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消香断有谁怜——情悟红楼后四十回(1)
引子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
——曹雪芹
......此他续作,纷纭尚多,如《后红楼梦》,《红楼再梦》,《红楼圆梦》......大率承高鹗续书而更补其缺陷,结以"团圆";甚或谓作者本以为书中无一好人,因而钻刺吹求,大加笔伐。但据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不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此故常情所嘉,故《红楼梦》至今为人爱重,然亦常情所怪,故复有人不满,奋起而补订圆满之。此足见人之度量相去之远,亦曹雪芹之所以不可及也。
——鲁迅
不是谁都能读懂鲁迅。就像不是谁都能理解曹雪芹。放眼如今的红学界和红楼梦普通论者圈子(比如百度红楼梦吧),便知此言不谬。
很多年以前,就有一种声势浩荡的话语出现了,到今天更加地赫赫扬扬:后四十回红楼梦的内容违背了原作者曹雪芹的原意,而且不是悲剧,大大削弱了红楼梦应有的悲剧意义。当然,红楼群芳的命运的合理性也因此被普遍地质疑,尤其是黛玉、湘云、探春、妙玉......,据说是因为续作者高鹗故意歪曲原意,宣扬名教,粉饰太平,使得红楼诸钗的形象被扭曲的一塌糊涂了。
浮生何所寄不才,在拙作《缅怀高鹗——赏析〈红楼梦〉后四十回》(以下简称《缅》)一文中已经对红楼梦后四十回整体上是否是悲剧做出了论证,本次,就将从艺术魅力和思想价值的角度对后四十回具体的人物刻画描写作出个人角度的评析。欢迎诸位红友批评指正。
也许有读者要问,为什么不论论后四十回的"正当性"呢?要知道它不一定是曹雪芹的作品呀!浮生也知道它可能不是曹雪芹的作品——本来浮生在写作《缅》一文的时候,还想当然地以为前八十回绝对是曹雪芹所作呢!谁知道此后资料查了几个月,越查越迷茫。原来光是针对前八十回的作者,影响比较大的学说就有"洪升说""吴梅村说""纳兰性德说""乾隆皇帝说"——还都是"铁证如山",言之凿凿,头头是道。至于其他,更加不胜枚举。终于,我在一个比较严肃的资料上看到:关于《红楼梦》的作者的说法,初步统计是十九种。十九种——浮生狂晕一个,决定不再追究所谓的作者问题了。连前八十回都是如此,对于后四十回的问题我就更加地不得而知了。毕竟,浮生我是一个普通的,具有五年"红龄"的读者,而不是一个精于考据而埋头故纸堆几十年皓首穷经的学究。况皓首穷经几十年又如何?胡适发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都八十多年了。多少代,多少人,黑发都考据成了白发,又究竟弄清楚了这个问题没有?仍然是"学界尚无定论"。
因此,对于要求全面否定后四十回的声音,我的意见是:无论是谁作的,如果作品本身的思想、艺术价值与八十回的不相上下,语言基本一致,含味隽永,凄美动人,——总之,基本成功,那么读者为其所吸引,就不可以么?
退一万步讲,就算前八十回是曹雪芹的手笔而后四十回不是,那么,若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可以自成一部完整的、杰出的、受读者喜爱的作品,让它在流传二百多年后继续流传下去,也是顺理成章的。因为,任何文学作品,对于其优劣的终极评判权威只有两个:读者和时间。如果单单凭它不是曹雪芹的手笔,就看也不看一棍子打死,那么"曹高之争"恐怕也与"宁要......的草,不要......的苗"有的一拼了。归根结底,读者最终需要的是好作品。而不是没完没了地埋头于年深日久蛛丝儿结满雕梁的故纸堆。
当然,不只是浮生一个人明白这个道理。此故,反对后四十回的声音里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对后四十回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作出严厉的指斥甚至彻底的否定。但是,想给学生一杯水,老师就要有一桶水。为人师而谕人者总要比被谕者强。如果批判者本人的思想高度和艺术悟性还不如被批判的作品本身,那这样的批判甚至可能反而与原著相形见绌了。故本文在评判后四十回对红楼诸芳命运描写的得失的时候,也会结合影响比较大的批判观点一同对比论述。"二论相订,是非乃见",浮生为文不才,是非恭迎公论。
一、探春——三春事业付东风
探春的结局,是十二钗当中相对比较好的。远嫁他乡,必得贵婿,不管嫁了谁,总是十二钗中唯一一个还有得到幸福的可能的人罢。我觉得作者对她,是最为仁厚的。
但是,她也归属于薄命司。那么,"薄命"又从何而来呢?
少女时代的她还是薄命的。"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她一直生活在与生俱来的,不可改变的阴影当中。本可以做一个娇羞柔弱少女的她,不得不长出许多刺,维护自己的体统和尊严。实际上,也的确不止一个人来冒犯她,而且原因都是"况是庶出,他敢怎样"。那绵延整个童年与少年时代的痛苦与焦灼,在自尊和精明能干的外表下艰难地掩盖着。
远嫁后呢?作者说,她最终的不幸,在于"千里东风一梦遥"。也就是说,随着她的远去,一个梦想破灭了。因此,她是薄命的。
但是,同样是红楼梦,又在六十三回写道探春"必得贵婿"。既得到了"贵婿",又入"薄命"司,实在是像煞有些自相矛盾。于是,也有些读者和红学家在不停地探求一个探春之所以薄命的"正解"——她被嫁到海外和番。贵是贵了,却成为了另一个独留青冢向黄昏的昭君。这才够薄命,这才是"真正"的悲剧。
但是,仔细考量,"和番"一说是经不起推敲的。因为嫁往海外和番并不能算作"贵"(先向少数民族朋友们道个歉,浮生可不是有意冒犯啊)。
在《红楼梦》成书的清中叶, "天朝上国""明夷夏之别"的传统儒家世界观还占绝对的统治地位。虽则满蒙成了主子,但对于其他的少数民族和大清的附属藩国,所有的国人还是持一致的绝对蔑视态度。雍正也是满人,却也多次严剿苗民,使之几近灭种。乾隆见马戛尔尼还要求这位英国特使下跪,"万邦来贺"与"天朝无所不有,无需与英夷通商"的自大幻梦一直延续到近百年后的火烧圆明园。英吉利也是"海外",乾隆皇帝以之为"贵"否?是故,在清康雍乾盛世时期,嫁给外藩而被作者认为"贵"是不可能的。千载而下,在一九五零年以前,谁也没有说王昭君嫁给"贵婿"呼韩邪,到匈奴享福去了。而都是异口同声地同情和叹息昭君"此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的命运。《二十四史》里古人相骂,每每要说对方"夷狄禽兽之辈也"。已经和禽兽并列,如何能被国人认为"贵"?但是,也无怪这个常识问题却混过了许多读者的眼睛:毕竟年轻的读者自小就生活在民族大团结的现代社会。久而久之,以今例古,以为也是一样的。哪知道探春真的嫁到海外去,怎有现代女性跨国婚姻之 "贵"啊。
浮生觉得,之所以我们总要把"贵"和"薄命"联系在一起,也许正是因为我们一直往她嫁的不好这方面想。但是,为什么薄命就一定要局限于她婚姻的不幸呢?作者已经明确地说了,她的薄命在于"千里东风一梦遥",并没有将之等同于嫁得不好。而且"贵婿"本身已经基本否定了"薄命是因为嫁得不好"这个推理。我想,更合乎逻辑的解释是,"一梦遥"中所谓的"梦"的破碎并不关乎儿女情长,而又恰恰是探春薄命的原因。
其实,《红楼梦》作者塑造的元迎探惜四个人物,都无关风月情浓,而是着重刻画了四个人生命的残缺性和悲剧性。因此,探春之梦想无关风与月,这是很明白的。那么,那个最终破碎而导致探春薄命的梦想究竟是有关于什么呢?
由于《红楼梦》的前文已经明确揭示(详情请参见《儒家风范的探春》一文,作者不详,但网上可以搜到),探春是贾府里唯一一个真心为家族复兴做出努力,并且有能力振兴贾府的人。而她自己也多次表露出"我要是个男人我早走了,在外面立一番事业"的意识。由此可见,她的理想,也就是"千里东风一梦遥"的"梦 ",是家族的复兴。可是最后呢?一场没有结局的复兴之梦,羞缩成一枚琐小的注脚:她无奈地成为了一个"某人妻"。她从此是夫家的人,再也没有任何可能振兴她一心要振兴的贾府了。也就是,她所有青春时代的理想和抱负都成为了"千里东风一梦遥",化为泡影。这就是她之所以薄命的原因。
纵观全书,只有探春一个人称得上是振兴家族的希望。而探春本人,是抱着最坚定的儒家理想与充分的才华,在实践中试图通过改革重振家族的。而从探春理家的五十五回到七十四回的"自杀自灭",已经揭示了"重振"贾府的不可能。孤木难支,可我们还会责怪那根孤木不够结实么?最后,她也只能狠狠心背转过身去,踏上嫁作人妇的航船,在一片呼喇喇大厦倾的哀歌中遥望着远方烟尘起处家族的覆亡。从此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
而当她再回来的时候,一片废墟中只剩下了几个苟活者。这样的贾府还是贾府么?当年海棠诗社同裁句的姐妹们如今风流云散,或魂归黄土,或遁入空门。探春的满腔抱负和事业成为泡影;而活在她回忆中的,青春时代辉煌如永生一般的快乐,在红楼梦碎之后,也已经被抛弃在庸俗而黯淡的成人世界。她再也不是那朵玫瑰花一般的三小姐了。" 最好"的结局不过如此。曹雪芹在《红楼梦》文首曾经叹息,"无才可去补苍天"。那想去补天却最终还是没有补得了天的深沉矛盾,在篇末以探春为形式,无可奈何花落去地表现了出来。男人们是没有能力去振兴家族的。女子是要出嫁而无法振兴家族的。大厦不"倾"又能如何呢?
无才补天固然是一种缺憾,而黄钟毁弃则是更大的不幸。通过探春最后的结局,这样的不幸更是从"女性"和"社会"两个角度产生了双重的悲剧意义。
一方面,才自精明志自高的探春,如果在那个年代生为一个男人,也应不逊于陆游辛弃疾;如果在这个年代生为一个女子,成就未必让张爱玲董竹君。但是,那样一个时代,不可能给予一个女子"出去立一番事业"的舞台,更不可能给予探春一个复兴家族的机会。再怎样地"才自精明志自高",最终也只能默默隐入夫权的背后,埋没在成为人妇的宿命里。固然,她也可能在为夫君"裙钗一二可齐家",但是对贾府的挽回和重振,终究只是一个被三千里长风吹散的空梦了。
另一方面,在那个时代,所谓"天生我才必有用",只是一句用来鼓励失败者的漂亮话。君不见此豪言的作者李太白本人,也最终从"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迷梦中惊醒,发现皇上只当自己是助兴的清客?漫漫五千年里,恒河沙数埋没草野的人才暂且不提了,就说陆游、辛弃疾,他们的武略毫不比岳飞、关羽逊色,可我们还不是只记住了只占他们才华十分之一的文才?"塞上长城空自诩,镜中衰鬓已先斑"。三闾大夫之所以被人歌颂感怀至今,也同样是"空负安邦志" 啊。明明有满腹才华,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只能沉沦一生不得见用,是国家的大不幸也是个人的大不幸。
千载而下,我们都在扼腕痛惜屈原的遭遇,同情陆游、辛弃疾的命运,探春的薄命,应该不是那样难于理解吧。至于嫁给藩王还是嫁给海门总制的儿子,我想,倒不再有怎样大的分别了。
二、理与情,大爱者的原谅
在这里必须感谢一位无法查知姓名的红友。这位红友在浮生早先看过的一个网站里对金陵十二钗有个很令我耳目一新的解释:金陵十二钗,是将人物按顺序分为六组,每组两人构成鲜明的对比。他/他还提到李纨与秦可卿的对比是"一贞一淫",贞节者晚节犹甘,淫荡者寿夭早丧。最近我又去百度上查,怎么也找不到原来的网页了。因此事先说明,不敢贪天之功。
之后,浮生又得知了"李纨"为"理完","秦可卿"为"情可轻"的谐音解释。那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作者是用李纨和秦可卿分别象征"理"和"情",因此形成"贞极"和"淫极"的鲜明对比。
于是,一个初读红楼时被我放过的疑问又重新浮现出来:为什么在册子里,只有这两个人的判词和曲子都语含讥讽和谴责,而其他人的判词和曲子都不会呢(连给王熙凤的判词都是同情和惋惜的基调)?
