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之前历书无“时宪”之称——《红楼梦》问世决为乾隆朝无疑

Posted by 邱华东 on Mar 19, 2008 8:39 AM in 学术研究

《红楼梦》第六十二回写史湘云发酒令:"要一句时宪书上的话"[1]P873。红学界因"时宪书"之名出现在乾隆登基之后,判定《红楼梦》问世于乾隆年间。胡适当年因《红楼梦》中提到科举做五言律诗,认为《红楼梦》问世于乾隆二十二年之后。《清史稿·选举志》记载:乾隆"二十二年,诏剔旧习、求实效,......增五言八韵律诗"[2]P3151。但《红楼梦》假托明代,明朝科举已有试律诗之例。但是,因"时宪书"一词定为乾隆时期的产物,却确凿无疑。

近见有人以唐代冯宿题为《禁版印时宪书奏》一文中有"时宪书"一词,认为"早在唐代就使用'时宪书'这一名词了,'时宪书'不是一个成书于乾隆时代的标志",从而将《庚辰本》问世年代提前到康熙二十六年庚辰(1700)云云。

其实,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误解。"时宪历"实为清朝"钦定"历书之"专称",而"时宪书"之名也只能出现在乾隆朝之后。

一、清代之前历书"通称"为"历日",并无"时宪书"之称。

清代之前历书"通称"为"历日",出现于南北朝。《南史·傅昭传》记载:"(傅)昭六岁而孤,为外祖所养。十岁,于朱雀航卖历日"[3]P161。此后正史中屡有记载。

《旧唐书·文宗纪》记载:太和九年十二月"丁丑,敕诸道府不得私置历日板"[4]P76;《旧五代史·唐书·庄宗纪》载:同光二年九月"司天台请禁私历日" [5]P54;《宋史·律历志》载:"乾道十年赐历日"[6]P259;苏东坡也有《谢赐历日表》[7]P607;《元史·世祖纪》载:至元元年十一月" 己丑,以至元二年历日赐高丽国王王植"[8]P18;《明史·宋纁传》载:万历"十四年迁户部尚书。......纁因并历日诸费奏裁之"[9]P630。

实际上,直到清初年,仍通称为"历日"。如顺治三年五月所颁《大清律·刑律》中就有"伪造印信历日等"的条例 [10]P25。《清史稿·杨光先传》载:康熙八年"以康熙九年历日交南怀仁推算" [2]P1115。

清朝尚有"通书"之称,《红楼梦》第九十七回贾琏到薛姨妈处问过礼日期,说"明日就是上好的日子,......说着,捧过通书来"[1]P1366。艺院本《红楼梦》注:"这里指旧时男家通知女家迎娶日期的帖子"[1]P1366;《红楼梦大辞典》注释:"旧时男家通知迎娶吉期的帖子叫通书,也称通信帖" [11]P380。但"通书"实在即"通用时宪书"之简称,起自清代康熙年间。

据清·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六记载:"《通用时宪书》,每日宜忌三十七事,进御者六十七事。有颁诏、覃恩、肆赦、封拜、行幸、遣使、出师、庆赐、伐木、畋猎、平治道路、破屋坏垣之类。按:《通书》起自康熙五十年间,徽州治堪舆者编次一年宜忌,以《时宪书》为君,而杂以选择条款,民间尚之。雍正元年,给事中赫硕色请禁私制《通书》。迨乾隆初,于《时宪书》上下增注宜忌、星辰,亦《通书》之意,特不别刊为书而已"[12]P77。

二、历书"专名"皆由朝廷"钦定",清朝之前并无"时宪书"之名。

《史记·历书》说:"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13]P163;《汉书》卷二一《律历志》说:"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创业变改,制不相复"[14]P98。

汉朝在武帝之前,因"天下初定,方纲纪大基,......故袭秦正朔、服色"[13]163,直至元封七年,下诏遂迁、射姓等"议造《汉历》......各自增减以造《汉太初历》",并改年号为太初元年[14]P98。

据《晋书·律历》记载:"魏文帝黄初中,......造《黄初历》"[15]P55,"至明帝景初元年,尚书郎杨伟造《景初历》。......帝改正朔。......武帝践祚泰始元年,......改名《泰始历》。......元帝渡江左以后,更以《乾象》"[15]P56;

《宋书·历志》载:"孙氏用《乾象历》,至于吴亡"[16]P31,有司建议"宋二十二年普用《元嘉历》。诏:'可'"[16]P32;

《魏书·律历志》载:"高宗践祚,更造新历。......因名《景初历》"[17]P298;神龟初"因名《正光历》,班于天下"[17]P298;兴和元年造新历,"运属兴和,以年号为目(即以年号名为《兴和历》)"[17]P302;

《新唐书·历志》载"戊寅元历、麟德甲子元历、开元大衍历、宝应五纪历、建中正元历、元和观象历、长庆宣明历、景福崇玄历",等等[18]P64;

《旧五代史·历志》载:五代时,"晋高祖,赐(新历)号《调元历》。......周显德二年,(王)朴奉诏,岁余撰成《钦天历》" [5]P210;

