄悄的商议,要偷出老太太的东西去当银子呢。
转年由贾琏出面,恳求鸳鸯暗中相助。可见这两件事不可分开,今本多出一年"二尤故事",根本说不通。还好同一回中说到"宝玉已有了二年了",另有几个旁证,我们才知道"二尤故事"是后补出来的,原来是没有的。
再看一个事例,第五十三回贾蓉对乌进孝说:
这二年,那一年不多赔出几千银子来?头一年省亲连盖花园子,你算算那一注共花了多少,就知道了。再两年再一回省亲,只怕就净穷了。
据此,旧稿中"盖花园子"(16回)和"省亲"故事(18回)在同一年里,贾蓉说这段话的时候已隔开一年。查今本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一是"盖花园子"(16回)和"省亲"故事(18回)已分为两年,一是两者之间又增补一年,插入了"宝玉题对额"(17-18回)的故事。
由一年故事分为两年故事,再由两年故事变为三年故事,这说明小说正处在扩充阶段,只要继续增补下去,又不想让红楼年表一年年地延长,惟一的方法便是移动红楼坐标,让红楼年龄跟着发生变化。最能反映这个变化过程的,莫过于黛玉入府的年龄。写法如下:
第一种,宝玉出场七岁,黛玉入府六岁。
第二种,宝玉出场八岁,黛玉入府七岁。
第三种,宝玉出场十岁,黛玉入府九岁。
第四种,宝玉出场十二岁,黛玉入府十一岁。
第五种,宝玉出场十四岁,黛玉入府十三岁。
前后年龄相差七岁,按同等比例算来来一共增补了七年。同一现象,贾母生年由顺治十七年(1660)正月初九日,转为顺治十年(1653)八月初三日也相差七年,都是前推的结果。
在前推的过程中,作者随时都要调整红楼坐标,如府本第四回说薛蟠到府"年方一十七岁"(1712-1728),距红楼坐标只一年,故可推知红楼坐标已前推到第十二年(1716-1727),其时黛玉入府十一岁(1717-1727)。次年,薛蟠到府正逢十七岁(1712-1728)。之后甲戌本改为:"字表文龙,今年方十有五岁"(1712-1726),可知红楼坐标已前推到第十年(1716-1725),其时黛玉入府九岁(1717-1725)。次年,薛蟠到府刚好十五岁(1712-1726)。
从九岁入府(1717-1725)到六岁入府(1720-1725)也有明确记载,见杨本第二十五回:"青埂峰一别,转眼已过十五载矣",即十六岁(1716-1731)。斩去两年(1716-1717),庚辰本改为: "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即十四岁(1718-1731)。这就完成了红楼坐标由第十年(1716-1725)转到第八年(1718- 1725)的过程。其时宝玉一出场八岁(1718-1725),黛玉入府六岁(1720-1725)。
再来看看林如海送黛玉入京时所说的话:"汝父年将半百......"(第三回),而上一年却说:"今如海年已四十......"(第二回),由十三岁转到六岁,林如海的年龄自然要作大的改动。有鉴于此,本文以宝玉十四岁出场(1716-1729)为考察起点,同时搜索其他几种写法,只要存在过都将记录在案,决不轻易放过一个细节。
还要指出一点,我们的思维已成定势 ,总以为宝玉十四岁出场,黛玉必十三岁入府,其实最初稿写的很简略,并没有把他们放在同一年中,如宝玉十四岁出场(1716-1729)为雍正七年(1729),前两年便是雍正五年(1727) 和雍正六年(1728)。
由曹家档案获知,雍正五年(1727)秋,曹頫将"应进缎匹"送往京中,因"骚扰驿站"被揭而"严审定拟",十二月十五日"革职";二十四日雍正帝下旨"查封曹頫家产"。转年便是抄家,全家北返,六月"骚扰驿站"案审拟结束,"定拟曹頫分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枷号催追"。对曹家来说,这两年最倒霉、最黑暗,作者故意跳过去未写,选定红楼十四年为坐标应是最佳方案。但回避并不影响必要的叙事,他完全可以将黛玉入府的时间补叙出来。请看第二十二回,凤姐与贾琏商量准备给宝钗过生日,贾琏道:
"你今儿糊涂了。现有比例,那林妹妹就是例。往年怎么给林妹妹过的,如今也照依给薛妹妹过就是了"。凤姐听了,冷笑道:"我难道连这个也不知道?我原也这么想定了。但昨儿听见老太太说,问起大家的年纪生日来,听见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虽不是整生日,也算得将笄之年。老太太说要替他作生日。想来若果真替他作,自然比往年与林妹妹的不同了。"贾琏道:"既如此,比林妹妹的多增些。"
