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人物谈:枉劳苦口指迷津——秦钟之“劝”
在《红楼梦》众多男性人物中,秦钟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人物。这一点倒不完全是因为他是秦可卿弟弟的缘故,而是他与小说中的主人公贾宝玉之间的“特殊”关系所决定的。或许因为如此,在读者、论者的心目中,秦钟始终占有一席之地。
秦钟正式登场见于小说第7回,地点是他姐姐秦可卿的房间。据书中交待,秦钟字表鲸卿,是一个小后生家。“较宝玉略瘦些,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在宝玉之上,只是怯怯羞羞,有女儿之态,腼腆含糊”,连宝玉也被“比下去了”。
那宝玉自见了秦钟的人品出众,心中似有所失,痴了半日,自己心中又起了呆想,乃自思道:“天下竟有这等的人物!如今看来,我竟成了泥猪癞狗了。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若也生在寒门薄宦之家,早得与他交结,也不枉生了一世。我虽如此比他尊贵,可知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
在贾宝玉眼中,秦钟之貌已是潘安再世,天下难觅难寻的第一美男。那么,秦钟眼中的贾宝玉又是如何呢?小说中接着写道:
秦钟自见了宝玉形容出众,举止不凡,更兼金冠绣服,娇婢侈童,秦钟心中亦自思道:“果然这宝玉怨不得人溺爱他。可恨我偏生于清寒之家,不能与他耳鬓交接,可恨‘贫窭’二字限人,亦世间大不快事。”
由以上两段文字可知,宝秦初会双方已是“一见钟情”惺惺相惜了。后面二人交往的故事及其结局,读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
(1)从《红楼梦》故事情节脉络来看,秦钟的故事主要是由“宝秦初会”、“入塾风波”、“庵中偷情”、“宝秦诀别”四大板块完成的,而其重点则在后两个板块之中,前后衔接,有头有尾,是一个完整有序的故事。
前人涂灜在《红楼梦论赞》中曾从秦钟名字上作出解读。他说:
秦钟者,情种也。为钟情于人之种耶?为人钟情之种耶?为钟情于人之种,斯为风流种;为人钟情之种,则为下流种。然为钟情于人,固不得不为人钟情之人,则合风流、下流二种而为种,斯为真情真种。其于宝玉也,莫为之后,虽盛莫传,然顾前不顾后,其象为夭,故不永厥寿云。
涂氏所论显然认为秦钟是“合风流、下流二种”的人,这一点自然是对的。但说他是“真情真种”,我则不敢苟同。他对自己的姐姐的死(不论因何而死),毫无悲戚之状;对智能儿也只是图一时之欢而已。特别是他入学之后,把学校当成了风月场,偷情到佛门净地……所谓“真情真种”四字用在他身上是极大的讽刺!在我看来,秦钟实在难于匹配“真情真种”的美称,他的“下流”甚于“风流”,是一个典型的“滥情”之人。他与薛蟠之流相比,只有容貌之别和选择上的“雅俗”不同,本质则是完全一样的。所谓“不永厥寿”,正是他的“滥情”所致。因此,我们有理由说,秦钟之“终”正是对具有“泛爱”倾向的贾宝玉提出了一个真实的忠告——情不可俗,情不可滥!
(2)秦钟是一个道道地地的崇尚现实的后生家。小说中写到他的对话见于第7回(三句)、第9回(一句)、第14回(二句)、第15回(九句)、第16回(三句),共433个字。其中文字最多者是谈他读书的部分,其次是他在弥留之际对贾宝玉的劝与叹。第7回当宝玉问秦钟近日家务等事时,他首先答道:
业师于去年病故,家父又年纪老迈,残疾在身,公务繁冗,因此尚未议及再延师一事,目下不过在家温习旧课而已。再,读书一事必须有一二知己为伴,时常大家讨论,方能进益。
下面当宝玉说道:“就往我们敝塾中来,我亦相伴,彼此有益”之后,秦钟笑道:
家父前日在家提起延师一事,也曾提起这里的义学倒好,原要来和这里的亲翁商议引荐。因这里又事忙,不便为这点小事来聒絮的。宝叔果然度小侄或可磨墨涤砚,何不速速的作成,又彼此不致荒废,又可以常相谈聚,又可以慰父母之心,又可以得朋友之乐,岂不是美事?