《宋史·律历志》载:建隆二年五月,"赐号《应天历》";太平兴国六年,"赐号《乾元历》";"咸平四年历成来上,赐号《仪天历》"[6]P186;《辽史· 律象志》记载宋朝之历曰:"(辽)穆宗十年,宋用《建隆应天历》;景宗乾享四年,宋用《乾元历》;圣宗统和十九年,宋用《仪天历》;太平元年,宋用《崇天历》;道宗清宁十年,宋用《明天历》;大康元年,宋用《奉元历》;大安七年,宋用《观天历》;天祚皇帝乾统六年,宋用《纪元历》"[19]P53。其实,南宋还有"赐名"《乾道历》、《淳熙历》、《会元历》、《统元历》、《统天历》、《庆元历》、《开禧历》、《淳佑历》、《会天历》[6]P259~261 等等;《金史·历志》载:"天会五年,司天杨级始造《大明历》"[20]P55;《辽史·律象志》载:"圣宗统和十二年,可汗州刺史贾俊进新历,则《大明历》是也"[19]P51;

元代初期沿用《大明历》,后制新历。《元史·历志》载:"(至元)十七年冬至历成,诏赐名曰'授时历'"[8]P141;

《明史·历志》载:"吴元年十一月乙未冬至,太史院使刘基率其属高翼上《戊申大统历》"[9]P67。

清朝之前,无论是"通称"还是"专称",从来就没有什么"时宪历"、"时宪书"之名!

三、历朝历书之定名、颁发皆由朝廷,严禁私名私自印售。

封建时代历书皆出自朝廷,百姓称为"皇历"。而颁发的"皇历"系朝廷"大典"之一,明万历《大明会典·历日》记载:

"洪武二十六年,定进颁历日仪。前期一日,尚宝设御座于奉天殿,教坊司设中和乐于殿内。其日陈设如常仪,仪礼司设御历案于殿中,设历案于丹陛中道,设百官历案于丹陛下。鼓初严,引礼引文武官、进历官入诣待立位。鼓三严,执事文武官诣华盖殿行五拜三叩头礼,毕,传制、受历、侍从等官各就位。皇帝服皮弁服出,乐作、升座、卷帘、乐止、鸣鞭讫。引礼引进历官就位,赞礼唱'鞠躬',乐作,赞四拜,平身,乐止。典仪唱'进历',引礼引进历官由东阶升,诣丹陛案前,赞跪,搢笏,取历,由殿东门靠东入至殿中。内赞唱'跪',外赞唱'众官皆跪',唱'进历'。监官以历置于案,内赞唱'出笏、俯伏、兴',外赞亦唱'俯伏、兴、平身'。内赞唱'复位',引礼引进历官由百官门出,乐作;引至拜位,乐止。赞礼官唱'鞠躬',乐作,四拜,平身,乐止,进历官退。执事举百官历案于丹墀中道,鸣赞唱'排班',班齐鞠躬,乐作,赞四拜,平身,乐止。传制官诣御前跪奏'传制',俯伏,兴,由殿东门靠东出,至丹陛东西向立,称'有制',赞礼唱'跪',众官皆跪。宣制曰:'钦天监进某年大统历,其赐百官,颁行天下'。赞礼唱'俯伏、兴'。乐作,赞四拜,平身,唱'颁历'。颁历官取历散于百官。散毕,驾兴,百官以次出" [21]P1571。

清朝也是如此,乾隆《大清会典·礼部·仪制清吏司·授时》记载:"凡颁朔之礼:岁以孟冬一日颁来岁十有二月之朔。钦天监设黄案于午门外正中,又设二案于御道左右,奉恭进皇帝、皇太后时宪书于中案;奉颁给王公、百官时宪书于左右案。陈设毕,举中案由午门入,监正、监副从至太和门,陈于左右阶。监正等于丹墀左行三跪九叩礼,毕,授内务府掌仪司官奉至乾清门、慈宁门恭进。是日,王、贝勒、贝子、公以下文武百官咸朝服集阙下。鸿胪寺鸣赞,赞'排班',王、贝勒、贝子、公序立御道上,文武百官序立御道左右,皆北面,东班西上,西班东上。赞'有制',众咸跪,宣读官西面宣制讫,众行三跪九叩礼。王公百官皆以次跪领,遂颁布于畿甸以前民用"[22]P215~216。《大清会典则例》载:"鸿胪寺官宣制曰: '钦天监进某年时宪书,其赐王公百官,颁行天下'"[23]P94;

民间的私刻、私印、私卖遭到严厉禁止,犯者罪至斩首。

《大明律》载:"凡伪造诸衙门印信及历日、符验、夜巡铜牌、茶盐引者,斩。有能告捕者,官给赏银五十两"[21]P2373。顺治年间颁《大清律·伪造印信历日等》照抄《大明律》:"凡伪造诸衙门印信及历日、(起船)符验、夜巡铜牌、茶盐引者,(为首雕刻)斩(监候);(为从者减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有能告捕者,官给赏银五十两"[10]P25。按:括弧内的字系顺治年间所增。

