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笔谈》第一部分:曹頫与曹雪芹

Posted by 石玉春 on Dec 16, 2007 11:43 AM in 学术研究
曹頫与曹雪芹

前面我们分清了《石头记》与《红楼梦》的关系,《石头记》是曹頫写他自己亲身经历的的自传。《红楼梦》则是曹雪芹在《石头记》的基础上再创作而成的作品,是曹雪芹在托写其家事。那么,《石头记》的作者曹頫与《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又是什么关系呢?自然也是我们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谁是曹雪芹的父亲?这是红学界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红学界有两种说法:一说:曹颙是曹雪芹之父,曹雪芹是他的遗腹子;另一说:曹頫是曹雪芹之父。如果,没有第三种说法的话。那么,曹頫与曹雪芹的关系,无非是父子或叔侄这两种关系中的一种。因为,曹颙和曹頫是兄弟。

父子说

对于曹頫与曹雪芹的关系,如果,让我们在"父子"或"叔侄"这两种关系中选择一种,我感觉他们的关系很象是父子。有这样几个疑点:

1. 第一回,曹雪芹自题一绝,他叹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从他的诗中看,曹雪芹著《红楼梦》的心情是很沉重的。《红楼梦》中并没有曹雪芹自己的故事。那么,是什么让他深情地流下"一把辛酸泪"呢?这自然让我们想到《红楼梦》里所写的主人公贾宝玉与曹雪芹有着非常亲近的血缘关系,这种关系应该是父子。《红楼梦》是一个悲剧,他家的悲剧。在这个家族的悲剧中,最可悲的还是《石头记》的作者曹頫。所以,曹雪芹的"一把辛酸泪"是对他父亲曹頫的悲痛。

2. 曹雪芹著书的悼红轩,所悼念的人是《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即曹頫。曹雪芹对曹頫念念不忘,这一点也说明曹頫应该是曹雪芹的父亲。

3. 前文谈到曹頫出家为僧的内容中,引用了敦敏的《赠芹圃》诗,其中,"寻诗人去留僧舍","燕市哭歌悲遇合","新愁旧恨知多少,一醉醉眼斜"等,这些诗句除了叙事外,还表达了曹雪芹的一种思想状态,就是曹雪芹对曹頫的情感。看此情景,曹頫也象是曹雪芹的父亲。

以上这些情况,都是从曹雪芹对曹頫的情感上来判断他们是父子关系。但这些都不是直接的证据,只是在我的感觉中,曹頫应该是曹雪芹的父亲。下面还将继续证明这个话题。

破解"曹雪芹"

在我初读《红楼梦》的时候,那是在我的中学时代,有一件事情一直让我感到奇怪。觉得"曹雪芹"这个名字象是一个女生的名字。诸如:什么"芹"哪!什么"花" 呀!等花草之类,大都用于女生的名字。作者为什么也给自己取这样一个名字呢?一直是个谜。随着对《红楼梦》逐渐深入地理解,使我意识到,这个名字一定有它特定的含义。但是,它简直象密码一样,难得其解。我着实花了很多的功夫,终于破解了这个神秘的名字——曹雪芹。

曹雪芹的真名曹霑,这是大家都已熟知的。"雪芹"是他著《红楼梦》时刻意创作的名字,也可以说是他的笔名。《红楼梦》传世以后,只有读过《红楼梦》且熟悉他的亲友知道曹雪芹是谁,并亲切地称呼他"雪芹"。长此以往,"雪芹"似乎也成了他的字、号。开始流传的《红楼梦》,封面并未署名作者曹雪芹,只是在书中说到: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增删。程本的序言中也说"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遍)"。曹雪芹把自己的名字置于书中,表明曹雪芹也是书中的人物。既然是书中的人物。那么,他就与书中的其它的人物存在着关系。因为,《红楼梦》是曹雪芹写他自己家事的书,他与贾府的人就有着亲属关系。经考证,"曹雪芹"这个名字,在《红楼梦》里的意义应有如下四个方面:

1. 《红楼梦》里的"甄家"也好,"贾家"也好,都是曹雪芹塑造的家族。而他实际要写的是他自己的曹家。书中唯一流露出真实姓氏的地方,只有曹雪芹的"曹"字。设想:如果,曹雪芹在这个地方还不流露出真实的姓氏,纵使胡适先生有天大的本领,也是万万不能考证出《红楼梦》是写曹雪芹家事的。那可是把真实的事情全都隐去了。因为,你无从知道《红楼梦》是写谁家的事,也不知道作者是谁。更无法知道写作《红楼梦》的背景。只能任凭索隐派的学者们海阔天空地去索隐。所以,曹雪芹在此处流露出他的真实姓氏,对于考证《红楼梦》非常重要。他流露的不仅是他本人的姓氏,也是整个曹氏家族的姓氏。这才能使学者们考证曹雪芹、曹頫、曹寅、曹玺等以及整个曹氏家族的情况。

2. 在《红楼梦》中,"雪"谐音"薛"。第四回,贾雨村审理薛蟠打死冯渊案,门子向贾雨村介绍本省的"护官符","护官符"的四句诗中,"雪"谐音"薛":

雨村忙问:"何为'护官符'?我竞不知。"门子道:"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长远。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所以,绰号叫作'护官符'。方才所说的这薛家,老爷如何惹得他!他这件官司并无难断之处,皆因都碍着情分面上,所以如此。"一面说,一面顺袋中取出一张抄写的"护官符"来,递与雨村。看时,上面皆是本地大族名宦之家的谚语口碑。其口碑排写得明白,下面所注的皆是自始祖官爵并房次。石头亦曾抄写了一张,今据石上所抄云: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请来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雨村犹未看完,... ... 这门子道:"这四家皆联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今告打死人之薛,就系丰年大雪之"雪"也。"

还有,第五回,宝钗和黛玉共同的判词: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还有,宝钗的《红楼梦》曲《终身误》: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
其中的"雪"都是谐音"薛"。因为,曹雪芹是《红楼梦》书中的人物。所以,曹雪芹名字中的"雪"也不例外地谐音"薛"。在《红楼梦》中,这个"薛"字是薛家的姓氏。这样,在曹雪芹的名字中已有两个姓氏。姓氏是家族世系的名称。它标志一个人的血缘关系属于哪个家族世系。在中国,从远古时代,或者说从母系社会就开始实行姓氏制度。生女则赐以姓。姓氏制度的实行是为了区分血缘关系。传说从女娲时代开始,同姓氏不得婚配,阻止近亲婚姻。这是实行姓氏制度的原始目的之一。那么,在曹雪芹的名字中有两个姓氏,表明他与这两个家族都有着血缘亲属关系。第一个"曹"姓,当然是他的父姓。排在第二位的"雪",即"薛"姓,毋庸置疑是他的母姓。曹雪芹名字中的第三个字"芹"则是他自己的字"芹溪"或"芹圃"的词头。这个"芹"字代表曹雪芹本人。而且,"雪芹"二字也含有"血亲" 的谐音。在《红楼梦》中,薛家与贾府结成姻亲者,只有薛宝钗嫁给了贾宝玉。那么,这个曹雪芹就应该是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儿子。宝玉者,曹頫也。因此,曹雪芹的父亲是曹頫。曹雪芹名字的含义佐证了前文提出的说法:父子说。"薛宝钗"是曹雪芹的母亲,这一点可以在阅读《红楼梦》时隐隐约约地感受到,在曹雪芹笔下,薛宝钗的形象总是美丽、漂亮、善良、智慧、宽容、随和、明事理和恪守封建妇德的形象,集封建女性的美德于一身。即使我们现代人看薛宝钗的形象,也会赞赏她的美德。至于薛宝钗原型的真实姓名是有待考证的问题,"薛"姓只是在《红楼梦》里曹雪芹塑造的姓氏。它不是真实的姓氏。如果,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姓氏有谐音隐义的话,薛宝钗的原型,也就是曹頫的妻子的真实姓氏应该是姓王。贾、史、王、薛的谐音为"假使王薛"。当然,这只是猜测,有待考证。破解了曹雪芹的名字,首先让我们确定了曹頫是曹雪芹的父亲。

3. 曹雪芹名字中的"芹"字,在《红楼梦》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曹雪芹是《红楼梦》书里的人物。所以,"芹"字也还是曹雪芹在贾府里辈份大小排列的一个标志。《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的时候,贾府辈份大小排列是非常有序的。

凡从文傍之名者,贾敬为首;下则从玉者(古汉语把汉字的"王"字偏傍叫"玉"傍。————本文作者注),贾珍为首;再下从草头者,贾蓉为首。左昭右穆,男东女西。俟贾母粘香下拜,众人方一起跪下 ... ...