李纨,一个典型的礼教牺牲品。连封建社会不识字的老百姓也知道,守寡是妇女一生的大痛苦和大不幸。但作者的判词里竟然没有对她的同情,而说她"枉与他人作笑谈"。曲子中"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要阴骘积儿孙"一句,分明是谴责她为了免于老来贫困,吝惜金钱,因而不为儿孙积阴德了。末了还总强调"虚名儿 "、"作笑谈",一百二十回红楼梦里的李纨如何会成为人们的笑谈,又怎么会有可笑之处呢?——她是一个那么值得同情的人物,人们怎么会嘲笑她,作者又怎么忍心如此嘲笑和讽刺她呢?
秦可卿,虽然隐约露出"爬灰"的影子来,但究竟没有被描写得怎样令人厌恶和鄙视,反而还带着"情可亲"的香艳和温情的色彩。但判词里竟直斥她为"情既相逢必主淫",还把她定为"败家的根本",指出贾家的败落"首罪"、"宿孽"就是她。须知,"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一句,无疑是"红颜祸水"的同义语。这样把国家衰亡或家族败落的责任都推给女性的、即使在开明的封建士大夫眼中也堪称腐朽的封建思想,如何竟然出现在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上最尊崇女性,最同情女性的《红楼梦》里?
当然,对于可卿,早已有一个众所周知的解释:第十三回,对于秦可卿的死,曹雪芹本来是用"史笔"去写的,但由于脂砚斋不同意而只得改写了,这就造成第十三回的正文和第五回"太虚幻境"画册的脱节。
但是,即使我们完全相信脂砚斋的解释,也仍然无法解释判词对可卿如此严厉的贬抑。须知,曹雪芹不可能是一个没有主见,对自己作品的完整性毫不珍惜也毫不在乎的人。即使他同意把可卿与贾珍私通的具体情节删去,这样的删节也仍然会建立在不违背曹本人的基本构思,不损害作品要表达的主要思想、意义的前提上。否则,如果只要脂砚斋一发话就"服从命令听指挥",也就不像个呕心沥血傲然风骨的伟大作家了。况且,就算不删节,就算贾秦之间确有淫行存在,男子也至少应该负一半的责任,怎么能单单往可卿身上扣"红颜祸水"的帽子呢?向看曹雪芹对尤三姐的赞叹和同情,就知道他绝不是那种把"淫"的责任全部推卸在女子身上的道学先生。
如此,我只好作出一个猜测:李纨和秦可卿者两个人物在实际描写中的形象与判词、曲子的脱节,是由于作者的思想认识在长期创作过程中逐渐产生的巨大变化。毕竟《红楼梦》的写作期间相当漫长,可能达到十多年,这是学界没有疑问的。
也许,就是在创作的早期,作者安排这一贞一淫两个人物,是为了如《风月宝鉴》一样地劝惩世人。(有一种说法,《红楼梦》以小说《金陵十二钗》为主要框架,其间插入少量作者的早期作品《风月宝鉴》当中的情节。这些情节是二秦、贾瑞、二尤的故事。读者们大概也多有感觉这些情节像是另外插入书中的,而且风格韵味明显与主体荣府故事大异。浮生同感。因此觉得此说较为可信,姑信之。)于是,"淫"是恶行,是"宿孽",而淫和情是不分家的,所谓"情可轻"——"淫 "的同义语,也就是"红颜祸水"。而"贞"者也未必就那么高尚,她也有虚伪和吝啬的一面,也会遭到报应。这可能出自作者创作过程前期产生的"劝惩"、"告诫"、讽刺世相的意图。(从贾天祥正照风月鉴一节明显可以看出这种意图)而这样的整体立意和思想高度,和《红楼梦》之前社会影响最大、成就也最高的世情小说《金瓶梅》劝善戒淫,告诫世人的立意很相似;也和同时代的其他世情小说没有太大的高下之别。
但是,到了创作的后期,作者对于女性的态度,对于整个人生的认识,都可能随着漫长的创作时期而逐渐改变了。他对女子的尊重、推崇和怜爱最终占据了创作思想的主流,统摄了作品的全局。
因此,在我们今天能看到的作品中,作者对可卿多方回护、掩饰,称赞她是"风流袅娜、温柔和平","贾母在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并给了她一个启蒙情爱之仙姑的亦人亦神的身份。而且还写她去世之后,阖府上下人人都想念她的好处,都为之痛哭。作者如此煞费苦心地美化可卿在读者心目中的形象,当然也并非出于脂砚斋的命令(因为脂砚斋只是"命芹溪删去",丝毫没有提到要求曹雪芹对该人物多方美化的事。),而是出于作者本人对于女子的原谅——他不能够把家族败亡的原因都推在一个女子的身上,而开脱了真正的"首罪"。他因此也不忍让她显得多么污浊和肮脏,让读者产生厌恶和轻蔑。
对于李纨,也可以作如是观吧。后人根据判词、曲子对她进行猜测,也想到了她可能是一个自私而吝啬,只知道积蓄钱财,在家败时对亲人死活都不闻不问的"葛朗台"。也许她正是因为这样缺德而遭到孤子早逝,老来伶俜、凄凉离世的报应。(而如果作者在后文中实际创作的情节完全合乎后人对判词、曲子的猜测,恐怕这样自私虚伪之人无论如何也入不得薄命司了——谁会同情叹息她的薄命?人们都会认为她是罪有应得。况如此奸伪之人怎当得起金陵"十二冠首之女子"?)的确,作者甚至可能在第一遍起稿的时候就是这么想的。就如他在刚开始起稿时想把可卿写成一个"败家的根本"、红颜祸水一样。
但是,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之后,他还会那样安排么?我想他不会。事实上经过他修改多次的现有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中,作者对李纨这个人物的评价和描写也大大脱离了判词和曲子,把她写成了一个善良厚道、与世无争又值得同情的悲剧人物。
在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中,她是十二钗里唯一一个刚出场就带上浓重悲剧色彩的人物。一个守着竹篱茅舍,孱弱子息,将大好青春消耗在寒窗冷月中的寡妇。她是那样地厚道、温和、淡然、无争,真如一枝珍重芳姿的老梅,"竹篱茅舍自甘心"。但她并不是真正的无是无非,她是有原则的。"凤姐泼醋"一回,平儿无端被凤姐和贾琏荼毒,别人都不敢说凤辣子什么,一向谦和无争的李纨却站出来,为平儿抱不平。她对命运似乎没有什么太多的要求,只要孤子能够懂事、上进,只要还有几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子们偶尔能与她一同乐一乐,作作诗,她就再也没有什么所求。虽然她在处于权力中心时没有"杀伐决断",而是"厚道多恩无罚的",未免压不服下人。这样的人兴许不是风辣子那样的好管家,却绝对是姐妹们心中的好嫂子。怪不得作者对她的评价是 "李纨是个厚道人"(第四十回)。
她不是没有悲伤、苦闷。书中凡写到她说话,即使在明明很快乐的场景,她也每每"滴下泪来""又忙拭了"。细数全书,她说话间不由得滴下泪来的场景竟然那么多。为什么她总是这样抑制不住悲伤,是因为那浓郁的悲剧色彩已经深深铺垫在了她生命的底层么?后来,家渐渐地败了,垮了,她仍在老祖宗跟前伺候。老祖宗对宝玉和她夸兰儿的文章做得好,又想起贾珠来:"这也不枉你大哥哥死了,你大嫂子拉扯他一场,日后也替你大哥哥顶门壮户。"说到这里,老祖宗不禁流下泪来。李纨听了这话,虽则心内悲戚,但老祖宗已经难过,于是她强迫自己在老祖宗面前笑出来。(第八十八回)为了让老祖宗不要为自己操心,那个笑容如此努力,如此艰难。书外的我,也为她发出茫然的叹息。
后来呢,后来孤子终于考取了一个功名。她也因此而凤冠霞帔。在全书的结尾,她终于安慰地笑了。
但是在全书的结尾,哪个读者能随着她一起笑出来呢?她一生本应得到的美好韶华,她的正常生活,一个完整家庭所能带来的全部温暖,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有了。那个艰难的笑容背后绵延终生的凄凉和寂寞,难道真的能用一个迟到的虚名而抚平么?李纨,理完。大儒提倡的"天理"总算是"完"整保全了。而属于她本人一生的幸福呢?......全书结末处她安慰的笑容,在于她始终如一的淡泊和知足。但是,那,与幸福无关。
理与情,一双相互对比而生的人物。最先设想的种种讥刺、鞭笞最终却变化成为原谅与慈悲。这应当算是胸怀大爱者的手笔罢。
(未完待续)

三、宝钗——玉钗敲断红烛冷&四、妙玉——望帝春心托杜鹃
宝钗。
曾经,我非常恨你。为了黛玉,也为了宝玉。
如果只看前八十回,我也许会因为滴翠亭而责你似不光明,也许会因为金钏而责你似太无情,也许会因为湘莲一事责你确太冷漠,但是,我决不至于恨你。
而当我十九岁初读《红楼梦》时,首先选读的就是那著名的“钗婚黛死”。于是我看到,当你踏上花轿李代桃僵之日,便是黛玉魂归离恨天之时。虽然是包办婚姻,不能由你负责,但是,你不杀伯言,伯言却因你而死!黛玉撒手人寰时,那半空中传来的喜乐声深深地刺痛了我。怆然泪下,合上书页,我已经不知不觉地把自己读成了一个紫鹃——一个为了我们家小姐的凄然夭亡,而永远不能原谅你们这些“狠毒冷淡”“冰寒雪冷,令人切齿”的人的紫鹃:你们,无论怎样辩解,也全都脱不了干系。
不惟如此,经过了几个月的细读,我居然发现你对这桩婚姻不是没有拒绝的机会:
你母亲从贾家回来,提亲的事情还尚未作准,她是事先来征求你的意见的——“虽是你姨妈说了,我还没有应准,说等你哥哥回来再定。你愿意不愿意?”我那时觉得,只要你说“不”,那这个拆散宝黛的巨大悲剧就不会发生。而冰雪聪明的你,对宝玉和黛玉的感情,早就心知肚明了。你何不拒绝,你难道以为你嫁给宝玉会得到幸福么?你何不拒绝,你母亲是良善心软的人,她不会硬为难自己的女儿的!可是,你是怎么说的?你居然“正色的”对母亲道:“妈妈这话说错了。女孩儿家的事情是父母做主的。如今我父亲没了,妈妈应该做主的,再不然问哥哥。怎么问起我来?”(皆见九十五回)于是,薛姨妈自己做主,答应了贾家的求亲。这桩悲剧就这样注定了!原来,这其中,你难辞其咎!你明明有选择的机会,你明明知道宝玉心里只有一个黛玉,难道你绣鸳鸯的时候连宝玉的“木石姻缘”也听不出来么?如果你拒绝的话,明明也不会有什么风险!可是,你居然抬出大道理来,毫无推辞地默许了,只等着无可挽回的悲剧一步一步的发生。于是乎,当时的我,从此认定你是故意拆散他人的幸福,用来装点自己早已属意的私家庄园。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办法相信你的人格。
更有甚者,我还看到你与宝玉成婚之后,黛玉尸骨未寒,你却遣散了黛玉身边的人。作者在此处还偏生加了一句“宝玉本想念黛玉,因此及彼,又想跟黛玉的人已经云散,更加纳闷。闷到无可如何……”。我那时便认定,这是你为了让宝玉尽快地忘掉他心爱的人,为了尽快经营你这不择手段得来的新一轮幸福才使出的,尽快抹去黛玉全部痕迹的一个不动声色又用心深刻的计谋。那时在我眼中,你的样子简直像煞是晴雯死后的袭人一样,公然不再温柔和顺,有些狰狞起来了。甚至,直与赚尤二姐入大观园的凤姐一样“外具贤良,内藏奸狡”。 那时候,我已经非常恨你了,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枉单纯的黛玉对你赤诚一片,把你当作伶俜飘零的人生中唯一的知心朋友,你却在她身后这样对付她!
之后,你在鸳鸯灵前为她哭泣,我只感到你假慈悲。
后来,你和宝玉的“金玉良缘”始终貌合神离,贾家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不久后遭遇抄家,日子更是次第寥落衰败,比瓦砾犹残。你并没有得到夫妻和合,更没有得到荣华富贵。而我觉得,你的美梦成空,是自作孽不可活。
再后来,五儿承错爱之后,你居然和宝玉有了夫妻之实。书中说你这么做是怀着“笼络宝玉之心”,我痛恨宝玉那一刻的软弱(宝玉与宝钗发生夫妻之实的详细解析请读者参见拙作《“我也吃了人”——宝玉宝钗的夫妻之实》),更鄙视你那用到极致的心机。
最后,宝玉走了,你如断线珍珠般的泪水挽留不了他。他甚至从结缡之后的几百个日子里,都没有用“娘子”“夫人”称呼过你。直到诀别的最后一面,他毫无欢容、神情冷寂,只叫你一声“姐姐”!最后,他决然离去。渺渺茫茫,归彼大荒。终于,你永远地失去了他。
你失去了他,你从来没有得到过。
你失去了他。他毕竟不是永远都那么软弱。
你失去了他,这之后无望的平淡岁月中一生的煎熬是你应得的。
你失去了他,我无法同情你。因为你不值得他为你留下。
你失去了他。你最终又得到了什么?
