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楼外话真假
红楼杰作书已完,后部残稿散民间。
程子小泉广收集,兰墅补辑完璧传。
胡俞红楼作考正,伪续石头始开篇。
假作真时真亦假,去伪存真难复原。
一百二十回红楼梦自问世以来,不但全部小说充满着真假,而且就是作者上曹雪芹还是曹雪芹只作前八十回,还是高鹗后续四十回,在红学界也颇有争论。我反复读几遍红楼梦和一些红学专著,逐渐认识到百二十回红楼梦应出于曹雪芹一人之手,是其真,后四十回非高鹗所续,所言续者应是假。主要推理有三:
一、曹雪芹在著红楼梦(石头记)第一回中说:"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证实红楼梦是经过曹雪芹详细改正的,如果这话是真的,那曹雪芹一定是把整个著作完成了才说的,不然他写的时候,他怎么会预知此书要写十年,而且要增删五次呢?但是要说他只预备写八十回,应当把前八十回改正的没有毛病和冲突,(在人物结局,在时间、地点上,金陵、北方等是有矛盾的,人物年龄忽大忽小,也有矛盾)并且自己预知将死之临,不再动笔,于情理上绝对讲不通。
再论,曹雪芹的披阅增删,因为披阅增删都是修改时的工作,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尤为成书后的工作和手续,假使全书未曾做完,哪能披阅增删、纂目,分章回呢?,以金陵十二釵的册词和红楼梦曲子中都显示出全书之结局,如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到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完全像原有目录,成为一体。
再从第一回中也就是全书唯一的作者自叙感叹诗上看:"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应是作者内心的真话。这也足以说明全部著作增删五次后而后写进第一回的。如果书未著完,如何让读者知道曹雪芹在穷困潦倒、绳床瓦灶,喝酒常赊,著书西山黄叶村之时的心酸场景,如何理解作者十年辛苦寒酸之味呀。
二、以著书前八十回和所谓后续四十回的时间上分析推断:根据胡适和俞平伯二位先生对红楼梦的考证,《红楼梦》一书历经十载,五次增删,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才得以完成前八十回。按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所著《红楼梦真貌》一书所说:在清乾隆九年(1744年)曹雪芹21岁开始撰写《石头记》,曹雪芹二十九岁时脂砚斋首次阅评,曹雪芹三十一岁时(1754年)脂砚斋抄阅再评,所谓的简称《甲戌本》石头记。曹雪芹三十三岁时脂砚斋记"五月初七日对清"赞称三评本。曹雪芹三十六岁时(1759年)冬月定本四阅评过,简称乙卯本,曹雪芹三十七岁(1760年)秋月定本凡四月评过,今存,简称庚辰本,一直到曹雪芹四十岁,除夕卒(1763年)。按次说,石头记一书写作、披阅、增删非十载,而是二十年矣,古今中外,再杰出的伟大作品,也很少在一二十年未写完。
再看所谓在1791年高鹗后续四十回,仅用十个月的时间,就续完了(程甲),可推理向一下,十年和十个月,二十年和两年(程甲本到程乙本)在创作时间上相差是何等悬殊。试想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无论是程伟元也好,高鹗也好,还是程高合作也好,怎么能写出三十万字的续书呢?再高的天才恐怕也办不到。在创作时间上说是高鹗伪续《红楼梦》后四十回可疑也。
三、从程高校缉全书序上看:
据胡氏考正红楼梦现流行的百二十回书的程乙本,有程伟元的序,序中说,《石头记》是此书原名——好事者每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矣。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八十卷,殊非全本。即有称全本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即有百二是卷之目,岂无全璧?爱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二十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至是始告成矣。——小泉程伟元识。
在程乙本(现行本)还有高鄂的一篇序,中说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十余年,然无全壁,无定本——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作数年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工即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时乾隆辛亥(一七九一)冬至后五日铁岭高鄂叙,并书。
胡适先生在考证中说:"此序所谓'工即竣'即是程序说的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的正理工夫,并非指刻板的工程。"并将程式乙本的七条引言节录,今抄几条如下:
(一)是书前八十回藏书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四十回,合成完壁。缘友人借抄争睹者甚伙,抄录固难,刊板并需时日,姑集活字印刷。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指程甲本)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惟阅者谅之。
1.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委胜前人也。
2.是书沿传即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兹惟择其情理较协者,取为定本。
3.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改,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末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引言之末有"壬子花朝后一日,小泉、兰墅又识"一行。
我转抄胡适先生点评"红楼梦"程、高之序之目的是为辨其真假,如果以上序言是假话,那么程高为什么要说假话呢?其中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怕文字狱可以不续,若为了扬名可以正大光明的署名后续之四十回,若说程高串通一气,为了卖书赚钱作书商生意并不像,你想程子小泉乃书香世家,善攻于诗画书法已小有名气,高鄂是中举以后,"闲且惫矣"补辑的。那么序言中说的真话吗?我看有几条是真的,例如:"红楼梦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有的版本此有彼无,题同文异,庚辰本前八十回中就没有六十七回,而戚序本就有。在文字改动上,也纠正了传抄之误,仅举一例: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这就奇了,不想隔了十几年又生了一位公子,诸本都写作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这和书写元春教宝玉知书达礼有矛盾,高鄂改正是正确的,为原文中元春与宝玉虽系姊弟,但情同母子相符。
以整个程高之序文上看,高鄂不承认红楼梦后四十回为自己所续,只承认是作了订讹补遗的工作,但事实上是不是呢?