做三点解释——
第一、提到黛玉过生日,连出二个"往年",则黛玉入府起码在二三年之前,只不过后来将黛玉入府与宝玉出场改为同一年,作者才淡化了这一写法。原有的补叙想必也删却了不少。
第二,这段话是针对宝钗十五岁生日(1715-1729)说的,而此前同一位置是黛玉做十三岁生日(1717-1729),因为最初稿中贾母生于顺治十七年(1660)正月初九日雨水,这一年七十生日(1660-1729);黛玉生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正月初九日雨水,十三岁生日(1717- 1729)。贾母、黛玉同一天。此点,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后文还将找出这一部分旧稿,这里不枝蔓。
第三,凤姐说:"昨儿听见老太太说,问起大家的年纪生日来,听见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虽不是整生日,也算得将笄之年"。《礼记•内则》:"十有五年而笄",表示成年。又说:"如今这生日,大又不大,小又不小......",反复交代宝钗是十五岁(1715-1729)。
同回又说:"谁想贾母自见宝钗来了,喜他稳重和平,正值他才过第一个生辰,便自己蠲资二十两,唤了凤姐来,交与他置酒戏"。宝钗入府比黛玉要晚,约在上一年冬(1728),而要满足入府以来第一个生日,又逢十五岁条件的只能是雍正七年(1729)。
之后,薛家入府改为红楼十五年冬(1730);贾母生日改为康熙元年(1662)正月十六日惊蛰,各自时间都下推了二年。与此同时,宝钗生日改为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十六日雨水。贾母、宝钗同一天。到红楼十六年(1731),贾母生日仍为七十岁(1662-1731),宝钗生日加两岁,转为十七岁(1715-1731)。自此,黛玉入府与宝玉出场才合为同一年。
我的第三个做法是,将红楼原著与所谓续书结合起来考察。
我一直认为研究成书过程,后四十回中的信息并不少于前八十回,甚至可以说,续书中的信息见证了曹雪芹在各个时期的著书历程。如一百十三回刘姥姥对巧姐儿说:
巧姑娘,我一年多不来,你还认得我么?巧姐儿道:怎么不认得,那年在园里见的时候我还小。前年你来,我还合你要隔年的蝈蝈儿,你也没有给我,必是忘了。
"那年"、"隔年"、"前年"、"一年多不来",限定次数三次,分指刘姥姥第一次入府(第6回),第二次入府(第39回)和第三次入府,大可作为连接原著和续书的桥梁,因为后之续作者的主要依据来源于前八十回的故事及其线索,占全书三分之二比例,而原作者的耕种却局限于开垦过的土地,他可以从四十回续起,也可以从五十回续起,续到八十回,年表必延长一二年,或三四年,原来说过的话便失去了照应。以此衡量,本次入府距第二次入府(第39回)"一年多",如果高鹗是续作者,那他应该说几年呢?
按一般分法,三十九回之后的又一年是五十三回后半至六十九回,再一年是七十至八十回。下接续书,从八十一回 "四美钓游鱼",到九十五回元妃病逝为一年。从九十六回贾政赴粮道任,到一百零七回政老沐天恩为又一年。从一百零八回蘅芜庆生辰到一百二十回宝玉出家为最后一年。前后一共六年。往前推,距第二次入府(第39回)是四年多,高鹗续书看到的是前八十回,总不至于闭着眼睛说出"前年"、"一年多不来"的瞎话吧。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那时五十三至六十九回、七十至八十回尚未续写出来,符合由少到多的创作规律,自不必说。令人吃惊的是,那时连续书中的第二年(95- 107回)故事也没有续写出来,否则"前年"、"一年多不来"便指向续书第一年(81-95回),但谁也找不到这一情节,即使能找到已超出三次入府,根本说不通。鉴此,我们将继续讨论续书第二年(95-107回)原无的问题。请看第二例,见一百十一回(续书第三年):
周瑞的干儿子何三,去年贾珍管事之时,因他和鲍二打架,被贾珍打了一顿,撵在外头,终日在赌场过日。
贾珍管事打了何三,见第八十八回,云"去年",必然挤出中间一年。第三例见一百十回(续书第三年),贾母对凤姐说:
那些吃斋念佛的事我也不大干,就是旧年叫人写了些《金刚经》送送人,不知送完了没有?凤姐道:没有呢。
请人写经的事也见八十八回,云"旧年",又一次挤出中间一年。惜今之研究者多有忽略,迄今没人指出。查中间一年(95-107回),曾写到两件大事,一是探春远嫁(100-102回),一是宁府被抄(105回),那么,续书是如何反映的呢?让我们接着看第四例,见一百十八回(续书第三年):