这时我忽然感到,我有些同情你,不再那么恨。
是啊,你最终又得到了什么?
当全家人终于死心认定,宝玉无论如何是找不回来了。你变成了一个活寡妇。你流泪如雨般滂沱,也无法逃脱命运的捉弄。但是,你即使在得知自己一生将在无尽的孤灯冷月中变成第二个李纨的时候,也没有丝毫的失态,更没有寻死觅活。你“端庄的样儿一丝不走”,为了未出世的宝宝,为了痛失所有儿女的婆母,为了这个在云诡波异的风浪中颠簸得快要散架的颓堕家族,你用了最大的勇气安心下来,接受了这比死亡还残酷的现实。一个轰轰烈烈的华丽传奇结束了,而你还在书页背后无尽的人世间,苦苦煎熬。这要耗尽你一生的岁月啊,就算你曾经如何地不择手段,就算你曾经如何地处心积虑,这样的惩罚也未免太重了。更何况,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生活,并不能算是多么大的罪孽。而细究起你做过的事,每一件,也终究远算不上什么大奸大恶。
母亲征求你的意见时,我指望你说“不”,我还指望你进一步解释,你拒绝贾家求婚的原因是你知道和宝玉在一起不会幸福,因此不愿意结婚。但是,在那个时代,你怎么能够公然对自己的婚姻提出任何意见呢?!张爱玲的笔记中写道,当年女孩在父母将指派婚姻的时候,全是羞红了脸,一句“全凭爹妈做主”便躲回房中。张氏也是晚清豪门之胄——这句话所指的,已是《红楼梦》之后百年的清末民初了!宝钗,我指望你是《伤逝》里的子君,要你鼓起勇气反抗包办,要你说 “他们管不了我,我是我自己的!”——而《伤逝》已经属于五四运动之后的现代史了!你如所有薄命司中人一样,跳不出时代的牢笼。你有什么权利拒绝,你又如何能说“不”?!当年哥哥一句未经揣度的话,尚且把你气得哭了一夜;到了真正面对婚姻的时刻,你又怎能主动去争一丝一毫的自主呢?也许,你明知道是悬崖,可是,你也只能跳下去。你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利。更何况你出生以来所接受的全部教养都告诉你,你“不应该”去选择。
李代桃僵的华美婚礼上,没有人问过你愿不愿意,没有人怀疑过你会不会幸福。而你,默默地作着你“应该”作的一切,这场盛大的婚礼之下,只有用“金玉良缘”捆绑起来的两颗冰凉的心。在揭开盖头的一刻,眼前朦胧而温暖的红色褪去,你蓦地看到与你“百年好合”的郎君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他凄厉的呼号刺痛你的耳膜:我要找林妹妹去!我要找林妹妹去!……于是,阖家忙乱,一片昏天黑地。
这就是你的洞房花烛之夜,和传说中的浪漫与甜蜜毫无关系,只像一场颠倒错乱而冗长的荒诞喜剧,内里空空如也。你悲伤么?你恨么?我想,你不知道该恨谁。因为谁都觉得这是你的福气,这是你们的金玉良缘。然而事实却是你最好的朋友因此死去,而你郎君的心从来不在你这里。当无数书内书外的人意味深长地说你才是最大的赢家,你却只能在强大的命运面前跪下,用柔弱的身躯终生背负着别人指派给你的这件比山还要沉重的“幸福”。在这场悲剧里,黛玉和你同样被剥夺了一生的幸福。不同的是,她的不幸得到了几乎所有读者的怜惜,而你,甚至还要再被书外的读者误会,甚而怨恨。从这一点上看,我似乎是错怪你了。或许你才是那个最值得同情的人。
婚后,荒诞的喜剧落幕了,残酷的现实登场了。你不是一个惯于逃避到佛道当中寻求自欺和慰藉的人,你是经世致用的时宝钗。无论生活多么难与面对,你仍然决定面对它,把这与幸福毫不相关的日子过下去。
婚后不久,你遣散了除紫鹃外所有的黛玉身边的人。那个“心地不甚明白”的雪雁(雪雁若心地明白,从小和她一同成长的黛玉也不会反而合紫娟情同姐妹。实际上紫鹃与黛玉的亲密和雪雁在书中的可有可无,都透露出雪雁与紫鹃的巨大差距。),眼看年纪也大了,于是被你配了人各自过活去了,也算是免于耽误青春,得到了安宁正常的归宿。其余王妈妈,鹦哥等小丫头,也没有遭到任何的苛待。而紫鹃呢?本来,在婚事上你已经是不得已地万分委屈,而紫鹃作为一个身份尴尬的丫头,居然还对你颇有不满!你不必是妒妇,是悍妇,只要是稍微小女人一些,稍微不宽容一些,那个 “心里不愿意”“从没好话回答”的、忠心耿耿为林黛玉抱不平的紫鹃,也绝逃不过你作为宝二奶奶的管教。即便不作得像凤姐那么绝,略给她点颜色看看总行吧。紫鹃不过是一个丫鬟,更何况如果要做到平和地容纳紫鹃,你得忍下多少根本不应该你来负责的委屈?可是,你却“背地里夸她有忠心,并不嗔怪他”。原来,这并不是报复,这更不是计谋,而是你的平和,你的宽厚,那没有几个人能够达到平和和宽厚。
婚后的宝玉和你,总是貌合神离。我原先看到你和他在一起的片段,总觉得你们都失去了大观园极盛时期的神采和情趣,顿感十分别扭,匆匆跳过。后来多次细读,我也渐渐地悟了:即使是一出非常幸福的婚姻,也不可能像爱情故事一样成为美好的传奇。更何况,这是一出多么痛苦和荒唐的婚姻。红楼梦碎之后的无路可走,是足以绞杀灵魂的绝望。而《红楼梦》最大的幻梦,就是“青春常在,永不出嫁”。因为出嫁意味着成人,意味着不再拥有“赤子之心”,意味着人格在现实直接压迫下的扭曲和畸变。“无价宝珠永远不会蜕变”这最大的幻梦是不可能的,于是在现实中,黛玉、晴雯纯洁至死,死于青春;贾宝玉在疯狂和清醒之中痛苦挣扎,为了抵抗成年后的扭曲与黑暗而遁入空门。而被遗弃在红尘中渐渐被消解吞噬的,就是你。婚后,你少女时的光华被岁月一点点磨洗殆尽,剩下的只是一个尽心尽力、毫无瑕疵的主妇。这是事物发展必然,这是让人无法面对的必然。你只能任由命运慷慨地把绵延终生的不幸施舍给你,以“赢家”和“幸福”的名义。而你,何辜之有。你只能默默地为这个日渐衰败的家族不要一败涂地,为让这桩你必须终生依靠,并且根本谈不上美满的婚姻不要全盘皆输而尽心竭力地操劳。
当老祖宗要给作新媳妇的你做生日,你极力推辞。你不愿意给这个刚刚大伤元气的衰败家族再增添任何的负担。而生日宴会终究还是在老祖宗的坚持下开始了。席间,一片悲凉。恍惚想起那年,十五岁及笄时的甜烂饮食,热闹戏文——是上辈子的事了吧?
不久,苦心支撑着这个家族的老祖宗寿终正寝。紧接着,鸳鸯突然悬梁自尽。为什么?她并没有留下任何遗言。而二老爷却马上得意地赞美起来:她是殉葬的人,你们小一辈都该行个礼。于是,琏二爷走过来。他刚想在她灵前跪下,大老爷和邢夫人却拦住,说:“不要折受得他不得超生!”——他们自己得不到的,谁也别想要。即使死了,也要意犹未尽地刺上一支冷箭。面对这毫无悲痛的得意赏玩,面对这毫不放手的卑鄙衔恨,贵为主子的你在女奴鸳鸯的灵前猛然间跪了下来。你“一面奠酒,那眼泪早扑簌簌流下来了,奠毕拜了几拜,狠狠的痛哭了她一场。”你说,“……他肯替咱们尽孝,咱们也该托他好好的替咱们服侍老太太西去,也少尽一点子心哪。”深通世故的你怎会不明白,这样的痛哭简直相当于向作为长辈的贾赦夫妇示威?然而你还是这样做了。在这些卑鄙而丑陋的灵魂面前,你的灵魂显得那样真诚和高贵。你的思想,不像宝玉那样离经叛道,甚至也许真的“深受毒害”;然而你的心,终究是重情义的,终究是善良的,终究是热的。
宝玉多少次当着你的面魂不守舍,言不由衷。你分明知道,他是在怀念黛玉。你却没有任何怨言,心内也没有任何不满。你明白,那是他 “原在姊妹上情重”,你不是在“容忍”他,而是在“理解”他,“宽容”他。而即使在今天,也没有几个人能够真心诚意地做到这样的“理解”。不知不觉,你带着一如既往的贤惠善良,一如既往的温柔端庄,一如既往的理解和关怀,润物无声地默默陪伴他走过了几百个日子。人都有脆弱的一面,更何况贾宝玉这样只贬谤名教而从来不反抗现实的人。哪怕从前发生过的再怎样刻骨铭心的事情,也无法使一个人完全拒绝之后的人生。终于,你们局促而刻板的婚姻生活当中,居然出现了短暂的乐趣。
他后悔过么?你不明白。你也没有机会再问了。因为这只是你们极度压抑而注定不幸的婚姻,最后的回光返照。
最终,经历了柳五儿,经历了甄宝玉,那颗顽石对人世间的“情”已然绝望。然而,这毕竟是生他养他的家族,这毕竟都是疼他爱他的亲人。于是,在决定离家之前,他和你推心置腹地做了一次长谈,把最后一丝微茫的希望线头抛给了你。他说:“既要讲究人品根柢,谁是到那太初一步地位的!……尧舜不强巢许,武周不强夷齐。”而你同样真诚恳切的话语,却最终坚定了他抛弃一切离家出走的决心:“如果人人都作巢许夷齐,为什么如今人又把尧舜周孔称为圣贤呢!……咱们深受国恩,祖父锦衣玉食。况你有生以来,自去世的老太太以及老爷太太视如珍宝。……我劝你从此好好用功,但能搏得一第,便是从此而止,也不枉天恩祖德了。”他是家族唯一的希望,难道应该一辈子都专注于为姐姐妹妹淘滤胭脂膏子,而不去为这个已然破败不堪的家族的复兴作一丁点的努力么?你只是盼望他不要让地下的老祖宗和健在的双亲失望,你只是盼望他能够担负起一个男性继承人对整个家族起码的责任。你难道错了么?!
