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笔谈》第一部分:《石头记》不等于《红楼梦》(1)

Posted by 石玉春 on Nov 30, 2007 6:42 PM in 学术研究
《石头记》不等于《红楼梦》

《石头记》与《红楼梦》,它们是两种不同体裁的两部文学的作品,作者也各有其人。就两书的作者而言,《石头记》的作者应该是曹頫,而《红楼梦》的作者则是曹雪芹。曹雪芹的原名曹霑,"曹雪芹"是他著《红楼梦》时,刻意创作的名字。当时,只有在他的少数亲友中,并且读过《红楼梦》的人知道曹雪芹是谁。就两书的内容而言,《石头记》是曹頫写他自已亲身经历的传记。而《红楼梦》则是曹雪芹承曹頫的遗愿托写其家事,对《石头记》进行的再创作。经曹雪芹再创作写成《红楼梦》。

对于《石头记》,现在,我们已无从寻觅了。或许是由于《红楼梦》的诞生,它的父本《石头记》,早已尘封在曹雪芹的悼红轩中,被无情的岁月永久地掩埋了。我们可以想象,《石头记》没能流传下来的原因,应该有两点:一、曹頫著《石头记》,为讳禁避祸,不得以"故将真事隐去"。那么,他真的是想把真实的事情隐去吗?应该不是。如果是这样,就失去了他著书的本意。他也就不会说"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了。那么,《石头记》没能流传下来的原因之一,应该是它隐晦得还不够,流传的面就不会太广泛,只能是在他知其本事的亲友中传阅。二、可能《石头记》的艺术魅力很有限,无法获得更多的读者。基于上述两个原因,才有曹雪芹承托曹頫的寄托,著《红楼梦》以昭传家事。《红楼梦》的高明之处,在于它隐而不失其真。而且,《红楼梦》具有强大的艺术生命力,它征服了古往今来千千万万的读者。毫无疑问,它还将经久不衰地流传下去。

关于《石头记》的作者

一、《石头记》的作者是曹頫

有关《石头记》作者的情况,我们可以从《红楼梦》里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来进行考证。第一回的开卷语说: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经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已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牗,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 "云云。

《红楼梦》开卷的这番话,并非曹雪芹的自忏道白。而是援引《石头记》作者的自述。文中说的"作者自云"和"自又云"则是指"《石头记》作者自云"。从《石头记》作者的自述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有关《石头记》作者本人的一些情况:作者曾经是一位受到皇帝恩赐而显贵的人。自述中的一些关键词语给我们提供了考证的依据。自述中称:"以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 ..." 这里的"天恩"是一个关键词,它并非是"上天恩赐"的意思。而是特指"皇帝的恩赐"。因为,皇帝被称为天子,天恩由此引申而来。"上天的恩赐"曰"天贶 ",并不叫"天恩"。"天恩"一词常见被用在朝廷命臣的奏折里。例如:康熙五十二年,曹颙《奏谢继承父职折》中称:"谨缮折恭谢天恩,伏乞圣鉴,奴才不胜激切感戴之至。"又,康熙五十四年,曹颙病逝后,曹頫过继给曹寅之妻为嗣,承继宗祧,继任江宁织造,他在《奏谢继任江宁织造折》中称:"江宁织造,主事奴才曹頫谨奏:为恭谢天恩事。"等等。在曹颙、曹頫两人给皇帝的奏折里,他们经常使用"天恩"一词。似乎成了他们奏折里的口头禅。作者自述中的另一个关键词是"锦衣"。"锦衣"则是特指"显贵者的衣服"。"纨袴"则是指富贵人家的子弟。根据这些关键词,我们可以知道,《石头记》的作者曾经是一位因受到皇帝的恩赐和祖上恩德而成为达官显贵的人。而且,他从小是贵族子弟。那么,他是谁呢?让我们翻开曹家子孙的档案史料:

曹颙、曹頫都曾仰赖过天恩祖德,继任江宁织造,成为达官显贵。按照胡适的说法:"织造是内务府的一个差使,故不算作官。"胡适这话也对。但是,当织造的差使必须有职衔,必须是有职衔的官吏才能管理织造。曹寅在织造任上带郎中职衔。曹颙、曹頫初任织造时,给主事职衔。曹頫后来官职升至员外郎。他们在任织造之职时,在内务府给皇帝的奏折中都明确地说明给什么级别的职衔。织造虽属内务府的差使,但他是钦差。而且,是专差久任。除了管理织造事务外,还负责向皇帝奏报地方情况。应该算是达官显宦了。