乾隆五年武英殿本《大清律例·伪造印信时宪书等》律文曰:"凡伪造诸衙门印信及时宪书、(起船起马)符验、茶盐引者,(为首雕刻)斩(监候);(为从者减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有能告捕者,官给赏银五十两......"[24]P68。大概乾隆也知道小民私自刻印"时宪书"不过为图蝇头小利,杀头就太过分了,于是定"例"曰:"图利小贩照官板式样翻刻时宪书发卖,用黄丹涂饰引信之状,并无雕刻描摹篆文者,依'伪造诸衙门印信、止图诓骗财物、为数无多者,为首杖流、为从减等'例,分别治罪"[24] P69。

从这些法律条文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出,清朝雍正之前历书称为"历日",乾隆年间才改为"时宪书"。清代法学家薛允升《读例存疑》说:"此仍明律,顺治三年添入小注,雍正三年修改。律目、律文之'时宪书',系乾隆初年改定"[25]P724。

四、清朝顺治初年定历书"专名"为"时宪历",乾隆登基为避讳改为"时宪书"。

"时宪"一词,出于《尚书·说命》:"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惟臣钦若,惟民从乂",《孔氏传》注曰:"宪,法也。言圣王法天以立教,于下无不闻,除其所尝不法天也。臣敬顺而奉之,......奉承君命而布之于民。民以从上为治,不则上命则乱,故从乂也"[26]P175。并无"历书、日历"之义。

以" 时宪"钦定为历书的"专称",始于清初。顺治元年西洋教士汤若望、南怀仁等人制订《大清历》,《清世祖实录》载:顺治元年七月"丁亥,礼部启言:'定鼎燕京,应颁宝历。据钦天监称:改用新法推注已成,请易新名。伏候钦定,以便颁行'。摄政和硕睿亲王(按:即多尔衮)谕:'治历明时,帝王首重。今用新法正历,以敬迓天休,诚为大典,宜名《时宪历》,用称朝廷宪天乂民至意"[27]P66。清·黄伯禄《正教奉褒》记载:"遂奉赐名'时宪历'","其历日面页开载'钦天监依西洋新法印造时宪历日颁行天下'"[28]280。

而将"时宪历"改为"时宪书",实为避乾隆弘历之讳。《清高宗实录》记载:弘历于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登基,"总理事物王大臣等奏:'孟冬颁朔,时宪下一字,今拟易"书"字,称《大清乾隆元年时宪书》'。下礼部、钦天监行之"[29]P165。

事情很清楚,满洲人入关建立新朝,"改正朔、易服色,以明受命于天",因此才"钦定"其"新历"之名为"时宪历"。如果"时宪历"或者"时宪书"为历代"通称",或者始自唐代,那么,这就成为笑话了——这样,清朝就没有自己的"正朔"可"奉",而"奉"的竟然是自唐朝以来历代王朝的"正朔"——这对一代封建王朝,尤其是对满洲人建立之清朝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五、所谓的唐代冯宿《禁版印时宪书奏》一文之题目,为清朝清嘉庆年间董浩等人所加。

将所谓的唐代冯宿《禁版印时宪书奏》一文的题目中"时宪书"一词,当作"时宪书"之名始于唐朝的证据,实在是上了清朝董浩等人的当。

"正史"记载,唐朝至明朝历书的"通称"是"历日"。在日常生活中唐朝人的"历书"的"通称"也是"历日",如《全唐诗》中的几个例证:李益《书院无历日,以诗代书,问路侍御六月大小》[30]P717;白居易《十二月二十三日作,兼呈晦叔》:"案头历日虽为尽,向后唯残六七行"[30]P1146;司空图《重阳山居》:"年随历日三分尽,醉伴浮生一片闲"[30]P1594,等等。经查验,除了《全唐文》中冯宿之文的"题目"之外,真正唐朝古籍中并无"时宪书"之词!

题为《禁版印时宪书奏》的唐代冯宿一文,源自《全唐文》。该书是嘉庆十九年敕命董浩等人编撰,往往采摘类书、笔记、碑版,其中 "断篇残简"而稍能连缀者也被收入。《全唐文》所收冯宿《禁版印时宪书奏》一文,仅仅四十九字:"准敕禁断印历日版。剑南两川及淮南道,皆以版印历日鬻于市,每岁司天台未奏颁下新历,其印历已满天下。有乖敬授之道"[27]P6300~6301。无头无尾,显系"断篇残简"。

经查,《全唐文》中此文,实出自宋·王钦若等编辑之《册府元龟》卷一六○《帝王部·革敝》,原文是:(太和)"九年十二月丁丑,东川节度使冯宿奏准,敕禁断印历日版。剑南、两川及淮南道皆以版印历日鬻于市,每岁司天台未颁下新历,其印历已满天下,有乖敬授之道,故命禁之"(32)P35。

从《册府元龟》中的原文,我们可以看出几点:

1、《全唐文》所收冯宿之文,并非"原文",而是由董浩等人删略截取《册府元龟》之文,且删略不当;