贾府辈份的排序,在《红楼梦》的故事情节中已表现出来了,宁国府除夕祭宗祠中的这番话,进一步明确了贾府辈份大小排列的顺序,贾府中,生者贾母最上;名文傍者居长;玉傍者居中;草头者居下。曹雪芹的"芹"字表示他在贾府中的辈份属"草字头"一辈。与贾蓉同辈,小于贾宝玉辈。即贾宝玉者系曹雪芹的长辈。这个非常顺理成章。这样,就进一步明确了曹雪芹在家族中的关系。

4. 曹雪芹的名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含义,那就是《红楼梦》作者成份的构成。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红楼梦》这部伟大的作品,不仅仅只是曹雪芹他自己一个人的功劳。曹雪芹这个名字含有着三个人的身份。一是曹雪芹的父亲曹頫;二是曹雪芹的母亲"薛宝钗";三是曹雪芹本人。《红楼梦》的原始素材来自《石头记》。那么,《红楼梦》里必然含有曹頫的创作成份在里面。另一方面,《红楼梦》几十倍至上百倍的文字多于《石头记》。而且,《红楼梦》增加的大量篇幅和文字不能完全靠虚构。它必然要大量增加曹家历史的真实的内容,尤其是很多的生活细节。而曹雪芹本人离开江南时还年幼。对于原始素材的积累也是很有限的。所以,应该是曹雪芹的母亲"薛宝钗"为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提供了大量的原始素材。才使我们看到的《红楼梦》就象是曹雪芹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一样生动鲜活。以致于象胡适、鲁迅、俞平伯、周汝昌这样最伟大的文学家都误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所以,《红楼梦》一定有曹雪芹的母亲"薛宝钗"的创作成分在里面。至于曹雪芹本人对《红楼梦》的创作是不言而喻的,他是《红楼梦》的主创者。这样,"曹雪芹"这个名字对于《红楼梦》的创作而言,包含着他一家三人的劳动。但是,"曹雪芹"作为一个人的个体,他又指曹霑本人。

破解了曹雪芹的名字,当时,让我兴奋不已。它不仅佐证了我假想的"父子说"。而且,也理顺了曹雪芹在家族中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佐证了我思考已久的"《石头记》不等于《红楼梦》"的问题。同时,也还揭示了一个新的问题,《红楼梦》的创作有曹雪芹的母亲"薛宝钗"的成份,至少她向曹雪芹本人提供了大量的原始素材。这是不为人知的事情。破解曹雪芹的名字,在我的红学研究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触类旁通,把红学中很多困惑都解开了。例如:曹雪芹的生年问题,有一种说法:曹雪芹生于乙未年。这个说法是建立在曹雪芹是曹颙的遗腹子这个前提之上的。现在,证明了曹雪芹是曹頫的儿子,"乙未说"自然也就不证自破了。从曹雪芹的名字中,我们也还看到了作者的艺术构思是多么的巧妙,博大精深。

《红楼梦笔谈》作者:石玉春    200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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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Re: 《红楼梦笔谈》第一部分:曹頫与曹雪芹

Commented by 赵燮雨 on Dec 17, 2007 10:15 PM
曹颙和曹頫是兄弟。>>>>>曹颙和曹頫是堂兄弟。

Re:曹颙和曹頫是堂兄弟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Dec 18, 2007 12:07 AM
曹颙是曹寅的儿子,曹頫原是曹荃第四子,他们原来是堂兄弟。曹颙在织造任上病故后,曹寅一家后继无人,两代遗孀无人供养,康熙皇帝著李煦在曹荃之子中选择一子,过继给曹寅之妻为嗣,承继宗祧,继任江宁织造,以养曹寅两代遗孀。李煦说曹頫好。内务府又查问曹颙家人,禀称:曹頫为人叫厚,孝顺我的女主人,我的女主人也疼爱他等语。内务府考查后,奏康熙皇帝,经康熙皇帝御批,曹頫过继给曹寅之妻为嗣。就这样,曹頫就成为了曹颙的兄弟。后来,曹頫给康熙皇帝的奏折中称曹寅为父,称曹颙为兄。

只有一张“龙椅”--(与本文无关)

Commented by 陈德平 on Dec 18, 2007 9:40 AM
【《红楼梦》的作者是谁?所隐何事?】这个“龙椅”上只能容纳一人!说也奇怪,现在已经有十几个,甚至于二十几人一起爬上去挤在那一个“龙椅”上,而且丝毫也“互不粘边”,连一句“问候”也没有!可能每一个挤上去的人都练就了过硬的“瘦身”功夫!即便如此,到现在为止,那上面再也几乎没有任何“空间”了!

都挤在上面可能谁也不是真正的“王”!我想,不管谁要坐好这把“龙椅”,都必须自己把其他人“推下来”。以后要想挤上那个“龙椅”的人首先应该把原来在上面的人至少拉下一个来!“十八家诸侯”坐一张“龙椅”的事可从来没有听说过!


我赞扬那些敢于把“弱者”推下来的“诸侯”,也赞扬那些在爬上去之前“先拉下一个”(哪怕一个)的勇士!

Re :只有一张“龙椅"-------(与本文无关)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Dec 18, 2007 12:32 PM
关于作者问题,也正如您的比喻一样,很多红学研究者都曾研究过这个问题,并提出了各种说法。但是,归根结底,只能有一种说法最终成为红学定论。
现在,红学研究似乎进入了“战国”时代,各路“诸侯”互相攻伐。每一位红学研究者都不愿意放弃自己主张的观点,我也一样。“诸侯割据”的局面应该是红学研究发展阶段上的必然结果,谁也阻止不了这种局面的发生和发展。至于我对于作者问题的研究能否成为红学中的定论,这个问题,还是让历史来回答吧。现在,我只能说:我的《红楼梦笔谈》“满纸荒唐言”,只为“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为人们谈论红学增添几个新鲜异样的话题。
感谢您的评论和交流!

复石玉春先生

Commented by 陈德平 on Dec 18, 2007 3:37 PM
谢谢先生对我的“牢骚”语言给予耐心友好的回复!我的话是对整个红学研究现状说的,并非埋怨先生。请您谅解!

我是一个红学门外汉,因为十分偶然的因素才批驳了霍国玲的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我的那些论述和证据都是客观存在的,是任何人都无法辩驳的,只要没有思维障碍是一看就明白的道理!霍国玲已经理屈词穷!但是,在我遭到霍国玲一伙毫无道理、难以忍受的侮辱、谩骂、威胁的时候,仅仅有少数网友表明态度支持我的观点和做法。整个红学界的那些大名鼎鼎的红学家竟然没有一个对曹雪芹生辰这样重大的红学问题表示任何态度!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

如果说过去那些红学家对霍国玲的那些错误连篇、矛盾百出、不能自圆其说的文章不知道,不了解,那么现在总应该知道了吧?!如果说我对霍国玲的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的批驳是错误的,那么他们也应该对我的观点进行批驳才对。始终采取“中庸”的态度,如何能领导红学的深入和发展!?

一年前,不得已发第一篇文章的时候,对红学研究现状根本不了解,也没有红学研究必备的基础资料,真没有想到会走到这一步!我的前两篇文章可能有不少错误认识,已经 在我的声明中说明了。在我与霍国玲的争论有一个明确的结果之后,将退出红学的任何讨论!

【每一位红学研究者都不愿意放弃自己主张的观点】是合理的自然的现像,但是在“坚持自己是唯一正确”的前提下,也应该对其他自己认为不正确的东西提出自己的观点进行讨论,互相切磋,取长补短,才能推动红学的发展!如果整个红学界都像霍国玲的“红楼解梦”一样,或者都采取“中庸”态度,那红学今后的状况还成何体统!?还有什么前途?!

再次谢谢先生对我不礼貌的态度的宽容和友好的解释!

复石玉春先生(续)

Commented by 陈德平 on Dec 18, 2007 3:48 PM
如果现在红学研究真的【进入了“战国”时代,各路“诸侯”互相攻伐。】那就是一种十分可喜的、欣欣向荣的红学研究场面!可惜现在的那些“诸侯”都采取“中庸”态度!都想坐上那一把“龙椅”,而又对其他“诸侯”“视而不见”,这样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吗?!只能是“画饼充饥”、自欺欺人!!!