据红学史稿记载,认定红楼梦后四十回为程、高所续,证据尚不充足,张问陶所谓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为兰墅所补,并有"自无可疑"的证据,因为补和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补"字即可以理解为补辑,是对各诸手抄本进行整理,校对改正。没有回目和缺少情节内容的参照各本补全,使其连贯畅通,前后应接而无矛盾,如果高鄂真的后续后四十回,张向陶则不说是补,而直呼为续。
再看高鄂所谓对红楼梦订讹补遗之功夫。以程甲本至程乙本(现行本)就改动了一五一五页,有人作过统计,总算起来(程乙本)修改的字数竞有二万一千五百多字,其中前八十回,就改去一万五千五百多字,后四十回改去五千九百七十多字。
程高二人都不承认后四十回出于他们的手笔,况且他们当时也不知道"石头记"的作者是曹雪芹,只承认他们做了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整理刊行的工作。
现在还没有理由说他们的话是"万万相信不得的鬼话,是为掩饰补书痕迹而扯谎。"
至于说后四十回在文笔上,故事情节,人物结局上违背原作者的创作意图,在此仅举几例:如沐皇恩贾家延世泽,兰桂齐芳等语,请看第五回红楼梦曲中的《晚韶华》李纨之结局......戴珠冠,披凤袄,气昂昂,关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尚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后人钦敬。"作者写贾家家道复初,延世泽,是虚幻之笔,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才是真意。
另说后四十回中有继夏金桂死后而香菱扶正的结局,于"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不符,这的确是不符,香菱应是被夏金桂折磨而亡。但是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的前八十回也有几处和十二钗判词中不符的地方如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说史湘云的丈夫不管是谁,结婚后都应是同享高寿,但据第五回册文的词说:"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又同回的曲文说:"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终究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何必枉悲伤。"依册词和曲文,所谓,水逝云飞,云散水涸,都明指湘云日后要寡居。和伏白首双星相矛盾。再有就是十三回秦可卿之死,原本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但改为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且改的不彻底,因为在第五回的册文中说,情天情海幻情深,情即相逢必主淫;并画有一座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虽有疏忽,但并不影响其作品的伟大,再看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芸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葬花词写的何等的好啊!真是文章妙手,非曹雪芹莫属。
在《中国文学概论讲话》中说"但观红楼梦通体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动全身之妙,且词气笔意,前后无甚差别,则所谓增之四十回,觉其难有甚于作书百倍者,虽重以父兄之命,万金之赏,使其增半回不能也,"这都说明一百二十回红楼梦除作者曹雪芹外,别人难以增补后四十回,至于前后有疏忽,冲突矛盾,有一位老红楼学家说,"而合之中又有合者,则缘雪芹后四十回初稿流散人间,或有残缺,程伟元所苦心收集者或尚不是四十回,乃不免截长补短,抄成全部,中间当然有臆作。
谓后四十回程、高于补辑略有增删则可谓高鄂一人所续,则于事实于情理均不甚符。我们看水浒传,三国演义,后四十回和后半部都较之前八十回甚不合,好像是续书似的,红楼梦亦如是。
结论:
红楼梦后四十回定论之始末:
曹雪芹身前十年中红楼梦稿本曾在他的极少数至亲好友中传阅,他身后的三十年间,不少藏书家纷纷抄录,不少好事者也争相传抄,在庙市中高价出售,每部售价虽高达数十金,还是不经而走。什么时候有了百二十回本呢?有人说,最晚在乾隆庚戌(一七九O)秋就有了一百二十回抄本,乾隆五十六年(1791)程伟元和高鹗用木活字刊行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第二年重新改订刷印并附有前面所叙程、高刊行之序,当时流传百二十回红楼梦时,首先指出后四十回为续书的是清末俞樾在《小浮梅闲话》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船山诗草"有赠兰墅鄂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俱为兰墅所补。但是不是高鄂所补,除诗句外,别无旁证,而程、高之序则是真实存在,在胡适的《红楼梦考证》问世前,并未引起红学家们注目,也不为广大读者所知,胡适在其红楼梦考证中根据俞樾"艳情人自说红楼",八十回后俱为兰墅所补,作为最明白的证据,断言后四十回是高鄂补的,接着俞平伯先生写的《红楼梦辨》列出更多的理由证明后四十回确系高鄂所续,从此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鄂所续,几乎成为定论。再加之中国文学大师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中说"红楼梦其初名《石头记》共有八十回,在乾隆中年忽出现于北京,最初皆抄本,至乾隆五十七年才有程高刻本,加多四十回,共一百二十回,改名叫红楼梦,红楼梦已未作完,只有八十回,后来程伟元所刻的,增至一百二十回,虽说是各处收集的,但实则是其友高鄂所续成,并不是原本。"进一步把高鄂所谓后续四十回,便盖棺定论了,解放后在一九五三年、一九五七年作家出版社和人民出版社,几次再版发行均是现在的注有曹雪芹、高鄂著的红楼梦。不知曹雪芹和高鄂的在天之灵是不是了解其味了!这时使我想起了大师和哲人的一句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高鄂所续后四十回的路就这样走到今天,假话说一千遍就是真话,如同造文字时,射短二字,寸身本为"短字"但传念为射,豆、矢本为射,而念其短,时间久了也就顺理成章了,无所谓真假了。今写此拙文乃闲且惫矣,非争强好胜,毫无否定红学大师之论,更不敢贬低大师之意。有正确之处乃是老一代红学家之论,谬误之处是本人臆断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