2、《全唐文》将开头"九年十二月丁丑,东川节度使冯宿奏"等字删去,将"准"字与下文连缀成"准敕"云云,变成由冯宿"批准"皇帝(唐文宗)的"敕命",实为不通。而《册府元龟》原文"冯宿奏准,敕禁断印历日版"之"奏准",意为冯宿之"奏"得到唐文宗"批准",并由文宗下令("敕")"禁断印历日版";

3、《全唐文》又将末尾"故命禁之"四字删去,将所截取中间的四十九字作为冯宿"奏章"之文。实则"剑南、两川及淮南道皆以版印历日鬻于市,每岁司天台未颁下新历,其印历已满天下,有乖敬授之道,故命禁之"云云并非冯宿之文,而是对唐文宗批准冯宿奏章而"敕禁断印历日版"的解释性文字。《旧唐书·文宗纪》记载:太和九年十二月"丁丑,敕诸道府不得私置历日板"[4]P76,可为明证。董浩等人任意删略《册府元龟》之文,充当冯宿原文,实为不当。

4、《册府元龟》中的原文(包括《全唐文》正文部分),历书仍然明确称作"历日",并无什么"时宪书"之称;

5、《册府元龟》中的原文并无"题目",《全唐文》中的"题目"实为编辑者董浩等人所加。因为董浩等人编辑《全唐文》在嘉庆年间,故所加"题目"之中有"时宪书"之词,实与唐朝冯宿无关。

所以,将《全唐文》中所谓的冯宿奏章之《禁版印时宪书奏》题目中的"时宪书"一词,当作唐朝就有"时宪书"之名的证据,来否定《红楼梦》是乾隆朝问世,实在是上了清朝嘉庆年间人的当了。

二OO七年十月五日定稿

参考文献:
[1] 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
[2] 民国·赵尔巽等修《清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
[3] 唐·李延寿等修《南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4] 后晋·刘昫《旧唐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5] 宋·薛居正等修《旧五代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6] 元·脱脱等修《宋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7] 宋·苏轼《苏东坡集》,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影印明成化本《东坡七集》;
[8] 明·宋濂等修《元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9] 清·张廷玉等修《明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10] 清·刚林等修《顺治大清律》,上海:中华书局民国二十三年影印铜活字版《古今图书集成》第七六九册;
[11] 冯其庸、李希凡主编《红楼梦大辞典》,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年版;
[12] 清·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
[13] 西汉·司马迁《史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14] 东汉·班固《前汉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15] 唐·房玄龄、褚遂良等修《晋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16] 梁·沈约《宋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17] 齐·魏收《魏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18] 宋·《新唐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19] 元·脱脱等《辽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20] 元·脱脱等修《金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二十五史》版;
[21] 明·李东阳、申时行等修《大明会典》,扬州:广陵书社2007年影印版;
[22] 清·允祹等修《大清会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六一九册;
[23] 清·允祹等修《大清会典则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六二二册;
[24] 张友渔、高潮主编《中华律令集成·清卷》,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5] 清·薛允升《读例存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胡星桥、邓又天点注版;
[26] 清·阮元《十三经注疏》,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影印版;
[27] 清·巴泰、图海等修《清世祖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版《清实录》第三册;
[28] 清·黄伯禄《正教奉褒》,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韩琦、吴昊校注《熙朝崇正集·熙朝定案(外三种)》;
[29] 清·庆桂、董浩等修《清高宗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版《清实录》第九册;
[30] 清·曹寅等编辑《全唐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影印本;
[31] 清·董浩等编辑《全唐文》,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版;
[32] 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第五六册,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电子版《四库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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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请教

Commented by 逗红轩 on Mar 19, 2008 9:25 PM
1、摄政和硕睿亲王(按:即多尔衮)谕:“宜名《时宪历》”。《清史稿》说:“宜名‘时宪’”。哪一个正确?
2、“以’时宪‘钦定为历书的’专称‘,始于清初”;“清朝雍正之前历书称为’历日‘";'钦天监依西洋新法印造时宪历日颁行天下'";等等。这些都说明应称之为”时宪历日“,而”历日“就是”历书“,也就是”书“,民间呼之为”时宪书“,不可以吗?
3、视乾隆时避讳为顺势而为,不可以吗?

答逗红轩先生

Commented by 邱华东 on Mar 20, 2008 9:15 AM
1、先生不知是用的何种本子,查中华书局本《清史稿》卷四《世祖本纪》“(元年)秋七月丁亥,考定历法,为时宪历”,卷二百七十二《汤若望传》“治历明时,帝王所重。今用新法正历,以敬迓天休,宜名《时宪历》,用称朝廷宪天乂民至意”,文字基本和《世祖实录》一致;十年三月,顺治敕汤若望“朕承天命眷,定鼎之初,尔为朕修《大清时宪历》,迄于有成”云云。皆作《时宪历》,并无差异。再《世祖实录》成书于康熙朝,而《清史稿》成书于民国。《实录》为原始史料,当然《实录》正确;
2、两个问题要分清,“清朝雍正之前历书称为’历日‘”是指在此之前的法律条文中之“通称”(沿袭明朝的法律条文),而乾隆朝大力改革典章制度,它的法律条文才改为“专称”之“时宪书”。清代法学家有清楚的解释说明;
3、虽然“历日”就是“历书”、就是“书”,但当时却不称之为“时宪书”,而且在清朝乾隆朝之前,历代都没有“时宪书”这样的称呼;
4、乾隆登基,因其名弘历,“历”字必须避讳,而且郑重其事地下令改“时宪历”为“时宪书”。如果本来就称“时宪书”,牵涉不到避讳问题,绝不会由朝廷下令改称“时宪书”,那就多此一举、莫名其妙了。这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的问题。