与陈德平先生交流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Dec 18, 2007 6:22 PM
非常感谢陈先生对我的信任,与我交流。您的文章很多,我昨天从头开始,浏览了一部分,没有全部看完。应该说,对您与红学家霍国玲讨论的这个问题,我现在还没有发言权。您觉得很多红学研究者不介入您与霍国玲之间的讨论,感到不理解。就这个问题,谈我的几点初步的看法,不一定正确,谨供您参考。
一、对于贾宝玉的生日,如果说,把它作为一个研究课题。不是所有的红学研究者对这个课题都感兴趣。每一位红学研究者对选题都有一定的价值取向。
二、对于一般的红学研究者来讲,可能都有自己的课题正在进行研究。如果,参与你们的讨论,首先必须仔细地阅读你们的大量的文章。才能有发言权。这样,势必消耗大量的时间,将会影响自己的研究和写作。这是一般的红学研究者不愿意做的。
三、关于“贾宝玉的生日”问题,我没有看完你的全部文章,我不知道您对这个问题,自己感觉说明白了没有?如果论述明白了,我觉得没有必要再讨论下去了。否则,陷入其中,即使您最终对了,那么,您一生只研究了一个红学课题,得不偿失。所以,我给您一个建议:如果,这个课题您已经论述得明白了。选择新的课题来研究。这样,您可能会有更多的收获。
如有不当之处,还请您批评指正。

复石玉春先生

Commented by 陈德平 on Dec 18, 2007 7:05 PM
谢谢先生对我的信任和热情的劝解!谢谢!
很不好意思!我本来就没有搞红楼梦研究的打算,只是偶然因素造成目前这种情况。你所说的“贾宝玉生日研究”可能是我第一篇文章中提到“曹雪芹生日四月二十七日”那一点。我已经声明放弃关于曹雪芹生辰二十七日的一切论述。因为那些假定条件都是不可靠的!其余的所有文章全部都是论证曹雪芹的生日不是霍国玲所说的五月初三!我认为,否定“曹雪芹生辰五月初三说”对红学会和认为曹雪芹是曹顒的遗腹子的红学网友是一个很好的参考材料,免得他们费力气、走弯路!绝对没有“标新立异、另起新说”之意。今后的事,也没有参与红学研究的打算!谢谢先生对我的谅解和安慰!谢谢!

与陈德平先生交流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Dec 18, 2007 8:45 PM
陈德平先生,您好!
首先,我没有劝解您的意思,您误解了,更没有让您放弃与霍国玲论辩的意思。我与您的交流,只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种思维方法。也许我的这种思维方法是很愚蠢的,还请您谅解。
第二、我说的“贾宝玉的生日”问题,也是指您反驳霍国玲“五月初三”的说法,这一点我没有误解。
第三、您说您没有研究红学的打算,是误入“白虎堂”。这一点我能理解,进入红学是不容易的事情,我也是初次进入红学,前面会遇到什么情况,我也不知道。但我充满信心,我的红学研究还在继续进行。

复石玉春先生

Commented by 陈德平 on Dec 18, 2007 9:51 PM
谢谢先生对的帖子及时回复!谢谢先生对我的关切!
“劝解”指我对红学家不关心的问题,听您说的有道理。实在不应该在你的文章下面发“牢骚",害得你为我花那么多时间!
希望与您交个朋友,可以吗?email: chen_de_ping@sina.com
这里交流恐怕影响他人。
谢谢你!谢谢!

Re:陈德平先生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Dec 19, 2007 9:03 AM
您的邮箱我记下了,有时间我会给您发邮件。

关于从《红楼梦》中“研究”出曹雪芹生日之我见

Commented by 邱华东 on Dec 20, 2007 5:58 PM
从《红楼梦》中“研究”出曹雪芹生日,在我看来,有点可笑。无论什么观点,如果仔细和《红楼梦》文本相对照,都有矛盾之处,都难以成立。从《红楼梦》中“研究”出曹雪芹生日,本来就是无稽之谈。——恕我直言。

不通

Commented by 邱华东 on Dec 20, 2007 6:03 PM
曹雪芹把自己的名字置于书中,表明曹雪芹也是书中的人物。既然是书中的人物。那么,他就与书中的其它的人物存在着关系。——曹雪芹并不是“书中的人物”,首先这个大前提就是错误的。

关于曹頫问题的讨论

Commented by 谢志坚 on Jan 1, 2008 1:00 PM
关于曹頫问题的讨论



可怜的曹頫
——因齐斋先生“关于曹雪芹生年的讨论”而与之商榷

“《红楼梦》作者是谁?”是个老调重弹的红学司芬克斯之谜。

因胡适新红学的兴起,“曹雪芹说”逐占上锋。二○○五年十一月的拙文《红学中的三个曹雪芹——关于《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质疑》,揭示出红学家是怎样树起“作者曹雪芹”大旗的。一个有名无实的《红楼梦》小说人物曹雪芹、一个无名无实的所谓的“曹寅孙子曹雪芹”、又一个有名有实的北京西山曹雪芹,在红学家揉和拼凑的合成下,一个虚无缥缈的“《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横空出世。

新红学展示给人们的曹雪芹家族,是将一个是清室宫廷世代包衣的世袭奴才家族粉饰为显赫的世宦贵族家族。刘心武则又别具匠心地妙笔生花,赋予曹雪芹的是一个与皇室有千丝万缕联系、充满刺激的、有神奇故事的贵族世家。

尽管“红学中的三个曹雪芹”,被人曲解成《红楼梦》的作者是三个曹雪芹,但遗憾的是“曹雪芹说”者们始终未能将这三个曹雪芹重合还原为一个曹雪芹,是个不争的事实。

“雪芹系谁子”的疑问,更令“曹雪芹说”欲罢不能进退两难,陷入难堪的绝境。

齐斋先生就是一个企望从绝境中求得一线生机的拚搏人。

在齐斋先生的《关于曹雪芹生年的讨论》中,曹頫是个任人摆布的可怜虫。齐斋先生笔下的曹頫,不仅出身是曹寅的“养子”,而且在曹寅曹顒父子相继死亡之后,因奉旨承继而成曹寅的“继子”。接着,齐斋先生又让曹頫为曹寅生下一个叫作曹雪芹的孙子,为“作者曹雪芹说”堵塞了一个天大的漏洞。

事实如何?真如齐斋先生所设想的那样?

先解读几份史料,与齐斋先生商榷。

(一)

江宁织造曹寅奏为婿移居并报米价折

康熙四十八年二月初八日
  江宁织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谨奏:恭请圣安。
  臣家奴赍折子回南,伏闻圣体全安,下慰亿万苍生之望,凡属臣民,无不欢忻舞蹈,庆祝无疆。
  再,梁九功传旨,伏蒙圣谕谆切,臣钦此钦遵。
  臣愚以为皇上左右侍卫,朝夕出入,住家恐其稍远,拟于东华门外置房移居臣婿,并置庄田奴仆,为永远之计。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送女同往,则臣男女之事毕矣。兴言及此,皆蒙主恩浩荡所至,不胜感仰涕零。但臣系奉差,不敢脱身,泥首阙下,惟有翘望天云,抚心激切,叩谢皇恩而已。
  目下江南、扬州各处雨水调匀,蔬麦大长,百姓俱安生乐业,惟米价新年稍贵,每石一两二三钱不等,将来春水积聚,各处客商船只运行,价或可平。谨将江宁、扬州正月晴雨录恭呈御览,伏乞睿鉴。
朱批:知道了。江南米价,有人来必入奏折奏闻。熊赐履近日如何?

曹寅奏折称:“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送女同往,则臣男女之事毕矣。”

曹寅明确称“臣有一子”,而不说是“臣第几子”。曹寅应是只有此子而已

如果曹寅是在给友好的信件中称“吾有一子”,不管是曹寅的独子还是第几个儿子,都无关人局。

但是,作为臣子的曹寅写给康熙皇帝看的奏折,应该做到用词肯定确切,如果曹寅有N个儿子,但在奏折中不明奏“臣第几子”,却含糊其词的称“臣有一子”,不是明摆着有“欺君”嫌疑么?!