可是你不明白,他在人世间放不下的,并不是齐家治国平天下,而是“情”,是博爱,是包括你在内的,曾经如此纯真而美好的生命。然而,大观园倾覆了,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纵使是家道复初,十个举人的功名也不能让她们死而复生,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回你们的青春岁月,再高的地位也无法弥补所有女儿们已经被毁灭的幸福。那些死去的人还能再活过来么?那更多的死去的灵魂还能“童心归复梦中身”么?!红楼梦已碎,我们,都再也换不回一颗“赤子之心”。你望着他,这熟悉又陌生的夫君;他望着你,这朵一开始就注定了在寒风中渐渐凋零的牡丹。永别了,任是无情也动人。
终于,玉钗敲断。红烛冷。
掩卷长叹,这玉钗敲断红烛冷的结局,究竟是谁的错?我曾经以为是凤姐错了,是老祖宗错了,是你错了。我也曾经以为是宝玉错了,是黛玉错了。我甚至猜测过是王夫人错了,是邢夫人错了,是袭人错了,是元春错了,是……然而,我最终发现,他没有错,你没有错,所有的人都没有错。
错的,是那个合该被埋葬的时代。
错的,是我。宝姐姐。我不应该去恨你。因为我错怪你了。你才是那个万紫千红的春天中,凋零得最为沉重,也最令人神伤的一枚落瓣。
四、妙玉——望帝春心托杜鹃
关于妙玉,红迷中大抵有两种看法:喜之者以为清高雅洁,厌之者以为作态矫情。关于一百二十回通行本《红楼梦》中妙玉的结局,持异议者也无非有两种看法,或以为太肮脏而难以接受,或以为亵渎了妙玉的纯洁形象。
虽然我最终还是基本原谅了后四十回作者:毕竟前面“无瑕白玉遭泥陷”的话已经说下,还能怎么“补苍天”?但是浮生也认为现行本中妙玉被盗侮辱后劫走,最终不屈而死的结局是那样令我难以接受,为什么终堕污泥中非得是这样的堕法!我多么希望妙玉有一个闲云野鹤超然世外的归宿。
可是后来,我发现另两种号称“符合曹雪芹原意”的想法,比令其颇不以为然的现行后四十回离真理更远。
第一种想法是,后四十回写妙玉对宝玉产生的感情,是对妙玉清高孤洁人格的亵渎,因此是对妙玉这一形象的破坏和强加。代表性的言论有周汝昌老先生《红楼夺目红》 中“还有一个高鹗……糟蹋了妙玉这一特立卓绝之女性人物”,以及蔡义江教授所云“妙玉原本清高,后来写得不免庸俗”,甚或一些红友说的“简直描写成风尘女子”。这样的论者要么认为后四十回中妙玉不守出家人的本分,居然对宝玉产生感情。产生了感情,就等于“色”和肮脏。要么就认为后四十回中把妙玉对宝玉的感情描写的很庸俗、很肮脏,肮脏到纯洁的灵魂所不该具有的地步。
且放下这些我想都没有想到过的高论,先来和读者们谈谈浮生所认识的妙玉吧。
遥想当年,黛钗和宝玉来吃茶。她“把宝钗和黛玉的衣襟一拉”,而宝玉“悄悄的随后跟了来”。注意,妙玉请的是宝钗和黛玉,而宝玉却是“不请自到”的。但是到了吃茶的时候,性喜清静又过洁成癖的她却为一个须眉浊物奉出自己日常吃茶的“俗器”来。一面是“我吃过的,摔碎了也不能给他”,一面是这个意蕴深长的绿玉斗。其中饱含的羞涩和彷徨,也是在“矫情”表面下昭然若揭的天真。直到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她还偏要一本正经地说“独你来了,我是不给你吃的。”这样的谎言,就像刚偷吃了一小块饼干的孩子跑来对妈妈说:“妈妈,盒子里那块饼干可不是我偷吃的啊!”——我可不愿将这个孩子视为“矫情”。
第二次妙玉的出场,是在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正缺一支红梅来插瓶。所有的姐妹中,连出了名的大菩萨、好脾气的李纨都“可厌妙玉的为人,我不理他”。可是一旦宝玉去乞红梅,妙玉却慷慨赠之,并且还十分热情地愿意送给姑娘们每人一支。当然,“妙玉送你们每人一支”的话,是宝玉对众姐妹说的。是否合乎妙玉的原意,就不得而知了。但情况无非是两种:要么,合乎妙玉的原意,但是从“为人可厌”“生成孤僻人皆罕”到十分博爱的热情,这样的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总不能排除宝玉的分量吧。要么,就是不合乎妙玉的原意,而是宝玉替妙玉给全体姐姐妹妹做的人情。那么,岂不是表明这许多珍贵的红梅,原来只赠送给宝玉一个人?出场时的妙玉是一个过洁成癖的孤高隐士,到了这个阶段,已经略略伸出了试探尘俗的触角。
后来,“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夜乱红飞舞、恣情欢乐之后,醒来的宝玉才发现桌角边静静地躺着一封“槛外人遥叩芳辰”。路上遇见岫烟,俩人又是一大通评论。
按某特种学者的观点,岫烟批评妙玉的“放诞诡异”和宝玉所说的“只因我是略有些见识”才是妙玉发来生日贺卡的唯一原因。该特种学者仿佛生怕谁误会了有其他的原因,玷污了妙玉纯洁无瑕的形象。这可真是“欲盖弥彰”了——书中专门提到同天过生日的有四个人:宝琴、平儿、岫烟、宝玉。而岫烟与妙玉“十年邻居,又有半师之份”——交情十几年的闺阁好友,却没有收到来自妙玉的任何祝贺,甚至连一句简单的问候都没有。以至于看到妙玉给宝玉下的拜贴,还对措辞造句颇为惊讶:这说明,是多久没有联系了?而且,岫烟已经在贾府住了相当长的一段日子了,说是路途远不便送,也说不过去啊。如果仅只在“友谊”范畴谈论,妙玉和岫烟的交情怎样也比她和宝玉的深吧。那张生日贺卡,又散发出了小饼干的气息。
再后来,黛玉湘云“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妙玉却稀有地出现了。她破天荒地为“中秋三十五韵”续上十二韵。兴致高昂的她甚至亲切地拉着黛玉湘云一同去栊翠庵品茶,并且竟然说出“若只管丢了真情真事去搜奇捡怪,一则失了咱们闺阁的面目,二则也与题目无涉了。”
——原来,一个隐者的心,从来就没有真正地等同于高山流水,万念皆空。云空未必空,才华不让黛玉的她,一样气质美如兰,一样地早慧而孤傲,在内心里,她也从没有把自己自外于闺阁红妆。对于那本应该由她享有的,渺小而顽强的渴望,也在她寂寞的内心中日渐增长。
小饼干水平毫无长进的妙玉,后来仍然是“久不来这里,回去的路都要迷住了。”——那一次,真实的爱慕和向往终于突破了一层薄薄的“孤高过洁”的外壳。似乎是上天注定安排似的,在静谧而美好的夜,妙玉和宝玉同在园子里走了那样长的一段路,一同听黛玉抚琴,倍感秋情于心——因为琴弦骤断而预感不祥,匆匆和宝玉分别的妙玉,终于再也无法抑制自己长期压抑的苦闷心情,走火入魔。
对于这样一个白白空过了待嫁年龄却仍然终生不可能拥有婚姻和家庭幸福的女孩子,这些实在说不上有如何地不可容忍,更遑论罪恶和肮脏。
我更不忍心再抬出出家人的清规戒律来谴责她的渴望了。因为以此类推,那个时代世俗社会的闺秀千金对男子的倾慕也是被严厉禁止的“淫”。都以那个古老时代的标准来衡量“正经”与否、“纯洁”与否,首先被剿灭的应该是宝黛,应该是蔷龄。如果说现代出家人也守三规五戒,那么,现代人信仰可全都是成年后自愿选择的,而不是像妙玉一样自幼年懵懂时为了逃脱病魔的折磨而被家长做主舍入寺院,从此接受宿命般无法自主的青灯黄卷,孤独一生。
我也曾经无数次地品味和揣测妙玉对于宝玉的感情:究竟是无动于衷,是单纯的倾慕,是深刻的爱情,还是由于注定终生孤寂的命运与不甘终生孤寂的内心绞缠挣扎之下,对尘世幸福的一种寄托和渴望?
大概是最后一种。
红楼梦中最打动人心者,往往是飘零孤女。如黛玉,如湘云,如晴雯,如香菱,也如妙玉。在旧时代,女子皆是“百年苦乐由他人”,而孤女尤其无依无恃,未来完全无从把握。此故,晴雯的狂傲冲动,对后果全然不管不顾的性格也得到了解释:因为未来本就是不堪设想的。像袭人那样韬光养晦、深谋远虑,试图驾驭未来者,最后又如何?
而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妙玉是其中最艰难的,因为不仅她的未来完全无从把握,而且她甚至没有得到幸福的机会。如果真的是第二个惜春也罢了,心内成灰,全无渴望的人是不怕终生孤独的。艰难就艰难在她并不是情愿地成为一个永无尘世欢乐的出家人啊。然而,这株孤标傲世的红梅却只能在清冷寂寞的庭院中独自释放馥郁香气,直到枯萎,陪伴它的只是没有生命的青山顽石——一样花开为底迟,它连受人欣赏的权利都被剥夺了。“芳情只自遣,雅趣向谁言”,这何尝不是她灵魂底层挥之不去的压抑与焦灼呢?
终于,花儿到了开放的季节,还是开放了。被压抑而仍然无法泯灭的人性终于寻找到了一个寄托,然后迸发出一星渺茫的、注定不可能点燃希望的生命之火,面向着不堪设想的未来燃烧。至于结尾时的灾难,是突然降临的。看来似乎是偶然。但是无论灾难来临与否,她都必然拥有不幸的结局。最后,这样一个闲云野鹤的传奇在必然中戛然而止,只留下满目凄然的空白。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对她寄予同情。林玉堂就评之为“神经变态的色情狂妙玉,到底落入了粗汉之手。”而认为她做作矫情,再将之上升为色情和虚伪的读者,古(自1791年)往今来也都不少见。而1928年以降,“后四十回不是原作者笔墨”说一出,认为“妙玉听琴”等损坏了妙玉纯洁无瑕形象的也就更多且多了。
对比古今观点,对妙玉评价虽然有不同,其依据的思维却是同样的:即妙玉如果如“听琴”一段所写,就是“色”,就是“邪”,最后被强盗劫走,都成了恶行得到“恶报”。其实,妙玉还是那个妙玉,正如那块一以贯之的小饼干,说她无欲无求,反而显得“矫情”了——承认她正常的愿望,有什么好“为尊者讳”的呢。但要说成色情,邪淫,又太过严重。如果读者正当少年而指之为色情,因其爱情观还在完善中,故浮生觉得也不必强求一致。但连早已成年的资深研究者也偏要痛斥妙玉听琴一段如何色情肮脏,可就使我想到了一句著名的红评——“道学家见淫”(《中国小说史略•清之世情小说(下)》)。
鲁迅先生看的穿,说的也巧。“才子见缠绵,革命家见排满,流言家见宫闱秘事”,见的都是自己渴望看到的。唯独道学家,当然不可能承认自己渴望看到淫了,而实际上是什么呢?道学家眼中的《红楼梦》、《金瓶梅》,一样都是淫书。因为除了淫之外,道学家已经看不到别的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男人恋爱时,喜欢将女子比作天使。而一旦失恋了,又恨之而比为蛇蝎。其实女子就是女子,不是天使也不可能是蛇蝎。妙玉若纯洁清高到无欲无求、不食人间烟火的地步,倒是如天使、女神一般超凡入圣。但圣则圣矣,也就不可爱了。说到底,她只是一个不以入世为目的的隐士。她只知道用“隐”把自己藏起来,却不知如何隐,也不知未来在何处——她只是一个太单纯太天真的女孩子罢了(此句话引自李国文著作《红楼非梦•隐士难为》但是找不到原文,因此是大意)。作者塑造她,显然也既不是为了塑造一个仙女的样板供瞻仰,也不是为了设置一个虚伪淫邪者供批判啊。那一个劲认为八十回后“听琴”中的妙玉如何肮脏罪恶的观点,是否也不过是道学先生的“见淫”心理呢?周作人说得好,“道学先生总是觉得这个青年心里有邪念,那个青年心里也有邪念。其实是他自己有了邪念。这就叫老流氓的变态心理。”话虽然尖刻了些,也的确打中了衰老民族道学传统的要害。三妻四妾、妓女面首,种种丑恶畸形都是正常存在,而最本质最正常的渴望反而成了邪淫,这样的假道学何尝不是一种绵延几千年的荒谬呢?