还有曹颀——曹荃(宣)之子。康熙五十五年,康熙皇帝钦点在宫中任茶房总领。之前,为茶上人。茶上人是宫中当差的差人,无职衔,不算作官。茶房总领是总管茶上人的小官,其职衔不详。雍正朝后期,曹颀任旗鼓佐领,直至雍正十一年病逝任上。佐领也是一个小官。

除以上三人外,曹家其它子孙都不曾仰赖天恩而显贵了。在清朝,受皇帝的恩赐是要记录在内务府的档案里的。所以,这些曾仰赖过天恩的人是可以从宫庭档案中查到的,已知的就这三人。

曹荃(宣)之子曹顺,宫廷史料很少记载。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十三日《内务府奏曹寅办铜尚欠节银应速完结并请再交接办折》中曾提到曹顺:"据曹寅弟弟之子曹顺呈称:我伯父曹寅,自四十年五月起,接办铜事,... ..."周汝昌先生疑曹顺是曹宣的长子。看奏折的内容,"接办铜事"是由曹寅接办的,具体事宜应是交由曹顺办理的。看这个情况曹顺不象是有官职的人,他在家族内当差。也未见其它史料记载。

曹荃(宣)又子桑额,康熙五十年录取在宁寿宫茶房,当茶上人的差使,无职衔,不算做官。后来,在康熙六十年时,曾给庄亲王当茶上人。雍正五年,因桑额设谋逮捕曹頫家人吴老汉被"枷号两月,鞭责一百,发往打牲乌拉,充打牲夫。"大概是现在的黑龙江一带。

曹荃(宣)的这三个儿子曹顺、曹颀、桑额都比曹寅的儿子曹颙大。

至于曹雪芹,离开南京时他还年幼,回到北京以后,家境就已经败落了。他在南京的童年生活,应该说沾了点祖德的光,但他不曾仰赖过皇帝的天恩。还有曹颙的遗腹子,与曹雪芹童年的情况相似。根据这些情况,我们可以排除:曹顺、桑额、曹雪芹和曹颙的遗腹子等四人不是《石头记》的作者。因为,他们没有仰赖天恩祖德而显贵的人生经历。那末,《石头记》的作者只能是曹颙、曹頫和曹颀等三人中的一位。

下面我们可以根据作者自述中其它情况,进一步确定《石头记》的作者到底是谁。《石头记》的作者在自述中还忏悔道:"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我之罪固不免";"因我之不肖";"虽今日之茅椽蓬牗,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妨我之襟怀笔墨者"等语。这些话告诉我们有关《石头记》作者四个方面的情况:一、后半生潦倒穷困。二、有罪。三、不肖。四、有反思和著书的时间。

曹颙,曹寅之子。康熙五十一年,随父曹寅扬州任上。年当十八至二十岁,弱冠。同年七月曹寅病故。康熙五十二年正月,曹颙袭职继任江宁织造。康熙五十三年末或五十四年初,曹颙在织造任上,进京时,突然病逝北京。曹颙在织造任上,深得康熙皇帝的喜爱和赏识。曹颙病故后,康熙皇帝深为惋惜地说:"曹颙自幼,朕看其长成,此子甚可惜。朕在差使内务府包衣(满语译音,意译为奴才——本文作者注)之子内,无一人及得他。查其可以办事,亦能执笔编撰,是有文武才的人。在织造任上,极细心谨慎,朕甚期望。其祖其父亦曾诚勤。"根据曹颙短暂的一生和康熙皇帝对他的评价,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曹颙英年早逝,不具备半生潦倒和后来穷困的经历。二、他不曾有罪。三、他很精明能干,能出色地继承祖业,不为不肖。四、他涉及不到后半生反思著书的事。椐此,可以肯定,曹颙绝对不是这位深自忏悔的《石头记》作者。

