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会全力支持《红楼解梦》
大概所有看过、支持或反对《红楼解梦》的读者已经都知道,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校有一个叫刘振兴的人,是全力支持《红楼解梦》的。因为他不仅为《红楼解梦》写了两篇序言,对《红楼解梦》进行了全面总结和完全肯定的评价,而且在互联网上连续发表了30多篇学习心得和解读文章,力图通过与读者的交流,让更多的读者和自己一样,深刻了解《红楼解梦》,正确认识《红楼解梦》,全力支持《红楼解梦》。
我对《红楼解梦》的认识和支持,说来也十分简单。就是在我系统阅读《红楼解梦》的时候,产生了一种感觉。感觉《红楼解梦》的指导思想是比较正确的,研究版本是比较准确的,研究方法是比较科学的,思维方式是比较超前的,研究结论是比较可信的。总之,认为它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仅此而已。
大家知道,凡是学习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常识的人都懂得,红学研究无非就是一个认识问题。《红楼梦》是一个客观实在。《红楼解梦》也是一个客观实在。红学研究就是对《红楼梦》的认识。对《红楼解梦》的评价也就是对《红楼解梦》的认识。对待同一个客观事物,大家的认识为什么会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呢?这就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是一个世界观的问题。有的人是正确的世界观,而有的人却是颠倒的世界观。只有掌握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人,才有可能取得对《红楼梦》的正确认识,也才有可能给予《红楼解梦》以正确的评价。
或许有人会问,从红学界的大人物到红学家的多数人都在反对和批判《红楼解梦》,从1995年到现在已经批了13年了,难道他们都是错的?只有你才是对的?下面我来陈述我的观点。
总的来说,我是从红学界批评《红楼解梦》的文章中看出了他们的致命错误,也是从《红楼解梦》理论体系的不断完善中,从"解梦"的反批评中看到《红楼解梦》的正确性和不可战胜性的。除了在我的两篇前言"《红楼解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和"《红楼解梦》的创新思维"中阐述了我的基本看法之外,具体的理由还有:
1、首先声明,我支持《红楼解梦》不是为了个人目的。一不图名,因为我已经退休,名对我来说已经不再重要。二不图利,因为《红楼解梦》一直处于被批判的不利地位,支持它不会有利可图。有人说我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我也没有那么高尚。如果说我是在维护真理、维护正义,试图用自己所学的哲学知识来说明几个问题,倒有这么点意思。我是一个普通读者。我给自己的定位是"红外人",给自己写的东西起名"红外人看红学"。既然是红外人,就与红学圈内的人没有个人恩怨,没有利益之争,也就减少了不少麻烦。我只讲事理,不论人非,看问题比较能够做到客观公正。我只是兴趣所至,"老有所乐"而已。
2、在《红楼解梦》1989年初版的时候,红学界就有很多人是持支持态度的。红学家胡文彬先生还为之作了序。六年以后,特别是1995年汉川会议上,来自上海、北京的130位专家学者达成所谓"共识"以后,便开始了连续三次、长达三年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红楼解梦》的"围剿"和封杀。一直到现在,从没有间断这种声讨和批判。我认为,这种由一个学术组织和一个学术派别发起的对另一个学术派别或学术观点的批判和封杀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也是极不正常的。它不仅完全违反了党的"双百"方针,而且完全违背了红学会的宗旨。学术问题是一个认识问题,是一项追求真理的伟大事业。只有通过"百家争鸣",让"不同学派、不同学术观点"在进行"同志式的批评和反批评"的过程中,坚持正确的,修正错误的,最后才能取得真理性的认识。怎么能够在对《红楼梦》的认识存在重大分歧的情况下,采取多数人"共识"的方法,对少数人的意见采取非学术性的政治批判并利用行政权力进行压制呢?难道真理还需要靠多数人的"共识"来证明、用行政权力的支撑而存在吗?难道真理还害怕多数人的"共识"和行政权力的压制吗?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比如"日心说",马寅初的"新人口论","联产承包责任制"等。