浮生所认识的妙玉,在此就说完了。但是在看待妙玉的观点中折射出的社会心态,却颇为值得玩味。直到红楼梦出版发行两百多年后的今天,人们一提到欲望,还总是与肮脏联系在一起,而实际上,谁的心中没有欲望呢?一方面压抑正常的欲望,一方面又沾沾自喜于其变态后的释放和疯长。临了,还不忘了扮演道学家的角色指责他人是如何地不遵守道德。——这从老祖宗那里继承来的假正经道学传统,正不知何时是个了局。
接下来的另一个号称“合乎曹雪芹原意”的看法就和妙玉本人没有多大关系了。
这个观点是说,妙玉应该是为挽救宝玉而牺牲了自己。具体设计有很多种:如妙玉为了使宝玉逃过牢狱之灾,被拉入“圊厕行中,配与癞子男仆”;妙玉因为五彩成窑盖盅被牵连,在贾家败后被一老朽色鬼王爷所夺。最后她施计救出了落难的宝玉,并且与企图强夺自己的老王爷同归于尽;也有说妙玉后来有希望和宝玉组成小家庭但是终于成空等等。总之一句话,都离不开宝玉。
红楼梦曲子中已经明确了“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而“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一语也充分说明了贯穿整部红楼梦的爱情悲剧主角是谁。这是即使作为红楼梦初读者也有的常识,但是却有无数的人孜孜以求要让湘云和妙玉也成为宝玉爱情婚姻生活的一部分,仿佛一定要让自己推崇的人物和宝玉发生爱情或婚姻的瓜葛,才能不辜负该人物的分量,才能体现该人物的重要性。殊不知,对人物刻意的厚饰也是一种对作品精神的误读。
当然,曹雪芹(如果他真的存在)、洪升、吴梅村或高鹗等人从未禁止他人用红楼梦的故事情节和人物进行再创作。如果有人愿意在个人的创作中将妙玉和宝玉点个鸳鸯谱,浮生也没有理由去反对。但是,近些年来日甚一日的安排湘云妙玉与宝玉产生婚姻爱情联系的“合乎曹雪芹原意”的思潮,让浮生再次感悟到了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的伟大。
不妨看看第三十六回罢。宝玉叛逆思想的经典表达在那一回。宝玉对黛玉基于精神共鸣的爱情最终归于专一在那一回。宝玉爱情观的觉悟和成熟也在那一回——所谓“识分定情悟梨香院”。宝玉在开始时发愿“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让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这固然是他天性亲近和崇拜女子的缘故,但也同时包含着对专一的爱情和博爱女子的感情两者的模糊混淆,以及爱情观的不成熟。但是旁观了一场龄官和贾蔷的爱情之后,宝玉觉悟到一个人只能得到一份眼泪。于是他无不伤感却很认真、很坚定地对袭人说:“昨夜说你们的眼泪单葬我,这就错了。我竟不能全得了。从此以后,只是各人得各自的眼泪罢了。”
各人得各自的眼泪,一人也只得一份泪,这就是宝玉对爱情之“专一”的领悟——情悟。从此,他那鲜艳而漂浮的爱情因为一个专一的信念而最终确定了沉实的走向。他从此只要黛玉的眼泪,也只在乎她一个人的眼泪。
于是,作芙蓉诔时,宝玉心内痛碎催伤,见到黛玉却还能笑着相迎,推敲词句。这岂是因为心中不悲,而是怕黛玉伤心。
后来黛玉病逝,宝玉抱恨终生,终于弃家出走。送别时宝钗王夫人娘俩哭成泪人,也没有能挽留住他的决心。一个是生他养他,为了从父亲棒下解救他而不顾性命的母亲;一个是忍辱负重,宽厚善良,贞贤勤俭的娇妻。王夫人痛哭道:“宝玉抛了我,……媳妇的命苦,才成了一二年的亲,怎么他就硬着肠子都撂下了走了呢?!”(第一二零回)这岂是心中无情,而是因为那不是黛玉的眼泪,任是多少也无法让他回头。
这就是宝玉。唯其如此,才能印证那“一人只得一份泪”的情悟。黛玉是不可替代的,因为爱情是不可复制的,因为只有那一份泪是他应得的。纵然他人如何宽厚善良,如何贞贤勤俭,如何艳冠群芳也不是那一份属于他的泪。所以他不要。
这是作者在告诉我们,一个以女子为天地精华的男子,决不奢望得到第二个女子的眼泪。一个以尊崇和悲悯作为对女子的总态度的作者,也不可能具有安排众多女子以为同一男子服务的癖好。
如今,一些人士竟发作了莫名其妙的癖好:湘云也是“别圃移来”,妙玉也是“为了宝玉”,作者竟然让所有可能和宝玉发生感情纠葛的女性全部以他一个人为中心消耗自己的人生,这个作者还会是“一人只得一份泪”的作者么?依浮生看来,这种安排的气味和每天晚八点成批的古装戏编导的癖好挺相近的。剧中的女子个个如花似玉,但很快都会主动或被动地陷入以某一个男子为中心的争夺和倾轧里。就这样一集一集,情爱、缠绵、嫉妒、手段、阴谋……全搅和出来了,编导并不高明的审美趣味也就昭然若揭。
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说,宝玉是《红楼梦》唯一的主角。
但是,无论作者还是宝玉本人,都没有把自己看得重要到应由所有女子为之奉献的地步。
能让书中女子的人生按自有的道路发展下去,是作者的尊重。
如果“闺阁中历历有人,女子是天地钟灵毓秀之精华”不仅仅是顶高帽子,那么不让那样多的“精华”排着队只为“浊玉”而生活,是作者的自知之明。
而在那些一味将自己的观点标榜为“曹雪芹原意”的论者眼中,黛玉、宝钗、湘云、妙玉这些风姿迥异的艺术形象全成了一个劲头:黛玉,全心全意为宝玉奉献;宝钗,全心全意为宝玉牺牲;湘云,全心全意为宝玉奉献;妙玉,全心全意为宝玉牺牲……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好歹也是个出类拔萃的大作家,要是把这么多主要人物的核心特质搞成千人一面,还真是……太有才了。
梦红楼,品红楼,如果缺失了一颗尊重和悲悯的心,又怎能和作者产生共鸣,体察到红楼的真谛呢?
五、香菱——沧海月明珠有泪&六 黛玉——潇湘泪尽遗红怨
香菱命薄。甚至,可以算是红楼梦诸芳中人生最坎坷,境遇最不幸的女子。
而其作为红楼梦开篇时首位出现的薄命女子,她伶俜凄凉的一生,无疑集中昭示和象征了红楼梦众女儿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不幸命运。
小小的甄英莲,真应怜。在她痛苦而短暂的一生里,从来就没有过一丝一毫有关于“幸福”的记忆。不妨先回味一下她的一生:
从小失去了亲人的疼爱,在拐子的残忍暴力和威胁下苦苦忍受着寒冷孤独的每一天。在丧失了一切指望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无尽煎熬中,她空过了本应美好的豆蔻年华。
后来呵。
总算遇到冯公子的怜惜,残酷的命运似乎就要对她绽开笑容——转瞬间乐极悲生。痴情的冯公子被恶霸薛蟠打死,她本人也被薛蟠抢去做奴婢。从此之后,在贾府的梨香院里,柔美善良的香菱战战兢兢地伺候着一个粗鄙蛮横的酒色之徒——这就是自己终身的主人。而她本人,就连名字,也早已被剥夺。
是的,在那个是她丈夫也是掌握对她生杀予夺大权的主人游艺远方的空隙里,她也曾经拥有过几天短暂的快乐。虽然,似乎永远显得大度得体的宝姐姐不客气地教训她,作诗可不是女孩家的本分!虽然,“言为心声”,在苦吟得句的诗文里,她也未尝敢于透露出一点对于现实的不满。连“二木头”迎春都会悲愤地直陈“我就不信我的命就这么不好!”,她起码还能为自己留下一声呐喊。而香菱呢,她对于无比残酷的命运永远是心甘情愿地接受,接受,逆来顺受。她甚至已经丧失了凡物不平则鸣的本能。哀其不幸么?的确。怒其不争么?不忍。她算得上是红楼梦中唯一的一个对于命运完完全全服从,不做半点反抗的人了。她太善良了,以至于,没有一点保护自己的能力。很快,泼辣嫉妒而又恶毒的夏金桂来了。似乎,香菱的大限到了。
事情到这里,就发生了分歧。我早已经听见一群声音在说:“一定是在夏金桂来到之后的紧接第八十回的一两回内,香菱就已经被迫害致死!”“续书中所写的香菱居然被扶正,当了大奶奶,这就是削弱悲剧的力度!故意粉饰!……”也就是说,香菱的结局之所以被一些人诟病,是由于:第一,认为不符合判词。第二,结局不悲惨。
但是,浮生对此,无法苟同。
首先一点,中国古典小说,尤其是像红楼梦这样有鲜明浪漫主义色彩的小说,它的结构和布局是相当严谨的。而红楼梦作为中国古典小说中的扛鼎之作,更是拥有复杂精巧的前后照应的。即使是没有进行过最后的润色加工的散稿,最起码,基本的前后照应是要有的。前有呼而后无应,在小说创作的完整性上,说不过去。香菱是一个“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中连接甄贾的机纽人物。而“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又是把作为红楼梦主体的“荣宁二府故事”与大荒山无稽崖“一僧一道石头”这个“缘起故事”连接起来的机纽。也就是说,香菱(英莲)这个人物是“机纽的机纽”。
而且,香菱本人,居然是红楼梦中第一个出场的红楼女儿。香菱的出现甚至早于红楼的灵魂人物贾宝玉和林黛玉。那么,最先一个出场的人如何能不最后一个走呢?
其次一点,如果一定要依据判词(插一句,本人倒并不认为是否和判词百分之百地符合是衡量作品好不好的唯一标准。君不见可卿的判词也和原作不相符合么。写得不好?),判词又是怎么写的?——“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那么,如果香菱在八十几回就被夏金桂迫害致死,那么“自从”二字就应该改为“一旦”——夏金桂一来,香菱很快死去。可是,依据语义,“自从”这个词,后面要描述的理应是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段。故从“自从”二字着眼,似乎马上被夏金桂迫害死似乎不是甚为贴切。
当然,更大的问题还在后面:香菱紧接着第八十回非常迅速地死去了——那又如何照应前文的“香魂返故乡”呢?如果“香魂返故乡”只是说她死了,“返故乡”这三个字就属于多余。曹雪芹描述死,在判词中就有多种写法,比如“一载赴黄粱”“把芳魂消耗”“反误了卿卿性命”等等。但是都没有说“返故乡”。既然单单对香菱用了“返故乡”,那么就是灵魂要返回故乡才能算“合乎原意”——如果“合乎原意”真的像一些人认为得那么重要的话。
但是,香菱的灵魂如何可能返回故乡?须知,香菱是早已不记得自己的生身父母家乡何处姓甚名谁了呀。即便是薛家的人中有良心的(宝钗?薛姨妈?)把她的灵柩送回故乡归葬,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那个世界上,除了香菱的父亲甄士隐,谁也不知道她的家乡在哪里。因此,要“返故乡”,除了她出家修道的老父亲来引脱她以外,别无他途。而甄士隐,在第一百二十回书的末尾出现,将香菱的灵魂接回,最终带回到北邙山下。也照应了第一回僧人所说的“三劫之后,我在北邙山等你”的预言。相形之下,还是现有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的安排比较地符合判词的描述。
现在可以谈谈香菱当大奶奶的问题了。原文中,的确写道薛蟠终于被释放出狱,这时,薛姨妈说:“只香菱跟了你受了多少的苦处, 你媳妇已经自己治死自己了,如今虽说穷了,这碗饭还有得吃,据我的主意,我便算他是媳妇了,你心里怎么样?"薛蟠点头愿意。宝钗等也说:“ 很该这样。”倒把香菱急得脸胀通红,说是:“伏侍大爷一样的,何必如此。”……(《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于是有些红学界人士就开始不满:当了大奶奶,得了宠,这还能叫薄命?明显是得到了补偿么!而且薛蟠也发誓改过自新了,这样的结尾,和悲剧差得太远。也太削弱悲剧的意义了!
