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评论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检验标准”

刘振兴 在 Jan 28, 2008 6:34 PM 发表于 百家争鸣

在红学评论中,在对红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中,客观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检验标准",两种不同的"检验"观。一种是主观的,一种是客观的。一种是错误的,一种是正确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红学研究是一项追求真理的伟大事业。红学研究成果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证明其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

然而,由于人们对"实践"和"检验"二词的理解不同,对同一个研究成果的认识往往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甚至会截然相反。

我一直认为,《红楼梦》是一个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所谓红学研究,无非就是对《红楼梦》的一种认识。而认识《红楼梦》的唯一科学的方法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即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毛泽东:《实践论》)

红学研究就是一种能动的实践活动。研究者通过研究的实践,"从感性认识而能动的发展到理性认识",获得了对《红楼梦》的理性认识,即200多年来人们对红学研究的众多成果。这是人们对《红楼梦》认识的第一次飞跃。红学家和所有红学研究者们所获得的这些研究成果,只是完成了认识的一半,要证实这些研究成果是否符合《红楼梦》的客观实际?是否符合作者的写书本意?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还要经过第二次飞跃,即由理性认识再回到研究实践中去检验和证实。经过实践检验和证实是正确的研究成果才是真理,而错误的研究成果就是谬误。

由《红楼梦》的唯一性和作者的唯一性,《红楼梦》主题的唯一性和作者写作目的的唯一性,决定了红学研究成果的唯一性、客观性和真理性。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去欣赏、品读和研究它,可以用不同的专业知识去理解它,但是,在浩如烟海的红学研究成果中,真正属于真理性的结论却只能有一个。

具体到红学研究中,什么是红学研究的实践?怎样检验红学研究成果的真理性?却客观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检验标准",两种不同的"检验"观。

下面我们以《红楼解梦》和刘心武的揭秘红楼梦为例来加以说明。

《红楼解梦》是霍国玲等人20多年的研究成果,经过了一个"从感性认识而能动的发展到理性认识"的艰难的过程,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对于这个研究成果,一些人依据他们所理解的"实践标准"检验以后认为,它不是真理,而是谬误,是"歪理邪说"、"哗众取宠",是把学术"娱乐化"。而另一些人依据他们所理解的"实践标准"检验以后认为,它不是谬误,而是真理,是对红学的"全面突破",是红学研究的"新的里程碑",具有客观的真理性。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他们的"实践标准"到底存在哪些不同?

一、前者所理解的"实践标准"有三种情况:

(一) 以个人感情和主观意愿作为检验的标准。这些人主观地认为,雍正帝是一位有作为的明君。说曹雪芹"弑父弑君",大逆不道,是一个杀人犯,不会逃过乾隆帝的" 文字狱"的惩罚,会满门抄斩的。"曹雪芹毒杀雍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曹雪芹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说"曹雪芹毒杀雍正帝",是"耸人听闻",是"糟蹋曹雪芹",是把学术"娱乐化",是"假学说",是"借用学术的外衣、学术成果,大量运用文学想象,去演绎一些阴暗的、暴力的、情色的历史故事,以迎合某一类读者需求",是"不惜把曹雪芹形容成一个黑社会头子","是贬低这部巨著的价值"。

(二)以概念、原则、理论、本本、常识作为检验的标准。这些人从西方文学理论出发,从文学作品和小说的概念出发,从一般常识出发,不是从《红楼梦》的客观实际出发,无视《红楼梦》的特殊性,认定《红楼梦》就是一部纯粹的小说,"不可能在表面事件之下,背后还隐藏着一个谜语,这样的创作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切索隐著述都是"无稽之谈 ",与旧索隐派一样,是"笨伯猜谜","简单比附","逆风臭八百里",研究方向错误,完全错误,全盘否定。《红楼解梦》是"异端邪说"。刘心武的揭秘是 "红外乱谈"。

(三)以"清史档案"和满清王朝的"正史"作为检验的标准。这些人认为,《红楼解梦》解出的所谓"竺香玉皇后"和"曹雪芹毒杀雍正帝"的结论,刘心武解出的"秦可卿是太子之女"的结论,在清史档案中没有记载,史料验证为纯属"无稽之谈"。

显然,这种对"实践标准"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主观的东西,理论和概念的东西,清史档案的记载,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因为这些东西都是第二性的,派生的,主观的;而不是第一性的,本原的,客观的。

二、后者所理解的"实践标准"也有三条:

(一)以"研究实践"作为检验的标准。红学研究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红楼梦》是一个客观实在,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其可靠性不容怀疑。要检验研究成果的真理性,首先就要检验这种研究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研究版本是否准确客观?研究方法是否科学?思维方式是否创新?论证过程是否符合形式逻辑?考证是否科学?是否符合《红楼梦》的客观实际?是否符合作者曹雪芹的创作本意?用这条标准检验《红楼解梦》所得出的结论就是"《红楼解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而刘心武的揭秘红楼梦,却存在着很多重大错误。(见《红楼解梦》第六集前言和红楼艺苑网)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是指导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也是红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如果一个研究者思想不解放,设置禁区,划定学术研究范围,不从《红楼梦》的客观实际出发,无视《红楼梦》的特殊性,不把握理论前沿,不关注新观点、新理论、新学派的动向,不研究新情况、新变化,那么,他的研究结果就一定不会是正确的。

以"一百二十回程高本《红楼梦》"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无论研究出什么成果,都不会符合作者曹雪芹的本意,都不会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因为他研究的版本不准确、不客观,是一个被程伟元和高鹗修改过的本子。

以西方文学理论和胡适的所谓"考证"作为自己的研究方法,始终拒绝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方法,这样的红学研究成果,不用实践检验,肯定是错误的。因为方法错了一切皆错。

曹雪芹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红楼梦》博大精深,是作者倾其毕生精力,"哭成此书"的。脂批和早期读者戚蓼生也说作者是"十年辛苦不寻常","神乎技矣"。今天的一些研究者也说《红楼梦》中有隐、有谜、有玄机、有暗示、有寓意。而另一些人却只用简单思维和直线思维来研究它,其结果只能是了解一些皮毛,而绝不会认识其本质。

形式逻辑是思维的规律。学术论证需要遵循形式逻辑。如果一个研究结果充满了概念不清、判断不恰当、推理不准确等思维逻辑上的错误,那么它的研究结论还可能是正确的吗?

如果一个考证的结果,不是用的科学方法,而是用的具有很大局限性的胡适的所谓"考证",那么,他的考证结果有可能是正确的吗?

所有这些,都是在研究和论证过程中所要遵循的原则,也可以叫做学术规范,是不可以违背的。违背了就要犯错误,就不可能获取真理性的结论。

(二)以清史档案和清王朝"正史"中的蛛丝马迹作为检验的标准。清史档案和正史,是清朝最高统治者的御用史官的作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代表的是皇权的最高利益。它不是历史真事的实录,在编纂过程中必有选择:有写,也有不写;有详写,也有略写;有正写,也有反写;有褒写,也有贬写;有增修,也会有删销。对统治者有利的人和事就竭尽歌功颂德之能事,对统治者不利的人和事就竭尽删销殆尽而后快。总之,正史的阶级性决定了它的局限性。正史属于第二性的,不足为凭。必须从竺香玉皇太后的档案从清史档案中被删销后留下的蛛丝马迹中去检验。如,雍正暴亡的记载不全不细,给后人留下了千古之谜。雍正九年至十三年后宫主持缺位的记载,告诉我们清宫档案有删销。雍正暴亡后身边有两位皇太后的记载,说明有一位皇太后的档案被删除掉了。乾隆帝对待皇子弘瞻的反常态度的记载,也说明清史对弘瞻真实身份的记载有问题。《红楼解梦》就是这样做的。这叫做反看正史,与反读《红楼梦》属于同一种思维方法——逆向思维。这种逆向思维,鲁迅先生曾经用过,他从封建道德中就看到了"吃人"两个字。

(三)以历史文物作为检验的标准。历史文物是第一性的,是客观的,是历史的见证,是完全可以信赖的。《红楼解梦》考证出的几件文物完全可以作为检验的标准。《竺香玉皇贵妃采花图》、《竺香玉皇后十二幅行乐图》、《竺香玉皇后的神像》、《竺香玉故居——恭王府》、清代著名工匠样式雷的《香妃陵工图说》、《竺香玉皇太后出宫为尼的故居——广慧庵》、《竺香玉皇太后的葬地 ——北京陶然亭公园内的一组遗迹》。北京的皇宫中轴线上的"九座大门",完全可以验证宁国府的"九座门庭"就是隐写的清皇宫。

很显然,这种对"实践检验"的理解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合乎情理,更加能够做到以理服人。

下面我们再以评论派的研究结果为例看两种不同的"检验"观。

评论派经过了半个世纪的研究,始终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小说,是我国的一部优秀的、堪与世界名著相媲美的古典文学名著,与古今中外文学作品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第一种检验观:从个人感情和主观愿望出发,从概念、原则、理论、本本、常识出发,认定《红楼梦》就是一部纯粹的小说,仅仅是一部小说而已。

 这种观点认为,"《红楼梦》不是史书、经书,不是等待破译的密码,红学应着眼于小说的艺术魅力的研究"。(1995年:130位专家学者的"共识")

"这样做是认真把《红楼梦》作为一部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社会内涵的文学作品、小说来研究,而决不是把它当做'清宫秘史'或者'谜语大全'。文学就是文学,文学的社会内涵、思想内涵决不是'秘史',这两者决不能有丝毫混淆!"。(2005年:冯其庸先生访谈录)