毫无疑义的考证

Commented by 南京 on Mar 20, 2008 3:07 PM
这个考证毫无意义。没有人说《石头记》是明朝以前的作品。《石头记》创作于康熙朝,不等于现存的抄本都是康熙时抄写的。康熙朝作者写“时宪历”,乾隆时的抄书人为了避讳弘历之名,必然改写成“时宪书”,这只能证明传抄者的年代,而不能证明作者的年代。比如雍正乾隆时代出版的王士祯著作,为避讳雍正帝号统统改作“王士正”,连明朝的崇祯皇帝也被改称“崇正皇帝”,难道能证明崇祯皇帝和王士祯也是雍正乾隆年间人吗?考证一件事情,先把逻辑搞清楚,不要犯低级错误。

我完全同意“南京”先生的观点。

Commented by 马兴华 on Mar 20, 2008 5:46 PM
我完全同意“南京”先生的观点。

学者拘泥历史不懂小说创作与传承的考证

Commented by 斯园幽兰 on Mar 20, 2008 9:18 PM
学者拘泥历史不懂小说创作与传承的考证,南京的同志说得有道理!
主要看红楼的主题是否反清,主要看红楼写没有写明亡清兴,拿方言典故来考证作品出世的幼稚思路早就过时了!
没有新意的东东,别拿出来当学问,以为引经据典就有学问,哪个大学生都做得出来!
现在看看大街上,还有几个没有上过大学!

Re: 清朝之前历书无“时宪”之称——《红楼梦》问世决为乾隆朝无疑

Commented by 红楼 on Mar 21, 2008 7:32 AM
我看你是个没脑子的东东/你说别人上了董浩的当/难道你就不会上红学家的当

答南京诸人

Commented by 邱华东 on Mar 21, 2008 9:23 AM
我之考证 ,主要是针对某些人从“《时宪书》是唐朝历书统称”来考证《红楼梦》这一点而言的,尚未涉及其他问题。因为“其他问题”对红学界来说,是不必讨论的:
1、从《红楼梦》的文本内容来说,也不会写于康熙朝或康熙朝以前,甚至明朝(倒真的有人主张写于明朝);
2、南京先生谈到“抄本”,目前知道的有纪年的最早抄本是《甲戌本》。“甲戌”不可能是康熙朝,因为《红楼梦》中写到康熙南巡。康熙南巡六次,分别在二三年(甲子,1684)、二八年(己巳,1689)、三八年(己卯,1699)、四二年(癸未,1703)、四四年(乙酉,1705)、四六年(丁亥,1707)。其中曹家(甄家)有四次接驾,而这四次接驾是六次中的后四次。康熙朝之“甲戌年”为三十三年,则仅头两次南巡,无所谓四次接驾。此“甲戌”当为乾隆十九年(1754);
3、《红楼梦》写到“抄家”(无论的抄本还是刻本,前八十回中就有暗示),而曹家(甄家)之被抄家,发生在雍正六年正月间(雍正抄家谕旨在雍正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则《红楼梦》必写于雍正六年之后。
这里的逻辑,我想“有脑子”的人们应该是很清楚了,用不着再多话。

很想查看当时的历书

Commented by 简表 on Mar 21, 2008 11:03 AM
六十二回”众人行酒令,“还要一句时宪书上的话” ,作者共提到三处,如“鸿雁来宾”、“不宜出行”、“宜会亲友”,不知此前的 历书用过这样的话没有,弟曾想借阅上图所藏的时宪书对看,未果.
但结合各脂本的年代等线索判断,雪芹著书在乾隆时期是可以肯定的。这一点,动摇不了.好文章,佩服.佩服.