我初听到这样的“高论”的时候,也是非常讶异的。因为我看一百二十回看了许多遍,却从来没有因这一段描写而为香菱的“苦尽甘来”感到由衷的庆幸和快乐。果真薛蟠改过自新了?果真香菱当了大奶奶,就不能算作最为薄命么?……
后来,我渐渐地醒悟了——
首先,对于薛蟠的“改过自新”,白听听还罢,真相信便成了胡涂油蒙了心。因为,薛大爷的“改过自新”已经太多次了。第一次在第三十五回,因宝玉挨打的事情惹宝钗哭了一夜。第二天发誓要改过自新。结果呢?不但依然故我地肆意游荡,还变本加厉,仗着财大气粗,到处惹是生非。以至于终于激怒了柳湘莲。这第二次就被柳湘莲打了个半死,嘿,这次薛大爷又发誓要改过自新。已经说话不算一回了,姑且我们再相信他一次?可是,这家伙嘴头子上说要改过,结果还不是为了“游山玩水”“且躲躲羞去”,什么走正道、好好做人、出外做生意,都只不过是个幌子。然后呢,“好好地做生意”,过不了多久,竟又惹出一桩人命官司来。进了监牢,差点给人偿命。这到头来从监狱里放出来,又说要“改过自新”……哥们你还是算了吧。“改过自新”说一遍,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说两遍,大大贬值。说三遍,一文不值。无志者常立志。薛蟠的三次“改过”也足以让读者看清了,他改过的可能性几近于零。不存偏见的读者,该不会认为浮生妄断。
而所谓的香菱成为大奶奶,就等于得了宠,也是不相干的。书中并没有只言片语描述过薛蟠对香菱有了宠爱,“得宠”一说又从何而来呢?退一万步讲,就算有了宠爱,就像奴隶主终于肯说:“我很宠爱奴隶。”但,那是奴隶的幸运么?受宠爱的奴隶依然是奴隶,纯金打造的镣铐依然是镣铐。奴隶对自己的命运是没有半点发言权的,生死苦乐只在主人的一念之间。所谓得宠,不过是在更大的奖赏与更响的耳光之间危险地跳来跳去。
再看看小说的开头,我又发现了一个与之非常类似的对称性情节:
“……他为要香菱不能到手,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也因姨妈看着香菱模样儿好还是末则,其为人行事,却又比别的女孩子不同,温柔安静, 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 故此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了妾.过了没半月, 也看的马棚风一般了,我倒心里可惜了的。”……(见《红楼梦》第十六回)
在文章的开始,表面上看,香菱本是抢来做丫环的,而因为薛姨妈的恩典“明堂正道”地升格作了妾。这个“妾”的名义,总比丫环要高贵多了吧。这不是也得到了补偿么?但是,“伏侍大爷一样的”,实质上,和丫环有多少区别呢。照样是守在粗鄙蛮横、荒淫无耻的丈夫面前,受尽了狠毒凶暴的大妇的折磨凌虐,甚至遭遇谋杀。
文末,香菱又“从妾升为大奶奶”,与前文第四回(香菱作妾的事情是在第四回首次提到的)遥相呼应,就可知名义上的“升格”并无补于她在事实上仍将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悲苦命运。所谓的“大奶奶”名分与“贞节牌坊”并没有区别,都是统治者用毫无诚意的一纸空文买断了奴隶终生的自由与尊严。而她在漫长岁月中所受到的侮辱与损害,又岂是一个“名份”所能补偿得了的?!从头到尾,作者都没有像五四时期的作家那样,从作品中直接地站出来为香菱大声疾呼。但是从第四回和第一百二十回这两段看似平静的文字的缝隙里,读者却看到了无法愈合的累累伤痕,无法抹去的斑斑血泪。
那些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很多伤痛,是无法安慰的。很多血泪,是无法收买的。
写到此处,无法替香菱庆幸,只为她悲从中来,不可断绝。她的前半生,真的是太不幸了。无法选择的凄苦命运,正如无法选择的童年,无法选择的丈夫,无法选择的家庭……就像许许多多旧时代的不幸妇女一样,在漫漫凄风苦雨的长夜中,如摇曳的烛光一般的唯一希望就是孩子。从身上掉下的小小的粉红肉团,长大后便能顶门立户,母亲凄凉悲苦的前半生,总能得到一点温暖的抚慰。可是,残酷的命运就连这样一个要求也决不满足她!她甚至,没能看自己刚出世的孩子一眼,就因为难产而撒手人寰。所有的惨痛牺牲都没有得到报偿,所有的忍耐和等待都成为了一场空梦。在她痛苦而短暂的一生里,从头至尾,终于没能拥有一丝一毫有关于“幸福”的记忆。
最后,正如她永远付出、永远牺牲的人生一样,那个一出世就失去母亲的孩子,成为了薛家“以承宗祧”的人。可这一切,与香菱,与因生下孩子而牺牲了宝贵生命的香菱,已经没有关系了。她一生都在为别人操劳,为别人牺牲,终于为那些根本就不值得她去牺牲的东西牺牲了一切。
这样的命运,还……不够悲惨?我面对着那些认为香菱当了大奶奶,就等于得到了补偿,就不是悲剧了的声音,想说些什么,未开口,却先感到彻骨的寒冷。如果还有人觉得那个“名义”就是这样凄凉无助、受尽人世间一切苦难的人生应得的全部补偿,我感到悲哀而无话可说。那些拒绝去体味他人生命里的苦痛与荒凉的人,我已经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言,才能让他们觉醒。
这样的人,并不仅仅出现在今天的社会。
六 黛玉——潇湘泪尽遗红怨
也有人说过,香菱是黛玉的借影。因为二人同是芙蓉。
而黛玉,与永远逆来顺受的香菱不同,她是一个“孤标傲世同谁隐”的奇女子,也是一个用生命执著于爱情的人。她的爱注定是那么地艰难,因为,她生活的世界,是一个决不能容忍爱情的世界。
浮生一直认为,“爱”是人的本真感情。但是那样的世界是不能容忍爱情的——即使是婚姻内部的夫妇之间,有了爱情也是不应该的。什么是婚姻?“上以承宗祧,而下以继后世也。”却与男女双方当事者本人无关。举案齐眉礼法森严死样活气的夫妻才是公认的典范,而张敞画眉却只能是暗地里的笑话。
我想,很多人都不会太留心第七十八回“老学究闲征姽婳词”,而单单注意到了那篇芙蓉诔。我却每每在读到第七十八回的时候匆匆掩卷跳过——我实在是无法承受那片极度的窒息和憋闷。宝玉突然得知晴雯的死讯后,早已五内摧伤,天昏地惨。可是曹公的笔调近乎残忍,他甚至都不给极度哀伤的宝玉一个表现出哀愁的机会,而是一直冷静地白描晴雯死后整个世界的冷漠与无情。正当宝玉的内心快要被激荡汹涌的悲愤冲垮的一刻,贾政居然出现了:“老爷叫你呢,还不快去!”然后,就是贾政老夫聊发少年狂地让子孙们讴歌报恩的烈妇了。
然后,满篇只听贾政对林四娘的死大唱赞歌,却与林四娘本人无关,而只是在“烈女报恩”的幌子之下病态地把玩着卑微女子的无条件牺牲。
而宝玉在晴雯之死的重压下,面对这毫无心肝的把玩,却发出了沉郁而痛切的质问:“何事文武立朝纲,不及闺中林四娘!”男子用空头的贞烈牌坊将保家卫国的责任轻飘飘地转嫁给了弱女子,又在推卸责任之后把玩着卑微女子同样卑微的死亡。她们的权利不重要,她们的生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们的死可以满足贾政们闲来无事的好心情。而宝玉却不动声色地拆穿了牌坊的虚伪:那不过是“文武立朝纲”者推卸责任的藉口而已。贾宝玉对贾政“闲征姽婳词”的态度表明了宝玉对旧式男权的态度,矛头直指立在朝纲之上尸位素餐的文武群臣。而这样的讽刺和谴责,却被贾政这冬烘的庸人忽略了。
一叹。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有时比天的尽头更遥远。而贾政,不也正是那种拒绝去体味他人生命里的苦痛与荒凉的人么? 在那样的时代,所有的道学先生,无不如是。
然而,多少岁月流逝,我却没有感觉到时代有了多大的进步。
当我听到一群声音在痛斥或嘲笑黛玉临死前的“怨恨”时,这感觉尤其明显。
这样的声音,大体是如是说:现有的百二十回本里的黛玉的死,是自私的,是“含恨而殁。这实在是以怨报德。续书写其抱怨毒憾恨之心于无尽。”(蔡义江语)因此真正的黛玉是不应该这样含怨而死的。按“红楼梦的原意”,黛玉完全是为了报答宝玉前生的恩情才来到人间,所以要印证“还泪说”,黛玉必须是为了担心宝玉而泪尽离世的。而宝玉在黛玉死后因为黛玉的托付及家长的安排“水到渠成”地娶了宝钗。这才是一个表达爱而不是表达恨的、“真正”的黛玉。
实话告诉大家,刚开始我闻听这种高论的时候,好久都没有回过神来。因为一百二十回本里的“黛玉之死”的艺术感染力可以说是极强的。每每让我伤心如碎,不忍卒读。这“自私”“以怨报德”的两顶大帽子,我可无法想象应该从何方扣来。
当然,我对探佚派红学家从来就不曾有多大的反感。学术自由么,他一定要说有“更好”“更合理”的“真正结局”,如果名副其实,对广大读者也不是一件坏事。可是面对这所谓的“泪尽说”所折射出的论者心态,却是颇为值得深究的。
首先,红楼梦的开头是写了绛珠仙草报恩的故事不错。但是如我前文所述,在当时的社会里,一些“报恩”故事后面支撑的思维是相当“贾政”的。比如七仙女、白娘子、聊斋里的诸多故事,男主角总是乏善可陈的平庸之徒,顶多有个“忠厚老实”。(就算是想大奸大恶,有那个智商和水平么?)而故事中的女子却个个才貌双全,对男子一往情深,无条件地牺牲自己的一切,而且还是致富能手,大多都可以几年就把穷家打理得成功奔小康。她们还往往在七年之痒前自动离去,一点也不让男人为难。这极不匹配的“爱情”让人生疑:那些男人有哪一点值得这些女子这样付出?于是故事中每每出现一个解释:女子是来报前生的恩的。的确,读者们如果清醒地想想,的确,除了报恩之外,实在是无法找别的理由让那些女子对那样的男子奉献什么。因此,只好用报恩来解释了。但问题是,《红楼梦》是这样套路的报恩故事么?它所讴歌所推崇的,如果仅仅是女子对男子单方面地、无条件地牺牲,那它还会是一个拥有了初步人本思想和民主思想,并且非常推崇女性的杰出作家的手笔么?
因此,绛珠仙草的“报恩”恐怕不能理解为当时社会世俗意义上的,女子单方面、无条件、无底线的牺牲。因为那样恐怕反而会滑向被贾宝玉痛切质问的贾政式的、旧式男权的“报恩”观念。
其次,如果“泪尽而逝”是“真正的”黛玉的死法,恐怕也未必与现有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相冲突。——浮生本身对于考据是没有多大兴趣的。不过既然有人对考据如此热心,而且认为考据出来的“原意”如此重要,那么浮生姑且也来考它一考吧。
依据一些红学家的观点,姑且引用蔡义江的话:“黛玉临终时,如脂评说的‘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见脂评本第三回)。”这就是他认为黛玉要哭干所有眼泪而死的证据。但是,姑且不论一个人“哭干了眼泪就会死”合不合乎起码的日常逻辑,就论蔡义江提出的脂批中“泪尽夭亡”这四个字,应该做如何理解:
我这里有另外一条众所周知的脂批: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见于曹雪芹去世后十二年,即乾隆三十九年甲午八月即公元1774年,脂砚斋的手抄本的开头处所写)
请问各位读者,曹雪芹是怎样死的?曹雪芹死因的通说是:他在贫病悲痛交加中离世。而没有哪个红学家考证说,曹雪芹是哭干了眼泪而死的。但是,脂砚斋就将他的死描述成“泪尽而逝”,这无疑是一种艺术化的说法,一种比喻。不可以钻牛角尖地生硬理解。比如常听到失恋的人说我的心碎了,这难道是他的心脏真的不会工作了?既然同是脂砚斋的批语,曹雪芹在贫病交加中凄凉离世可以说成是“泪尽而逝”,那黛玉在病危中悲痛交加而离世就不可以描述成“泪尽而逝”了么?
如果一定要扣“还泪”说,那么黛玉的每一滴眼泪也并非都为宝玉而流(第二十七回就写她 “无事闷坐,不是流泪,就是叹气……问起来却又不为什么,久而久之,随她去了。”“无事”而闷坐流泪,便不是为了宝玉,而是类似抑郁症的症状;在葬花时对落花流泪,是对青春生命夭亡的惋惜;而“风刀霜剑严相逼”则是对现实黑暗的悲愤控诉。这都是流泪的原因,但成分远比“为宝玉牺牲”要复杂得多,广阔得多。),为宝玉而流的眼泪更有些不是为爱宝玉或为宝玉牺牲的原因而流。难道曹雪芹从一开始就写错了么?再者说,一定要黛玉流干眼泪报答宝玉而死,那么脂砚斋又何必要说“ 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一面要“泪尽而逝”,即眼泪流干;一面又“不干”,那泪到底是流干了还是没有流干呢?……
说到这里,感觉“宁不容鹅亦先知乎”的“夹缠二先生”才会如此机械地理解脂砚斋关于“泪尽”的相关描述。
再者,黛玉可算红楼梦爱情当中的理想女子,而那些论者却反复强调“报恩”,强调黛玉必须是为报答宝玉而生活在世界上,也就是说,从最终意义上讲,女子理所应当是为男子而生的。这样生怕“真正”的黛玉对宝玉有一点“怨恨”的观点,让我感到似乎论者认为在爱情的领域内,一个值得爱的女子,是不应该让男人有任何为难的。女人让男人对其抱愧,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宝玉却一直在谴责自己)。但是这样单方面地要求女子的观点,仿佛又倒退回了一个旧式男权的窠臼:女子是为了服务于男子才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女性只具有工具价值,而不具有终极价值。无论怎么可爱,也只应充当男子华丽的附庸——这还是那个真心诚意地将女子认为是“天地钟灵毓秀之精华”的曹雪芹么?