(二)

江西巡抚郎廷极奏请以曹寅之子曹颙仍为织造折

康熙五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江西巡抚奴才郎廷极谨奏:为奏闻事。
  窃照江宁织造臣曹寅在扬州府书馆病故,已经具疏题报。今有江宁省会士民周文贞等,并机户经纪王聘等,经纬行车户项子宁等,缎纱等项匠役蒋子宁等,丝行王楷如等,机户张恭生等,又浙江杭嘉湖丝商邵呜皋等,纷纷在奴才公馆,环绕具呈,称颂曹寅善政多端,吁恳题请以曹寅之子曹颙,仍为织造。此诚草野无知之见,天府重务,皇上自有睿裁,岂臣下所敢妄为陈请,奴才亦何敢遽以入告,因身在地方,目睹舆情,亦足征曹寅之生前实心办事,上为主子,下为小民也。谨据实具折奏闻,奴才曷胜冒昧悚惶之至。
朱批:知道了。

江西巡抚郎廷极的奏折称:“江宁省会士民周文贞等,并机户经纪王聘等,经纬行车户项子宁等,缎纱等项匠役蒋子宁等,丝行王楷如等,机户张恭生等,又浙江杭嘉湖丝商邵呜皋等”,“称颂曹寅善政多端,吁恳题请以曹寅之子曹颙,仍为织造。”

可知,曹顒是曹寅之子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那么,曹顒是曹寅的独子,或是曹寅的第几子?

(三)

曹寅之子连生奏曹寅故后情形折

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日
  曹寅子奴才连生谨奏:为感沐皇仁,矜全身命,恭谢天恩事。
  窃奴才祖孙父子,世受国恩,涓埃未报,奴才故父一生叨沐圣主浩荡洪恩,出管江宁织造二十馀年,复四差盐务,遭逢异数,叠加无已。方图矢诚报效,上答高厚,不意寿命不延,遽辞圣世。奴才年当弱冠,正犬马效力之秋,又蒙皇恩怜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俾携任所教养,岂意父子聚首之馀,即有死生永别之惨,乃得送终视殓者,皆出圣主之赐也。奴才父病亟时,自知疾笃,故面托李煦代奏,求赐圣药,李煦折回,传示御批,仰荷皇上天高地厚之恩,从古未有,不料先期逝世,辜负圣心,九泉之下,饮泣何穷。至父病临危,频以天恩未报,垂泪谆谕命奴才尽心报国,又以所该代商完欠及织造钱粮,槌胸抱恨,口授遗折,上达天听。气绝经时,目犹未瞑,奴才伤心恸哭,不知所措。
  九月初三日,奴才堂兄曹颀来南,奉梁总管传宣圣旨,特命李煦代管盐差一年,着奴才看着将该欠钱粮补完,倘有甚么不公,复命奴才折奏。钦此钦遵。跪聆之下,奴才母子不胜惶悚恐惧,感激痛哭,搏颡流血,谨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窃思奴才伶丁孤苦,举目无亲,负弥天之罪戾,万死何辞。乃蒙皇上格外洪慈,不即伏斧锧,重沛恩纶,昊天罔极,一至于此。不特故父名节得荷矜全,奴才身家性命,实蒙恩赐,即粉骨碎身,肝脑涂地,莫能仰报万一。惟有率领全家长幼,朝夕焚香顶祝,生生世世,图效犬马,衔结无穷。
  奴才包衣下贱,自问何人,敢擅具折奏,缘奉圣旨格外洪恩,蝼蚁感激之私,无由上达,谨冒死缮折恭谢天恩,伏乞睿鉴。奴才不胜泣血顶戴激切屏营之至。
朱批:知道了。

曹寅子曹连生给康熙的奏折称:“奴才年当弱冠,正犬马效力之秋,又蒙皇恩怜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俾携任所教养,岂意父子聚首之馀,即有死生永别之惨,乃得送终视殓者,皆出圣主之赐也。”

曹连生自称“奴才年当弱冠,正犬马效力之秋”。《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孔颖达疏:“二十成人,初加冠,体犹未壮,故曰弱也。”故曹连生当时的年龄仅二十左右。进一步按史料(见第五则史料)推算应是二十五岁虚龄。

曹连生称“先臣止生奴才一人”。可知,曹连生是曹寅的百分之一百的独子。

曹连生又称:“又蒙皇恩怜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俾携任所教养”,可知曹连生被曹寅“携任”,或是“奉旨”或是“恩准”,但一般说来官员“外放”,携带家眷上任有惯例,是无须“恩准”的。因此曹连生被曹寅“携任所教养”的可能只有一个:“奉旨”。

“岂意父子聚首之馀,即有死生永别之惨,乃得送终视殓者,皆出圣主之赐也。”可见曹寅曹连生父子俩相聚日的短暂。换言之,曹寅曹连生父子俩原先是并不居住在同一地的。

(四)

内务府总管赫奕等奏请补放江宁织造摺

康熙五十一年十月十五日
  奏为江宁织造.郎中曹寅病故,请补放其缺事。
  谨将广储司郎中.兼骁骑参领.佐领马尔嘎,慎刑司郎中兼佐领李延禧,广储司郎中兼骁骑参领、佐颁嘎达珲,会计司管钱粮员外郎兼佐领李英贵,会计司员外郎兼佐领张长住等,各缮绿头牌,伏乞钦点。
  内务府总管赫奕、署内务府总管马齐、署内务府总管.郎中海章,交奏事治仪正傻子、奏事员外郎双全转奏。
  奉旨:曹寅在织造任上,该地之人都说他名声好,且自督抚以至百姓,也都奏请以其子补缺。曹寅在彼处居住年久,并已建置房产,现在亦难迁移。此缺著即以其子连生补放织造郎中。钦此。
  内务府总管赫奕、署内务府总管马齐、署内务府总管.郎中海章谕:将此应行之处行之,应交之处交之。

“曹寅在织造任上,该地之人都说他名声好,且自督抚以至百姓,也都奏请以其子补缺。曹寅在彼处居住年久,并已建置房产,现在亦难迁移。此缺著即以其子连生补放织造郎中。钦此。”这是康熙五十一年十月十五日着曹寅子曹连生补放织造郎中的圣旨。

(五)

内务府奏请补放连生为主事掌织造关防折

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初九日
  总管内务府谨奏:为遵旨议奏事。
  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初五日,奏事治仪正傻子、员外郎双全传谕;曹寅前因勤劳,给予兼衔;今其子连生,虽补父缺,但可否即任父职,抑给主事之职?如何之处,尔内务府总管理应具奏请旨,着即议奏。钦此钦遵。
  查曹寅系由广储司郎中补放织造郎中,后因勤劳,兼摄通政使司通政使衔。奉旨,曹寅前因勤劳兼衔,今连生虽补其父缺,可否即任父职?所谕甚是。因此,请放连生为主事,掌织造关防。为此,谨奏请旨。
  内务府总管赫奕、署内务府总管.佐领马齐、署内务府总管.郎中海章,缮折交奏事治仪正傻子、员外郎双全转奏。
  奉旨:依议。连生又名曹颙,此后著写曹颙。钦此。
  内务府总管赫奕、署内务府总管马齐谕:交各该管施行。

“请放连生为主事,掌织造关防。” 可知,曹连生兼摄通政使司主事掌织造关防,补其父曹寅生前之职。

“连生又名曹颙,此后著写曹颙”又知,“连生又名曹颙,此后著写曹颙”。曹连生即曹顒也。

另据清宫档案,康熙二十九年四月初四日的《总管内务府为曹顺等人捐纳监生事咨户部文》记载:“三格左领下南巡图监画曹荃之子曹颙,情愿捐纳监生,二岁。”(此载谓曹顒是曹荃之子有错,见拙作论证:《红学中的三个曹雪芹——关于《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质疑》)按此推算曹顒在康熙五十二年时应有二十六岁虚龄。

(六)

江宁织造曹顒奏谢继承父职摺

康熙五十二年
  江宁织造.主事奴才曹顒谨奏:恭请万岁圣安,
  窃奴才包衣下贱,年幼无知,荷蒙万岁旷典殊恩,特命管理江宁织造,继承父职。又蒙天恩加授主事职衔,复奉特旨改换奴才曹顒学名,隆恩异数,叠加无已,亘古未有。奴才自问何人,辄敢仰邀圣主洪恩,一至於此。今奴才於二月初二日巳抵江宁莅任,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接印视事讫。
  窃念奴才祖孙父子,世沐万岁浩荡之恩,身家性命,皆出圣主之所赐,虽捐糜顶踵,粉骨碎身,莫能仰报高厚於万一。惟有凛遵圣训,矢公矢慎,冰兢自持,竭诚报效,以仰副万岁矜全之至意。
  谨缮摺恭谢天恩,伏乞圣鉴,奴才不胜激切感戴之至。
朱批:朕安。

“窃奴才包衣下贱”曹顒不忘自己“下贱”的“包衣”出身。

“复奉特旨改换奴才曹顒学名”。曹顒是“奉特旨”改曹连生为曹顒。

(七)