邱华东先生把曹家(甄家)混为一谈,比胡适“有脑子”多啦

Commented by 斯园幽兰 on Mar 21, 2008 11:12 AM
苏州有俗歌曰:朱家面李家馍送给隔壁赵大哥
说的是大明大清大顺三国演义!
所以红楼面粉,不是曹家的,是朱家的!
第十六回:当凤姐和赵嬷嬷谈到元妃省亲时,赵嬷嬷道:"阿弥陀佛!原来如此。这样说起,咱们家也要预备接大姑奶奶了?……那是谁不知道的?如今还有个俗语儿呢,说'东海少了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这说的就是奶奶府上了。如今还有现在江南的甄家,嗳哟!好势派!独他们家接驾四次,要不是我们亲眼看见,告诉谁也不信的。别讲银子成了粪土,凭世上有的,没有不是堆山积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是顾不得了!"
贾家一次接驾是满清定都北京,而甄家四次接驾是接崇祯的驾,南明四帝一监国,也就是黛玉的《五美吟》的人物影射,屈原曾作《思美人》,并非想美女,而是念楚王!
=====================《九问新红学》之一问就倒
避讳论?
脂批也来混人:“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为证曹雪芹是曹寅的后代,有人指出红楼避讳“寅”,但如何解释后来一段:众人都看时,原来是“唐寅”两个字,都笑道:“想必是这两字,大爷一时眼花了也未可知。”薛蟠只觉没意思,笑道:“谁知他‘糖银’、‘果银’的。”
焦大所言“成日价养小叔子爬灰”,可卿半推半就被老公公所“奸灭”,凤姐与贾琏“白日宣淫”(仿《金瓶梅》)与贾瑞(康熙曾赐字“萱瑞堂”),贾芹风月案被逐出门,是贾家孙辈,是雪芹乎,是芹溪乎?
红楼看似很艳,却是老道的天下第一淫书,“只有府前一狮子才干净的贾府(曹家)”一语,就可见孙子不但不避讳,而且是骂,不与之同流合污也!
=====================
各个领域都提倡“解放思想”,咋就红学领域不索隐到曹家就不是学问了!?

"逻辑"

Commented by 470918241 on Mar 21, 2008 1:38 PM
邱华东的逻辑是:由“甄家四次接驾=曹家四次接驾”,推出“甲戌”当为乾隆十九年(1754),而凭什么说“甄家四次接驾=曹家四次接驾”而不是康熙朝以前?因为作者是那个曹家人,而为什么作者是那个曹家人?因为“甄家四次接驾=曹家四次接驾”.........

”逻辑“

Commented by 470918241 on Mar 21, 2008 1:53 PM
2+3=?当然是5,为什么是2+3而不是1+4?因为那是5,当然是2+3!

!

Commented by 鞠陵于天 on Mar 21, 2008 4:10 PM
条清理晰辨明证实的文章。

不要装神弄鬼曲解历史了,还是尊重历史为好。

Commented by 多嘴 on Mar 21, 2008 4:59 PM
明朝原用历法名《大统历》,实际是元朝郭守敬修的《授时历》。至明朝末年,此历已出现较大误差,崇祯时,由徐光启主持,采用西洋算法,制定了《时宪历》。可是此历书在明代并未颁行,至清初由汤若望进呈,才颁行全国,称《时宪历》,乾隆时为避讳弘历之名,改称《时宪书》,内容并无变动,一直用到清末。

请您先学点历法常识吧,不要贻笑大方。

Commented by 多嘴 on Mar 21, 2008 5:11 PM
至於黄历中的选择宜忌之说,早自秦汉即有,但主要是在唐代后,黄历中才大量铺注有关行事吉凶的内容。宋元明清四朝一千年间,中国民间一直有看黄历定吉凶日子的传统,绝不是乾隆朝才有的事情。请您先学点历法常识吧,不要贻笑大方。

答“尊重历史”的多嘴等先生

Commented by 邱华东 on Mar 23, 2008 4:10 PM
“尊重历史”,请看历史:
1、史书上记载,崇祯年间制定历法称《大明历》,而不叫《时宪历》;
2、顺治初年,汤若望等将其制定的历法献于清朝,才由清朝廷定名为《时宪历》;
3、至乾隆朝,弘历一登基,即将《时宪历》改名为《时宪书》。

多嘴先生,不仅需要学习点历法的“常识”,甚至要学会看懂中文。

Commented by 邱华东 on Mar 23, 2008 4:19 PM
关于“黄历中的选择宜忌之说”云云,在我的文章里说明的是什么?难道连这也看不懂?

另外,也请您自重。

关于“逻辑”问题

Commented by 邱华东 on Mar 23, 2008 4:23 PM
在我答南京先生等人的回帖中,我列举了三点,但没有进行完整的“逻辑推理”,因为想要考验一下“有脑子”的“懂逻辑”的先生们。结果是………………

《红楼梦》是乾隆年间的作品,还是清朝初年的作品?

Commented by 马兴华 on Mar 23, 2008 6:24 PM
《红楼梦》是乾隆年间的作品,还是清朝初年的作品,这是红楼梦研究的重大问题,希望各位对这个问题展开深入的讨论。主张《红楼梦》是乾隆年间作品的,不过拿曹家说事,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证据。《红楼梦》中的贾府和甄家都是王府,有资格使用“九龙金匾”,曹家不过是包衣,曹家的富贵程度跟贾府实在相差太远。

这场辩论意义重大,必将引起红楼梦研究的一场革命。如果《红楼梦》是清朝初年的作品,胡适先生提出的那位曹氏曹雪芹还有讨论的必要吗?

请问邱华东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Mar 23, 2008 9:44 PM
请问邱华东,哪个史书上记载“崇祯年间制定历法称《大明历》?