李纨看了,道:"三姑娘出了门好几年,总没有来。如今要回京了,太太也放了好些心"。
探春远嫁(100-102回)是续书第二年的故事,约在秋冬,次年却说"出了门好几年",至少也要三年,实际却不到二年,显然少了一年。
可否将中间一年(95-107回)暂时挪出,移到续书前一年?且看第五例,一百十四回(续书第三年)甄应嘉"起复"之后前来拜访,贾政对他说:
弟那年在江西粮道任时,将小女许配与统制少君,结褵已经三载。
探春远嫁(100-102回),距该回同样不到两年,无论怎么算都算不出"三载"。只有把贾政赴粮道任和探春远嫁的故事恢复到续书前一年,才能满足这个时间条件。再看第五回判词:"清明涕送江边望",出嫁这一天为清明节(二三月间),决非秋冬之际。两者可以合证。还是一百十四回,甄应嘉对贾政说:
因前年挂误革了职,动了家产。
"前年",参同回"结褵已经三载",仍指向续书前一年。查这一范围内(95-107回)没有"甄家被抄",只有"宁府被抄"(105回)。再往前查,庚辰本中也出现过"甄府被抄",与前者相比笔墨不多,极为简略,如第七十四回探春道:"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第七十五回尤氏道:"昨日听见你爷说,看邸报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这就提醒我们,今本七十四、七十五回一度共存于续书第一年。此其一。
其二,七十至七十五回为同一年故事。而贾母做寿(71回)是正月二十一日(与宝钗同一天),前一回也说"如今正是初春时节......",都证明了这一点。由此下推,七十四、七十五回就是年初故事了。
其三,当探春远嫁(100-102回)等续书前一年故事挪到续书第二年的时候,甄家被抄则改写为"宁府被抄"(105回),今本中的甄家被抄(74-75 回)才补入续书第一年年初。这样做,好让甄应嘉说的话"因前年挂误革了职,动了家产"(114回)仍有所指。但距探春远嫁已不足"三载",打乱了原有的叙事结构,连第五回判词"清明涕送江边望"等暗示,也对不上号了。同一原因,李纨所说的话"三姑娘出了门好几年"(118回),也出现了不足三年的毛病。
因此,如上调整,因何调整,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很值得我们作进一步探讨。现将后四十回之构成,做一个大致上的划分——
81-95回,续书第一年故事。
108-120回,先是续书第二年故事,后退为第三年故事。
95-107回,增补部分,是构成续书第二年的主体,其最先位置是在续书前一年,后来才挪到续书第二年。
这些只是成书过程中的某一段,某一点,未必出现在同一时期,想要拼成一幅幅长卷,使之画面清晰,令人信服,还有一大堆问题需要解决。下面从头考察,尽可能将一百二十回成书次序显示出来。如有误判,恳请大家指正。
(待续)

细致
文茫。
答文茫
如你看完全文,或许会有一个新的认识。当然你可以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必顺从。
另外标出“征求意见稿”,就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望你继续评论,发表较详细的看法。
看不明白。依据是什么?
谢谢和尚
作者用节气暗示历史纪年,大概是想留下那一时期的烙印,故意给后人留下一些线索,知道不可考的年代其实是大有考证的.
事实上,只要不是一二次,三四次,甚至五六次,七八次的巧合,就可以证明作者确实是这样做了.不知道这样说,你满意否.
Re: 曹雪芹增补120回始末——对《红楼梦》成书过程的全盘思考(证求意见稿)(1)
Re: 曹雪芹增补120回始末——对《红楼梦》成书过程的全盘思考(证求意见稿)(1)
“大概是想留下那一时期的烙印,故意给后人留下一些线索,知道不可考的年代其实是大有考证的“,这个认同。
回和尚
论背景是清朝雍正时代,已看过,比我写的细致, 完全赞同,亦可谓殊途同归.将背景故事牢牢地定在了雍正时期.
今天中午,我已将最后一部分稿子发往网站,估计一二后就能看到.如你肯为代劳, 可转发夜看红楼.我不懂注册,要找人帮忙.
有缘到此,逢上本家,实属不易. 没想到又是同行里的同行,都对《红楼梦》的创作年代有兴趣,且钻研得很深.这样的情况不多见,喜甚.
望继续留言.我也会多注意你的文章,多交流,以待共同提高.