"《红楼梦》是小说,不能把它作为事实考证的对象、曹家家世考证的对象。红学发展到现在,我们更应该走向科学,科学地分析小说的艺术形象。从艺术形象的真实来看待秦可卿这个人物,她很概念化,我认为是写得失败的。我主张艺术形象的研究还是应该回到文学研究的道路上来,不要搞艺术形象外的索隐。 大家总是说《红楼梦》是一部特殊的作品,我就不觉得,我把它看成是中国文化、文学达到的一个高峰。它就是一部小说,尽管可能历史背景比较复杂,但是再复杂也不过是清代的文字狱或者宫廷斗争等影响下的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我们只能从大的方面来观察解读,不能穷究一些小说并没写到的具体历史事件。《红楼梦》反映的不是具体的某一个家族破败的历史,而是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它的深远意义就在于从某个家族的破败甚至于可以看出封建末世,所以我们叫它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像这样一部内容丰富的作品,艺术上成就那么高,写了那么多人物,我们应该把它当作文学乃至文化的高度结晶去研究。不管怎样特殊,《红楼梦》也是艺术形象的创造,艺术典型的创造,不是在写史实。"(2005年:李希凡访谈录 )

" 《红楼梦》是一部反映清代社会的书,反映贵族家庭兴衰的书,反映青年男女爱情和人生悲剧的书,它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它不是清史实录,更不是清宫秘史,也不是作者曹雪芹的自传。我们只能用文学和艺术的眼光研究《红楼梦》。研究的目的是要认识它的伟大思想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并通过研究,增强我们的民族自豪感,提高我们对历史对今天的认识,增加我们的民族文化沉淀。"(张庆善)

 "我有个根本观点:小说不可能是个谜语,不可能在表面事件之下,背后还隐藏着一个谜语,这样的创作是不可能的。" "科学常识可以娱乐手段来普及,但科学本身不等于娱乐。科学与娱乐,不能搞混!"(蔡义江)

"我们不能忘记最基本的一条:红楼梦是一部小说。我们所做的应该是根据曹雪芹的描写作深入分析,更完整地把握作者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提示其内心世界,了解其性格的复杂乃至作者设计的情节走向有更全面的理解等等。总之是有利于读者的文学解读与欣赏。"(陈大康)

第二种检验观:从研究实践的论证过程出发,检验它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研究版本是否客观?研究方向是否准确?研究方法是否科学?思维方式是否创新?考证是否科学?是否符合《红楼梦》的客观实际?是否符合作者曹雪芹的创作本意?用这种检验观来检验评论派的研究结论,便会发现它的局限性、片面性、主观性和非真理性、非客观性。

评论派的指导思想是西方文学理论和胡适的所谓"科学考证"。思想僵化,设置禁区,划定学术研究范围,没有做到思想解放;不从客观实际出发,无视《红楼梦》不同版本的根本区别,无视作品的特殊结构,无视脂批和书中"谬误",没有做到实事求是;不把握理论前沿,不研究红学新观点、新理论、新学派,对红学形势作出完全颠倒的判断,便是没有做到与时俱进。胡适的考证并不科学,而是杜威实验主义哲学的翻版,是唯心论和形而上学,不是唯物论和辩证法。

评论派的研究版本是"一百二十回程高伪本红楼梦",对《红楼梦》的两个版本系统不做任何区别,而是笼统地称为《红楼梦》,对"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不作具体的研究,不承认它的特殊性,即,没有做到从两个版本系统的客观实际出发。

评论派的研究方向只是《红楼梦》的正面小说,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作者和批者都有言在先,《红楼梦》又叫《风月宝鉴》,有正反两面,正面是"假语村 "、"荒唐言",反面是"真事隐"、"辛酸泪",要看书的反面方是会看,只有"痴弟子"才正照"风月鉴"。早期读者戚蓼生也说《红楼梦》具有"一喉二歌" 的特点。评论派就是"痴弟子"正照"风月鉴",而且长期不思悔悟。

评论派的研究方法是西方文学理论和胡适的所谓"科学考证 ",始终拒绝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方法。评论派把《红楼梦》看作是纯粹的小说,对于程高伪本《红楼梦》或《红楼梦》的正面小说部分,运用西方文学理论来研究它,本来无可厚非,只是这样的研究本身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如果从程高伪本《红楼梦》的客观实际出发,我们发现,它也并不完全符合西方文学理论的基本要求。它对人物、事件、环境的形象化描述并不都是典型化的。它的夸张手法也并不都是艺术的夸张,而绝大部分是貌似夸张的写实。而且对书中的"谬误 ",隐写奇法秘法,脂砚斋的批语,都没有做出符合实际的合情合理的解释。胡适的考证并不科学,评论派把胡适的考证说成"科学考证"是不妥当的。评论派始终拒绝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方法是完全错误的。