请问邱华东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Mar 23, 2008 9:45 PM
请问邱华东,哪个史书上记载“崇祯年间制定历法称《大明历》?

勘误和说明: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Mar 23, 2008 9:52 PM
对不起!

《大明历》后面忘记打引号。

由于误操作,打出两条相同的评语。

这个邱华东,孺子不可教也!

Commented by 多嘴 on Mar 23, 2008 10:16 PM
让你学点历法常识再写考证文章,本是一片好心。汝不学无术,反而胡缠乱讲,真是孺子不可教也。没人会理你这样愚蠢的无赖了。如果你认为有必要的话,就去请教大学历法学教授吧。不嫌丢丑的话,就坚持你的谬说。白白。

笑看邱华东把大明朝与大明历搅和在一起,笑看邱华东把曹家(甄家)混为一谈,比胡适“有脑子”多啦

Commented by 斯园幽兰 on Mar 24, 2008 5:01 PM
祖冲之创制了《大明历》
《南齐书.文学传》:“宋元嘉中,用何承天所制历,比古十一家为密,总之以为尚疏,乃更造新法(大明历)"
明朝沿用的是郭守敬的《授时历》!
西洋历法是明朝万历八年(1580年),由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传进中国.......
================
如果有胆量,请回复曹家(甄家)问题,我将把你的学术衣服剥光光!
当然,很尊重您把花很多时间把《时宪历》改名为《时宪书》的历史写了出来,但这与红楼主题没有多大关系,是隔靴搔痒,就别拿来显摆,难道别人就不知道,还需要您当教授一样说给大家听!
别小看红楼艺苑的读者,糊弄人的文章,在红楼艺苑是要自取其辱的!

不过还是欣赏邱华东先生回答问题的勇气和人格

Commented by 斯园幽兰 on Mar 24, 2008 5:10 PM
比那位胡文彬先生强多了,“躲进小楼成一童,管他春夏与秋冬”,自拉自唱地发布什么红楼与北京的曹雪芹,不就为了给新版红楼电视剧做点宣传吗?可他也应该知道,新版红楼电视就毁在红学会的那几个手里!
还好,您没有参与,所以有点佩服您!

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仅此而已

Commented by 邱华东 on Mar 28, 2008 11:24 AM
拙文不过是针对某人以唐朝冯宿所谓题为《禁版印时宪书奏》中有“时宪书”一词,认为唐朝就有“时宪书”一词,从而推论《红楼梦》写于康熙朝,所做的一些考证。我的结论很清楚,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仅此而已。至于其中的一些细微末节,无关结论之紧要,无须在此徒费口舌。还是厚道一些,让某些人心理得到一些满足。

至于胡文彬先生,我虽无缘谋面结识,他的文章却也看过。既有应景之作,也有博识独见之作,对红学研究的贡献也是不能抹杀的。

《红楼梦》作于乾隆朝,如果能够统观文本以及诸多史料的记载,应该毫无疑义。我在“评论”中略点了一下,但未作完整的“逻辑”展开推理,为的是要测验一下那些所谓“有脑子”、“懂逻辑”的先生们。结果如何?相信“红楼艺苑的读者”可以看清楚——再说什么,也不过是浪费吐沫。

关于判定《红楼梦》的写作时间,似乎都是些“大家都知道”的东西,我再多说,也似乎是“糊弄人家”的废话。——真正的红学研究家,恐怕又要指责我将“红楼艺苑的读者”小看了。

《时宪书》多尔衮在顺治二年定名,康熙年鳌拜废止。乾隆七年启用

Commented by 癞头和尚(cxb3045838) on Apr 9, 2008 10:57 AM
《时宪书》多尔衮在顺治二年定名,康熙年鳌拜废止。乾隆七年启用。
1. 《时宪历》的颁行

  中国天文学的发展在明代受到很大阻碍。为保证朱氏天下传之万世,明王朝竟于开国之初就下令严禁民间学习和研究天文历法。长达270年的明代,始终使用着元代的历法,只不过把元代《授时历》之名改为《大统历》而已。相袭日久,误差甚大,以至于国家天文台——钦天监竟接连测算日食失误。徐光启主持并起用西方传教士编纂的《崇祯历书》,介绍了较先进的欧洲天文与历法知识,本来可据以改正《大统历》,竟因晚明社会动荡,尤其保守派反对而束之高阁。《大统历》虽多错讹,竟照行如旧。
  
  清朝建都北京,为实行新法历书提供了机会。顺治元年五月(1644年6月),传教士汤若望(JohannAdamSchallVonBell,1592—1666年)请求清廷保护天文仪器及《崇祯历书》书版。随即摄政王多尔衮命汤若望以新法正历,其历名为《时宪历》。经过对日食的测验,证明明代之《大统历》、《回回历》皆误,惟新法准确。清廷乃令监局学习新法,并颁行《顺治二年时宪书》。顺治三年,汤若望对《崇祯历书》略加改订,改名为《西洋新法历书》进呈顺治皇帝。顺治命令监局官生习读。汤若望本人因新法正历之功,被朝廷授予要职和殊荣:钦天监监正、太常寺卿、通政使司通政使、光禄大夫、通玄教师、一品封典,等等。顺治皇帝对他非常器重。
  