内务府奏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江宁织造摺

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二日
  总管内务府谨奏:为请旨事。
  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初九日,奏事员外郎双全、物林达苏成额、奏事张文彬、检讨杨万成,交出曹顒具奏汉文摺,传旨谕内务府总管:曹顒系朕眼看自幼长成,此子甚可惜。朕所使用之包衣子嗣中,尚无一人如他者。看起来生长的也魁梧,拿起笔来也能写作,是个文武全才之人。他在织造上很谨慎。朕对他曾寄予很大的希望。他的祖、父,先前也很勤劳。现在倘若迁移他的家产,将致破毁。李煦现在此地,著内务府总管去问李煦,务必在曹荃之诸子中,找到能奉养曹顒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他们弟兄原也不和,倘若使不和者去做其子,反而不好。汝等对此,应详细考查选择。钦此。本日李煦来称:奉旨问我,曹荃之子谁好?我奏,曹荃第四子曹頫好,若给曹寅之妻为嗣,可以奉养。奉旨:好。钦此。等语。臣等钦遵。查曹顒之母不在此地,当经询问曹顒之家人老汉,在曹荃的诸子中,那一个应做你主人的子嗣?据禀称:我主人所养曹荃的诸子都好,其中曹頫为人忠厚老实,孝顺我的女主人,我女主人也疼爱他等语。
  臣等敬维圣主不弃奴才等微劳,普施恩泽,推及妇孺子孙,亦必抚育成全,决不使其家业破毁,所施恩泽,不仅其一家感受鸿恩,得以成全养育者,数之不尽,即推及臣等之身及所有闻知之人,亦皆不胜赞誉奇恩,无不感激者也。因此遵奉仁旨,详细考查,曹荃诸子中,既皆曰曹頫可以承嗣,即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放曹顒江宁织造之缺,亦给主事职街。为此,谨奏请旨。等因缮摺。
  内务府总管兼工部尚书赫奕、署理内务府总管事务.佐领马齐、署理内务府总管事务.郎中海章,交与奏事员外郎双全、物林达苏成额、奏事张文彬、进士齐哷伦转奏。
  奉旨:依议。钦此。

“务必在曹荃之诸子中,找到能奉养曹顒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他们弟兄原也不和,倘若使不和者去做其子,反而不好。汝等对此,应详细考查选择。”可知曹顒是曹寅的独子,否则无需康熙为曹顒之母(即曹寅之妻)寻找嗣子。

“本日李煦来称:奉旨问我,曹荃之子谁好?我奏,曹荃第四子曹頫好,若给曹寅之妻为嗣,可以奉养。”李煦荐曹荃第四子曹頫为曹寅嗣子。

“当经询问曹顒之家人老汉,在曹荃的诸子中,那一个应做你主人的子嗣?据禀称:我主人所养曹荃的诸子都好,其中曹頫为人忠厚老实,孝顺我的女主人,我女主人也疼爱他等语。”曹顒的家人老汉荐曹頫时对曹頫的评语。因此折可知曹荃的诸子(不至曹頫一人)均由曹寅所养,并非齐斋先生所说的那样:“曹頫是曹寅最小的养子”。

“因此遵奉仁旨,详细考查,曹荃诸子中,既皆曰曹頫可以承嗣,即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放曹顒江宁织造之缺,亦给主事职街。”经多方考查决定:“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放曹顒江宁织造之缺,亦给主事职街。”

此折详述了曹頫经考查后为曹寅承嗣,继曹顒后“补放曹顒江宁织造之缺,亦给主事职街”的过程,并由康熙“依议”钦定。

(八)

苏州织造李煦奏安排曹顒後事摺

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八日
  奴才李煦跪奏:
  曹顒病故,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念其孀母无依,家口繁重,特命将曹頫承继袭职,以养赡孤寡,保全身家。仁慈浩荡,亘古所无,不独曹寅父子妻孥死生衔结,普天之下莫不闻风感泣,仰颂天恩。奴才与曹寅父子谊属至亲而又同事多年,敢不仰体圣主安怀之心,使其老幼区画得所。
  奴才谨拟曹頫於本月内择日将曹顒灵柩出城,暂厝祖茔之侧,事毕即奏请赴江宁任所。盖頫母年近六旬,独自在南奉守夫灵,今又闻子夭亡,恐其过於哀伤。且舟车往返,费用难支。莫若令曹頫前去,朝夕劝慰,俟秋冬之际,再同伊母将曹寅灵柩扶归安葬,使其父于九泉之下得以瞑目,以仰副万岁佛天垂悯之至意。
  再,江宁织造亏欠未完,又蒙破格天恩,命李陈常代补清完。奴才回南时,当亲至江宁,与曹頫将织造衙门帐目,彻底查明,补完亏空,此皆皇恩浩荡之所赐也。
奴才愚昧,不改擅便,谨具摺奏请圣训遵行。
朱批:是。

“曹顒病故,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念其孀母无依,家口繁重,特命将曹頫承继袭职,以养赡孤寡,保全身家。”李煦的奏折证实康熙命“曹頫承继袭职”的目的是为了“养赡孤寡,保全身家。”这里的“孤”应是指亡夫丧子的曹寅之妻,“寡”是指亡夫的曹顒之妻。按封建制度的礼教,当年曹寅的身后已是成了断了香火的绝户。曹頫的承嗣救曹寅的宗嗣,才免除了这个难堪的境遇。

“盖頫母年近六旬,独自在南奉守夫灵,今又闻子夭亡,恐其过於哀伤。”“年近六旬”是指頫母(即曹顒,也就是曹寅之妻)未到六十而又快六十岁。换言之,此时的曹寅之妻还不满六十岁。

(九)

曹頫奏谢继任江宁织造摺

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
  江宁织造.主事奴才曹頫谨奏:为恭谢天恩事。
  窃奴才於二月初九日,奏辞南下,于二月二十八日抵江宁省暑,省觐老母,传宣圣旨。全家老幼,无不感激涕零,叩头恭祝万寿无疆。奴才谨於本月初六日上任,接印视事,敬设香案,望阙叩头,恭谢天恩。窃念奴才包衣下贱,黄口无知,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特命奴才承袭父兄职衔,管理江宁织造。奴才自问何人,骤蒙圣主浩荡洪恩,一至於此。奴才惟有矢公矢慎,遵守成规,尽心办事,上以图报王恩,下以奉养老母,仰副万岁垂悯孤孀,矜全骨肉之至意。谨具摺奏闻,伏乞圣鉴。奴才不胜感激惶悚之至。
朱批:知道了。

“窃念奴才包衣下贱,黄口无知,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特命奴才承袭父兄职衔,管理江宁织造。”

“黄口”即幼儿。《淮南子·氾论训》有“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高诱注:“黄口,幼也。”《新唐书·百官志一》:“每岁孟春上其籍,自黄口以上印臂。”清吴嘉纪《堤决》诗之五:“暮年辛苦饲孤孙,黄口命倚白头存。”曹顒在康熙五十一年十月“补放织造郎中”,康熙五十二年正月为“主事,掌织造关防”时是二十六岁虚龄。曹顒上任三年就病死。康熙五十四年三月“曹頫承继袭职”补了曹顒的空缺,此时的曹顒有二十八岁虚龄了。曹頫年龄比曹顒小是事实,但也不至于相差十八、二十岁吧,而且也确实没有证据可以确认曹頫在上任时是几岁。

曹顒在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日的奏折中自称“奴才年当弱冠,正犬马效力之秋”。事实上曹顒已是二十五岁虚龄了。

曹顒在康熙五十二年的奏折中还自称“窃奴才包衣下贱,年幼无知”。事实上这年的曹顒已有二十六岁虚龄了,能说二十六岁还“年幼无知”吗?曹頫的“窃念奴才包衣下贱,黄口无知”的词句同曹顒的“窃奴才包衣下贱,年幼无知”是异工同曲,何等相似。康熙皇帝总不至于让一个尚未成丁曹頫,去当个“儿郎官”掌管江宁织造吧!曹頫在奏折中自称“黄口无知”,只能理解为是曹頫在康熙帝前的自贬之词。

(十)