3、文学和学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和范畴。评论派首先把《红楼梦》看作一部小说,主张"红学应着眼点于小说艺术魅力的研究。"这就把红学研究的路子完全限定在了一个纯文学的范围之内。所谓的红学学术,也仅仅是文学范围内的学术而已。而《红楼解梦》则不同。它首先把《红楼梦》看作是一个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看作是我们的认识对象。《红楼梦》究竟是什么?究竟是纯粹的小说,还是在小说的下面隐写了一部历史?这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来科学分析。要着眼于《红楼梦》区别于其他文学作品的特殊性。作出符合《红楼梦》特殊实际的区别于其他文学作品的"质"的规定性的正确结论来。这是对《红楼梦》总体的全局的本质的认识和把握,即学术研究。用一个比较狭窄的概念和范畴反对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和范畴的做法是不恰当的。
4、《红楼解梦》是红学史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评论派相对于评点派,解梦派相对于索隐派(包括考证派自传说),这是两个否定之否定的近似的圆圈。后者对于前者都是一个辩证的发展。索隐派相对于评点派来说是认识上的一次深化和飞跃。解梦派相对于评论派来说也是认识上的一次深化和飞跃。两次认识的深化和飞跃都比较地提升了而不是降低了《红楼梦》的历史地位。所以评论派批判解梦派是毫无道理的。
5、《红楼解梦》从十三个方面全面详细地论证了"北京香山正白旗村39号院是曹雪芹故居"。其中对"题壁诗与房主人的关系"提出了四种可能,而否定者仅仅作了其中的一项考证。从中我看到的是,否定者的思维的简单、方法的片面和主观,《红楼解梦》的思维的活跃、方法的全面、客观和辩证。仅此一点,我就看到了"解梦"的不可战胜和否定者的必定失败。
6、对一段文字错乱不堪的脂批,红学家们的校勘太显简单,看后仍然觉得不满意。"解梦"把它校勘为两首佚诗,较之红学家的校勘技高一筹,不能不令人叹服!"解梦"解释说,这段脂批由曹雪芹所加。作者使用了"颠倒相酬法",把文字的顺序打乱,让人不能轻易看出,目的就是为了隐写作者自己的凄凉悲惨的身世和发泄自己对清皇族的不满情绪。我认为,"解梦"的校勘和解释比较符合实际,合乎情理,与"解梦"的理论体系是相互协调的、一致的。而仅从小说的角度看这段脂批,却不好理解。
7、评论派对待红学史的态度是错误的。一是对待旧索隐派的态度,是全盘否定,彻底否定,一无是处。这种态度既不唯物,也不辨证。二是对待当前的不同学派和不同学术观点的态度,也是全盘否定,彻底否定,一无是处。比如,对待解梦派和刘心武的秦学的态度即是。如果让评论派的人来写红学史,那写出的红学史能有多少客观性呢?
8、一些人评价《红楼解梦》的角度错误。他们不是从指导思想、研究版本、研究方向、研究目的、思维方式、研究方法、史料验证这些最基本的方面着手去考察,不是从全局上、总体上以及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上去考察,也不去考察它的逻辑推理是否规范,考证是否科学,而是从个人感情和主观意愿出发,仅仅抓住它的某一两个结论,就孤立地、片面地、绝对地、世俗地、非历史地作出全盘否定的评价,甚至进行非学术的人身攻击。说作品是"糟蹋曹雪芹,一点价值也没有",说作者是"不惜把曹雪芹形容成一个黑社会头子。"(蔡义江),是"借用学术的外衣、学术成果,大量运用文学想象,去演绎一些阴暗的、暴力的、情色的历史故事,以迎合某一类读者需求"(陈维昭)。这种不看论证过程,只看研究结果,就给予全盘否定的做法,在思维方法上属于逻辑颠倒,在哲学上既不唯物,也不辨证。
9、评论派研究红学的方法,先是信奉西方文学理论,后来改为推崇胡适的所谓"科学考证",却始终拒绝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方法。《红楼解梦》第七集中有三篇评论文章,对冯其庸、张庆善先生和红学界领导人错误的批评,充分说理,言之有据,令人信服。从中看到了红学的悲哀,从反面激发了我全力支持《红楼解梦》的勇气和决心。
10、大凡对一个客观事物的认识,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研究,仍然不能取得统一的认识,除了该客观事物具有极其复杂、特殊、深奥的特性,远远超出了当代人的认识能力这个客观因素之外,剩下的就是主观因素了。其中的一个主观因素,就是当代人的认识能力确实还没有达到那个水平。另一个主观因素就是,人们的认识过程中还存在着某些障碍。人们对《红楼梦》的认识已经上百年了。评论派对《红楼梦》的研究也已超过半个世纪了。特别是人们已经认识到评论派的研究遇到了"发展的瓶颈",却找不到"突破"的途径。《红楼解梦》已经诞生近20年了。如果说1995年对它的错误批判,是因为它的理论体系还没有完全展现在人们面前,人们对它的认识还不那么全面和深刻。那么,到了2007年,《红楼解梦》已经出版发行到了第八集,理论体系基本完善。人们对它的认识还是那么肤浅,这就说不过去了。读者不禁要问,红学界的认识水平真的就是这么低下吗?如果不是,那么这里的障碍到底在哪里呢?值得深思!
以上就是我全力支持《红楼解梦》的几点理由,不妥之处,共同商榷。
读者刘振兴2008年1月5日于新疆伊宁市

感觉?!?!?!
感觉 - 仅此而已!!!
Hahaha........
马克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