  然而,《时宪历》的推行并非一帆风顺。钦天监原设回回科,后汤若望因行新法而罢置回回科。回回科秋官正吴明烜乃上疏诬告汤若望推算错误。幸顺治皇帝未轻信流言。康熙即位后的第四年(1664年),吴明烜之友杨光先等人又上疏参劾汤若望,攻击新法。时鳌拜等人专权,竟错误地下令废止《时宪历》,复用《大统历》和《回回历》,将汤若望和比利时传教士南怀仁(Ferdi-nandVerbiest,1623—1688年)逮捕入狱,给汤若望加上邪说惑众、谮谋造反、新法荒谬的罪名,并定处磔刑(分尸)。只是因康熙五年春宫中大火,京城连日地震,统治者以为不祥,才决定从宽免死,释放出狱。
  
  汤若望与南怀仁获释后幽居北京,汤若望于康熙六年逝世。杨光先、吴明烜成为钦天监监正、监副,但复用旧法,与天象多有不符。二人无法解释。南怀仁上疏康熙,辨旧法之误。康熙遣人实测立春、雨水节气及太阴、火、木二星躔度,南怀仁所言属实,而吴明烜所造《康熙八年七政时宪书》所言逐款皆错。于是,守旧派气焰一落千丈。康熙九年(1670年),南怀仁被授钦天监监副(4年后擢升监正);废除《大统历》和《回回历》,重行《时宪历》;杨光先、吴明烜被革职查办;汤若望昭雪平反。
  
  
2.《历象考成后编》与《坤舆全图》

  《时宪历》是由《崇祯历书》改订而成,但《崇祯历书》的内容却未能反映世界最新天文学研究成果。它采用丹麦天文学家第谷的宇宙体系,该体系是一个折中体系,介于古希腊天文学家托勒玫的地心体系和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日心体系之间,认为地球为宇宙中心,月亮、太阳和恒星均绕地球运转,五大行星则绕太阳运行。之所以出现此种情况,乃在于当时欧洲教会反对哥白尼日心体系说,传教士自然也就不会在书中采用这个理论体系。当然,书中也介绍了包括哥白尼、伽利略、开普勒等著名天文学家的一些研究成果,哥白尼《天体运行论》中的许多材料也被引用。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清政府重新修订新法历书,编成《历象考成》,虽对原历书中隐晦难解之处予以条理、系统化,但理论体系仍是过时而落后的。
  
  这种情况在乾隆七年(1742年)部分地得到了改变。德国传教士戴进贤(1680—1746年)应康熙之召,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来到中国,雍正年间任钦天监监正。鉴于雍正年间以第谷理论推算日食有失于精确,乃主持纂修《历象考成后编》,书成于乾隆七年,计10卷。书中介绍了开普勒发现的行星运转轨道为椭圆的论点,传入了牛顿计算地球和太阳、月亮距离的方法。但该书内容仍未提及日心说,仍以地球为中心,太阳绕地球运转。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日心说才传入中国。乾隆十年(1745年),法国传教士蒋友仁(PMichaelBenoist,1715—1774年)奉乾隆之召进入北京。他以设计精美的圆明园水法工程而得乾隆宠眷。为解答乾隆关于地理方面的询问,他于乾隆二十五年进献了《坤舆全图》(世界地图)。图高、长分别为1.84米和3.66米,图的四周有许多文字和插图。文字多涉天文,插图均为天文图。文字与插图说明哥白尼日心说是唯一正确的学说,还介绍了开普勒行星运动三定律,并指出地球不是正圆球体。此外,有关太阳黑子、太阳自转、月面结构、金星位相、木星4颗卫星及土星的5颗卫星的绕行周期、土星环、太阳系天体自转及数据、恒星发光、彗星绕日运转等内容,也作了介绍。乾隆虽也不失为一代英主,吟诗作赋或算内行,于科技的兴趣却远逊乃祖康熙。他本人是否认真研读该图不得而知,但该图几十年秘不示人却确定无疑,因为它被当成奇珍异宝锁入深宫密室。
  
  三四十年后,该图经翻译和润色以《地球图说》之名出版。但影响仍很小,未得到传播。究其原因,一则当时历法计算中并未用其法,权威性不足;二则阮元为该书所作序言斥日心说为离经叛道,“不可为训”;三则正值乾嘉考据复古之风强劲不衰之时,许多人但知故纸堆,无暇顾之。
http://club.xilu.com/wave99/msgview-950484-29570.html

推不出

Commented by ttt on Nov 22, 2008 1:44 PM
清朝之前历书无“时宪”之称推不出《红楼梦》“问世”决为乾隆朝无疑

前提有问题

Commented by ttt on Nov 22, 2008 1:46 PM
清朝之前历书无“时宪”之称<>清朝之前期历书无“时宪”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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