江宁织造曹頫代母陈情摺

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
  江宁织造.主事奴才曹頫谨奏:为皇仁浩荡,代母陈情,恭谢天恩事。
  窃奴才母在江宁,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将奴才承嗣袭职,保全家口。奴才母李氏闻命之下,感激痛哭,率领阖家老幼,望阙叩头。随於二月十六日赴京恭谢天恩,行至滁州地方,伏闻万岁谕旨,不必来京,奴才母谨遵旨仍回江宁。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求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本月初二日,奴才母具李煦前来传宣圣旨,奴才母跪聆之下,不胜感泣,搏颡流血,谨设香案,望北叩头谢恩。窃念奴才祖孙父子,世沐圣主豢养洪恩,涓埃未报。不幸父兄相继去世,又蒙万岁旷典奇恩,亘古未有。奴才母子虽粉身碎骨,莫能仰报高厚於万一也。
  谨具摺代母奏闻,恭谢天恩,伏乞圣鉴。奴才母子不胜激切感戴之至。
朱批.知道了。
“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求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马氏”即曹顒之妻,曹顒妻即马氏。马氏所生育的一子即曹颙的遗腹子,正是《五庆堂重修曹氏宗谱》所记载的曹颙独子曹天佑(祐)。

(十一)

苏州织造李煦奏宣示曹頫承继宗祧袭职织造摺

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十日
  臣李煦跪奏:
  窃臣与曹頫叩辞行在南回,路上闻臣妹曹寅之妻李氏,感激万岁命曹頫承继袭职隆恩,特起身进京叩谢。臣一闻此信,随同曹頫各差家人飞骑止住,所以臣妹已至滁州仍回江宁矣。
  臣煦於三月初二日到江宁织造署内,即向臣妹宣示恩旨:主子俯念孀居无依,恐你一家散了,特命曹頫承继宗祧,袭职织造,得以养赡孤寡,保全身家。目下不必进京,俟秋冬之际,率领曹頫将曹寅灵柩扶归安葬。
  臣煦敬将万岁佛心垂怜至意,天语叮咛谕旨,一一传宣。臣妹李氏跪听之下,感激涕泣,遂恭设香案,率领曹顒之妻马氏望阙叩头谢恩。一面嘱伊于曹頫具摺奏谢矣。
  曹頫於三月初六日上任受事,理合一并奏闻,伏乞睿鉴。
朱批:知道了。

“路上闻臣妹曹寅之妻李氏,感激万岁命曹頫承继袭职隆恩,特起身进京叩谢。”可知曹寅妻姓李,是苏州织造李煦之妹。

对以上十一则史料的解读,不难明确这样几个史实:

1.曹顒是曹寅的独子,曹寅兄弟曹荃的几个儿子是由曹寅在抚养的。
2.曹寅病亡后由二十四岁的曹顒奉康熙之旨补缺上任。
3.到任仅三年的曹顒病亡后,曹荃的第四子曹頫奉康熙之旨,承曹寅一脉宗嗣,继任曹顒之职。
4.曹顒身后留下遗腹子,他就是马氏所生、《五庆堂重修曹氏宗谱》所载的曹颙独子曹天佑(祐)。

齐斋先生在曹顒、曹天佑(祐)身上找不到曹雪芹的影子,只好转而将希望寄托在曹頫身上。

齐斋先生在《关于曹雪芹生年的讨论》中说:“笔者认为曹頫于康熙四十八年进京当差,其年已有十七岁左右,并已婚.至康熙五十四年接任江宁织造一职,已经有二十三岁.这个判断是能站住脚的.而曹雪芹是曹頫进京后的第三年(康熙五十年)在北京出世,张云章康熙五十年所写贺曹寅得孙诗,写得正是曹雪芹在京出世的祝贺诗.由此推算,曹頫接任江宁织造时,曹雪芹已经虚岁五岁.这也正是红楼梦写贾宝玉从五岁写起,从五岁后才跟老太君住在一起的主要原因!”

“曹頫于康熙四十八年进京当差,”可有康熙四十八年二月初八日《江宁织造曹寅奏为婿移居并报米价折》作证,但曹寅只有一个唯一的独子曹顒,为什么奏折中“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的“有一子”是指曹頫呢?

第七则史料中有“曹顒之家人老汉”回答询问时的“我主人所养曹荃的诸子都好”一说。由于齐斋的曲解,曹寅“所养曹荃的诸子”成了曹寅的“养子”,自然曹頫也成了齐斋先生笔下的曹寅“养子”。即便如此遂齐斋先生之愿,曹寅也没有在奏折上指明是曹頫呀。为什么“有一子”的“子”不是曹顒而非是曹頫不可?!

“其年已有十七岁左右,并已婚。”这里有二件事:一是康熙四十八年曹頫已有“十七岁左右”,二是“并已婚”。齐斋没有向人们展示证据,那怕是一件也好!

“至康熙五十四年接任江宁织造一职,已经有二十三岁。”曹頫在康熙四十八年时“已有十七岁左右”的判断没有证据,只能是出于齐斋先生的推测或想象。因此这里的“至康熙五十四年接任江宁织造一职,已经有二十三岁”的说法也就不太牢靠了。

“这个判断是能站住脚的。”凭什么说它“是能站住脚的”?没有证据的判断“能站住脚”?!

“而曹雪芹是曹頫进京后的第三年(康熙五十年)在北京出世,”讲得似乎有板有眼,但关键是齐斋先生的“证据”是不是能经得起人们的推考。

“张云章康熙五十年所写贺曹寅得孙诗,写得正是曹雪芹在京出世的祝贺诗。”这是齐斋先生认定“曹雪芹是曹頫进京后的第三年(康熙五十年)在北京出世”的唯一证据。

从前面十一则史料的解读,我们已知“曹顒是曹寅的独子,曹寅兄弟曹荃的几个儿子是由曹寅在抚养的。”同时也已知“曹顒身后留下遗腹子,他就是马氏所生、《五庆堂重修曹氏宗谱》所载的曹颙独子曹天佑(祐)。”曹顒是曹寅唯一的独子,曹天佑(祐)是曹顒唯一的遗腹(独)子,《五庆堂重修曹氏宗谱》的记载也是如此。因此曹天佑(祐)应该是曹寅唯一的嫡亲独孙子。曹天佑(祐)是在曹寅、曹顒父子相继病亡以后才出生的,故而“张云章康熙五十年所写贺曹寅得孙诗”的“孙”绝对不可能是曹顒的儿子,更不可能是为曹天佑(祐)“出世的祝贺诗”。

张诗所谓的“曹寅得孙”,只能是曹寅得了侄孙,也就是被曹寅抚养的曹荃几个儿子所生的侄孙。齐斋先生不妨将张云章的这首诗公示一下,凭什么判定这个“孙”就是“出世”的曹雪芹,而且还是一定曹頫的儿子?

“由此推算,曹頫接任江宁织造时,曹雪芹已经虚岁五岁.这也正是红楼梦写贾宝玉从五岁写起,从五岁后才跟老太君住在一起的主要原因! ”齐斋先生为《四松堂集》中的“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这一百年之谜的铨释,画下了“圆满”的句号。齐斋先生圆了红学家的百年之梦,正是功德无量。步步为营的“周密”推算,可惜是个空中楼阁!

2007-12-23


B

也算是“文不对题”吧,但无可奈何。

然拙文的副题是“因齐斋先生“关于曹雪芹生年的讨论”而与之商榷”,毕竟最终可怜的还是这个三百年前的古人。

曹頫无端的被毫不相涉的后人拉来拉去,这里充红楼的作者,那里充曹雪芹的生父,同时又要兼充脂砚畸笏。

你这个迷底先生怎么搞的在“错爱”!不可怜被动的曹頫,却在同情当代有心的“糊涂”人!

在齐斋的“关于曹雪芹生年的讨论”大作中,那个曹雪芹的“生年”纯属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只不过是当事者的自我安慰、自我胜利而已。

2007-12-24

C

“曹荃去世后,留下四个儿子由曹寅抚养长大。”这是句含义不清的糊涂话。

首先是曹荃死亡时的年龄有多大?这个问题涉及到曹寅是在抚养曹荃的“遗孤”?