这两段对话是秦钟所有对话中最长的文字,四个“又”字的连用最能凸显秦钟重现实的人格特征。他的这种特征到了第16回回末,以其临终“忏悔”的形式表露无遗。
……众鬼听说,只得将秦魂放回,哼了一声,微开双目,见宝玉在侧,乃勉强叹道:“怎么不肯早来?再迟一步也不能见了。”宝玉忙携手垂泪道:“有什么话留下两句。”秦钟道:“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说毕,便长叹一声,萧然长逝了。
对于坚持“自我”、拒绝“仕途经济”之路的贾宝玉来说,这一声“长叹”是惊醒还是沉重的一击?我想宝玉最后的“悬崖撒手”,彻底告别“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现实社会已经作出了回答。在我的印象中,秦钟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贾宝玉的真实思想。他们之间的“亲密无间”至多不过是一场红尘“游戏”而已。秦钟临终的一劝一叹,充分反映了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主流意识无时无刻不在消磨人的个性,融化人们对民主、自由的渴望。秦钟的劝与太虚幻境中的警幻仙姑对宝玉的规训、北静王的告诫,还有花袭人箴、甄宝玉的劝如出一辙,目的都是要把具有叛逆意识的贾宝玉拉回到现实社会中来,实现所谓功名利禄、光宗耀祖,完成宁荣二公的“嘱托”!从这个意义上说,秦钟之“终”对贾宝玉来说或许是他斩断名缰利索,走上彻底叛逆之路的重要一步!
(3)从秦可卿入宁国府到秦可卿之丧,再到秦业之死、秦钟之终,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链。秦钟之死,秦(情)家从小说中完全消失了,这一现象颇有玩味之处。我一直在怀疑秦(情)氏情节是从作者的《风月宝鉴》中“移植”到《红楼梦》中的。在故事情节上,作者显然作了改动,大量删节风月笔墨,压缩人物结局的描写,匆匆交代而过。秦可卿之死因问题已有众多文章讨论,且有脂批证明,无须枝蔓。以小说中的秦业之死,只有一句“自己气的老病发作,三五日光景呜呼死了”作收束,似乎过于草率。首先,秦业身为营缮司郎中,秦钟入贾府时还说其父“公务繁冗”……其次,秦业是贾蓉之岳丈、贾珍之亲家公,在秦可卿丧事大办过后秦业方死,贾珍、贾蓉何以袖手旁观,如无事一般?这一切都于情于理似有不合。
早期抄本中的甲戌本、戚戌本、王府本等有大体相同的一条脂批,其云:
设云秦钟。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
试想脂批中的“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九个字的内容究竟指的是什么?难道仅仅是以秦可卿之丧(俗曰白事)与元妃省亲(俗曰喜事)遥相呼应?或仅仅是为了“揭露”贾珍之奢?倘如是,那么为什么这条脂批又批在了“方知他学名唤秦钟”句下呢?难道是脂批抄错了“位置”?脂批中的“未嫁先名玉”究竟指谁,应该如何解读,都有待高明。
困惑已久,作为“题外”生枝写在这里,敬请专家指点迷津!
胡文彬

一人两面解读可卿
从爱情角度看,可卿好比董鄂妃,而顺治则是宝玉,所以产生“游仙窟一夜情”!“更衣遗簪”写的是董鄂妃与顺治(变为贾珍)的偷情,贾珍面对可卿之死如丧考妣,正是顺治疯狂的写照!贾琏(顺治又一分身)偷娶尤二姐,正是董鄂妃偷偷再婚!柳二郎(顺治又一分身)一冷入空门,正是顺治大闹五台山,也是宝玉最后的出家!
刘心武污蔑可卿淫乱,和贾珍有一腿,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但是把可卿看做纯洁的圣女贞德也是错误,一个“秦”姓,暗示了董鄂妃好比《玉台新咏》里秦氏楼里的秦罗敷有夫,也就是说董鄂妃是二婚头!
红楼作者不写可卿之乱淫,并且教育凤姐(影射庄妃)点化麻子鸳鸯(麻子康熙),是把可卿当崇祯帝来看,那崇祯帝吊死煤山可不是可卿吊死的画像,这就与文本病死相矛盾,可见病死的可卿是董鄂妃!
“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用“玉”来暗示崇祯帝与董鄂妃的帝王身份,而“来时本姓秦”取义于“秦时明月汉时关”,说秦为汉,说秦为明,这就是可卿大殡,秦钟偷情,隐射明朝灭亡后南明弘光帝在金陵花天酒地,可不是(崇祯帝)可卿的不读书的弟弟!
“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的典故出处
未知确否,请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