评论派的思维方式是简单的、直线的,属于中国传统的思维模式。中国传统的思维模式——权威(权力)定势,多数(从众)定势,错误(坏人、有罪)推论,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只有创新思维,运用辩证思维、逆向思维、立体思维、多向思维等思维方式来研究《红楼梦》,才能获得对《红楼梦》的客观真理性的结论。

由以上论述我们可知,对同一个红学研究成果,由于人们使用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检验标准,所以,也就得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结论。这两个完全不同的结论不可能都是正确的,而必然是一个正确,一个错误。用正确的检验标准检验出的结果必然是正确的,用错误的检验标准检验出的结果必然就是错误的。

2008年1月19日与新疆伊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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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追求真理 & 伟大事业

由 赵燮雨 评论于 Jan 29, 2008 10:28 PM
Wow?! - "红学研究是一项追求真理的伟大事业。"

?!

由 赵燮雨 评论于 Jan 29, 2008 10:29 PM
"红学研究是一项追求真理的伟大事业。" vs. "所谓红学研究,无非就是对《红楼梦》的一种认识。"

?!

由 赵燮雨 评论于 Jan 29, 2008 10:31 PM
由《红楼梦》的唯一性和作者的唯一性,(?!)《红楼梦》主题的唯一性和作者写作目的的唯一性,(?!)决定了红学研究成果的唯一性、客观性和真理性。(?!)


作者的唯一性??????????????????????????????????????????????????????????????!!!!!!!!!!!!!!!!!!!!!!!!!!!!!!!!!!!!!!!!!!!!!!!!!!!!!!!!!!!!!!!!!!!!!!!!!!!!!!!!!!!!!!

?!

由 赵燮雨 评论于 Jan 29, 2008 10:35 PM
这两个完全不同的结论不可能都是正确的,而必然是一个正确,一个错误。?!

T or F?!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由 jwr 评论于 Mar 3, 2008 12:51 PM
ZT: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我尊重和赞扬一切真心实意为《红楼梦》研究辛苦劳作的人!不管是专家还是平民百姓,也不管他们的研究方法和结论是否正确!没有他们的辛苦探索就没有今天的红学!即便是那些完全否定胡适或前人“成果”的那些“红学家”,也是在研究了胡适和前人的那些“正确”或“错误的”方法和结论的基础上,或者继承或者屏弃之后提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新观点的 !

2、红学研究应该以说理的、实事求是的方法和态度进行!论证的方法、依据和结论都应该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而不应该以现在的或历史上的某个“权威”或“名人”的说法作为依据(有充分证据的除外)!那些“权威”或“名人”一辈子作了很多事,说了很多话,不正确的和自相矛盾的地方也不能说少见(包括胡适、毛泽东。。。。。。在内)!

3、《红楼梦》是小说,这不需要“红学家”论证!阎先生那些《红楼梦》“有隐”的论证和实例是符合《红楼梦》文本的客观事实的!

4、用"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的毛泽东语录来证明阎先生论述的正确或者错误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同样以此证明其他人错误或正确也是不通情理的!霍国玲、刘振兴就论证《红楼梦》是写的“奴隶社会”,是为奴隶鸣不平的,创造了《红楼梦》的“奴隶说”,并且言之确凿地说“毛泽东的‘农民说’(封建说)有片面性”!用所谓“特殊性”完全否定历史学家对中国历史(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断代结论!(这里并不是说毛泽东的说法一定正确!)红学中的这种信口开河、毫不负责任的“论证”几乎到处都有!这真是红学的悲哀!

5、阎先生的“《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孔梅溪说”与土先生的“洪昇说”、霍国玲的“曹雪芹与情人竺香玉毒杀雍正说”、孙华天先生的“弘蛟说”、逗先生的。。。。。。等等近20种说法,其依据都是《红楼梦》文本和各自认为正确的、相关的历史记载,结论是如此地悬殊,而都声称自己是唯一正确的,其中很少有人公布“否定其他人结论正确性”的学术论文和证据!如此不同的那么多结论“都正确”,阎先生不觉得奇怪吗?

6、引用孙华天先生对索隐派说的的一段话,或许可以概括目前索隐派红学家们的处境,他说:

【谁让我们的“解谜”总停留在“以假证假”又“牵强附会”的“猜笨谜”档次上呢?连一点真正的“隐”都没“索”出来,反而把无辜的“索隐”给连累臭了。】

7、我希望索隐派不要再【“总停留在“以假证假”又“牵强附会”的“猜笨谜”档次上!连一点真正的“隐”都没“索”出来,反而把无辜的“索隐”给连累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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