最重要的是,论者无视黛玉所受到的巨大伤害,却单单对黛玉所谓的“怨恨”反应耿耿于怀、嗤之以鼻的态度,浮生也十分地无法理解。因为我实在是不明白,在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中所描述的环境下,黛玉怎样才能够做到一点都不“怨恨”,做到让那些论者满意。
我们不妨来仔细分析一下:姑且把某红学家的报恩的“真黛玉”称为黛玉一。而后四十回中因为“怨恨”而被否定的黛玉称为黛玉二。那么,黛玉一肯定在同样的情况下是不会作黛玉二的反应的。因为 如果黛玉一做了黛玉二同样的反应她就成了与黛玉二同样的人。那么,我们设想一下,黛玉一在遇到后四十回中同样的情形的时候,即在盼望与宝玉结婚的前夕得到了宝玉和别人结婚的消息,而她自己又即将被嫁到一个陌生的人家去,从此和自己最爱的人天涯永隔。作为一个“知己”,一个“为了报恩”的、不怨恨的女子,高尚的黛玉一应该怎么做呢?
应该——欢欢喜喜地接受被迫嫁给他人的命运,踏上花轿一去不返,临走的时候祝福宝玉和宝钗永远幸福;
应该——像晴雯托梦一样,对宝玉说:“你们好好地过吧,我从此就别过了。”然后自杀,给宝玉和宝钗的婚姻除去最后的障碍;
应该——不怨恨宝玉,而怨恨贾母,王夫人她们,说:“老太太、太太怎么就不把我配给宝玉呢?”/“老太太/太太,你好……”……
读者们,以上这些都像是在说胡话。但是如果黛玉一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她要选择一个和黛玉二不同的,不“怨恨”的方法去面对,恐怕就是嫁人和死亡那两条路——她已经是退路全无了。如果黛玉死亡的时候,一点也不“怨恨”,而心甘情愿地把心爱的人“让”给一出必定给宝玉和宝钗制造终生不幸的婚姻——这也根本就不像是爱过宝玉的人了。你仔细分析一下,如果在那样的情况下,怎样才能作为一个宝玉的“合格”知己而“毫无怨恨”地死去?——我相信你找不到答案。
而包括一些红学家在内的论者,很聪明地回避一百二十回本黛玉死前的情况,彻底推翻这个情况来一个所谓的真正结尾,恐怕是因为连他们自己都明白合格的、“毫无怨恨”的 黛玉一,是无法存在的。
那么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黛玉一是不能遇到与黛玉二临死前的客观状况一样的状况的。否则她的反应就不会比黛玉二更“合格”。那么,也就是说,黛玉一之所以是宝玉真正的知己,就在于她运气好,遇到了与黛玉二不一样的客观状况,而不是她本身与黛玉二的主观意识的不同。那么,所谓的“后四十回里的黛玉已经不是原八十回里的黛玉。因为后四十回里的黛玉形象是被扭曲的,是不理解宝玉和怨恨宝玉的。因此真正的黛玉是不应该这样含怨而死的”这个前提就为假。
我知道有些人对临死前焚掉诗稿的黛玉嗤之以鼻:你怎么能怨恨宝玉呢?你怨恨他你就不配作他真正的知己了!继而觉得那个黛玉的死简直就是活该倒霉大为可笑。这样的笑声让我想起在咸亨酒店里的那场笑。孔乙己最后拖着两条被打残废的腿来喝最后一碗酒的时候,老板和酒客们笑得多么开心啊。谁也用不着同情一个小偷遭受的一切,因为我们在他面前正好都可以充当圣人。
但是每次读到黛玉焚稿断痴情的时候我却只觉得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可以想象么,两个相爱至深的人,见的最后一面,却“也不问好,也不说话,也无推让,只管对着脸傻笑起来”。唯一的对话是:
——宝玉,你为什么病了?。
——我为林姑娘病了。
旁边有一群丫鬟来劝他们两个不要“痴傻”,可是在那嘈杂而焦急的一群“正常”的声音里,我却感到了一种爱到至深却永生永世也无法言说的绝望和寂寞。
她美丽而短暂的一生总是与哭泣相伴,但是到了最后,面对着扼杀了她视为生命的爱情的、无比残酷的命运,她居然含着微笑迎接死亡。——在这彻骨的寒冷和绝望里,她“反不伤心,惟求速死,以完此债”(请注意,这是作者对黛玉的最后一次的心理描写,却没有涉及什么误会宝玉负心,也没有提到所谓的“怨恨”)。紫鹃安慰她,她又对紫鹃笑了。老祖宗大惊失色慌忙前来看望她,她再一次微微地笑了。——作者从头至尾并没有浮浅地把黛玉描写成痛哭。因为痛到极处的绝望,是不会有哭泣和泪水的。念人生有多少泪珠儿,都为他流尽了。怎还能再流出一滴泪来呢。她的诗稿,她那方象征爱情的手帕,都如片片火蝴蝶化为云烟。为了能让这些自己在人世间唯一美好的寄托物在寂寥的天上陪伴她,她把它们一起带走了。就这样,告别这个慷慨地把不幸施舍给她的世界,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传奇随着她的灵魂飞向天堂。
我不能再写下去了。这样的生命不可承受之轻。
因此,我不会像上帝一样高高地站在云端,居高临下地指点着芸芸众生。我宁愿学宝哥哥一样,一生都觉得,只有自己亏欠爱人的,没有爱人亏欠自己的。只有自己对不起那些女孩子的,没有那些女孩子对不起他的。
按一些论者的逻辑,林黛玉如果真的像一百二十回本中那样焚稿断痴情,她就再也不值得宝玉去爱她。但是宝玉却痛哭了。哭到气噎喉干。哭到昏厥。哭到肝肠寸断。他永远地生活在对黛玉的愧悔之中。看来,这个宝玉也是一个有眼不识荆山玉的傻瓜。如果是高明的“真结局宝玉”,遇到这个早就和宝钗乐呵呵地过日子去了,哪里还会留恋一个因为满怀怨恨而活该死去的人呢?
我只是觉得,仅仅因为黛玉对宝玉的爱,就禁止黛玉对残酷的现实、包办的婚姻有任何的抱怨,这未免也浸透着来自遥远黑暗时代的腐尸一样的封建男权主义气息。因为黛玉爱不爱宝玉是一回事,黛玉的爱情被完全夺走的时候她怎么反应又是一回事。 而包括一些红学家在内的论者,是有意混淆了最基本的区别,来对一个被夺走其视为生命的爱情的无辜女子发出无比响亮和痛快的笑声。
这样的笑声中,我感到了咸亨酒店里同样轻松愉快的气息,我只好躲在一个角落,让这高明而痛快的笑声不要打扰到我,也不要打扰到黛玉在天上安息的灵魂。
叹潇湘泪尽遗红怨,红消香断有谁怜。
那些痛快而高明的笑声,真的会为美好生命的逝去而悲哀么?
七、结语:情悟红楼碎梦中(全文完)
《红楼梦》,这把一切世间美好的都毁灭给人看的悲剧,一言以蔽之:花谢花飞花满天。
兀立在这林花万点愁如海的无可奈何之天,浮生应借问,红消香断有谁怜?
早在八十年代,《安娜•卡列尼娜》刚刚在中国大陆公映,立即招来一大片指责声:托翁怎么能同情一个“破鞋”?!这些观众的观点似乎也很有“道理”:安娜的丈夫给她好吃好穿,过上流社会的生活,也从来不打骂安娜。可是安娜却精神出轨,爱上了风流公子沃伦斯基,然后私奔。这不是也太“不知足”了吗?后来安娜遭到沃伦斯基的背叛和遗弃,绝望卧轨自杀,在这些观众看来,纯属“活该”。
而今天的我们回首二十年前的往事,应该比当时的人更能够理解安娜•卡列尼娜之所以是一个值得同情的悲剧人物的原因:并不是只有饥寒交迫、贫贱无依、“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才会给人造成深刻的悲剧性的痛苦。物质上的极端匮乏也不是一个伟大的、杰出的悲剧的必备要素。“吃的穿的都和主子一样,也不朝打暮骂的”的安娜•卡列尼娜或者袭人、晴雯,她们在锦绣堆中的生活,也仍然和幸福无关。在那个日渐鱼烂却仍然坚固无比的旧制度之下,即使是处于这个制度上层的、在物质层面毫不匮乏的人物,也很可能因为旧制度本身的不合理而感到精神层面的真实痛苦和深刻绝望。比如俄罗斯那些出身贵族会弹钢琴的十二月党人,比如托尔斯泰本人,比如曹雪芹。在旧制度下遭遇物质匮乏,尚且可以像刘姥姥一样投亲靠友,打打抽风,把希望寄托在物质的丰富上。实在忍受不了物质的匮乏,还可能揭竿而起,改朝换代,在旧制度下重新进行利益分配。可是,一个社会里的年轻人的婚姻恋爱不能自由,妇女的命运不能自主,人生的抱负无法实现,这种种根本社会制度造成的悲剧,是不能靠体制内的小修小补来解决的。第一个看出这悲剧的先醒者,他精神上的痛苦和绝望在旧制度下也是无法解脱、无药可救的。这对旧制度来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绝症”。
而《红楼梦》,正是写尽了这样一个堪称“绝症”的大悲剧。我曾经听有些“红学家”愤愤不平地说,后四十回应该写得极为凄惨,这样才能使红楼梦成为一个真正的悲剧,而结果写得不够凄惨,因此使整部红楼梦都变得不是悲剧了。“真正的”“曹雪芹原意”应该是用前八十回“表面上的繁华”去铺垫最后的极度衰败与贫穷,形成强烈的反衬效果,那才成其为“真正的悲剧”。这似乎是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如果八十回后写得“不够”凄惨,或者说没有一个“足够”凄惨的八十回后文本,红楼梦的前八十回难道就不是悲剧了?难道只有文章最后物质上的极端匮乏(而不是源自精神层面的痛苦)才是“真正的红楼梦”悲剧意义的核心着力点?如果一个读者不能从前八十回的“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中“呼吸而体味”到“遍被华林”的“悲凉之雾”,那么他的心就和宝玉的心,和作者的心,过于隔膜了。一个以“吃的穿的都和主子一样,也不朝打暮骂的”为幸福标准的人,也绝不会理解《红楼梦》这样深沉而真实的悲剧。
《红楼梦》里,这样的人却很多。探春远嫁他乡,贾政和王夫人觉得是喜事一桩。“告爹娘休把儿悬念”的三姑娘,到头来真正“悬念”她的,也就只有她那位多情自古伤离别的宝玉哥哥了。迎春在孙家“过得连三等丫头不如”,才一年时间就被孙绍祖凌虐折磨致死,而邢夫人“并不在意”,“抚养一场”的王夫人也只是觉得她“命不好”。鸳鸯死了,贾政十分得意地夸赞她的“殉主”,毫不悲伤。司棋触壁,潘又安悔之无及殉情而死,而司棋之母却只知道对女儿的爱情铁石心肠,对潘又安的银子见钱眼开。当英雄末路的凤姐沉疴不起奄奄一息的时候,贾琏却还在发火、抱怨、“我自己还顾不了,管他的死活做什么”。……这些人的共同点是“坚强”而“理智”,以至于没有什么让他们觉得真正值得悲伤,没有什么属于心灵的力量能让他们受到震动。只有贾宝玉,会为这些美丽的夭亡一次次地深陷精神上的自我折磨,一次一次在清醒和疯狂的边缘痛苦挣扎。
而放眼今天的红学界,也远不是每位品红人都能够拥有这样的心灵。以元春为例,在第十八回“皇恩重元春省父母”中,元春涕泗交流地向亲人哭诉“当日送我去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几乎所有的红学家都说,作者写出了表面上皇恩隆重荣耀幸福的宫廷生活的阴冷和残酷,这是多么地深刻和悲悯啊。从那以后很长时间我都以为,这些学者,必是曹雪芹的知音。然而有一日,我看到了某红学家对元春之死的评判,我不得不开始怀疑。
120回红楼梦里元春之死的原文是:
“……且说元春自选了凤藻宫后,圣眷隆重,身体发福,未免举动费力.每日起居劳乏,时发痰疾.因前日侍宴回宫,偶沾寒气,勾起旧病.不料此回甚属利害,竟至痰气壅塞,四肢厥冷.一面奏明,即召太医调治.岂知汤药不进,连用通关之剂,并不见效。内官忧虑,奏请预办后事。所以传旨命贾氏椒房进见。贾母王夫人遵旨进宫,见元妃痰塞口涎, 不能言语,见了贾母,只有悲泣之状,却没有眼泪。贾母进前请安,奏些宽慰的话。少时贾政等职名递进, 宫嫔传奏,元妃目不能顾,渐渐脸色改变。内宫太监即要奏闻,恐派各妃看视, 椒房姻戚未便久羁,请在外宫伺候。贾母王夫人怎忍便离,无奈国家制度,只得下来,又不敢啼哭,惟有心内悲感。朝门内官员有信.不多时,只见太监出来,立传钦天监。贾母便知不好,尚未敢动。稍刻,小太监传谕出来说:“贾娘娘薨逝。”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贾母含悲起身, 只得出宫上轿回家。”
该学者却评判道:“……她属非正常死亡而且因此导致贾府势败家亡是可以肯定的。 续书写元春之死,则是因为‘圣眷隆重,身体发福’,才‘多痰’致疾,仿佛她的死也足以显示皇恩浩荡似的。”
且不说在那个文字狱遍布天下的年代,无论是哪个作者,可不可能不顾妻儿老小的死活,直书元春在皇宫内因宫廷斗争死于非命(注:宋代以后,历朝都禁止创作宫词,无论对宫廷生活是贬是褒,都一律禁止。此后每朝都有不少文人因此被处刑和株连。连宫词尚且禁止,而况此乎?)。就算是写了,又可不可能奇迹般地逃脱株连,公开出版。单单看该学者对元春之死的讽刺,就够令人愕然了。九十五回中明明写道,“内宫太监即要奏闻,恐派各妃看视, 椒房姻戚未便久羁,请在外宫伺候。”贾母王夫人被迫离开了垂死的元春。终生没有家庭温暖,幽禁在皇宫中的元春临死时甚至都无法得到一个亲人陪伴。元春孤独而悲哀的一生最为绝望和无助的时刻,也未能握一握亲人的手。她的妈妈、奶奶是多么想送她最后一程,“怎忍便离”。可是“无奈国家制度,只得下来,又不敢啼哭,惟有心内悲感。”连如此软弱的一声哭泣,堂皇至尊“国家制度”也决不能容许!