关于曹荃的生卒年月。据康熙二十九年四月初四日《总管内务府为曹顺等人捐纳监生事咨户部文》载:“三格佐领下南巡图监画曹荃,情愿纳监生,二十九岁。”推算出曹荃应生于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曹寅生于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九月初七日,病亡在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七月二十三日,时年五十五岁虚龄。曹荃比比曹寅要小四岁。

康熙四十年十一月十二日《内务府总管玛斯喀等奏曹荃呈称户部交进豆草请与户部会议具奏摺》全文:“据物林达曹荃呈称,户部之普瑚等交进之豆草,接收后,将交进之呈文,由赵昌等具奏。奉旨:著交内务府总管。钦此。此事乃系户部之事,既与钱粮关系重大,请与户部会议具奏等语。由内务府总管玛斯喀、库岱、赫奕口说与奏事主事存柱具奏。奉旨:著会议。钦此。”当年曹荃年四十岁虚龄。

据康熙四十年五月二十三日《内务府题请将湖口等十四关铜斤分别交与张鼎臣王纲明曹寅等经营本》记载:曹荃自愿协助其兄曹寅经营“龙江、淮安、临清、赣关、南新,此五关共铜一百零一万一千一百八十九斤馀。”八年期限,届时结清。此后清宫的曹家档案就不见有关曹荃的记载。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十三日《内务府奏曹寅办铜尚欠节银应速完结并请再交接办摺》才见间接记载,但已是曹顺在代父具呈了:“经查其未交银两原因,据曹寅弟弟之子曹顺呈称:我伯父曹寅,自四十年五月起,接办铜事,至本年五月,八年期限始满。该一年应交之节省银三万九千五百三十两,我伯父曹寅,在限满之前,一定送交完结等语。”内务府办事不寻事主,却要其子代言,其最可能的是当时事主曹荃已不在人世了。

因此,曹荃的死亡年份应在四十年十一月十二日以后、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十三日以前的年月间,即公元1702—1709年间。因此可以肯定曹荃一直活到了四十多岁,至少有四十一岁虚龄,最大的可能是活到了四十八岁虚龄。也有人曾分析估计曹荃活到六十岁左右。齐斋先生可有史料能证实曹荃英年早逝的确实死亡年龄么?没有。

曹颙在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曹寅之子连生奏曹寅故后情形折》中写道“先臣止生奴才一人”,明告自己不仅是曹寅的亲子,而且还是唯一的独子,这与宗谱的记载是一致的。

据冯其庸先生考证,曹宣(荃)应有四个儿子,按长幼序次是曹顺、曹桑额、曹骥、曹頫。

曹頫称“自幼蒙故父曹寅带在江南抚养长大”,而不是称在丧生父后“蒙故父曹寅带在江南抚养长大”。

曹顺在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十三日的《内务府奏曹寅办铜尚欠节银应速完结并请再交接办摺》中是口口声声的称曹寅是“我伯父”,可知曹顺不是曹寅的“养子”,而是真侄子。据康熙二十九年四月初四日的《总管内务府为曹顺等人捐纳监生事咨户部文》记载,康熙二十九年记载曹顺十三岁,康熙四十八年时应是三十二岁。三十二岁的曹顺总不至于不思曹寅的养育之恩,不认这个“养父”吧。

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二日《内务府奏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江宁织造摺》记载:“本日李煦来称:奉旨问我,曹荃之子谁好?我奏,曹荃第四子曹頫好,若给曹寅之妻为嗣,可以奉养。”显见,曹頫是曹荃的第四个儿子,但李煦并未称其是曹寅的“养子”。还是在这份奏折中,同时记载着“查曹颙之母不在此地,当经询问曹颙之家人老汉,在曹荃的诸子中,那一个应做你主人的子嗣?据禀称:我主人所养曹荃的诸子都好,其中曹頫为人忠厚老实,孝顺我的女主人,我女主人也疼爱他等语。”齐斋先生因“我主人所养曹荃的诸子”语而将他们都列为曹寅的“养子”,而且“曹頫是曹寅最小的养子”。齐斋先生是不是有望文生义之嫌?

曹荃是曹寅的唯一亲弟弟。曹荃只是物林达,官职没有曹寅的通政使江宁织造郎中大,曹寅代弟抚养几个亲侄子并不是什么大事。曹頫称“自幼蒙故父曹寅带在江南抚养长大”,也就不足为奇了。曹寅抚养曹荃的儿子,并且视同亲子,但不能就此认为是曹寅“收养”了侄子,“侄子”变成了“养子”。武断地将曹寅抚养的这几个亲侄子称之谓曹寅的什么“养子”,曹寅岂不成了抢夺亲兄弟子嗣的曹氏宗族不肖忤逆子孙!

齐斋先生称:“曹寅在康熙四十八年写给康熙的奏折中所言‘臣有一子’,不一定非是亲子”。这话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却是把曹寅的一句话割裂成了两半。曹寅的整句原文是:“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送女同往,则臣男女之事毕矣。”文意是:今年让儿子赴京当差的同时,送女儿回京与女婿团聚(或完婚)。办妥二事就再无子女牵挂的心事了。能让父母牵挂的子女只能是亲生子女,曹寅虽将侄子视作亲子,但必竟是不能与亲子相匹配的。

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日的《曹寅之子连生奏曹寅故后情形折》,是曹顒給康熙的奏折。曹顒写在奏折上的原话是:“奴才年当弱冠,正犬马效力之秋,又蒙皇恩怜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俾携任所教养,岂意之余,即有死生永别之惨,乃得送终视殓者,皆出圣主之赐也。”说的是,曹顒正当在为皇室当差效力的时际,康熙怜悯曹寅子嗣零落,命独子曹顒去江宁随父相伴曹寅。不料父子相聚没多少时间,就惨遭生死永别。虽如此,恰得到了为父送终尽孝的责任,一切出自圣明皇上的恩赐。那么,在“蒙皇恩怜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俾携任所教养”,“父子聚首”之前,曹顒在哪里作“犬马效力”呢?据康熙二十九年四月初四日的《总管内务府为曹顺等人捐纳监生事咨户部文》记载,当年曹颙二岁,康熙五十一年时曹颙应有二十四岁。

曹寅作《江宁织造曹寅奏为婿移居并报米价折》,是在康熙四十八年二月初八日。奏折中有“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送女同往,则臣男女之事毕矣”句。这年的曹颙应是二十一岁,也正是曹颙自称的“奴才年当弱冠,正犬马效力之秋”岁月。

曹寅的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日奏折与曹颙的康熙四十八年二月初八日奏折互为呼应,曹寅所说的“臣有一子”,只能是指亲生的独子曹颙,而不是齐斋先生所谓的“养子”;进京当差的也只能是曹颙,绝不会是曹頫。

再则,正如齐斋先生所说的那样:曹寅在康熙五十年的一首诗题上明确写“兼示四侄”,虽然诗中有“子”字之谓:“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承家望犹子,努力作奇男。”但曹寅还是称曹荃的四子为“侄”,这是与“养子”的区别所在。曹寅亲笔书写下“兼示四侄”的“侄”字,就是个最有力的明证,也是个不容辩驳的证据。齐斋若将有“成材在四三”诗句的诗题——“兼示四侄”中的“四侄”,理解为“第四侄”岂,不就是在曲解诗意么!

至于齐斋先生的“曹雪芹是曹頫进京后的第三年(康熙五十年)在北京出世”,更是无稽之谈。

张云章诗《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写于康熙五十年,贺的是曹寅得孙。

曹頫的《江宁织造曹頫代母陈情摺》写于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即张诗以后四年。曹颙在奏折中称“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求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马氏所孕是曹颙的遗腹子,从曹頫所说的“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获知此遗腹子是曹颙身后留下的唯一的独子,与曹氏族谱记载:曹颙有一子——曹天佑(祐),是一致的。

曹颙的儿子曹天佑(祐)在康熙五十四年才得以出生,而张云章早在康熙五十年就贺曹寅得孙,而曹寅又只有曹颙一子,所以张云章诗贺曹寅得孙之事应有出入,并非实情。

问题就出在这个“孙”字上。曹寅的嫡亲孙子不可能在康熙五十年出世,必定是曹寅抚养的侄子辈中有侄孙出世了。据康熙五十年四月初十日《内务府总管赫奕等奏带领桑额连生等引见摺》:“曹荃之子桑额,录取在宁寿官茶房”。这说明曹荃开始在宫内当差,他在北京。因此可以肯定,当时至少有一个曹荃的儿子在京当差。

自古文人多敬词。像曹寅这样的内廷官吏,又身兼皇室密探,其身边的吹须拍马之辈是断然不会缺的。既然曹寅能将侄儿视为亲子,张云章把刚出世的曹寅侄孙称作“孙”也是说的过去的事。今天有后人在张云章诗中这个“孙”字上作文章,恐怕也是张云章当年万万没有想到的怪事。

2007-12-26

D

黎先生客气了。拙文还谈不上是研究红学的辅助材料,甚至连研究红楼的门槛也还没接近,何至十万八千里。所引资料源自江宁织造曹家的“档案史料”,齐斋先生在引证时未能细读,难免顾此失彼。