曹頫,曹荃(宣)第四子。康熙五十四年,过继给曹寅之妻为嗣,承继宗祧,接替曹颙袭职江宁织造。继任时,应不到十八岁。在织造任上十三年。至雍正五年十二月初,曹頫因勒索驿站事件在京留审,又因织造亏空甚多,不能赔补等,被雍正罢官。十二月二十四日,雍正指责曹頫:"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不思赔补,暗中转移家中财产,有违朕恩,甚属可恶"等语。曹頫因此获罪。同时,雍正并谕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頫家产。雍正六年一月十五日被抄家。从此,曹家在江南败落了。根据曹頫的简历:一、曹頫的后半生因官场失意贫困衰颓,他具备"半生潦倒"的条件。二、他因勒索驿站、织造亏空等项罪名而获罪。三、由于曹頫获罪,导致家业败落。不管责任是否在于曹頫。但是,家业必竟败在他的手里,子不能承父业为不肖。四、曹頫回到北京以后,穷困潦倒,他有足够的反思和著书的时间。鉴于曹頫的情况,他与《石头记》作者自述的情况非常相似。因此,曹頫最有可能是《石头记》的作者。

曹颀,曹荃(宣)之子。康熙五十五年,康熙钦点补放茶房总领。此前,曹颀任茶上人。进宫时间不详。雍正七年,任旗鼓佐领,至雍正十一年身故任上。雍正对曹颀的工作很满意,曾多次赐他御笔"福"字。其中一次,是在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即雍正下令查封曹頫家产后的第四天。以前,雍正还赏过他房子。根据曹颀简历的情况,曹颀不具备"半生潦倒"、获罪、不肖等情节。也没有《石头记》作者自述所称的那种"茅椽蓬牗,瓦灶绳床,晨夕风露,阶柳庭花"的经历。所以,曹颀也不能是《石头记》的作者。

综上述情况,在曹氏家族的子孙中,曹頫大起大落的人生经历,与《石头记》作者自述中深自忏悔的情况非常相似。因此,我们基本上可以锁定《石头记》的作者是曹頫。因为,《石头记》的作者不可能是曹家以外的人。而在曹家人中,只有曹頫的经历与《石头记》作者自述的情况相符。

二、《石头记》的作者也是《红楼梦》里的主人公贾宝玉

曹雪芹在《红楼梦》的第一回里,叙述《石头记》的来历说:女娲炼石补天剩下一块石头未用,被弃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后来,石头通了灵性,遇一僧一道,苦求二仙,意欲来到人世间享享风月繁华。那僧施展幻术,把他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镌上字迹,携入红尘。后来,"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它历尽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世态炎凉。之后,返回青埂峰下,现出石头的原形,上面刻着它来到人世间的经历,故曰《石头记》。

曹雪芹采用拟人的手法,绕了一个很大的圈子,也没有透露《石头记》作者的真实姓名。只是向我们表明《石头记》的作者是这块石头。那么,这块石头又是谁呢?曹雪芹在《红楼梦》的第二回里,隐晦曲折地暗示我们:贾宝玉含玉而生,咀里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上面有许多字迹,便取名叫作"宝玉"。到了第八回,曹雪芹则明确地告诉我们:贾宝玉落草时衔下的那块宝玉,宝钗托在掌上,细细地赏鉴:这就是大荒山青埂峰下的那块顽石的幻相。并有后人嘲诗一首为证: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失去幽灵真境界,幻来亲就臭皮囊。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

从这些故事情节中,我们领会到,《石头记》的作者就是《红楼梦》里的主人公"含玉而生"的贾宝玉。可是,贾宝玉又是谁呢?曹雪芹也没有说,也许这是他在书中必须要隐去的。现在,我们弄清楚贾宝玉是《石头记》作者这个问题,我们就可以从贾宝玉的主要事迹中找到《石头记》作者的身影。因为,他们的事迹是一脉相承的。

(待续)

《红楼梦笔谈》作者:石玉春    200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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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这样的“红学”已经不成其红学了!

Commented by 邱华东 on Dec 3, 2007 8:25 PM
这样的“红学”已经不成其红学了!

请问邱华东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Feb 20, 2008 11:48 AM
什么样的“红学”是红学呢?

请问邱华东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Feb 20, 2008 12:07 PM
看到你写的几篇文章,都是与人商確的文章。请问邱华东,除了做与人商確的文章,你能不能做点儿有自己思想的文章?

你不会做你自己的文章,别人的文章你还看不起,爱挑别人的毛病,找茬与人商確。请问邱华东,你自己觉得有趣吗?

奉劝邱华东

Commented by 石玉春 on Feb 20, 2008 12:11 PM
对于你邱华东来说,学习和谦虚谨慎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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