试问“圣眷隆重”的皇上,连准许母亲为亡女哭泣的“圣眷”也没有,何谈什么人伦?“国家制度”连起码的人伦也不容,又何谓“当今以孝治天下”,何谓圣明,何谓仁爱?此时,最高统治者在读者的心中又会是怎样一幅狰狞的面目呢?不唯如此,亲人们甚至都无权最后看元春一眼,“稍刻,小太监传谕出来说“贾娘娘薨逝。……贾母含悲起身, 只得出宫上轿回家。”皇家的制度残忍无情到了这样的地步,元春的死亡,每每令我极度窒息压抑。我也分明看到了作者点到为止、一笔带过的无法言说之苦闷。而这一切,居然得到了一句“她的死也足以显示皇恩浩荡”的冷漠讽刺!
元春的奶奶贾母,在沉疴不起时想起元春,却“悲伤起来,说是:‘我三个孙女儿,一个享尽了福死了……*”。贾母回忆起这“享尽了福”的死亡,却相当悲伤,因为她还能够理解元春这在极致的孤独和寒冷中了结的一生,是多么不幸。而一些红学家一面对元春省亲时的眼泪和哀伤大为同情,一面又对元春远更为凄凉的死亡无动于衷,冷嘲热讽。真让我搞不清楚他们之前的同情究竟是因为真正拥有同情悲悯之心呢,还是仅仅是一种姿态?
不单单对元春,对探春,对巧姐,对平儿香菱等辈在后四十回中的命运,也有不少红学家或自封红学家来指责。
比如红学家何其芳指责后四十回:“不惜用虚伪的粉饰现实的大团圆结局或者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来代替曹雪芹原来的悲剧气氛十分浓厚的结构,不但凤姐死后平儿扶了正,……香菱也终于作起大奶奶来了。”(《名家正解红楼梦•论〈红楼梦〉(节选)》,北京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第100页第三段)可是就在这同一篇文章同一段的前一句,这位作者又说:“香菱被薛蟠那么一个龌龊不堪的人霸占为妾,已经够不幸了。”这我就真不明白了:给薛蟠“那么一个龌龊不堪的人”作妾是不幸,作妻就是“幸”了不成?平儿给贾琏这么个自私凉薄的浪荡公子哥当正妻,就该对这样的“幸福” 感恩戴德了?这么说,王熙凤刚开始就“作起大奶奶来”,看来这个丈夫也真的给她带来了幸福?
如果说上文写于五六十年代,尚且不能排除一个知识分子在特殊历史时期违心上纲的因素,那么九十年代后的红学家或自封红学家就完全是我口说我心:
“后四十回里的探春可以随时‘服彩鲜明’地回娘家看看,还有必要名属薄命司吗?”(蔡义江《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后四十回里的巧姐最终嫁给‘家财巨万,良田千顷’的姓周的大地主家当媳妇,干脆归‘厚命司’得了。”(某红友)其实,如果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来讲,探春和巧姐等的人生轨迹在八十回后究竟该怎么发展,该怎么写才更成功更动人,并不是没有商量的余地,后四十回的写法也不一定是标准答案。但是,这些指责者的逻辑,我实在是无法苟同。在这些指责者的眼中,似乎只要嫁一个有钱的丈夫,只要还能经常看看娘家人什么的,就理应算是幸福的女子,这些“安娜”们也该“知足”了。他们完全忘记了,红楼诸钗中,丈夫最有钱的当属元春,而李纨、熙凤、迎春和宝钗等的夫家又何尝沾得上一个“穷”字?!而即使是幽禁在深宫的元春,也一直“一月许进内省视一次,见面是尽有的”(第十八回),还有机会“皇恩重元春省父母”,回一趟娘家,也不是不能常见娘家人嘛。
这么细细算来,真是几乎没有哪位金钗的命运,值得读者痛惜和哀怜了。殊不知,大厦倾覆后少数幸运者如探春、巧姐的命运,平心而论,只能算是勉强地幸免于难。幸免于难,和真正的幸福是根本不同的。
而最让我无法释怀的,还是这些自称为曹公知音的批判者的双重标准。似乎前八十回富贵繁华的贾府中,任何一个女孩子多愁善感的眼泪都是那样值得深切同情;而在八十回后中,就只剩下“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才算是“真正的悲剧”了。至于破败死亡相继中被碾压、被殒灭的脆弱生命,至于根本无法用物质弥补的一连串的人间悲剧,至于满地堆积、憔悴损,凋零多少红颜,他们都理不得心却安地忘记了。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这些总是指责这也不是悲剧那也不够悲惨的人,他们是宝玉的知音吗?他们也真的会因为哪个与己无干的女子所遭受的伤害而不平,而悲伤吗?
那些口口声声说后四十回不过是庸俗的大团圆结局的人,总是以宝玉中举、家产发还、家道复初作为大团圆的标准。似乎物质上的举人功名、皇恩隆重、高官厚禄就等同于团圆和幸福。他们忘记了,在原本就钟鸣鼎食、皇恩隆重、高官厚禄的繁华富丽的贾府里,也有跳井的金钏,吞金的尤二,含冤就死的晴雯,触壁殉情的司棋……作者花费了九十万字的笔墨告诉我们:原先的鲜花着锦也罢,后来破败死亡也罢,真正被侮辱、被损害、被毁灭、被绞杀的,都只能是那些本不应凋谢的,芳香而美好的灵魂。可是,仍有人就是看不见。
到了《红楼梦》的最后一回,真应了原先的话:昨贫今富人劳碌,碧纱今又糊在蓬窗上。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人生就像一出无限循环的梦:金钱复初了,地位复初了,皇帝的恩宠也复初了。唯一无法复初的,是那些或遭摧折过早凋谢,或被扭曲得面目全非的芳香而美好的灵魂。这结末的家道复初,在贾政、环三爷、薛大爷辈的眼中无疑等同于团圆和幸福——他们眼中除了举人功名、皇恩隆重、高官厚禄,也不会再有别的了——他们是一群根本没有灵魂的人。然而在贾宝玉的心中,任什么高官厚禄金钱地位,也无法取代“情”的一丝一毫。那凋谢了的,却是世间最可宝贵的,钟灵毓秀之精华。而今,花已向晚,红消香断,凋谢的世道上,命运不堪。他走了,他宁愿放弃所有人世间的享乐,归彼大荒,永沉灭寂与虚无,也不愿在这泥淖般的“幸福”中效犬马之劳,同流合污。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那些总是指责120回红楼梦不算是悲剧的声音,他们真的能理解雪芹先生那一把辛酸泪吗?
谁,会像雪芹先生一样站出来,为无数薄命女子说上几句真心诚意话,为凋零在天涯的那些花儿,洒下几滴真心诚意的泪?
举世皆云作者痴,无端却洒辛酸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整本《红楼梦》中,焦大是最坚强的。今天被塞了一嘴的马粪,明天照样高高兴兴地给主子上工去。他没有感到羞辱,也没有因此想要有任何改变。而贾宝玉是痴傻而脆弱的。他居然为那些与己无关、命如草芥者所遭受到的损害而悲伤。这世界上永远有一种人敏感而脆弱,有另一种人麻木而坚强。因为这种敏感而脆弱的名字是“爱”,是从沧桑变幻风霜摧残的人世间脱胎出的一颗永不泯灭的佛心。这片几千年来被黑暗笼罩的大地上从来没有缺乏过苦难,缺乏的,是能够察知苦难的心灵。而拒绝体味他人生命中的苦痛与荒凉的人,虽然“高明”而“理智”,却绝不可能拥有这样的一颗心。
如今,仍然有不计其数的红学家和自封“红学家”像上帝一样,居高临下地指点着红楼梦碎后的芸芸众生。而百二十回红楼梦的作者,却没有抬出上帝的身段,只用了一支冷笔写尽人间沧桑。他让普通的读者看见了无限轮回的尘世中中真实的荒寒、悲凉、苦难和绝望。原来一个在世俗眼中只有享受和快乐的地方,也只出产了那么多不幸。他终于让世人看到了“人”:一个个从来不被当作“人”看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那些过早凋零的花儿,就淹留在书页的夹缝里,向世人诉说着那座金碧辉煌的监狱里发生的如此残酷的戕害。你会看到,只要你有一颗与作者一样满怀悲悯和大爱的心。
惟此大爱之心,得悟悼红之“情”。
这不需要你有怎样高明的理论。人道主义,本是一种情怀。***
作者自注:2007年3月零星起稿,2008年3月2日夜九点完稿。33044字。知音如不赏,僵卧故山丘。
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Re: 红消香断有谁怜——情悟红楼后四十回(1)
由 王根福 评论于 2008-5-10 下午1:50
首先,我当向红友致歉,因为你们来看我文章,并表达了不同意见,我竟没及时反馈。原因是我不知情。以后你们有话,到我博克来。我的新浪博克1245552034。
看得出来,“浮生”对红楼梦研究很深,我当引以为友。但个别观点不同,实很正常。比如后四十回,我认为极大地歪曲了红楼梦主题,这不单表现在宝、黛、钗,还表现在其他方方面面。它对红楼梦原著的破坏,是极其巨大的。我和许多红友反对后四十回,出于对红楼梦的真心喜爱和捍卫,绝非人云亦云,或什么赶时髦。公平地说,后四十回,在当时对红楼梦的流传具有巨大贡献,但这已成历史。目前,我们当还原曹雪芹《红楼梦》的本来面目。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伟大的,而后四十回《红楼梦》,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说它狗尾续貂,还算是相当客气的。----意见供参考。
非常感谢竟然有人肯回答我了。这是我得到的第一份回答,弥足珍贵,谢谢王根福!
红楼梦本是一梦,每个人心中都有每个人自己的红楼梦。我不强求一致,也不与先生争执。只是推荐您看看鲁迅的《红楼梦杂论》等。我们求同存异罢。
请先生回答我一个问题,为什么120回红楼梦仍然每年都在出版并且销路不错那?是因为大多数的人没有先生这么高明?还是说1983年就已经出版的石头记仍然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认识?
关于探春
很可能!
的确,我觉得如果把探春的结局描写成为永远无法回家,是更有悲剧性的.至于是否能回家就不能叫分骨肉,我没有那么绝对的分过.感觉女子被嫁出去,就不算是娘家的人了,即使像迎春那样嫁得很近,“嫁的不好也没法子,娘家哪里顾得?”这是每个封建时代妇女都要面临的“分骨肉”。但令人悲哀的是只有曹公为她们的不幸洒下了同情之泪。我觉得后四十回基本上是配得上前面,也有不少闪光点,但是同样有很多瑕疵。探春的回门就是其中之一。不过想想硬派的鲁迅在《药》里面“用曲笔”添上的那圈红白色小花,我也很难指责高鹗如何地粉饰现实。请君参见我的拙作《落花碎梦十二辨◎之二(希望二题等)》http://tieba.baidu.com/f?kz=283294608
再次感谢你的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