自胡适提出“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以来,新红学一发不可收拾。后来者承胡适衣钵,真做到了大胆有余而求证不足。所谓求证,只不过是在曹氏的有关史料中各取所需,避开贾曹互证中的疵漏。倘仔细审视史料是不会得出曹頫是曹寅养子、曹寅在康熙四十八年令曹頫进京当差、康熙五十年曹頫有了曹雪芹,曹雪芹是曹頫亲子结论的。

所谓的作者曹雪芹,只不过是新红学制造出来的、落不了地的卫视节目。新红学的曹寅家事说、作者曹雪芹说在最关键问题上得不到确证,是新红学的致命伤,年年遭到质询是情理上的事情。不思检讨而抱残守缺的顽固态度,决定了新红学的前途渺茫。

跳出被脂批束缚着的框框,抛弃无根缺亲的曹雪芹,另辟途径寻找红楼作者是一个思路。能不能找出作者,谈何容易。可能有结果,也可能没有结果,但找是主动,总比被动地守着一个连自己也不相信的曹雪芹要强。

认为曹雪芹是曹頫之子,只不过是在延续作者曹雪芹说。齐斋先生的努力就是企图续新红学的梦。没有史料可以确证曹雪芹曹頫、或是曹顒之子,任何想从史料中求证的企图,注定是徒劳的。这反映在寻找作者的过程中,还是有人跳不出胡适划定的曹寅圈子,诸如作者是曹顒,或是曹頫;作者是曹寅家族中的其他人等。

说曹頫是在曹家败落后的逆境中催生出红楼一书,先不说曹頫是否有这个能力,单在“曹雪芹”的这个名字就大有名堂了。

曹頫一定要用曹雪芹这个名字,是他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曹頫奉旨承嗣当了曹寅的继子,不论曹頫内心是否承认,毕竟曹寅是他的嫡亲伯父。曹頫不怕四面楚歌,自称“雪芹”不仅犯曹寅的“雪樵”号讳,还是连字同辈,自然也是曹頫自己的事。刀笔寒光四射的红楼,毫无忌讳地冷嘲热讽曹寅的名讳、字讳,淋漓尽致,自然还是曹頫个人的事,谁奈何不了他。

但是,也算是曹家的世交的敦诚敦敏兄弟诸人,总不能说是不识曹顒曹頫的真面目吧。为什么在诗文中只见曹雪芹,却无曹顒曹頫的一点影,能不算怪事一桩?第二,他们在诗文中明确无误地宣告:曹雪芹——姓曹名霑(沾),字雪芹、梦阮,号芹溪、芹圃。与曹顒曹頫风牛马不相及,难道曹顒曹頫除了保留一个“曹”字姓之外就脱胎换骨了?
不管红楼的作者是曹顒还是曹頫,只要有他俩存在的前提下,非此即彼,还要说敦诚敦敏张宜泉诸人的诗文能证明红楼作者曹雪芹的存在,就一文不值了。敦诚敦敏张宜泉诸人的诗文不能証明曹雪芹是作者,作者曹雪芹說还能存在?!

至于作者洪升說,是使用了“嫁接”技朮,将洪升与嫁曹雪芹接在一起是它的特征。除了没有举出到采信的洪升是红楼作者的证据外,洪升說在本质上还是离不开作者曹雪芹說。撇开了曹雪芹,洪升說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可能。

有认为曹顒是诈死,在离家出走后(也有认为曹頫与贾宝玉殊途同归,出了家当了和尚),开始写红楼一书。没有曹顒诈死的史料,是一个不容辩驳的事实。与此相反的是,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八日李煦的《苏州织造李煦奏安排曹顒後事摺》,为我们提供了曹顒死亡的确切证据。

首先是曹顒死在何地?京城,不是曹顒在任职视事的江宁。

李煦的奏折中称:“盖頫母年近六旬,独自在南奉守夫灵,今又闻子夭亡,恐其过於哀伤。且舟车往返,费用难支。莫若令曹頫前去,朝夕劝慰,俟秋冬之际,再同伊母将曹寅灵柩扶归安葬,使其父于九泉之下得以瞑目,以仰副万岁佛天垂悯之至意。”

因此奏折前几日的正月十二日康熙已下旨:“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放曹頫江宁织造之缺,亦给主事职街”,奏折上的“頫母”应是指曹寅之妻李氏。曹寅于康熙五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在江宁任所病故,所以李煦称“盖頫母年近六旬,独自在南奉守夫灵,今又闻子夭亡,恐其过於哀伤。且舟车往返,费用难支”。这里的“南”是指南方,即江宁。曹寅妻李氏在江宁为曹寅守灵,若往北为奔亲子曹顒的丧事,必定“舟车往返,费用难支”。不就是在证实曹顒不是死在江宁,而是死在较江宁以北的某地方。“莫若令曹頫前去,朝夕劝慰,俟秋冬之际,再同伊母将曹寅灵柩扶归安葬”,指让曹頫去江宁“朝夕劝慰”,到秋冬时“再同伊母将曹寅灵柩扶归安葬”。

李煦称:“奴才谨拟曹頫於本月内择日将曹顒灵柩出城,暂厝祖茔之侧,事毕即奏请赴江宁任所。”说明不但曹顒不是死在江宁的任所,并且李煦当时也不在江宁,否则用不着“事毕即奏请赴江宁任所”之语了。

“将曹寅灵柩扶归安葬”与上文的“将曹顒灵柩出城,暂厝祖茔之侧”互为呼应。“曹寅灵柩扶归”即归“祖茔”,“曹顒灵柩出城”即至“祖茔”。

另有曹頫在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江宁织造曹頫代母陈情摺》,也可证实曹顒的死亡地点不在江宁:“窃奴才母在江宁,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将奴才承嗣袭职,保全家口。奴才母李氏闻命之下,感激痛哭,率领阖家老幼,望阙叩头。随於二月十六日赴京恭谢天恩,行至滁州地方,伏闻万岁谕旨,不必来京,奴才母谨遵旨仍回江宁。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求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曹頫说,曹顒遗妻马氏因有七月身孕,没有离开江宁去“北上奔丧”。

那么,曹顒病故的“城”,是在江宁以北的哪里呢?

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二日的《内务府奏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江宁织造摺》载:“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初九日,……传旨谕内务府总管:……李煦现在此地,着内务府总管去问李煦,务必在曹荃之诸子中,找到能奉养曹顒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钦此。本日李煦来称:奉旨问我,曹荃之子谁好?我奏,曹荃第四子曹頫好,若给曹寅之妻为嗣,可以奉养。奉旨:好。钦此。等语。臣等钦遵。查曹顒之母不在此地,当经询问曹顒之家人老汉,在曹荃的诸子中,那一个应做你主人的子嗣?”

康熙在正月初九日传旨“李煦现在此地”,李煦在“本日”(应是具奏奏折的正月十二日)回旨。足证这段时间,李煦是在京城,而曹顒母不在京城。因而李煦奏折中所称的“城”应该是指“京城”,也就是说曹顒是死在京城——北京。

李煦的奏折明确写着“曹顒病故”。又是“病故”,又是“将曹顒灵柩出城,暂厝祖茔之侧”,难道李煦胆敢冒“欺君之罪”, 真能掩盖得住曹顒的出走不成。再则诺大的一个京城官宦济济,康熙的耳目众多,如果曹顒真是挂冠弃职出走的话,岂是“病故”二字所能轻轻躲过的。因此“曹顒诈死”之说不过是无稽之谈而已。既然曹顒已在康熙五十四年正月病死,所谓的作者说也就无从谈起了。

2007-12-28

Re:关于曹頫问题的讨论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Jan 7, 2008 10:12 PM
感谢您,谢志坚先生。把您的文章发给我。我已经把您的文章下载下来了。由于现在很忙,等将来有时间的时候,我会仔细阅读。对于您文章中论述的问题,是我初次遇到,也很感兴趣。等我对此问题研究完之后,愿意与您交流。
石玉春 2008.1.7.

请问邱华东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Mar 2, 2008 4:02 PM
请问邱华东,你凭什么说曹雪芹不是书中的人物?

谢谢 谢志坚先生 如此详细的论述和提供的历史资料!

Commented by 陈德平 on Mar 2, 2008 5:27 PM
谢志坚先生集中提供非常细致的历史资料,值得红学家仔细研究!
为初入红坛的读者提供极大的方便!
谢谢 谢志坚先生!谢谢!

陈德平先生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Mar 2, 2008 7:38 PM
前些天我给你发了一个电子邮件,不知你看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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