崔老弟,看看清楚,薛蟠生日五月初三日不是“芒种”。
再,《红楼梦》年表不可做。我至今见过三种“红楼梦年表”,互相矛盾,且皆不能解决原文中“时间模糊处”。我看老弟此文,同样“时间模糊”。根本不能得出确定的“时间表”。以此作为立论基础,恐怕难以自圆其说。
答应你的事,太迟了,十分抱歉。
薛蟠五月初三日生日(26回);宝钗正月二十一日生日(22回)。查万年历,薛蟠生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五月初三日芒种。宝钗小两岁,则生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该年正月二十一日恰逢惊蛰。
你说“《红楼梦》中明明交代,薛蟠的生日五月初三日不是‘芒种节’”,大概是指下面二段话:第二十六回薛蟠说:“要不是我也不敢惊动,只因明儿五月初三日是我的生日……”第二十七回:“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这已是改过之后的文字。
曹雪芹笔下的生日隐含着特定的年龄。这一年宝钗做十五岁生日(1715-1729),薛蟠也做生日,那只能是二十岁生日(1710-1729),薛蟠当生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属虎),对应的生日是五月初十日芒种(14时39分31秒交节),未时所生,巧的是本年五月初十日也是芒种节(4时52分12秒交节),故纠正为:“只因明儿五月初十日是我的生日……”;“至次日乃是芒种节,原来这日未时适逢薛蟠二十诞辰”。
最近我又补出下面一些话:
还要指出,将芒种节提前到“四月二十六日”之后,作者又将前后时序做了一次大的调整,以致混乱不堪。请看第二十六回:“冯紫英道:‘三月廿八日去的,前儿就回来了。’宝玉道:‘怪道前儿初三四儿,我在沈世兄家赴席,不见你呢’”。这个“前儿”不会是薛蟠将要做的生日(五月初三日),只能是四月初三四儿。结合下面几点来看:
⑴“三月中浣”宝玉和黛玉共读西厢 (23回)。
⑵“话说宝玉养过了三十三天之后,不但身体强壮,亦且连脸上疮痕平服,仍回大观园内去。这也不在话下”(26回开头)。
⑶“原来上月贾芸进来种树之时……”(26回)。
⑷ 宝玉对贾芸说:“我怎么就忘了你两三个月”(26回)。
贾芸进来种树便是在三月下旬,两三天之后宝玉、凤姐得病,共四天,已到了四月初旬,这时宝玉正在病中,他怎会去沈世兄家赴席呢?
那么,贾芸进来种树是不是在三月里呢?
为了得到这个工程,贾芸曾变着法儿给凤姐送礼,凤姐在收下时写道:“凤姐正是要办端阳的节礼,采买香料药饵的时节忽见贾芸如此一来,听这一篇话,心下又是得意又是欢喜,便命丰儿:‘接过芸哥儿的来,送了家去,交给平儿’” (第24回)。言及“要办端阳的节礼”,自然要提前七八天。故可推出,“上月贾芸进来种树”原在四月下旬,待宝玉五月初二日苏醒过来,也不过七八天的时间,哪有“忘了你两三个月”的事情?难怪宝玉说的话读起来生硬,原来是后补的,想把时间重新拉回到五月初旬。此其一。
其二,冯紫英所说的 “三月廿八日”原为“四月廿八日”。只因提前一个月,贾芸进来种树便提前到了三月下旬,但这个时间,距后改的“五月初三日”毕竟相差一个来月,于是在宝玉醒来之后又补加了“三十三天”疗养期,再次把时间拉了回来。其实,原有的疑点仍没有解决。
其三,宝玉所说的“怪道前儿初三四儿,我在沈世兄家赴席,不见你呢”(第26回),当点去“初三四儿”,约当五月初七日 ,这个时候宝玉早已苏醒过来,出去赴席便不存在时间上的矛盾了。
往后看,第三十回中的时序更为混乱,作者仍慢行在“五月初三日”的轨道上,硬是塞进去两句话:“如今五月之际,那蔷薇正是花叶茂盛之际,宝玉便悄悄的隔着篱笆洞儿一看着那女子头上滴下水来,纱衣裳登时湿了”;“原来明日是端阳节”。但同一回中却有残存的旧文:“谁知目今盛暑之时……”,时间有所跳跃,又说“伏中阴晴不定,片云可以致雨,忽一阵凉风过了,唰唰的落下一阵雨来。”民谚“夏至三庚入伏”。可推算如下,薛蟠二十生日(1710-1729)是雍正七年(1729),该年夏至日为五月二十五日。依此往下,一庚,五月二十六日庚午;二庚,六月六日庚辰;三庚六月十六庚寅,已是六月中旬,根本不是混杂在同一回中的“五月之际”。从中也让我们知道了“龄官划蔷”的故事属于旧稿,原当发生在“盛暑”、“伏中”“片云可以致雨”的季节,后因改写薛蟠生日并增删了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回,才出现了如上混乱。
这几天仍在推敲此文,拟编入书中。年表确实不太好做,我只是提出一些新的思路,并希望大家重视对后四十回的研究。本文肯定会有不少疏忽,老兄要多提意见,好让我及时改正。有空的话到上海来玩。就说这一些,沪上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